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思想为引领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8-05-14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宣传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新时代,东丽区不断研究探索,以新思想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构建立体宣传。坚持多形式联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向基层走,往实处落,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是搞好媒体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视台、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媒体形式,开设专题专栏,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持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不断加大宣传展示和推送力度。二是搞好社会宣传。加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工作,加大投入,精心设计,在街道、社区、主干道路、公园、广场、建筑围挡等设置各类公益广告和艺术化街景小品6万余处,确保社会宣传铺天盖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抬眼可见、驻足可观。三是搞好“窗口”宣传。在政务服务、通信、金融、商业等各级各类窗口服务单位,利用宣传橱窗、LED电子屏、文化墙等实现主体宣传全覆盖、无盲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全区通过优化服务功能布局,依托各窗口单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站)159个。四是搞好文艺宣传。充分发挥文化大区和“文化百团”优势,发动全区289支社区文化团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演”系列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艺术表现形式,深入到全区各街道、社区和基层单位进行主题宣传。
2.强化教育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宣传、形势教育、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一是发挥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家庭做起。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出“最美家庭”169户。开展家风故事会、“一家带百家·共学十九大”主题学习实践等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崇德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二是发挥学校教育关键作用。孩子是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一生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坚持从娃娃抓起,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为开学第一课。三是发挥社会教育促进作用。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一环。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组织用好“梦娃”主题文化宣传品,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印制核心价值观口袋书,发挥“理论超市”、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的阵地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3.注重实践养成。广泛开展道德实践、典型宣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上求实效见成效。一是道德模范做引领。道德模范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近年来共有5人获得市级道德模范称号,2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关注、了解、尊重和学习道德模范,初步形成拥戴模范、学习模范、争做模范的社会风潮。组织道德模范多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演讲,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道德模范就在身边。二是党员干部做表率。党员干部是社会群体中的先进分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做表率,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力量,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加强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学习宣传,先后开展向八大街消防中队、黄大年、廖俊波、王武强等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楷模的风范带动全社会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三是身边好人做榜样。身边好人是各行各业中先进典型的代表,持续开展各层面“好人”评选工作,全区参与申报和评选各级好人的数量逐年增长,共选树“东丽好人”400多名,141人被评为“天津好人”,28人被评为“中国好人”。举办张影、杨宝玲等“中国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弘扬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奉献精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张旗鼓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撑腰站台。在相关活动的宣传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好人榜样涌现并活跃在群众中间,带动更多的市民群众向榜样看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为区域发展凝魂聚气、强基固本。
4.完善制度保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之中,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保障机制,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一是法律和政策保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规则意识。更好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公共价值、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捍卫英雄模范及其所代表的主流价值,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的功能,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形成有利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和制度支撑。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选树典型考核评价机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最有效的保障。东丽区建立了“六级好人”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东丽区“身边好人”评选推荐实施办法》,规范好人评选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并定期开展考核復核工作,增强选树先进典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及时取消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先进称号,真正选树经得起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先进典型。三是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建立起联系回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机制,使区领导每年慰问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形成常态。组织开展“七彩文明·万家同行”“礼遇道德模范 温暖身边好人”慰问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协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有尊严、有礼遇、有好报。四是深化信用奖惩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心无旁骛奉献社会提供保障,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风气。近年来,广泛开展“诚信公民”评选,涌现出170名“诚信公民标兵”、1750名“诚信公民”,在全区营造了“诚实、守信、重信誉”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王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