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高等教育政策
2018-05-14文圣
文圣
[摘 要] 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人和普罗大众梦寐以求的目标。教育政策的颁布往往决定了以此政策为导向的教育质量的实现,在我国高等教育以政府为主导的体系中,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取决于政府的的态度,具体表现为高等教育政策的发布和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高校经费的获得实行的是行政主导下的资源配置制度,经费以政府支持为主。主要对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最为瞩目的政策和具体措施进行分析,认为继“985/211”政策后,“双一流”大学建设在追求高质量的同时兼顾了公平原则,对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产生了重要意义。
[关 键 词] 高等教育公平;政策;“双一流”大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25-0132-02
一、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一)理论基础
教育公平作为一个现实的社会话题,一直是教育界研究的热点。1966年,著名学者科尔曼发表《教育机会均等观念》(即《科尔曼报告》),提出了一种个人本位的机会均等观,问题焦点是社会阶层与教育机会均等的关系,即实质均等观,被理論界认为是教育机会均等理论的重大突破。瑞典教育学家胡森最早提出教育公平理论,包括入学机会平等、受教育条件平等、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平等,上述三种平等分别对应了效率、公平和自我实现这样三种主要的社会价值[1]。在此理论背景下,强调了教育政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逻辑起点,即教育起点公平,其价值取向对后续的教育实践和对实现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真正教育公平的首要基础。教育政策对教育公平理念的体现和导向作用将直接影响教育结果的形成。
(二)概念界定
1.高等教育公平
阐述高等教育公平的定义,需先明白何为“教育公平”。根据胡森的教育公平理论,高等教育公平包含高等教育起点公平、高等教育过程公平、高等教育结果公平,这三者的总和统称为高等教育公平。广义的高等教育起点公平指所有适龄者均有机会按照其本人意愿接受高等教育,也可理解为进入高等教育系统机会的公平,即“有教无类,体现起点均等”[2]。狭义的高等教育起点公平指每一个符合接受高等教育条件的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参加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权利,并且根据考试分数具有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受地域、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3]。高等教育过程公平指数量和质量的公平,即教育过程中个体受到平等的对待,公平合理地享受教育资源,使自身得到充分的良好的个性发展。高等教育结果公平是指,当社会成员进入高等教育学校、接受高等教育、走向社会后,都能使自己得到相应的发展,同时也不因自己的年龄、性别、民族、地域等原因受限而没有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
2.高等教育政策公平
作为社会公平问题的具体形式——教育公平问题,是由教育政策所致,教育政策是引发各种教育公平问题的最终根源,也是教育公平问题的“程序性”前导[4]。在胡森的教育公平理论中,教育政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起点,被称之为“起点公平”。高等教育政策是高等教育公平实现的前提和重要逻辑起点,高等教育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能否实现直接取决于高等教育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高等教育政策公平的主要评判标准和体现为政策是否以公平作为其主要目标追求。准确剖析高等教育政策是否体现出“公平”,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不可缺少的步骤。界定何为高等教育政策公平,是此文研究结论得出的重要前提。
二、以高校经费分配为实例探究高等教育政策是否体现高等教育公平
研究高等教育政策是否体现出公平的价值取向,往往从政策实施的程度和具体措施可以得出较为清晰、直观的分析和结论。我国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它的提出是循序渐进的、前后一贯的。从“211工程、985工程”开始,到“双一流大学建设”的提出,这几个重大的政府颁布的文件中都不断重申了培养高水平大学的重大意义,强调了效率优先的理念,对兼顾公平的的体现还不够。而高等教育政策对公平价值取向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对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筹措的科研经费的分配。此部分通过罗列“985/211工程”和“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两个政策背景下政府对高校经费的支持力度,来分析两个政策文本是否体现了高等教育公平。
(一)“985/211工程”高校经费分配情况
据教育部官方统计(注:由于“985”高校亦同时是“211”高校,为区别讨论,下文所指“211”高校仅指“985工程”以外的“211”高校。资料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我国曾设985高校39所,211高校77所,一共116所,除“985/211”高校之外,其他普通高校共670所,“211/985”高校数量占公办本科不足15%。不同工程的高校可以享受不同的资源配给,资源分配情况主要体现在经费上,尤其是国家财政下拨的经费。据2009年至2013年较完整数据统计,“211/985”高校在财政科研经费预算中,共占据全国高校经费总预算七成。39所“985”高校获得科研经费共1394.94亿元,共占52.7%;77所“211”高校获得科研经费共510.66亿元,共占19.3%;其他普通高校获得科研经费共742.1亿元,共占28%。清华大学在“211”和“985”高校中科研经费最多,为39.9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27.75亿元,是普通高校西南石油大学财政拨款的23倍。后者在普通高校的科研经费最多,也只有4.6亿元,可见985/211大学和其他普通大学在经费分配上差距之大。
