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代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思考

2018-05-14吕剑勇

现代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2018年7期
关键词:校企办学实训

吕剑勇

[摘 要] 阐述在新时代背景下高职教育对我国社会发展的意义,论证校企合作办学的优势,提出当前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在借鉴职业教育先进国家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有益建议。

[关 键 词]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激励措施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21-0154-02

一、高职教育对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

高职承担着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任务,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职教育历经二十年的跨越式发展,如今已具备相当大的办学规模。根据近几年全国高等教育的统计数据,高职院校和高职在校生的数量都占据了半壁江山,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股中坚力量。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亟须培养大量技术和技能兼备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以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现阶段高职教育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目标能否实现。

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优势及合理性

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注重教育的职业性,教学要贴近生产实际,满足“即學即用”的要求。纵观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历程,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是从普通中专学校发展而来,学校缺乏实训条件,教师缺乏实践经历,这种“先天不足”必然导致职业教育质量的低下。尽管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了一批教学手段先进、实训条件优良、“双师”比例较高的高职院校,但就全国整体而言,其数量占比仍然极低。

面对办学瓶颈,各地都加大了对高职院校的建设力度,实训和师资条件逐步改善。但是,单纯依靠高职院校自身建设来提高办学质量并非最佳选择。(1)因为投入的资金有限,想要建成非常完善的实训条件不现实,更何况后期的维护和更新还要不断地投入资金;(2)因为有较高实操技能的专任实训指导老师的数量并不多,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实训指导。

采用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利用企业的生产第一线岗位作为学生的实训场所,将实践课程放到企业并结合岗位生产实际进行教学,实操技能由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示范指导,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实践教学形式。显而易见,相对于学校里面封闭的实训模拟,企业生产第一线能带给学生真实的现场感受,对实际工作的认识更加直观透彻;相对于学校的实训指导老师,企业的技术人员实践经验更加丰富、实操技能更加娴熟,对学生进行现场示范指导更加富有成效。此外,由企业承担实践教学也可以为学校节省大量的实训建设经费和节约人力成本。

三、当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模式遇到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内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上遇到的普遍问题是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很多高职院校与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但仅仅是在企业大门前挂一块校企合作的牌匾,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实践教学内容,导致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一方面,不是学校不重视,而是企业参与合作办学在经济上不划算,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资金量大,但是产出的效益低,不能使企业盈利。另一方面,企业自身缺乏责任担当,普遍存在这样的心理,即认为职业教育是政府和学校的事情,与己无关。另外,还担心下大力气培养的人才,一旦学成后离开企业不为之服务,所有付出的培养成本都将付之东流。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不强,招收员工时采取急功近利的态度,宁愿聘用成熟的技能人才,也不愿意从长远考虑去培养后备力量。

四、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经验借鉴

德国是公认的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在校企合作办学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法律保障

德国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例如《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新《联邦职业教育法》、“双元制”《职业教育条例》、“双元制”《职业教育框架计划》、“双元制”《框架教学计划》等。这些法律法规不仅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还规定了从事职业教育的企业和实训教师应当具备的资格以及开展职业教育须履行的程序,从而在国家层面上保障了校企合作办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多方协作

在德国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当中,参与者除了企业和职业学校外,联邦政府、各联邦州和行业协会等都参与其中,都有清晰的职责。例如,认定教育企业的资格、仲裁教育纠纷、制定颁布教育规章、组织实施教育考试、制定职业资格和开发职业课程等任务由行业协会负责。联邦政府、各联邦州主要通过立法来约束企业和学校的行为,保障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此外,由于德国职业学校不直接参与招生,也不与企业直接联系,因此各级政府充当了学校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例如,企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由各州的文教部统一调配到专业对口的职业学校,接受相应的文化教育和专业理论教育。

(三)政府资助

德国职业学校的经费来源是各级政府,各联邦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和设备的建造、购买和维修,充分保障了各职业学校的公益性办学宗旨。

此外,日本企业的责任担当精神和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以及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模式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五、鼓励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激励措施

为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培养更多高质量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应从国家层面制定一些可行性较高的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

(一)出台税收减免政策

目前我国企业的整体税赋水平是比较高的,相当多的制造业企业利润下滑,无力承担学生实训所需投入的费用。如果能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按照实际接收的学生数量、实际开展的实训工作以及实际投入的培训费用和实训设备来抵扣税费,一定可以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热情。

(二)建立专项补贴制度

对校企合作开办比较好的企业,根据人才培养规模、实际成效等给予专项补贴,各级政府给予资金资助,或赠予实训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企业用于合作办学投入的经费,增加企业的利润。

六、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应做的工作

高职院校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在校企合作方面除了应积极联系校外合作单位,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的工作。

首先,优化课程结构,完善授课内容。高职教育承担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人才,其课程结构和授课内容理应贴近岗位实际,为生产建设服务。然而很多高职院校开设的课程,其授课内容与岗位实际脱节,知识体系陈旧,严重滞后于专业发展。

其次,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很多教师长期固守讲台,对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方向不了解,更谈不上具备高水平的实操能力,自然传授不了最先进的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高职院校要把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纳入制度建设中,加强考核,使专业教师真正成为既有理论又懂实操的“双师型”教师。

最后,高职院校还应加强对学生品德的教育。要教育学生爱岗敬业、踏实肯干,遵守职业道德,提倡忠诚精神和奉献精神。

参考文献:

[1]吴全全.德国、瑞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特色及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27).

[2]易峥英.德国“双元制”校企合作的成功因素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版),2006(17).

[3]高育奇.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教育与职业,2007(21).

[4]叶磊.日本高等职业教育的体系结构及其办学启示[J].教育与职业,2012(35).

[5]邹德军.新加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启示[J].教育传播,2016(6).

猜你喜欢

校企办学实训
依托互联网实施商务英语函电实训教学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智慧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校企合作订单课程中的实施与探索
对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研究
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晋江市紫峰中学为例
中外合作办学在晋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
液压课程开放式虚实结合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研究
网络平台补短板 办学质量稳提升
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晋江市紫峰中学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