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地药材类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现状分析
2018-05-14韩霜张少杰张红兵
韩霜 张少杰 张红兵
[摘 要]河北省现有66种地理标志产品,道地药材类地理标志产品却只有2种,为全省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的3%,占全国道地药材类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的1.1%,远远滞后于河北省乃至全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与河北省作为一个医药大省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严重不符。本文并从产品种类、保护范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标准等多个方面,分析河北省内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现状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策。
[关键词]河北省;道地药材;地理标志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在我国又称“地理标识”“地理标记”,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地理标志是指“识别一商品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者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自1999年8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更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以来,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批准保护茅台酒、金华火腿、龙井茶、吉林长白山人参、绍兴酒、镇江香醋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近2000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000余家,保护产值约10000亿元,形成了注册、使用、监管、示范、品牌评价、国际化运用等的全链条、多层次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经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优秀传统文化、兴边富民强县、服务外交推动外贸的重要举措。
而道地药材从概念、内涵和权利主体的特征来看与地理标志高度契合。“道”曾是古代的行政区划,“地”指地域或地区。道地药材即是指那些产地较为固定、生产历史悠久、生产和加工技术精细、品质优良、疗效显著、质量稳定的中药材。依据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的炮制工艺技术,道地药材与同品种其他产地的药材相比更加的优质高效。道地药材体现了特定地域的地理特征,更体现了当地传统的炮制加工工艺对药材质量的影响,凝聚了特地地域悠久历史带来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道地药材与地理标志产品在内容的自然属性和人文属性、权利主体的集体性上高度一致,都是特定区域地理因素和人文因素相结合的产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对道地药材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保护。为此,笔者针对河北省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策。
1 河北省道地药材概况
据统计,全国共495种道地药材。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网,到2017年底获得地理标志的道地药材种类约为一百八十种,包括岷县当归、宁夏枸杞、新会陈皮、松贝、雅连、禹白芷、浙八味、四大怀药、青海冬虫夏草等等。
河北省兼有山地、丘陵、盆地、平原、高原、湖泊和海滨,地貌类型丰富,生态环境和气候多样,适宜种类繁多的药用植物生长,药材种植历史悠久,炮制加工技术纯熟,是诸多药材的传统道地产区。据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结果显示,河北省现有药用植物资源1442种,常年生产收购的地产中药材230多种,大宗道地品种27个和特色、濒危和稀缺品种28个。在悠久的药材生产经营历史中,河北各地形成了一批质量优良稳定的道地药材,如安国“八大祁药”(祁菊花、祁山药、祁紫菀、祁沙参、祁薏米、祁芥穗、祁白芷和祁花粉),巨鹿金银花、枸杞,承德“热河黄芩”、承德杏仁,邢台王不留行、邢枣仁,涉县柴胡,太行连翘,灵寿丹参,西陵知母,青龙北苍术、五味子,坝上金莲花、黄芪、桔梗,蔚县款冬花等,另外,完远志、口防风、白洋淀芦根、穿山龙、秦艽、兴隆红果等也是河北省的特色优良药材,其中八大祁药、黄芩、邢枣仁等20个大宗道地药材品种和金莲花、北苍术、款冬花、王不留行、黄芪等10个“一地供全国”品种,产销量占全国60%以上。中医药产业已经成为全省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之一,形成了以道地药材为基础纽带的特色经济区域。
2 河北省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现状
2.1 河北省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种类
截止到2017年底,河北省共申报66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而道地药材类却只有2种,分别为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见2016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28号公告),为全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的3%,占全国道地药材类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的1.1%。而且,这两个道地药材并不是全国独有品种,除涉县柴胡外,全国柴胡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还有嵩县柴胡(河南),除涉县连翘外,全国连翘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还有安泽连翘(山西)、伏牛山连翘(河南)。
2.2 河北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申请时需明确该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地范围越大则可使用的该地理标志的区域范围越大。国内很多中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保护范围较大,例如吉林长白山五味子、吉林梅花鹿产品的保护范围分别为28个和30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一方面是由于该产品的自然特性,另一方面需要多地协调联合申报。然而,涉县柴胡和涉县连翘的保护范围并不大,均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现辖行政区域,未超过1个县的县辖行政区域。
