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行为创新研究
2018-05-14朱剑玮
朱剑玮
摘 要: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弄明白地方政府与信息化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分析“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行为模式面临的挑战,最后对于“互联网+”时代网络社会管理中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创新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技术;社会治理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越来越成熟,传统电子政务很难在地方政府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的关系
我们讨论“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弄明白地方政府与信息化之间的关系,搞清楚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这里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是地方政府自身的角度,如何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二是地方政府治理下的经济、社会领域如何推进“互联网+”的进程。
首先,在“互联网+”这个大环境下,地方政府自身必须进行治理模式的改革,其目的是解决地方政府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问题,如何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帮助地方政府实现治理体系升级和改造。其次,地方政府在推动各个领域“互联网+”方面是治理主体,应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的定位和作用,在信息化融合的浪潮中实现经济社会领域的“互联网+”。
1.地方政府自身的治理变革
首先,地方政府需要更新治理思维方式。基于平等、开放、协作和分享这些特点的互联网,其思维方式更加注重的是“以用户为中心”和“极致的用户体验”。
其次,地方政府需要重新塑造治理的运行过程。一是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民主化、科学化和公平化。二是在政策执行和实施过程中要创新地方政府治理流程,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改进监督方式,促进政府执行外部化的监督。
最后从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入手,创新地方政府治理的方式手段。“互联网+”时代通过各种现代信息技术,给政府治理方式和手段带来了极大的发展和创新。
2.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和社会“互联网+”的角色定位
首先,“互联网+”是当前社会治理的客观环境和现实基础,这一点应当被地方政府认可。地方政府要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积极推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互联网技术在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公共生活等各个领域融合发展。
其次,面对“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地方政府要保持宽容的心态,从制度层面解决好“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事物和新产品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互联网+”的过程其实是对传统模式升级改造的过程,融合过程中肯定会触及到利益格局和管理模式的深层次变革。
最后,地方政府要树立“数据治国”的理念,在推动各个领域实现“互联网+”的过程中,要重视大数据和平台建设。地方政府既要做好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树方面的工作,利用数据分析的结果做出决策判断,创新社会治理决策体系;还要做好数据公开和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二、“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行为模式面临的挑战
理论上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由三种基本机制组成,分别是政府、市场和社群。这三种机制各有优点和不足,并由此演变出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社群失灵的理论。当一个国家处于一种稳定治理的状态,就体现出这三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的互动平衡关系,当一种新的社会基础框架出现后,意味着原先处于稳定的体系被打破,便会对传统治理模式形成挑战,甚至打破传统的平衡。
1.网络的开放性加速了权力的分散,对政府的决策模式提出了挑战
传统社会时期,精英阶层拥有话语权的垄断权,治理主体的参与平台相对集中,互联网的出现,其与生俱来的开放性极大地拓宽了公众参政议政的平台,颠覆了传统的强弱势群体的力量格局,“互联网+”时代社会弱势群体获得了更多的发言权。
2.网络的共享性加深了公众对社会的监督,挑战了政府治理的监督模式
过去政府对于信息的垄断是一直存在的,网络的共享性打破了这一现状,互联网极大的拓宽了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互联网+”时代的舆情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网络时代政府治理模式面临一系列重要挑战,如何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完善网络监督模式,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新时代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3.网络的交互性使得传统的信息流动方式产生了变化,对政府实行治理的过程构成了挑战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对那种自上而下的传统治理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一方面政府开始不断加强和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另一方面各个治理主体本身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自下而上对政府也形成重要的影响。信息技术和网络在传播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如何利用好这一优势,让政府和各个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是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模式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互联网+”时代网络社会管理中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创新的几点思考
1.推动公共权力、网络公民社会与公民权利的再平衡
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到底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理想状态?我觉得应该是公民社会与国家力量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公民社会的作用主要是在政府与公民之间牵线搭桥,畅通沟通渠道,桥梁搭建好了,人民和政府才能有好的沟通,最终影响政府决策过程,推动了政府治理改革。
2.简政放权,在体制和机制上做文章,破除政务信息化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障碍
以政府的宏觀决策、民生服务和市场监管为中心,构建综合性的跨部门应用系统。加强政务信息化的法治建设,改变法治滞后于信息化本身的现状。例如,现在很多地方正在构建橄榄型政府,成立行政审批局。在后端则是整合各个部门的执法队伍,设立几个综合执法队伍,这样每个部门都能把管理事项分离出去,执法项目升级为综合执法,政府大部门处于橄榄型的中间,主要搞决策和监管。
3.引入“参与—协商”型治理模式
在网络时代,政府运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构建“参与—协商型”治理模式,也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参与—协商”型治理模式的关键就在于确立以公众为中心的政府治理理念。因此,重视民意,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彬彬、刘祖云.网络时代政府革新的三个视点[J].南京社会科学,2010(4)
[2]孙萍、王秋菊.网络时代中国政府治理模式的新思考[J].求实,2012(4)
[3]约瑟夫·奈.权力大未来[M].王吉美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