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税务巡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8-05-14马晓雯
巡察,对应的主要是市县,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种方式,可以完善“横向巡视要覆盖,纵向巡察要延伸”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如何在税务系统建立和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巡察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巡察巡视一体化格局,需要我们对巡察工作制度的设计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
一、开展税务巡察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
税务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层级多、队伍大、链条长, 90%以上的税务干部在基层。基层税务机关是直接面对纳税人,负责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一线单位,面临的问题更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更艰巨。在税务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工作,需要破解以下几个难题:
(一)突出重点难
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内容不同于上级,重点在落实。开展巡察既不能完全照搬上级巡视内容大包大揽,也不能缺乏针对性不痛不痒,更不能代替督查督办影响巡察权威。
(二)线索发现难
巡察的任务首先是了解到重要而又真实的情况,在延伸基层的同时,也面临着人情干扰的问题。与本单位干部谈话时,往往多讲成绩、少讲缺点;向纳税人调查时,纳税人也会怕得罪税务干部,不敢反映问题。
(三)用好成果难
通过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要避免巡察组未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而直接履行执纪审查,另一方面,防止出现被巡察单位流于形式应付了事,落实整改不力。
二、开展税务巡察工作的建议
(一)探索规律,突出重点
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以监督的无处不在来实现纪律的无处不严。一要把握税务巡察规律。既要从属于上级巡视大局,也要贴近税务工作实际,同时注重惩防结合,以防为重,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大局保驾护航。二要明确巡察对象。突出基层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三要聚焦主线主业。税务巡察是部门巡察,与地方巡察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要在“四个着力”、“六大纪律”上下大力气,又要看落实税收执法、行政管理“两权”运行情况,形成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问题线索体系。四要突出基层特点。基层税务机关层级低、直接接触纳税人,要侧重对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税务行政审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出口退税管理、选人用人等环节实施巡察。
(二)创新方式,发现线索
好的方式方法是巡察工作能否全面客观公正发现和掌握问题线索的关键。一是彰显税务基层特色,开展常规巡察。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每年巡察比例,自主选择被巡察基层局。实践中,可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机动灵活开展。二是结合税务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专项巡察。深入分析腐败集中的风险点,灵活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巡察,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简化程序,加快节奏,避免面面俱到。三是实现省市县局上下联动,探索交叉巡察。探索开展各市县局之间异地交叉巡察,既可以有效规避人情干扰,又可以增进互相学习交流,推动全省巡察工作开展。四是巡视巡察可分可合,开展联合作战。分,是在不同时间各自为战;合,是巡视期间安排巡察,既服务于完成整体巡视任务,又有助于巡视工作的全面同步延伸。
(三)发挥作用,用好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巡察组应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推动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鞏固巡察成果。二是抓好分类处置。根据职责及时移交线索,各相关部门应依规依纪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三是抓好长效建设。应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从省局市局层面探索建立解决路径;被巡察单位应立足基层,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治本目标。四是抓好成果共用。将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与监察部门共享,作为组织处理、执纪问责的依据;与人事部门共享,作为基层局班子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数字人事记录的依据;与党务部门共享,作为检验党建责任落实的依据;与绩效部门共享,作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实现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
税务巡察工作方兴未艾,展望前景任重道远。只要将巡察与巡视工作在深化中发展,相得益彰,必将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作者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作者简介:马晓雯,女,1978-,辽宁省丹东市人,汉,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含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