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
2018-05-14郭红芳
郭红芳
[摘 要]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结合了现代职业教育特点与传统技能人才培养方式特点,学习西方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得到改善。对现代学徒制内涵及特点做简要阐述,并对我国和西方国家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国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希望对业内人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 键 词]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27-0208-02
传统职业技术教育具有忽视实践能力、过于重视理论知识的缺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以用人单位和学校、学院深度合作为前提,以产学研融合为制度,利用師傅指导、教师教授双重教学,对学生岗位技能进行重点培养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此模式可以让传统职业技术教育弊端得到克服。
一、现代学徒制相关概述
在现代学徒制中,重点强调师傅对徒弟的指导与教育,现代学徒制学习者具有学生、学徒的双重身份,需要教师与实践师傅对其进行教学;主要培养目标为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考核方式为教师、师傅、学校与教育部门的评价考核;学习场所包含学校课堂和真实生产场所。现代学徒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等主体多方参与、体现学生双重性身份的特点。应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校企合作模式得到深化,可以让企业所需人才培养时间得到缩短,同时可以让培训方式与培训过程的灵活性得到提升[1]。
二、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比较
(一)社会历史背景
在社会历史背景下,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脱胎于中世纪传统学徒制的现代学徒制得到快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快速崛起让封建社会制度迅速瓦解,与此同时,社会发展需求的扩大使得传统“手把手教”的学徒培养模式难以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在20世纪60年代末,因为高职院校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严重化,使得学徒制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当中。这是一个从传统学徒制到现代学校制度,再到现代学徒制的演进过程,在此过程中,西方大部分国家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如德国“双元制”、英国学徒制等。但我国的工业化历史进程相对较短,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应用也较为浅显,中西方社会历史背景的不同使得二者在培养模式成熟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法律保障体系
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法律保障体系上存在明显差异。以瑞士为例,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教师包含了培训中心人员、职业院校教师以及企业培训者,在法律上,瑞士明确规定了职业学校教师需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等教育文凭与半年工作经验;而企业培训者需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职业中心培训人员需要经过教学法培训,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培训计划》《联邦职业教育法》共同保障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法律层面的重要意义,同时,在法律中还规定了培训内容以及岗位工人职业标准等。对我国来说,在法律层面上虽然有《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但其用词较为模糊,且没有明确规定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没有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开展起到具体指导作用,关于不满18周岁学生能否参加现代学徒制,身份是否为童工等问题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三)课程培训体系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课程培训体系占有核心地位。在课程培训体系上,西方如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体系制度。以德国为例,其采用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为双元制,双元分别为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职业院校需要对学生(学徒)进行理论教学,而用人单位需要对学生(学徒)进行技能培训。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需要共同完成课程培训体系开发工作。在课程目标上,主要包含理论学习、岗位实践两方面内容;在课程内容上,主要包含综合课和专业课两方面内容,需要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进行重点培养;在教学实施上,需要用人单位与学校共同开发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来完成理论教学工作,用人单位需要对学徒开展技能训练活动。同时,在此课程培训体系中明确规定,企业学徒师傅需要接受正规培训,具有超过五年的工作经验,职业院校教师需要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需要参加过教师培训学习,第三方企业行业协会需要负责完成课程培训评价工作。和西方课程培训体系相比,我国现代学徒制课程培训体系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体系完善程度相对较低。现阶段,我国专业与课程设置合理性较差,没有对专业结构调整进行科学论证,也没有紧跟产业架构调整步伐,很多专业设置都没有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这必然会对专业发展水平造成不利影响[2]。
(四)社会认可程度
在社会认可程度上,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存在明显差异。我国社会认可程度明显不如西方国家社会认可程度。以德国为例,学生(学徒)如果通过考试委员会考核,那么就需要将其考核等级资格证书颁布给学生(学徒),此证书具有相对较高的含金量,在该行业内可以得到社会大众雇主的广泛认可;以英国为例,在英国发展历程中,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用在英国经济复苏中具有重要作用,帮助英国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但在此过程中,英国也一度出现培训质量下降、培训人员数量增多的情况,此时,企业对学徒制认可程度有所下降,对此,英国采用多种措施解决当前问题,如作出规定,即培训时间需要具有30%的脱产时间。而在我国,社会大众依然崇尚人才的高学历,学徒制并没有在我国得到广泛认可。
(五)政府參与程度
在德国、英国、瑞士等国家纷纷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到学徒制培训当中,在宏观政策上,西方国家普遍规定了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且在财政上对其给予了一定的补贴,支持行业企业、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到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当中。以德国为例,德国政府部门给予学徒培训职业学校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给予学徒培训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与财政支持,这可以为企业利益提供有效保障,可以让权益分配均衡性得到保证。以英国为例,英国政府部门与企业需要对学徒培训费用予以承担,在学徒培训过程中,学徒并不需要对培训费用进行承担,此项措施可以让学徒学习成本有效减少,让学徒参与培训意愿得到增强。在我国,政府部门并没有将一定的经费支持、财政补助提供给学徒培训企业,也没有为此类院校提供足够的政策支持、经费支持。
三、国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健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运行制度管理体系
在德国、英国、瑞士等国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运行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同时制定了学徒考核标准以及资格审查制度,规定了主体所需承担经费的投入比例情况,制定了师资标准政策文本,全面保障了此模式的稳定运行。因此,我国需要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保障、参与主体权益这三个方面在制度层面上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如在人才培养质量上,需要健全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如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学业评价标准;在师资队伍保障上,需要对现代学徒制师资认证制度内容进行完善;在参与主体权益上,需要在政策中对行业企业、政府部门、职业学校职责和义务具体要求进行完善,在制度完善过程中,需要保证企业雇主的参与权[3]。
(二)增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适切性
结合西方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经验,可以发现此类国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学校办学特点、企业用人需求具有良好适合性,且和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具有良好适合性。因此,我国也应增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适切性,让此模式和职业院校办学特点的对接得到增强,让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进而保证学徒就业率,使职业院校吸引力得到增强。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本科院校转型背景下,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政策导向对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对课程计划与教学内容进行改革,让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质量得到提升;与此同时,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需要和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让培养人才对口性得到增强。
(三)政府加大财政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利益已然成为整个社会各个企业所追求的共同目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可以让企业发展人才需求得到满足,在推行过程中,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深入参与到模式运行当中。如在英国、德国,其现代学徒制的成本分担均具有多元特点,在学徒培训中,为了让企业参与积极性得到提升,我国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发展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分担机制,政府部门需要将一定的经费支持、财政补助提供给学徒培训模式参与企业,同时,政府部门可以针对学徒培训企业,提供给此类企业培训场地,并将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提供给现代学徒制参与企业。
综上所述,中西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社会历史背景、法律保障体系、课程培训体系、社会认可程度及政府参与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学习西方国家人才培养模式经验,通过健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运行制度管理体系、增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适切性及政府加大财政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方法,可以让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伍百军,郭盛晖.现代学徒制对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4(3):1-6.
[2]郭先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管理的研究[J].林区教学,2015(6):1-4.
[3]韩永霞.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四国经验及其借鉴[J].辽宁高职学报,2017,1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