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向度
2018-05-14方正张欣欣
方正 张欣欣
摘 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向度。理论向度上,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坚持人民中心观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来源与重要的实践指向;现实向度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速构建“五位一体”总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战略与现实之需;价值向度上,对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科学判断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人民主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向度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8.02.007
文章编号:1009-6922(2018)02-29-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立足全局、科学统筹,不断提出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了一系列贴近中国实际的重大战略规划,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入新境界。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立场,并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思路与行动指南,凝聚了党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所坚持的执政原则,也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伦理目的与价值追求。
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据与历史演进
(一)理论之基:马克思历史唯物论对人民主体观的阐释
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根本立场,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在《1844年哲学与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的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明确肯定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创造主体的地位。但历史的创造活动并非没有限制的,“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中创造”。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多篇论著都反复阐释了这一观点。在随后的《神圣家族》中,他们又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论断,实现了历史观上的伟大变革。历史并不是个别君主和英雄人物所推动或创造的,而是人民群众自由而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不断前进发展的最根本动力。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马克思与恩格斯抛弃了思辨哲学的枷锁,并着眼于从现实出发来阐述人民群众的主体性。首先,作为历史发展的主体,人必然是有生命的个体,是具体的“现实的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历史构成了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人的存在就是“人们的现实的生活过程”,就是在“历史的进程”中构成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我的无限丰富和不断变革的关系。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改造客观世界,并实现自身与物质世界的共同发展,“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其次,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马克思与恩格斯从人民的生产实践出发,认为人民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享受者,并由此形成人民的价值主体观。作为历史活動的主体,人民在发现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过程中,“依据客观对象的特点、本质、规律。根据自己的利益、目的、需要及本质力量,进行价值创造活动,既成为联系主要目的需要和客观现实存在的中介和桥梁,又创造和实现了价值。”价值根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人民群众理所当然成为社会进步与历史发展的主体根据。最后,马克思历史唯物观最终指向的是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推翻使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被蔑视的一切关系”,是马克思恩格斯创建自己全部学说的真正出发点,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学说所承诺的最高价值理想,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类解放。要真正成为一个现实的“人”,实现人的个体解放,就必须使得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真正的民主”,最终“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并且形成一个新的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书写了历史,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视阈下人民主体地位的清醒认识与坚定秉持,是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义。
(二)文化之源: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历史积淀
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民本思想。早在商周时期,便已经出现了民本思想的雏形,《尚书·五子之歌》中曾有言:“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意为民是安国固邦的根本所在,只有民的基础牢固了,国方可宁。战国时期,儒家的孟子在原有的民本思想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民贵君轻”主张。孟子认为,君之权威虽是“天与之”,但却“成之于民”,因为天意即民意。《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是政权存失的最重要因素,“桀、纣之失天下也, 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 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到了唐宋时期,唐太宗李世民对隋朝灭亡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并以“君舟民水”来形容君与民之间的关系: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故而他在《贞观政要》中对为君之道进行总结:“为君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君与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利害关系,如果损了民利,则君亦无可保存。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张,认为天下治乱与君主无关,而在于百姓之忧乐,民治则国治。
尽管“民本”思想在中国有着绵延不断的文化源流,但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民本”思想亦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总体而言,均无法脱离传统君主体制的框架,因而这种“重民”的思想,其根本目的在于“用民”,是在维持君主统治的前提下,保障君民之间阶级关系的稳定长久,实现封建地主阶级对于“民”的稳固统治。因而在封建制度之下,“民本”思想也没有更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的思想突破了传统“民本”思想的阶级禁锢,既借鉴了传统“民本”思想中注重民众生活质量、保护民利的合理部分,又摆脱了将“民”作为被统治者的阶级观念,人民群众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成为国家社会发展中的主体。
(三)历史演进: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核心的不断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概念上突破了古代“民本”思想对于“民”的界定。传统的“民本”,无论如何重视“民”的地位,都始终将民视作被统治阶级,是专制统治的对象。马克思历史唯物论证明,“民”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与表现形式,在中国共产党的具体语境下,对“人民”的概念的界定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在中国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形成一个伟大的独立的政治力量。”这就把“人民”的范畴扩大到了全社会的范围。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又明确提出,“人民”就是一切愿意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与社会集团,“人民”的概念得到了新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出于国家统一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的中国人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科学发展观,认为“民为本”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全体中国人都是国家的主人,都应该受惠于国家发展的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始终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把保障和扩大公民权利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士关系》中明确指出,“共产党员应密切联系群众,而不是孤立在群众之外;应站在人民之中,虚心体会民众的心理,而不是站在人民之上,自以为是,称王称霸。”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推翻帝国主义,实现民族的独立与人民的解放,始终为人民谋利益。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也充分说明,中国的发展必须依靠中国人民,人民利益优先是党的优良传统与最高的价值追求。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可以进行衡量评判的,“人民收入增加与否就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人民的利益实现与否是检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标准。21世纪初,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党的先进性必须置于“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是胡锦涛人民发展观的理论出发点,他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进入攻坚期,发展任务艰巨而又复杂,全面深化改革迫切需要科学的战略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也是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宗旨与先进性的生动阐释,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继承与发展。
二、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实向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意味着新时期中国的发展将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方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不能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还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要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
(一)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办好中国的事情、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先,推动黨和国家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五年来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30%,超过5500万人脱离了贫困,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事实充分证明,党兴则国兴,党强则国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完成从大国到现代化强国的转变,需要党有更大作为更多担当。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变革,既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要应对来自国内与国外的诸多矛盾与困境。继续带领13亿多人民走向富强民主文明,需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要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选择,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以党的坚强领导和顽强奋斗,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不断奋进,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让党的领导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
