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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农业经济组织研究

2018-05-14李素娜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巴彦淖尔家庭农场农业

李素娜

[摘 要]巴彦淖尔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一座新兴农业城市。近年来,随着该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出现了小农经济向中农经济转变的趋势,由此也带来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与日益扩大的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笔者力图从建立家庭农场的角度来分析解决这一矛盾,希望能为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巴彦淖尔;农业;经济组织;家庭农场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巴彦淖尔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一座新兴农业城市,位于举世闻名的河套平原和乌拉特草原上,土地和水利资源非常丰富,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引水灌区,被誉为“塞上江南,黄河明珠,北方新城,西部热土”。近年来,随着该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无论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还是养殖规模都在扩大,出现了小农经济向中农经济转变的趋势,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已不再适应中农化的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1 巴彦淖尔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

多年来,巴彦淖尔地区的农业一直采用传统的、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该方式曾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该地区逐渐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粮、油、糖生产基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粮食的有效供给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 巴彦淖尔小农经济组织的中农化趋势

笔者于2014年6月,曾随同中央民族大学杨思远教授的调研团队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浩丰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巴彦淖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向种养大户的集中,无论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还是养殖规模都在扩大,出现了中农化趋势。

2.1 中农化

所谓中农化,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在集体所有制实行土地承包到户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人口外迁和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得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向中等规模经营转变,即小农经营中农化。

2.2 中农化趋势的具体体现

2.2.1 种植业面积的扩大。种植业面积的扩大主要是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土地流转主要在家族内部及村内流转;另外,还有通过垦荒来实现。2014年已调研的中农化的27户,承包地总面积为750.5亩,户均承包地为27.8亩;由于租入土地总面积608亩,使得户均土地种植面积增加了22.5亩;由于开垦土地488.8亩,使得户均土地种植面积增加了18.1畝。由于租入土地和开垦土地使得户均土地种植面积共增加了40.6亩,是户均承包地的1.46倍,使得户均经营土地总面积达到68.4亩,这就是中农化的一个主要表现。

2.2.2 农户养殖规模的扩大。种养结合是浩丰村农户经济的基本结构,在中农化过程中,土地的集中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农户养殖规模的扩大是另一个重要方面。地处内蒙古河套地区的浩丰村,其家庭养殖业受到汉蒙两个民族畜牧业传统的交错影响。

在浩丰村,家家都有养殖业,其中有 19户养殖大户占所调研40户的47.5%。养殖大户平均养殖规模达到73只羊和3.31头猪,户均养殖业收入31839元。另外,据调查发现,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具有很高的重合性。种养结构的互补性很强,在中农化过程中,这种结构保持了连续性。

3 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已不适应中农化趋势的发展

随着小农经济组织中农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的弊端不断显露并日益加深。

3.1 小农经济组织的生产方式对农业生产发展的阻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以传统的、个体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组织越来越不适应农业生产的发展,其弊端日益暴露: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合理分工的进行,更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单家独户进行生产,成本高、效率低,品质和数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不确定性增加;单家独户的力量薄弱,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往往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农户利益损失较大;等等,严重阻碍该地农业的发展壮大。

3.2 分散的流通组织阻碍了巴彦淖尔农业的发展壮大

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其流通组织也具有较高的分散性。高度分散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已无法继续支撑日益庞大的农产品流通规模。因此,加快农产品流通组织建设,改善农产品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是增加巴彦淖尔农民收入、促进巴彦淖尔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增强巴彦淖尔农产品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4 中农化趋势的最终结果必将产生家庭农场经营

巴彦淖尔农村经济出现的中农化趋势表明,家庭农场更适合目前的巴彦淖尔的农业生产状况。而且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提到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在土地家庭承包体制长期不变的政策下,同一个家庭组织可以实现从小农向中农的跃升。在这个过程中,家庭人口增长并不必然造成家庭经营规模的缩小,农村的将来不是无人种地,而是种地的人数减少,但会由素质更高的一批新型农民组织生产,并伴以机械化向前推进。机器的大量采用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经营规模的扩大可以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国家各种扶持和保护政策下,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形势终将会产生。家庭农场既坚持了农户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变,同时也接纳了土地流转这一土地新政策,是中农组织生产的明智选择。

[参考文献]

[1] 杨思远.中国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研究[M].新华出版社,2013.

[2] 莫坤,姜丽丽.家庭农场研究文献综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21).

[3] 田慧.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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