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研究
2018-05-14欧阳霞
欧阳霞
我国具有非常多的非上市公司,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股权激励解决存在的代理问题,促使企业不断进步。针对庞大的企业群体及迫切的执行要求,有必要探究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裁度,这方面意义突出。
非上市 公司 股权激励 机制
非上市公司:“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运用激励策略,让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余职员获得公司期权、得到公司股份收益。因为考虑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研究较少,为此,基于现代企业制度,为使公司管理人员及重要人员积极参与工作当中,把股东、公司、经营者三者之间的利益结合起来,使各方一同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不断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必要构建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笔者结合与之认识,进行如下研究。
改善非上市公司宏观环境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与行权后出售条件。企业在设立时,一定要在公司章程内规定总资本额,不利利用预留库存股去解决激励中股权来源问题。分析及比较欧美国家较为成功的资本市场,在授权资本制影响之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仅认足部分资本,剩余未认足资本根据企业经营需求以发行新股方式来缴足,这需要我国顺应现代企业机制,把资本授权制引入其中,可让企业设置库存股,健全公司资本制度,消除股票来源存在的问题。经常长时间的出售,导致,股权激励作用减弱。这就需要适当放开转让比例,使股权激励在一定约束机制下凸显作用。
再次,完善《税法》具体规定。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务必权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遵照美国ESOP执行的税收优惠法规,构建股权激励税收优惠制度。使股权激励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企业利用增加利润成本,同时赠送给员工时,可把该利润由应纳税额中扣除,减少企业承受的税收负担。此外,企业员工会在所得税方面得到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想要把企业所获分红转增资本时,因为该部分红利未被纳入员工个人消费当中,却是投入社会之后的再生产,提出,个人所得税在现行20%前提下,进行适当下调。且倡导商业银行把贷款购股服务提供给员工,适当减少该部分的贷款利息,国家在这方面征集的营业税,也要适当减低。如企业使用信托持股,国家为信托持股机构提供税收照顾。
(2)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执行股权激励计划,能够营造良好的公司股權结构,形成完备的公司的治理结构,这需要企业具有一套完备的治理结构。优化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但要具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还要具有管理层。在现代企业当中,管理层具操控着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如果企业股权结构因为股权激励而产生变化后,企业需要切实尊重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严格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维护他们的权利。特别是确保他们具有股东表决权、知情权。当确保上述权利之后,方能让持股员工成为公司实际的主人。
(3)设置有关服务机构
美国政府专门设置了职工持股计划政府服务机构,管理并转让职工持股计划等,把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政府机构的监督及管理当中,促使非上市公司良好股权激励行为的形成。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统一管理职工股,通过内部委员会名义代为购买,由上述组织管理股权,切实践行股东权利。提出,政府决策机构高度重视建设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置政府服务机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给予监督与服务。
(4)构建企业所有权文化
让员工享有参与各级管理决策的机会。当员工决策管理各级企业时,方能切实让员工具有企业所有者的意识,继而通过企业所有者的身份进行思考。员工参与管理决策形式较多,其中,像自主管理团队等。让员工享有更多的培训机会。经过培训之后,分服员工的知识,提高他们的技能,让员工更好地完成各项决策,进行高效决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使员工更好地认同企业形成对企业的使命与价值观,逐步强化员工的意识。长期打造企业所有权文化,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精心培育。在企业当中营造所有权文化的氛围,真正践行股权激励制度,通过股份民主与职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并获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完善非上市公司微观操作规范的措施
(1)激励模式选取
非上市公司涵盖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设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等。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公司均可对被激励对象使用低价转让股权、赠与分红权等一些形式。因为国内场外交易市场并不成熟,可以针对一些进入场外交易市场的募集设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等实施股票增值权与、限制性股票等。在选取股权激励模式时,企业可整体考量企业规模、员工出资特征等,选取合理有效的激励模式。
(2)授予
1.激励对象选择
企业在对激励对象资格认定时,需从企业战略、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岗位稀缺重要程度开展。当明确激烈目的后,把选定激励对象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范围划分”、“内部竞争”。股权激励计划执行前期,明确激励范围的部分硬性标准,让员工很大程度上感受到自身受到企业的重视。在激励对象选择中,引入竞争机制,突出“股权激励”必要性。
2.授予方式
股权激励的行权方式,一般涵盖两种,一类是“一次性行权”,另外一种是“分期行权”。前者为完成授权期之后,激励对象能够选取各行权方式。后者涵盖了一些类型的分期模式,一般经常见到的便是“匀速分期”、“变速分期”,匀速分期,平均划分所获期权为几个部分,完成一些授权期后,便可实施行权,另外一些到期后,接着实施行权,照此以往,至完成全部行权。“匀速”与“变速”一般是因为期权被分的方式不一样。通过运用“分期行权”方式,能使股权激励周期变长,在非常长的时间内不断激励,能够有效错开集中回购,减轻资金带给的压力。
3.授予数量
现阶段普遍使用的确定股权激励授予额度一般包括“增量法”、“存量法”等一些方法。前者是在企业利润的前提下,经过员工努力而获得,员工能够对企业利润做出分析,同时把利润增加值用作基数方法,但存量法是把对企业年度利润考察而得的总额用作基数,实施测算。提出,在增量法前提下,使EVA与同期可比企业EVA增量结合到一块,这在非上市企业当中非常适用。首先,增量法更能呈现考核过程中企业价值变化,是一种纵向对比。然后,EVA将企业资本成本纳入考量当中,属于一个真实具体的数据,可以呈现企业在此过程当中的具体经营状况。此外,和相同行业横向进行比较,避免了预算中出现的偶然性。把激励总量细分为个体数量时,测算可以采用激励对象职务、层级及个人业绩考评结果相互结合的方式。
4.授予期、行权期和持有期
授予期,由企业授予员工股权当日开始,至员工购买股票这段时间段。授予日的股价会成为员工的行权价格。设置授予期,一般是为了达到限定激励对象行权行为的目的。行权期是激励对象被允许购买企业股票的特定时间段。在行权期内,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才能允许行权,得到企业一定数目的股权。持有期,禁止持有期内激励对象转让所持股票,当持有期超过期限后,激励对象才可执行处理股票。
5.退出机制
一是,针对合同期满、法定退休等,已行权部分的激励成果纳入激励对象中,未行权作为企业收回一部分。二是,执行取消连续两个考核期考核结果不达标的行权资格。三是,先明确股权激励方案,和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授予协议一样同等重要。
结束语
事实上,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达不到当前法律及法规的要求,股权激励模式的配置,需要考虑上市前后的衔接。一些学者认为,未进行创业板之前,未上市企业重点执行变通的股票期权激励方式。股权激励最初是激励核心层,在企业快速发展之下,可考虑逐步拓宽激励范围。当开设创业板之后,中小企业需要马上提出上市要求,通知着重践行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与股份期权等要自然衔接,把股票期权计划用作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潮流,规范及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促使其健康发展。
[1]王舒,王琛.激励背后有玄机——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研究[J].深交所,2014(1):41-44.
[2]马建兵,张晓彤.公司治理中企业所有权配置的实现方式[J].企业文化旬刊,2013(1).
[3]俞孋仁.我国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比较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