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2018-05-14胡连春
胡连春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本文通过分析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发扬民主政治。为了保证政府行政人员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发扬民主,就需要对他们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防止他们滥用职权,侵害人民的利益。只有完善行政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扬民主政治。
(二)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阶段,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市场调节与政府的宏观调控相结合,政府需要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如果政府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使公共利益受损。因此,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分必要。
(三)有利于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在我国行政实践过程中,一些行政人员以权谋私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监督,公开行政人员的行政活动,对廉洁奉公、绩效突出的行政人员进行表彰,对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惩处,这样才有利于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二、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问题分析
(一)行政监督机构整体结构性功能弱,监督效率低。我国的行政监督比较化,如果各个监督主体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并通力合作,行政监督便能取得更大成效。但是由于各监督主体间未能理清权责关系,沟通不畅,以至于一些监督主体滥用权力,相互推诿,这必然会降低行政监督的权威和效率。
(二)行政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监督力度和权威性不够。从外部监督上看,我国人大监督力度和权威性不足。在理论上我国人大对政府有非常权威的监督权,但现实中很多地方人大对政府的依附性较强,实际监督力度不够。从内部监督来看,行政监察部门缺乏独立地位,导致监督缺乏力度。在领导体制上,行政监察机关同时受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严重影响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行政监督立法不完善,缺乏监督依据。我国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还缺乏一些用于监督行政的专门法规,使一些监督活动缺乏监督依据,再加上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缺乏法律依据,其发挥的作用也相当有限。
(四)部分行政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不力。一方面,一些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高,对于一些事情不坚守原则,责任心不强。另一方面,一些行政监督人员缺乏自律能力和责任意识,少数行政监督人员贪污受贿,陷入犯罪深渊。
(五)行政活动透明度不高,公民监督意识不强。我国行政活动还缺乏一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政府政务公开数据不全面,人们缺乏了解监督信息的渠道,使行政监督无法有效进行。此外,公民的参与及监督意识不强,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具体监督权,一些公民不愿监督也不敢监督。
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行政监督机构整体结构性功能,提高监督效率。首先,加强监督立法工作,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各监督主体的权责范围,使各部门能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其次,要建立沟通协调机构,使各监督主体能互相协调,相互配合,能更有效的发挥行政监督机构的整体结构性功能,提高监督效率。
(二)增强行政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强化人大的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由人大领导的专门监督机构。同时,需要人大改进其行政监督方式,加强主动监督和具体监督。二增强行政监察部门的独立性,改革对行政监察部门的领导方式,使其只接受上级监察部门的垂直领导,增强独立性,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三)制定和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首先,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专门的监督法规,明确规定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其次,制定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使人民群众监督有法律依据,并不断修订现有的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行政监督法规,使其更加完善。
(四)提高行政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待遇,提高监督效力。加强行政监督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首先,需要优化监督主体成员的结构。其次,需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行政监督意识和工作能力。再次,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待遇,使他们在经济上無后顾之忧。
(五)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行政监督机制,需要政府机关加强其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度。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群众及舆论监督。因此,要继续推行电子政务,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结语
我国应立足于国情,健全行政监督法律规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监督制度,使行政监督有效进行,从而推进政府廉洁高效行政。(作者单位为西华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