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环境下法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
2018-05-14吴毅
吴毅
[摘 要] 在“中国梦”的大环境下,应该正确认识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理解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法制教育为手段,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指导,软硬兼施,标本兼治。
[关 键 词] “中国梦”;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18-0053-01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对公民全面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中国梦”的系列论述引起了全国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者的强烈共鸣和高度关注[2],在“中国梦”大环境下,“中国梦”所蕴含的精神能量也为全民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
一、明确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现代社会中,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是调整人们思想和行为必不可少的两个因素。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悠久,但是法制教育起步较晚,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很多法律法规不健全,这是我国法律建设“先天不足”导致的,因此要通过民主与法制教育,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全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遵纪守法的新局面。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是法制教育的两个基本目标,一个置身于社会的公民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同时,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是实现整个法制目标的有利手段。
二、认识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二者的内在关系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前提和保障。通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基础思想教育,使公民在思想熏陶的基础上,能够主动接受国家相对应的政治政策方针,对国家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产生认同感,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因此,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是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等法制教育的前提和保障。
(二)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后盾。张耀灿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法制建设是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一定成效的必要条件和坚强后盾。法制建设搞不好,社会秩序混乱,势必抵消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因此,对公民进行的法制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法律规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就是法律规范,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并树立公民正确科学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我们知道,公民应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被明确规定于我国宪法中,所以遵纪守法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中最基本的要求,之所以有宪法和法律那是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政治政策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集中体现,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的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就把公民的活动都圈定在已经建立和完善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因此,法律规范是思想政治教育最有效的表现形式。
三、理解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辅相成的作用体系
从广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包含很多方面,涉及历史、文化以及法律方面。因此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很多重要内容都是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对应的,而且这些都在法律上获得了认可。
(一)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实际上可以描述为技术与观念、手段与目的、形式与内容的一种发展辩证关系。简单点说就是有什么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就会有什么性质的法制与之相对应,法制的变化必然跟随思想政治教育的步伐,它是由思想政治转化而来,以文字或者行为准则的形式来呈现。
(二)以思想政治作为最基本的指导原则,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才能顺利进行。我国宪法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的宪法,这四项基本原则其实体现的就是我国最基本的思想政治观念。所以,离开思想政治,法制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肉体,也只能是一种没有内容的形式。
四、加强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发展
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套柔性的义务自律模式,而法制教育则是借助国家强制力的刚性他律手段,用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才能将二者的最大作用共同发挥出来。
(一)法律是一个国家为规范公民的行为,由国家认可并制定的,它具有很强的强制性,没有任何一个公民能越过法律的范畴而任意妄为,这是其强硬的一面。因此,如果这两者能有机结合在一起,就是软硬兼施,标本兼治,相得益影的过程。
(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在一定的程序下进行的,且它的出台具有相对强制性与稳定性,而人的思想是不断变化且人人不同的,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具有及时性,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在“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已然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事业中的关键环节。在不同社会条件和历史时期,公民社会行为的约束与规范直接受到法制教育好坏的影响,其形成的良好社会风气、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又为促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李丽娜.德法兼备情理交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8):121,145.
[2]王建利,华玉武.“中国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与路径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3(7):37-39.
[3]吴秀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探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6):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