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域下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8-05-14刘琼芳
刘琼芳
[摘要]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得到较好发展,人们的温饱问题已得到解决,但是在基层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物质、制度、思想观念障碍,不利于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特色鲜明,其中富含了很多能够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从民族文化的三层结构出发,结合其自身发展的根本性、普遍性、长远性,以文化为视域拓宽基层治理的维度,为推动民族地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关键词]文化;民族地区;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1 文化的内涵与结构
英国民族学、人类学学家泰勒在其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第一次将文化作为中心概念提出:“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其对文化内涵的界定主要在于精神财富层面。现代汉语中的“文化”源自拉丁文中的“cultura”,是20世纪经日本传入中国的一个外来词汇。20世纪20年代前后西方民族学、人类学被引进后,我国学术界才开始关注文化问题,在陈独秀发表的《东西族根本思想之差异》、李大钊发表的《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等文章中,都对文化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随着东西方文明比较研究的逐步深入,什么是文化以及如何看待和发展中国文化等越来越成为学术界的热点研究议题。但是,文化作为人类特有的现象,不是固定的、有序的,其内容与结构往往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改进,其组成单位的划分标准也会因人而异,很容易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局面。蔡元培认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梁启超将文化界定为“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胡适首次将文化与文明加以分离,提出“文化是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学者们之所以在文化的定义、概念、内涵的界定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是因为学者们往往是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研究视角来进行阐释。纵观我国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可将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广义的文化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仅指精神财富。
此外,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学家对文化构成要素及其结构也提出了不同的划分标准。比如,英国民族学、人类学学家马凌洛斯基根据文化的功能,将文化分为物质设备、精神文化、语言和社会组织四个方面,美国社会学家W.F.奥格本从文化功能和文化起源相结合的角度,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个层面。在我国,民族学界对文化的解释与通常所说的广义文化相似,文化是人们在体力和脑力劳动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财富,由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以及人们所具备的各种生产技能、社会经验、知识和风俗习惯等组成,对文化组成要素及其结构的划分也有二元结构说、三元结构说、四元结构说乃至多元要素说等等。二元结构说认为文化由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个部分构成,三元结构说认为文化可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构成方面,四元结构说在三元结构说的基础上增添了一种行为文化。
虽然不同的文化结构划分法都有一定的层次性,为学科发展、学术研究以及社会建设等提供了不同的视角,但是有些文化结构划分法并非十分完美。例如二元结构说,过于简单的将文化划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一种非此即彼的倾向。四元结构说,将文化细化到“精神、行为、制度、物质”这四个层次,但是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乃至物质文化会对行为文化产生决定作用,行为文化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衍生出来的文化结构,不会独立存在。而文化作为人类文明的实践成果,既是一种物质存在,也是一种观念集合,更是一種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采用三元结构说,将文化分为物质、制度和精神这三个层面,似乎更能反映文化之间的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关系。
2 文化对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意义
遵循文化三元结构说,文化有表层、中层和深层之分。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式,也是由这三个层面所构成,只是民族文化在表现形式上会有一些差异,会在文化的共性中彰显出民族文化的个性。民族文化的表层,由劳动工具和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求所创造出的一切物质产品构成,表现为该民族为满足生产生活所需而创造出来的富有本民族特色的建筑、交通工具、服饰、饮食、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文化形式,主要体现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之中,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形式,很容易被外界所感知。发展这一层次的民族文化,不仅能够传承富有民族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让民族文化更好地走出去,还能在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创造经济收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物质基础。民族文化的中层,是包括该民族的内部规章制度、管理体制、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庆典仪式等在内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能够为本民族成员提供一套可供参考的行为准则,在当今社会体现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弘扬并传承优良民族美德、培养法治意识等,从而减小基层治理的难度。民族文化的深层,是由人的文化心理以及诸如思想、价值观、伦理、哲学、宗教等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各个方面,包含在各民族的共同愿景、共有价值观念、家庭伦理、民族风尚、民族歌舞艺术、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之中。深层次的精神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往往会对一个人的言语行动、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产生重要影响,挖掘该层次文化的核心,倡导发展符合社会潮流的核心文化,规范人的行为模式,也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方良药。