(二)“五位一体”总布局是实现人民发展观的实践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其中对于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了一系列的重大战略部署。将五个建设融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是具有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的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行动纲领。在经济建设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逐渐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把握时代契机,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建立现代化经济发展体系是现阶段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党对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总体特征的科学判断,它从根本上决定了新时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必然是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在政治建设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一方面要推进政党现代化转型,不断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另一方面,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与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文化建设方面,面临多元社会思潮泛滥的诸多问题,新时代必须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得全体人民能够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立足于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推动社会主义各类优秀先进文化的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努力创造出更多精神文明硕果,增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获得感。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一直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最终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向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迈进,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正义,是新时代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加快教育现代化,坚持就业优先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覆盖城乡、全面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新时代社会建设的基本路线方针。物质的丰富是保证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基础条件,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同样是人们美好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扭转环境恶化局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事关着中国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经济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设计与组织领导,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新格局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
(三)“四个全面”是践行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保障
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需要从顶层设计、战略方向、法律制度、领导能力等多维度同步推进。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部分群众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先富起来,至本世纪初我国基本实现了总体小康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才能得以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得到保障。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共同推进,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若不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与呼声,往往会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求以既定的法律规章办事,也要求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让崇尚法治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一种基本素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序运行,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当然,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不能只讲法治而不讲改革,否则整个社会就会缺乏前进的动力,甚至可能出现偏差以至步入歧途。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宗旨,针对一切不符合时代进步的思想观念与旧有弊病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需要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将改革推入深水区,坚持绿色、开放、共享、创新、协调的新发展理念,构建完备规范的制度体系,“既要敢于突破,又要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要避免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的倾向,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的改,这才是对人民负责。”无论是领导全面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还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都需要一个坚强有为的领导核心,带领中国人民走向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尤为重要。全面从严治党就在于纯洁党的思想、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党的制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使党像铁一样地巩固起来”,如此方可担负起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的使命与责任。
三、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向度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与作用,明确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不仅继承了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党的战略选择的最高价值标准。
(一)人民中心观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思想的继承与发扬
中国共产党一直秉持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秉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最高标准,坚持在深化改革中让经济发展的硕果惠及到全体人民。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党的优良传统,是新时代党改善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标尺。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新时代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与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的各项战略规划要将人民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时刻围绕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重心,养成“亲民”“爱民”的优良素养,深入贯彻推进群众工作的路线与方法,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取向。人民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是衡量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并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以积极发展民主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各项权益为施政方针,努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彰显人民主体地位。
(二) 对新时代中国社会矛盾的科学判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取向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科技成果位居世界先进行列,社会生产的诸多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经济总量更是历史性上升至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从物质生产上看,我国已经摆脱了过去贫穷落后、生产力低下的状况,一些领域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继续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不仅仅是对物质文化需要有着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亦有着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因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这表现在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仍旧存在、社会贫富差距依然明显等方面。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并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方才出现的,而是在社会生产力显著发展的背景下逐渐凸显出来的。党对于社会矛盾变化的科学判断从根本上表明,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二是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如何让经济发展的硕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新时代经济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对于中国社会矛盾的科学判断,正是基于更好更高质量地实现人民利益的基础之上,是新时代党的一切大政方针的战略定力。
(三)“兩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人民中心观的直接体现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及“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两个一百年”与中国梦成为引领中国前进的时代号召。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加清晰地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在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提出相应的战略目标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方位,顺应时代特点,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分两个阶段全面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战略谋划与使命担当。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要过上美好生活,还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发展依然是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此,我们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这个既定目标。”可以说,无论是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还是在建国一百年左右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都始终围绕着实现人民主体地位这个重点,始终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两个一百年”以人民生活质的飞跃与共同富裕这一根本任务为目的,是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形成的非凡执政智慧的重要体现,也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伦理目的与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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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