从教育经费拨款分配的比重来看,“211/985工程”着实帮助一部分高校提前迈入高水平建设中。在这也造成了高校对“211/985”的角逐和激烈竞争。入选“211/985”工程不但意味着国家财政的支持,更为高校了带来了申请科研项目的便利。在高等教育已大众化,追求公平成为共识的背景下,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推行的“211/985”工程还不完全体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原则,但为我国高等教育实现普遍高水平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二)“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
2015年11月5日,我国《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印发颁布,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自从启动“双一流”建设工程并计划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后,各省相继启动了本省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很多省份在高等教育上都进行了史无前例的重大投入,如福建省、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等。“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自提出后,值得重视的是此方案中没有再次强调以“211/985”工程为重点,在淡化“985/211”高校的前提下,各省对高校的建设加以推进,涉及院校数目史无前例达到最多,经费分配标准更客观、覆盖面更广。在“双一流”推出后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对高校的培养和改革已形成良好开端。虽然就总数来论,此次受到重点培养的高校和学科仍只有小部分,但“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政策让更多地方高校步入了经费充足、政府重视的队列中,这既是对高等教育领域的一次重要改革,也是高等教育政策对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明确导向。不同省份地区皆有多所未选拔进入“985/211”工程但仍具备高水平发展实力的高校,在“双一流”政策颁布后,获得了政府的大力资助和重视,这不仅将助力我国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更惠及成千上万农村地区的优秀学子,使更多的学生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三、结论
“985/211”工程将一部分高校培养成整个高等教育高水平建设的领头羊,虽然在数量上未惠及大部分高校,但为后续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公平性原则奠定了不可忽略的基础。“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颁布后,就全国范围而言,已有更多非“985/211”高校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队伍之中,政策的支持和经费的增多,对于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无疑是进步的举措。
因体制而生的“211/985”高校,其存废依然难脱体制藩篱。“985/211”工程短时间来说难以完全废除,其仍然承担了我国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头的作用。从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我们需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如“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这个政策的颁布,则对“985/211”工程起到了修缮的作用,也是就现实背景而说,我国对于高等教育领域“不废则立”思想的体现。
但是在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资源既定的情况下,重点建设学校与学科投入的增加是以对其他学校与学科投入经费相对减少为代价的[5]。虽然“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淡化了“985/211”高校的概念,这将有利于調动其他普通高校的积极性,鼓励高校进入良性竞争系统,也增加政府对“985/211”高校以外具备科研实力的普通高校和学科的重视,但现阶段对高校的扶持和培养如何达到普遍公平的程度,这是后期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值得考究的问题。这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高校自身的努力,还需政府根据产生的新问题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并加深与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方能持续建设我国追求质量、兼顾公平的高等教育。
参考文献:
[1]陈洁、胡森:一位教育学家的学术生涯及其启示[D].苏州大学,2004.
[2]吕占峰,刘玉洁.高等教育领域中公平与效率关系探讨[J].理论与实践,2011(1):106-108.
[3]杨灿.中国高等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分析[D].厦门大学,2006.
[4]朱永坤.教育政策:教育公平问题解决的逻辑起点[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2):42-46.
[5]李金春.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高等教育政策评价[J].中国高教研究,2007(1):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