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述评
2018-05-14陈娟朱亚丽
陈娟 朱亚丽
摘 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于推进我国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学者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的研究较多,基于此,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国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做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和对策建议4个方面进行综述,并提出下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培育模式;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29.071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当前我国“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国正处于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有助于提升农民素质、稳定农村人才队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及农村繁荣,进而为乡村振兴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梳理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其他国家的做法、培育模式以及对策建议,对于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重要意义。
1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内涵的研究
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源于城镇化进程中“谁来种地,怎样种地”这一现实问题,历年来国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有多种不同说法。郭智奇等[1]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自由选择成为生产经营农业的職业人,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养、专业生产技能、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收入,能够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享有职业保障和权益。朱启臻等[2]指出,新型职业农民依然符合传统农民的特征,即占有或者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并且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陈蓓蕾等[3]提出,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具有传统农民的特征外,还应具有专业的劳动技能、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新型农业的经营能力、产品的市场运作能力、专业化的服务能力、高效率的管理能力和产业化的发展能力。王奕轩[4]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更多追求低投入、高收入,因此需要充分地进入市场,其职业活动规模较大,具有稳定性,同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保证产品的质量。
综上,学者们提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包括4个方面。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充分进入市场并根据市场规律进行经营,以获取最大化利润。2)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不是身份的象征,对农业产生认同使得其发展后继有人。3)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掌握现代农业的发展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科学的规模经营。4)新型职业农民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绿色环保等新型理念,要对生态、环境、社会承担责任。
2 关于国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做法与实践的研究
2.1 美国的主要做法
美国的农民教育工作已经有150多年的发展历史,相关的法律体系完善。1862年颁布《莫雷尔法案》,成立了全国56个州立农学院,规定建立赠地学院,培养农业机械技术人员;1917年颁布《史密斯休斯教育法案》,要求联邦政府提供资金在中学建立职业教育课程,并为各州教授的农业课程设立统一的标准大纲;再加上之后的《班克里德——琼斯法》(1935年)、《人力开发和培训法》(1962年)和《经济机会法》(1964年)等法律的确立,美国农民教育的法律基础不断完善。近些年,美国开始关注新型农民的培育,于2008年颁布《农业法》,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并在2012年美国农业法草案制定中将其列为议题。美国的农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由教育部门和农业部门共同组织,主要是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活动进行指导和培训,包括院校的外部培训、校内培训、委托培训等模式,拥有大量的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了农业教育、研究与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教体系[4-7]。
2.2 德国的主要做法
德国非常重视农民的培育工作,培育模式以“双元制”最为著名,一元为学校,一元为企业,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新技术的培训。培训内容根据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来制定,培训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共同负责,其中政府负责3/4的经费。德国的农民培训采用初级、专业等形式,不同形式的培训时间和内容不同。此外,要求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过不少于3年的正规职业教育[4,8]。
2.3 韩国的主要做法
韩国在1967年颁布《职业培训法》,正式确立了韩国的职业培训制度,之后又出台了多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其职业培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韩国由劳动部的能力开发审议司全权负责农民职业培训工作,包括公共职业培训、企业职业培训和资格认定职业培训3种主要方式。考虑到农民工作的实际情况,培训分长期和短期结合、脱产和半脱产结合等方式;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现场参观、实习体验和讨论等贯穿整个培训的始终,保证培训的质量,体现农民需求,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8-9]。
2.4 日本的主要做法
日本的农业面临从业者人数不断减少,老龄化严重的现状,所以日本非常重视农业后备力量人才的培养,从教育、资金、法律、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培育科技文化与职业技能素质较高的农民。日本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形成了5个层次,分别为大学本科教育、农业大学校教育、农业高等学校教育、就农预备学校教育和农业指导师教育。日本人多地少,农业经营分散,因此在农地保护和促进农地流转方面做出许多努力,鼓励建立农民合作组织,促进了农民合作和农业土地流转。此外,日本还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促使农业朝着机械化和栽培科学化方面不断发展[10-12]。
除此之外,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都在农民培训上做出了不同的努力,以此提高农民自身素养和农业发展水平。
3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研究
3.1 从政府、企业、市场等涉及的不同主体角度进行分类和总结
赵帮宏等[13]按照不同的培育主体将其总结为“三类十一型”。1)政府主导类,包括政府工程型、院校培育型、远程教育型、创业扶持型和文化活动型,此类模式在各种模式中占主导地位。2)政企配合类,包括园区依托型、推广服务型、科研项目型和科技示范型。3)市场运作类,包括合作组织型和产业促进型。张胜军等[14]提出了由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机构、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构成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该模式有利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决策科学性,打破培训发展面临的资源不足、利用不充分的困境,满足培训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充分进入市场形成市场竞争,实现多元培训主体的利益协调。
3.2 从培训内容和方式角度进行分类和总结
田书芹等[15]基于各地社区农民教育的实践,总结了学分制、自助式、信息化、整合化4种典型的新型职业农民社区教育模式。学分制社区教育模式下,学员通过学习获得学分以换取社区教育结业证书,具有学分替代、积累学分、弹性学习3个特点;自助式社区教育模式下,不同类型的培育知识组合成不同的培训套餐,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想要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业安排;信息化社区教育模式则主要是整合各类数字化的学习资源,让农民可以随时随地浏览学习;整合化社区教育模式将区县职教中心、农业技术学校和市民文化素质学校统一纳入社区学院,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多种教育功能,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学习。许浩[16]介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远程教育模式。江苏电大由城市深入农村,依靠大量丰富的数字教学资源,建立了遍布城乡的学习网络,通过基于网络的学习支持服务、面对面的学习支持服务等形式为参加培育的学员提供支持服务,培育了一批种养大户、农业经纪人等职业农民的代表。
3.3 从各地具体实践和做法角度进行分类和总结