基层社会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强调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将先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果将社会层级结构看成是一个金字塔,那么基层社会位于金字塔的最底端,机构人员数量众多,社会关系相对复杂,社会治理难题相对较多。纵观世界各国的基层自治和治理经验,会发现基层治理制度的设计和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不是单纯的外来模式的植入,也不是政府推动的结果,而是来源于本土的实践,是立身于传统社会文化的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便是通过各项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融入文化的力量,便能实现文化对人的引导、教化、规制的柔性制约功能,从而有利于实现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长久性作用。当前,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为感化和约束人的行为举止、创新人的思维模式的软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创新作用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因此,无论是规范人的行为模式,还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都需要发挥民族文化的规范引领作用。文化是社会治理之魂,用文化的方式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的人文内涵与活力。所以在推动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激发民族文化活力,借助民族文化的力量提高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实现基层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 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面临的障碍
现阶段,阻碍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因素有很多,纵观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状,结合民族文化的三个层次,可以归纳为物质基础障碍、制度规范障碍和思想观念障碍这三个方面。
3.1 物质基础障碍
良好的经济发展成果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之一。但是,就现阶段而言,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面临系列困境。比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发展机遇和挑战,经济发展势头较好但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入持续加大但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仍不足。民族地区富有特色鲜明、可利用程度较高的物质文化资源,物质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能够转变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剂良药,进而通过经济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近年来,在国家文化复兴战略的引领下,民族地区注重挖掘本地区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比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保护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不仅推动了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特色民俗旅游业的发展也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但是有些地区的特色村寨建设工作过于形式化、表面化、功利化,没有挖掘到此类物质文化的内核。比如,很多民族地区的基层政府在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贯用一般方法解决特殊问题,没有重视其中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导致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新型城镇建设毫无新意和特色可言。
3.2 制度规范障碍
制度是一种规范个体行动的社会结构,在民族地区开展基层治理活动的过程中,不仅会涉及到一些普遍适用的制度规范,还会涉及到民族内部的制度规范,这些内部规范能够实现对内部个体成员较大程度的约束作用。我国现有的治理体系中,基层党组织和政府行政机关仍然是基层治理的主体,部分基层治理主体并不具备应对这些特殊的解决涉及民族因素事务的能力,再加上深谙民族内部制度规范的民族政治精英们在民族事务、难题、纠紛中的治理、化解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使得各项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衍生出了一系列诸如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甚至因婚致贫、返贫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很多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政策用以规范此类行为。但是,有些时候,人民群众容易对政府出台的限制性政策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相关政策的约束和指引作用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相反,基层治理主体若是能在这一过程中引入民族内部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庆典仪式制度等,并发挥民族政治精英在这一过程中的劝导作用,这一系列的不良现象将会得到较大改观。
3.3 思想观念障碍
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中所面临的思想观念障碍主要表现在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两个层面。治理主体作为基层治理中的主导者,其思想观念状态直接影响着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思想观念能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反之,则会形成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道障碍。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过程中,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对民族文化心存偏见,不想也不愿学习其他民族的文化,没有很好地运用优秀民族文化的精髓,不善于运用民族思维去解决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而是希望用一般技巧解决特殊问题。而在有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对象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思想观念障碍,形成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一道道屏障。比如,“坐等靠”思想浓厚,过于依赖国家的扶持政策;一些陈规陋习难以剔除,赌博之风盛行;一些优秀传统美德却难以传承,尊老敬老之德面临困境。
4 借助文化克服基层治理现代化障碍
文化治理的核心,是以建立现代社会治理架构为立足点,充分利用和激活文化的治理功能,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现代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政治建设的社会资本,通过社会资本的培育达到社会的善治。正如英国学者托尼·本尼特所相信的那样:“文化的出现可以被看作是现代化早期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日常治理化过程的一部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在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有必要将民族文化的核心要素带入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去,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4.1 营造文化治理氛围
