乡村振兴环境下农民集中居住意愿分析
2018-05-14马金峰
马金峰
[摘 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扬州市郑营村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调查,来分析影响郑营村农民集中居住意愿,提出了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应转变农民观念,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立和完善各类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居住;意愿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广大农村住宅用地无序使用,闲置浪费严重,农民集中居住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不过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过于急于求成,工作不到位,导致围绕集中居住产生的矛盾纠纷日渐增多。因此,在目前乡村振兴的战略环境下,研究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对很好地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意义非凡。
本文以仪征市郑营村为案例,利用调查数据考察农民集中居住意愿,希望能为更好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提供参考。
1 仪征市郑营村及调查样本概述
郑营村总面积约为3.7平方公里,距月塘镇约3公里。村公共设施不配套,住宅周边环境较差,房屋质量一般,房屋建筑的功能不合理,农电网虽已基本改造完成,但布局混乱不合理。
本次对郑营村农民的调研。总共发放了120份调查问卷,回收110份,有效问卷为105份,样本的有效率95.5%。被调查者中,已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购买房屋的占33.3%,没有选择在农民集中居住区买房的占66.7%,男性村民占53.3%,女性村民占46.7%。
2 农民集中居住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2.1 农户个体特征的影响
2.1.1 农民性别与集中居住意愿。调查表明:男性与女性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有所差别,其中,男性农民集中居住意愿为62.5%,女性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为42.5%。这说明,男性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比较强烈,容易接受新事物;女性家庭观念较强,习惯了的生活不容易去改变。
2.1.2 农民年龄与集中居住意愿。在问卷调查的四个年龄阶段中,20-24岁、25-39岁、40-60岁三个年龄段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总体差别不大,并且均比较强烈。但随着年龄段的提高,集中居住意愿在逐步降低,特别是60岁以上的农民只有21.4%愿意集中居住。
2.1.3 农民文化程度与集中居住意愿。调查发现,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较为强烈,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较弱。进一步分析发现,收入较低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的价格较便宜,农民更愿意就进改善居住条件。而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往往收入较高,主要选择在城市购买房屋,同时希望保留农村的老房屋。
2.2 家庭基本情况的影响
2.2.1 家庭人口数目与集中居住意愿。在问卷调查中,家庭人口数目为1~3口、4~5口的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分别为85.7%和60.7%,家庭人口数目少的都具有较强的集中居住意愿。家庭人口数目为6~7口、7口及以上的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分别为21.4%和14.3%,家庭人口数目较多的明显具有较弱的集中居住意愿。
2.2.2 家庭收入與集中居住意愿。调查表明,农民集中居住是农民考虑到自身经济条件后做出的决定。当农民能具有城乡生活条件,他的顾虑就小了,在农民集中居住区买房的意愿就大了。家庭收入越低的农民,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较大,集中居住意愿越小,他们若离开了土地,菜、煤气和电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2.2.3 集中居住区配置设施的影响
数据来源:调查资料整理和计算所得。
在问卷调查中,通过对集中居住区的环境、交通、基础设施、房屋质量、房屋价格五个因素来分析农民对集中居住区的满意程度。其中,最为满意是房屋的质量达到了46.1%,而且房屋质量越高,农民集中居住意愿越强烈。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满意程度仅达到了5.3%,究其原因,是因为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只是能够达到基本的通水、通电,并未建立卫生站和文化活动中心,不能满足农民健康和文化层次上的需求。
2.2.4 政府政策的影响
在“如果政府动员您搬迁,您认为政府应该首先落实哪些政策”的调查中,有46.7%的被调查者选择“提供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有26.7%的被调查者选择“提供价格合理的农民集中居住房”,有20%的被调查者选择“保留土地的承包权”,有6.7%的被调查者选择“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看出,从本质上来说,农民对土地不是非要抓住不放,他们只是对新的生活方式缺乏安全感,希望政府能通过最低保障来保证他们的生活,希望政府对集中居住区有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3 结论
3.1 农民思想观念的落后阻碍了农民集中居住
年龄越大的农民对于集中居住的意愿越小。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有落叶归根的思想,不愿意搬动,因而加大了农民集中居住的难度。
3.2 农民收入过低限制了农民集中居住的推进
农民收入过低使农民没有经济实力来承担集中居住区房屋的价格和生活支出,在家庭收入这一影响因素中,农民的非农收入占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比重越大,越不愿集中居住。因此,家庭收入问题从农业方面和非农方面都严重影响农民集中居住。
3.3 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限制了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发展
农民明显向往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而集中居住区只为农民提供较为简单的水泥路、电线和电视线,在环境上,只为农民提供简单的树木种植,与农民以前居住的绿色环境相差甚多。
3.4 农民生活没有保障阻碍了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发展
农民担心搬迁到集中居住区后,耕地转包或转让出去,生活没有了保障。所以,他们不愿意改变现有的生活方式,进而阻碍了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发展。
4 对策建议
为了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振兴乡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调查问卷分析,提出以下几种对策建议:
4.1 积极宣传集中居住的优势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让农民认知到集中居住的好处,从心理上、文化上接受集中居住。同时对集中居住小区的规划及小区的房屋类型、房型,要保持一定的地方特色,最好让农民参与其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2 强化农民集中居住的物质保障
农民是集中居住的主体,农民必须有购买集中居住区房屋的愿望和能力,集中居住才能顺利进行。因此,要千方百计地增加低收入农民家庭的收入。同时,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从事非农产业的技能,增加非农收入,从而使农民集中居住有更好的物质保障。
4.3 强化政府财政对农民集中居住的支持力度
农民集中居住利于乡村振兴,不管是从公共产品支出,农民利益补偿,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虑,财政支持都应该是农民集中居住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要强化对集中居住地的规划,完善集中居住区的道路、水力、电力建设,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4.4 建立和完善集中居住农民的各类保障
由于很多农民缺乏专业的技能,集中居住后会面临工作压力大、收入水平低、生活消费增多等问题,同时农民对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也有所疑虑。所以,政府可以强化农民社会保障,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给农民足够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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