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018-05-14于善波张忠慧李维刚
于善波 张忠慧 李维刚
[摘 要]本文以佳木斯大学为背景,通过分析该校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如何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出现代大学制度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构架,力图对我国高校尤其是本校内部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中的具体实践进行建议和指导。
[关键词]内部治理;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1 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在受到高等教育民主化浪潮蓬勃发展影响的20世纪60年代,高等学校内部结构的治理就已经被当时国外理论界普遍关注。发展到上世纪90 年代,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领域治理理论与实践愈来愈成熟,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也成为业界研究热点。但与之前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理论研究相比,相关理论研究有以下几个重要的突破:
第一,理论界的研究层面有了新的突破,主要表现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注点不再局限于制度、结构和机制等表面,而是扩大到包含制度因素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创造某种治理方式并依循这种方式的“人”。
第二,研究角度另辟蹊径。有别于传统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理论关注研究制度等“硬规则”的作用,现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更注意相关的“软环境”的分析。
第三,在理论观点方面有所创新。将传统理论中强调正式机构与正式规则约束的治理方式界定为“硬治理”,指出当今应在重视大学的“硬治理”的同时,还要认真审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软治理”,而且提出了“软治理”的多要素,即包括选择正确的学校董事、对董事进行定期培训、提供正确信息、平衡董事与执行主席之间的权力、培养集体质疑的文化等。很显然,这种观点是对原来过度关注治理规则等“硬要素”而忽视相应的文化背景等“软要素”的一种理论纠正。
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推进和完善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关键步骤,它的实质是构建可以应对“冲突和多元利益”需要的决策权结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必须体现出以社会为本的当代精神,有能力整合相关利益人的资源,把大学的决策控制权较为合理地分布于不同的治理主体手中。
目前,我国的高校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大学职能在不断地拓展,大学规模明显扩大,师资队伍日益壮大,大学内部的组织机构逐渐變得庞大和复杂,同时大学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推进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是我国高校迎接新挑战,全面提升办学质量的必由之路,而优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正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相对落后。因此,正解理解高校治理的深刻内涵,正视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大学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构建出合理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就成为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中心。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探讨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高校治理结构状况调查分析
“十三五”《教育规划纲要》为推进我国现代大学制度进行了权威设计,为大学制度的试点工作确立了明确的目标要求,设定了具体的任务。自试点工作开展五年来,所有试点高校都能坚持立足国情、结合校情、放眼世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并且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在地方高校也同样存在。
佳木斯大学建校70余年,是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我校虽然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高校应尊重学者,尊重学者是尊重学术权力的基础前提条件。但是在我校管理工作之中由于教授治学的渠道不通畅以及教授参与决策的机制不成熟的原因,导致了虽然现阶段学校之中虽然存在着许多学术组织,但是这些学术组织大多数都是在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下,学术权力发挥的余地非常小。除此之外,学术权力机构成员具有行政与学术的双重身份,校、院的行政领导大多以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双肩挑”教授等双重身份介入学术组织,掌控学术资源。导致学术组织被行政权力淡化为咨询机构,成为摆设。二是学校就像是一个小型社会,对学校内部之中的多数学术活动如教师职称评定、院系设置以及拨付科研经费等多个方面干涉过多,导致了大学内部出现行政权力泛化以及学术权力虚化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学校的学术发展,同时也造成了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冲突加剧的后果。佳木斯大学现正处于新老体制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消化期。同时,也是全面推进各项事业改革的“黄金时期”,更是决定未来各项事业发展能否成功的“关键时期”,“完善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
3 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措施
确立和完善以“党委领导、校长管理、教授治学”为特征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既符合大学的内在属性和管理规律,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有利于加速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3.1 大学党委领导是核心,重在思想引领
首先就是可以加强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工作。其主要是通过对高校内部的制度设计、执行以及监督的领导,借此有效突出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其次就是有利于完善高校的决策机制。其主要是通过将行政权力以及学术权力协调、补充以及制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使高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再次就是可以有效增强高校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其主要是在制度上确保学术性权力对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参与能使教师集体摆脱被动而单纯地接受管理的状态,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最后就是可以促进学校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2 校长治校是关键,重在依法治校
首先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大学董事会制定的各种战略规划的执行者,是大学的最高负责人。其次校长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具体执行人,既对董事会负责又受其监督。校长的职责就是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学校的行政权力。这样既可以突出党委的决策权力以及校长的行政权力,又可以避免学校的决策权力以及执行权力高度集中。为更好地监督校长的工作,校长应每学期向董事会提交学期工作报告,并由其审议。
3.3 教授治学是根本,重在学术自治
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研究、教学和学术评价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大学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实现大学的学术权力,确保学术的专业性和自由性。同时,可以在学术委员会之中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委员会可以有效突出学术权力在高校管理机制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3.4 民主管理是保障,重在师生参与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渠道。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扩大并且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确保教授代表所占的比例,以此保障代表学术权力的教授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发言权。学生代表大会是高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针对学校事务发表个人意见或提出建议,校领导也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通报学校的重大决定以及学校计划实施情况或征求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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