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现状的一个现实反映,其所蕴含的价值观、道德取向、理想信念等会对民族成员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文化治理氛围既能解决传统治理手段外在控制的有限性,又能增加社会治理的和谐因素,是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近代以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对基层治理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是,我们有些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这百余年的时间不太可能改变我们五千年来所形成的一些传统观念和思想。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治理氛围,剔除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一些陈规陋习,有利于解决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上的人情至上或人治社会所面临的困境,改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我国学者邓敏文将侗乡称为“没有国王的王国”,是因为寨老们在侗寨的日常事务决策、纠纷化解中往往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这种“寨老”文化的延续不仅能够增进基层治理的维度和柔和度,还能降低政府基层治理成本。因此,在民族地区可以综合运用报纸、书刊、微信、电视广播等为载体,宣传各民族符合时代发展的传统治理或纠纷化解模式,增进民族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维度,营造更好的文化治理氛围。
4.2 物质文化建设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丰富,有很多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民族特色建筑、特色饮食以及特色风俗习惯等,并且可利用程度较高。现今,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旅游以及特色民俗体验活动,发展的如火如荼,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现状得到显著改善。国家民委于2012年12月5日印发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了扶持对象和发展目标,为改善当地的居住环境、增加居民收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发展社会经济等提供了政策指引。比如,在民族文化特色产业的带动下,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的民俗文化旅游和社会经济实现较好发展。从游客接待次数来看,2012年仅接待游客人次78.5万人,到了2016年接待游客人次高达347万人,是2012年的4.4倍;从旅游收入来看,2012年仅实现旅游收入4.72亿元,到了2016年高达18.4亿元,是2012年的3.9倍;从旅游业对全县经济发展贡献率来看,2012年旅游收入仅占全年总收入的17.72%,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49.33%,民族特色旅游业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逐渐发展成助力该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企业。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基层纠纷的出现。所以,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时候,应更大范围的实现从“输血式”发展到“造血式”发展的转变,挖掘民族物质文化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自身发展和创造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长久发展。
4.3 制度文化促进行为规范
制度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中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既能反映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又是该民族精神文化的物化形态,能够协调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社会的关系,在规范民族成员行为的过程中作用显著。那么,在民族地区开展基层治理活动的过程中,不仅要强调一般法律制度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和指引作用,更要强调民族制度文化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因此,在民族地区的阶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有必要跳出条条框框限制,研究一套符合现代化发展的社会礼仪、文明用语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比如,维吾尔族在待人接物上很讲礼貌,在路上遇到尊长或者朋友时,会把右手放到左胸上,身体向前倾30度,并连说“艾斯拉姆艾来孔”。这种礼仪制度会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持有这种相似礼仪制度的人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比持有不同礼仪制度的人的相处过程中产生更少的矛盾和摩擦,社会稳定性也就得以提升。同时,民族文化中也有很多的行为制度规范,比如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等,在指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行规、团体制度的时候,可以将之结合在一起,提升这些规范制度的民族文化内涵,用大家所熟悉的、所信仰的民族文化去引导、教育、规范人的言行举止,增加社會治理的柔性度,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文化的柔性的有效结合,促进社会治理模式的有效转变。
4.4 精神文化提供深层次动力
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民族,最根本的莫过于形成了自己所特有的、稳定的文化,这些文化会体现在每个民族成员的实际生活中,体现在人们的思维和行动上,成为区分民族特性的一个重要标志。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在社会环境的长期影响下,还会形成一些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价值观、性格、信仰等,在这些民族因素的作用下,其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往往会表现出一些差异。积极主动地去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特性,在基层事务治理的过程中考虑民族特性,从中凝练出一套符合当地文化特色的治理方法。尊重不同的风俗习惯,对其中的精华部分进行弘扬和保护,宣传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精神文化健康向上发展,最大程度地发挥精神文化在基层社会的建设和治理的良好作用。因此,在民族地区开展基层治理时,做好思维转变工作,熟练掌握不同民族的民族特性、道德伦理、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做好民族优秀精神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工作,借助文化力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5 结语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既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民族文化中的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精华部分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支持。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其对人类的思想启迪、精神引导和道德提升,从基层治理的现状出发,结合文化的三个结构层次,抓住民族文化的特性,能够为实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提供重要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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