2.3 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
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同一个地理标志可以同时被多家企业、个人或单位共同使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的公示公告统计,截止至2018年3月,共批准8000余家企业使用近2000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一些地理标志产品的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较多,例如有63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40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安徽霍山石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但是目前还没有企业被核准使用涉县柴胡或涉县连翘。
2.4 药材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道地药材品质的重要保障,许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已经建立国家质量标准,如吉林长白山人参、昭通天麻、文山三七,或是地方质量标准,如拓荣太子参、长白山红景天,然而河北省这两种道地药材均未建立国家质量标准或是地方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河北省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远远滞后于全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与河北省作为一个医药大省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严重不符。
3 保护对策
3.1 大力引导、支持申报,解决申请人缺位和保护范围较小的问题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申请人应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但河北省乃至全国的道地药材生产规模普遍较小,缺乏突出的龙头企业或是行业协会,因此在道地药材生产尚未形成规模化、集约化,行业协会还是弱势组织的当下,政府机构应作为主体积极政策引导,大力扶持有条件的单位申报,解决申请人缺位的问题。
根据“规定”及实施细则,只要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对于各级政府建议申请保护的同一品种的不同产地范围,国家质检总局一般无权否决,只能批准。而在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时必然存在地方利益冲突。因此,地方政府应努力协调产品保护范围问题,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和道地药材品质,从大局和长远发展考虑采取独占性产地保护还是多地统筹保护。
3.2 提升道地药材质量
道地药材的质量和声誉已经成为中医药产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而道地药材质量下降是导致其保护受挫的重要因素。河北一些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区例如安国、蠡县等,种植方式还是以小规模、家庭分散种植为主,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种植规模化、管理集约化,品种鱼龙混杂,药材的重金属、农残含量超标,部分药材甚至因为生长素滥用导致药效降低,药材质量得不到保证,加工炮制过程也出现了为节省人力物力而改变炮制方法致使道地药材的品质退化等一系列问题。道地药材质量下降将导致相关标记价值的淡化与贬损,因此,政府应大力推广大宗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栽培,吸引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基层,支持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道地药材种植或给予技术,监督相关企业严格按照GAP和GMP进行中药材生产和饮片加工,依照道地药材的生长规律和炮制原则进行生产,重视道地药材的自然属性和人文特性,保证药材的道地性。
3.3 鼓励、支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只有企业或单位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该地理标志才能产生真正的保护意义和经济价值,被核准使用的企业越多,越能体现其保护价值,否则只是该地区的一张宣传名片而已。政府应宣传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提升道地产区内药材质量,尽快达到地理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鼓励、支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展现药材的道地品质,真正体现道地药材的临床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3.4 深入研究,建立标准
统一和提升道地药材质量标准,既是药材道地品质的重要保障,也是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基本要求和迫切任务。政府应鼓励支持企业和研究单位对道地药材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深入研究,建立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并随研究深入和技术发展不断升级质量标准,保证药材的道地产区特质统一和高质量。
4 结语
道地藥材是中国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化结晶和知识结晶,是无数药农辛勤劳动、智慧凝练和经验累积的产物,是多少辈医者研究、总结、创新、发展的结果,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人文、地理、文化、环境、技术知识。若在当前中国遵循TRIPs等国际公约、信息流通高度国际化的趋势中,不大力保护发展道地药材知识产权,对道地药材形成、传承、发展和利用做出重要贡献的道地产区和药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道地药材相关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就会被跨国公司无偿利用于各种商业目的,道地药材的种植、炮制、加工技艺可能在现代经济大潮中遗失,道地药材的优良品质也可能在激烈的贸易竞争中消散,其承载几千年的中医药传统文化最终湮灭于时代洪流之中,空留国人扼腕叹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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