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视野下的高校信息公开研究综述
2018-05-14钱紫涵
钱紫涵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建设法治中国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出重要论述。作为国家繁荣富强和经济社会发展“双引擎”的高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应该紧跟党的节奏,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肩负起实现高校管理制度完善的责任和使命。具体来说,在高校制度管理的实践中应将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到实处,实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高校信息公开是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出现的新的领域研究。通过对高校的信息公开基本理论、制度、政策、法律等几个领域进行梳理和探讨,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关键词]高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高校管理体系中,较多的高校未能及时地贯彻和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不少高校在招生、财务、基建、学术自由等方面频频爆出丑闻,这也反映出高校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信息公开透明是信息科技时代的必然产物,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高校信息公开不仅涉及到高校利益群体的教育公正透明,又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教育实践中的一个延伸。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高校应该通过制定公平、公正、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建全信息公开体制,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高校依法治校,以期打造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高校。
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积极推动下,教育部在2010年出台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很多高校也相继制定了本校的高校信息公开规章细则,积极完善高校信息公开机制。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制度理论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具体而言,体现在高校信息公开主次不分,公开范围模糊,主体单一,公开程序、方式不清楚,监督和救济途径缺失等问题。因此,在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对国内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能够推进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
1 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理论研究
国内学者对高校信息公开领域研究较为集中的一类就是学者们通过对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原则、特点、意义等进行研究,从而在概念上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基本理论研究。如:马怀德教授在《高校信息公开在中国:历史渊源,文本解读与制度展望》中,通过对公立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整理和分析,以及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行了文献解读,阐述了《办法》在公开方式,领导体制,公开范围和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几个领域存在的不足;其次,马怀德与林华在《论高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一文中,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把握并体现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本质与精髓上,提出了公开原则、平等原则、便民原则、及时和准确原则以及救济等五大原则;林华在《高校信息公开的第三种意义及其实现策略》一文中,提出: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不仅能够推动高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还具有第三种意义,即提升高校的公信力和权威,加强外界对高校的正确认识,从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 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在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方面,学者对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意义、制度体系的构建、不同制度的类型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探讨。如马怀德主编的《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研究》一书中,首先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发展的背景下,系统地阐述了中国高校信息公开发展的历史渊源和过程。其次,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行文本解读,指出了《办法》中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足:公开内容和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以及监督与救济,并提出了完善公立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办法。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专家建议稿)》,服务于北京市教育法治建设事业。Cleveland在《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penness: Sunshine laws and higher 》较早地关注了政府阳光法案应用于公立大学环境时所产生的影响,他提出:“高等学校的强制公开可能导致大学三重目标的进一步博弈,即确保公开问责、保护个人隐私权、大学完成社会目标所需的机构自治,毕竟大学不同于政府行政机关,政府阳光法案在大学中应用时,应当注意结合大学的特点及需求。”朱科蓉的《教育信息公开研究》,是国内较早系统地开始研究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问题的著作,该书通过对教育信息公开的意义、内容、教方式和途径、困境、教育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以及对域外教育信息公开借鉴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期达到教育公平、增进教育和谐、保障学生安全、遏制教育腐败。马海群所著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与评价研究》,该书以高校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为基点,系统阐述了高校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内涵与范围等基本理论问题,分析了高校信息公开的正当性,深入讨论了高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问责制度、救济制度等几方面。刘敏的《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信息》认为:“高校信息公开体现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规定性,有益于促进高校与社会的有效联系,有益于建立高校信息公开问责制,有益于推进教育国际化的进程,还有益于提高高校的社会公信力。”于熠《高校信息公开与程序——探究保障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完善》认为:“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大学校园的重要体现,所以希望高校在处理师生事务时建立事前,事时,事后三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制度,从而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并分析了信息公开与国家法律,强调了立法者需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曾兵在《加强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若干构想》对构建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机制和救济制度进行了全面解读,以期为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3 关于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研究
对于高校信息公开政策领域的研究,学者往往通过对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的法律依据、政策评价理论体系的构建等问题展开讨论和研究。马海群在《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研究》一书指出:“《条例》和《办法》是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的主要制度依据,《宪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可以找到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的法律依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的部分法律规定阻碍了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的实施。”湛中乐在《大学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与反思》一文中,认为:“我国出台的《办法》,对信息公开制度从理念和规范上起到了根本的推进作用,但也存在若干不足;从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上看,我国实行大学信息公开的环境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大学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制定标准、规范办学、提升决心。”MClendon,Michael Kevin在《Mandated Openness in Public Higher Education:A Field Study of State Sunshine Laws and Institutional Governance》中提出了政府陽光法律环境下大学强制公开活动中的若干个研究发现,例如:公立高校的公开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共享价值、高校安全问题对政府阳光法律的应用及公共知情权的落实提出严峻挑战等,探讨了大学治理及政策应用等问题。
4 关于高校信息公开法律研究
对高校信息公开法律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高校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高校信息公开行为的司法判定及司法救济、高校信息公开背景下个人(如教师、学生)的权利保护(如隐私权)及权利救济等问题。Gwawley在《University Administrators as Information Tacticians: Understanding Transparency as Selective Concealment and Instrumental Disclosure 》认为,“公开透明的概念已经渗透进许多管理活动,但对高校而言,行政透明和问责显得尤为重要。”邵亚萍在《学术自由视域中的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一文中,认为:“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的实质是在法律层面对高校自主权的进一步强化,其目的在于保障高校自治。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存在于高校工作的不同领域,但其行使应以学术自由为界限。为保障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应对《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进行修正。” 日本研究者山崎慎一在《关于日本大学信息公状况的调查》中,认为:“提升教育的质量以及问责制在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信息资源在促进高校改革以及向公众宣传其重要性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作者以美国高等教育中公开信息活动的一个案例,即美国公立大学的领导小组和两个高等教育协会创设的“自愿问责制”( Voluntary System of Accountability,VSA)以解决教育信息公开问题,来研究日本高校的公开制度和信息收集状况,提出了VSA计划以及“大学肖像”平台可以提供一系列精确而有意义的数据以提升日本教育质量和问责制的建议。李庆珍在《高校信息公开的行政法问题研究》认为:“应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高校信息公开的法治意识;设立独立的高校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公开机构,配置专项编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提供物质设备有力保障;构建内外监督机制,引入复议诉讼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周兰领在《论公立高校信息公开行为的司法救济》提出:“《办法》没有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但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和组织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做出相应裁判。”
5 高校信息公开研究述评
从整体上,国内学者对国内高校信息公开展开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国内高校信息公开的历史进程、理论基础、基本原则、价值、意义等方面,但对国外高校信息公开却缺乏相应的研究。在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与政策方面,尹晓敏、马海群等进行了比较细致和深入的研究。尤其他们对高校信息公开政策这一方面特别重视,并做了相应的专题性研究。这为我国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发展做好坚实的理论准备。对于高校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的探索,虽然在国内研究成果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探讨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政策的研究文献,但该主题研究的数量十分有限,尤其是对“国内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缺乏专题性的研究,大多学者主要定位于《办法》的宏观解读,缺乏微观层面的具体解决办法,并且对于如何规范程序制度,救济途径等方面只是泛泛而谈,没有提出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价方面,大多学者尚未展开调研,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展开研究。
目前,随着高等教育不断深化改革,高校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及构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等方面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教职工和学生对高校信息公开的实践热情和法律制度完善期待日趋高涨,对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关注程度也不断提升,他们希望信息公开,期待公平公正。笔者认为,在接下来的研究可从对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特别是对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和救济途径等以前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进行研究,在立法层面完善现行高校信息公开制度,以期打造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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