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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研究分析

2018-05-14申闪闪

财讯 2018年25期
关键词:用工权益劳动者

申闪闪

进入“互联网+”发展时期后电子商务获得空前发展,快递公司也获得了新的契机,快递行业空前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但是快递行业的一些新型的用工方式,使得各种关系混杂在中间,劳动关系变得极为复杂,快递行业从韭者与快递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越来越模糊,在新老用工形式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值得劳动者、企业、政府关注和协调。

快递业 劳动关系 工会

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现状

我国快递产业自产生以来发展迅速,取得很好的成果,先是在我国东部形成了以沿海大城市为中心的4大区域性快递圈,然后通过滚动式、递进式等方式带动我国其余地区快递业的发展。快递行业为了加快扩张速度,不断地在非主营区域利用转包和分包的加盟方式或者是个人承包、委托经营、承揽经营方式寻找代理伙伴,这些经营模式下,企业直接用工少,中间环节较多,快递行业的多样化经营方式必然导致快递员的劳动关系难以确认。这种模糊的劳动关系直接导致快递员缺失劳动权益,快递业从业人员中学历要求很低,高级技师人员的比例远远低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并且快递行业的保护条件尚不完善,快递员的工作时间使用的不是标准时间,种种这些均为劳动争议埋下隐患。

快递行业劳动争议问题

(1)快递员与快递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快递员与快递企业的大部分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快递员与快递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明确。比如,快递员可以通过微信接受订单配送任务,他们依据自己的时间等情况决定自己的接单状况,他们可自行安排时间派送也可以委托他人,不受快递公司的管理与约束。

(2)快递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存在缺陷。

快递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比例较低,并且多数为短期合同,目前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而部分快递员并没有将这一点考虑在内,以后的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同时一些快递企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不够完善,内容不规范,快递企业工作人员的权益受损。

(3)没有充分发挥工会的协调作用。

大多数快递企业都成立有工会,但是这些工会并没有很好的代表基层人员的利益,对于維护员工的权益作用不大。百世汇通,圆通等快递公司也都发生过员工罢工事件。快递企业采用加盟等方式逃避劳动法等行为易引起员工不满,工会没有规范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职能发挥受限。

建议对策

(1)政府积极发挥其调控作用。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劳动法,并且不断的进行完善,贯彻落实政策实施,借鉴国外的惩罚赔偿制度,严惩违法行为,降低企业投机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政府还可以搭建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和维权渠道,加强工会建设,引导工会真正的为基层工作者服务。政府应加大对于快递企业的支持,促进快递企业发展的正规化,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劳动者的收益和工作条件,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

(2)员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加对劳动合同的理解。

快递行业的从业者很大比例的文化水平较低,需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提升自己在劳动关系谈判过程中的地位,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利益。其次,员工需要加强自己对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知识的了解,在与企业讨论合同的签订以及劳动关系确定过程中,与企业认真讨论合同条款与细节。对于劳动合同存在的异议,双方协商解决,避免产生激烈冲突,若协商无果,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寻求工会、政府、法律的帮助来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3)重视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

快递企业必须重视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立、健全和完善,劳动者通过基层工会组织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发挥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作用,同时搭建劳资双方沟通的桥梁,帮助双方的劳动关系的协调。制定和实施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资关系,解决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冲突,更好的调解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4)快递企业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劳动关系管理水平。

快递企业应树立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努力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设置合理的薪资和福利,提供员工自我发展的平台,肯定员工的工作,缓解劳资关系激化。另外,企业需要重视劳动合同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与完善,在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过程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指导整个签订过程,指出过程中的不合理。同时注意合同的整理和保管,员工岗位等状况发生变化之后,注意解除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结论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为快递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但是由于我国快递行业的尚不成熟,不断出现各种问题,用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劳资关系不和谐等问题的出现,制约该行业的发展。我国快递企业的层层转包、分包、承包、承揽等形式经营导致企业的直接用工较少,企业与快递员之间劳动关系不能很明确的确认,以致劳动争议问题频繁发生。为了防止快递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出现,需要明确所有快递行业的用工主体,企业需要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尽量与每个快递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法应该及时在立法和执法两方面进行调整,进而不断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在劳动关系协调方面的作用,建立专业的劳动监察组织,对快递企业容易违法领域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问题严重化,促进快递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1)于艳,浅谈快递员劳动权益保护[J].卷宗,2015,5( 12):3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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