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探究
2018-05-14罗前
罗前
摘 要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贺州市农机合作社进行实际调研,了解了目前贺州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旨在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产业化作业升级,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更专业高效的全程机械化服务保障。
关键词 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贺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23.055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始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近年来,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大力推动下,贺州市以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提高合作社和增加社员效益为核心,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农机服务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但在调研中发现,合作社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急需解决。
1 贺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贺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采用的是“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其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成为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较好地解决了农机规模化作业与小农户分散经营的矛盾,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减轻农户劳动强度,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79家,但经调研,能正常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有21家,其余5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是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21家专业合作社中,共有入社成员数436个(户),服务农户数20 593户,作业服务面积8 000 hm2,机具数量519台(套),农业机械原值总额2 802万元。农机具主要为大中型拖拉机,有123台,拖拉机配套农机具198台(套),联合收获机80台,水稻插秧机37台,粮食烘干机30台(套)。2016年,合作社年度总收入为1574.1万元,其中农机化服务收入897.7万元,占总收入的57%。农机化服务收入中田间作业收入801万元,占农机化服务收入的89%,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收入来源。
2 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贺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起步较晚、起点低,仍属于合作初期,在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
2.1 发展不平衡
在调研中发现,1)全市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尽管建立了管理制度,但并没有依制度办事。2)会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对外交往等能力,会员之间凝聚力不强。3)合作社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化程度不高,对会员的吸引力不高。
2.2 合作社建设资金问题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建设发展中需投入大量的资金购买机具和设备,单靠合作社自身筹集资金能力有限。虽然目前有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这一优惠政策,也鼓励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建设进行贷款扶持,但调研中发现,国家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金融机构的贷款扶持也较为欠缺,合作社发展中资金周转问题急需解决。
2.3 合作社机库建设用地问题
合作社机库建设关系到农机的存放问题,而这也直接影响农机的折旧率和破损率。但实际调研中发现,2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有6家没有机库或是正在申请机库建设场地。有些合作社虽建有机库,但面积仅为300~700 m2,根本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导致农机只能露天放置,入库率低。
2.4 土地流转问题
辖区内农田有很多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土地是一家一户农民自主经营,且无机耕道,导致合作社在土地连片服务性方面受限制。
2.5 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调研发现,只有几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备有专业账务人员,大部分的合作社并没有配备专业的账务人员,所谓的“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和系统化的学习和培训,没有取得会计证,缺乏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账务管理较为混乱。有些合作社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上是服务作业是谁负责的,收入和支出就属于谁的,不登记进合作社的账,这样的做法使得合作社的存在形同虚设,社员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3 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的政策
3.1 加强组织强化优惠政策和加大扶持资金投入
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争取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库机棚建设,可以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助,鼓励合作社建造农机库棚,方便农机维修和存放,延缓农机更新速度。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项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项目扶持和用地建设等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支农惠农配套扶持政策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并将农机培训、作业补贴、用油用电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傾斜,优先安排、集中使用。通过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在全市粮食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3.2 实行优先优惠用地政策和土地流转政策
建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如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给予考虑,优先安排,既解决了大型农机具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的问题,又使村容整洁,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在用地上,要遵守国家有关规模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的相关规定,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地、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合理合法安排规模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方式正在加快转型,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細,分散封闭的小农经济正逐渐被取代,因此应实行积极的土地流转政策,支持鼓励耕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基地化等经营模式。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户分散经营是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和控制功能,制定鼓励农民进行土地集中和合法流转的奖励及补贴政策,鼓励农户对手中的土地进行相对集中和规模化经营,这也是促使农机合作社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3.3 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规范化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
1)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机大户联合开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走农机合作化发展道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2)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机制,掌握好辖区内的机械分布情况,引导机械富余县、区到机械欠缺地域服务,有机户为无机户服务。应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原则,合理调配全市农机进行跨区作业,增加农户收入,减少机械的闲置率。3)农机部门应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依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帮助建立健全农机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合理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把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新时期农机管理的延伸和重要工作,为基层农机管理搭建新的服务平台。
3.4 加强合作社人员的业务和素质培训
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配备素质高和业务水平过硬的合作社人员。因此,在其原有基础上,通过理论学习、培训,参观优秀的合作社及与专业的结构合作等方式,使合作社人员能熟悉新型机械的操作、工作原理、维修技术以及农业常识。尤其是合作社管理者,除了具备这些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水平外,还应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使得合作社的发展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环境。除此之外,应聘请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合作社的账务处理过程,并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合作社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都依规办事。
4 结语
目前,全市农机化服务组织作业以水稻为主,其他行业的较少,不能满足全市特色农作物规模化种植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实际需要,鼓励、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产业化作业升级,走联合发展的道路,拓展服务功能,重点推广果蔬植保、冷藏保鲜等特色农作物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全程机械化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