吴易雄[17]提到,湖南省平江县和醴陵市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出适合当地的湖南模式,该模式分为3个层次。1)分产业认定新型职业农民,选取部分产业作为试点,从生产规模、科技含量、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并进行培育。2)分层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主要依托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对起步型、创业型、带动型职业农民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同时加强院县科技合作,培养了众多乡土专家。3)分行业激励新型职业农民,县级党委和政府出台政策,在项目、资金、保障、融资和荣誉上多方面进行扶持。杨璐璐[18]对湖州的“农民学院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湖州农学院成立后便进行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开展多样研修班和创业大讲堂。该模式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制定新型的培育指标体系,实施重大培训项目,加大培训力度,关注农民需求,提升职业教育的精准性,同时注重培训平台建设以提升教育质量,通过政府和村庄宣传培训意义,开展涉农项目招商,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搭建平台。王奕轩[4]在对宝鸡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中指出,宝鸡市原有模式经过优化后产生了新的培育模式,有效提升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率和质量。
4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建议的研究
4.1 确立政府主导作用
马建富[19]认为,政府应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占据主导地位。培育工作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需要对该工作负起责任,积极推动,将其落到实处;同时因为培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政府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调节各类资源。金绍荣等[20]指出,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是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教育资源的整合者和培训质量的监督者,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中坚力量。
4.2 完善相关培育环境
朱启臻[21]指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4个方面的环境条件,分别是良好的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政策环境、受到社会尊重及提高社会地位的社会环境、接受综合全面教育的学习环境、城乡一体化要素流动的环境。郭曉茹等[8]认为,要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法律环境,政府有必要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列入基本国策之一,并专门制定一部关于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建立立法保障。
4.3 加强职业技术培训
张术等[10]指出,应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在课程设计上要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以农民良好就业和致富为目标,建立完善的实时性强的课程体系,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就业相结合。胡林招[22]表示,为保证培育工作的效果,需要筛选培育对象,将生产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性人才和农村发展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夏林艳[23]指出,要鼓励农业大学、职业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主体的参与,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支撑,丰富培训内容。此外,政府要对培训教师进行授课内容和技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
4.4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吕莉敏等[24]认为,要建构多元融资的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同时要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对劳动培育进行补贴,并逐步对新型农民实施免费的分类培训。在资金使用层面,要建立经费监管机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沈红梅等[25]提出,要不断拓宽职业农民培育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宣传引导作用,多方筹措培育经费,促成各种社会资本、专项基金、企业、个人及农村合作组织共同参与投资农民培训,形成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融资格局。
此外,吴易雄[17]提出,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和信贷部门沟通,从简化贷款手续、减免或降低贷款利息等方面入手,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5 简要述评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各个国家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实践,大量学者也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就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关于农民培育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现有培育模式和对策建议以及对国外农民培育的实践经验分析等方面。其中:各个学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虽存在很多共通的地方,但缺乏统一的定义;多数学者结合具体实例来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措施和现状,并指出教育和培训对农民的重要性。但这些研究大多是结合地方实例进行分析,缺少全国范围内的总结性分析和推广性经验,同时在研究方法方面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较少。因此,之后的研究应该在现有基础上,采用不同方法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功案例进行研究和总结,分析其中规律,梳理共同经验,并找到适合不同地区的不同培育方案,同时多关注不同来源的农民,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系的培育方案。
参考文献:
[1] 郭智奇,齐国,杨慧,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5):7-13.
[2] 朱启臻,闻静超.论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育[J].农业工程,2012,2(3):1-4.
[3] 陈蓓蕾,童举希.地方政府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路与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13,41(6):249-251.
[4] 王奕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
[5] 杜妍妍,姜长云.农民培训的国际(地区)经验及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05(35):41-50.
[6] 马超,张义兵.国外农民培训的三种模式及其对我国农民培训的启示[J].职业教育研究,2008(2):157-159.
[7] 梁艳萍.发达国家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与启示[J].教师教育论坛,2010,25(7):10-13.
[8] 郭晓茹,许文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国外经验及启示研究[J].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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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亮.我国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0.
[10] 张术,关江华.国外农民职业培训模式综述[J].吉林农业,2010(6):208-209.
[11] 屈锡华,王红波,李宏伟.新型职业农民形成与发展的条件——基于国际经验的总结[J].北京农业,2015(15):316-318.
[12] 冈部守.日本农业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13] 赵帮宏,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选择[J].高等农业教育,2013(4):107-112.
[14] 张胜军,李翠珍.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探析[J].职教论坛,2016(9):57-59.
[15] 田书芹,王东强.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社区教育模式创新[J].继续教育研究,2016(6):30-31.
[16] 許浩.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路径与举措[J].中国远程教育,2012(11):70-73.
[17] 吴易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湖南省平江县和醴陵市的实证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4,35(7):57-61.
[18] 杨璐璐.乡村振兴视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浙省个案[J].改革,2018(2):132-145.
[19] 马建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政府的角色及作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8):64-68.
[20] 金绍荣,肖前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地方政府的角色、困境及出路[J].探索,2015,183(3):108-112.
[21] 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特定环境[J].农村工作通讯,2012(7):35.
[22] 胡林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4,41(7):233-236.
[23] 夏林艳.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对策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7.
[24] 吕莉敏,徐春梅.国外政府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职教论坛,2014(16):61-64.
[25] 沈红梅,霍有光,张国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研究——基于农业现代化视阈[J].现代经济探讨,2014(1):65-69.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