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探讨
2018-05-14林君毅
【摘要】本文中,笔者就专门针对我国“互联网+”模式下的房地产营销问题展开了详细分析,首先,笔者简要阐述了“互联网+”模式房地产营销工作的必要性,然后结合我国房地产营销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提出几点主要问题,最后就如何有效完善“互联网+”模式的房地产营销工作策略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效发展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互联网+”模式;房地产营销;必要性;问题;策略;分析
当今社会是以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为主流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各行业经济发展甚至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反之,先进科技的研究发展以及其在各行业企业中的运用和更新也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发展,可见经济于科技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就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营销工作而言,积极引进先进的专项科技,发展“互联网+”的房地产行业市场营销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而方便的影响服务,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对影响市场进行拓展,对房地产营销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行作用。
1、发展“互联网+”模式房地产营销工作的必要性
将房地产营销工作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发展“互联网+”工作模式的必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1现阶段互联网技术在全国范围的普及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16年年中,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比例经已经高达全国总人口数量的52%,如此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已经使我国成为互联网发展大国。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切实促进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效推进了各行业企业的运行发展,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于应用都是一种必要的趋势,房地产行业目前是我国发展较为突出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推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是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实力的必要手段。
1.2互联网技术用户群体日益年轻化发展
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拥有自己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便于随身携带的移动设备,而我国购房客户群体中,年轻人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这部分具有购房需求的客户群体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上的新鲜事物,利用闲散时间通过互联网途径搜集购房信息已经成为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基于此,房地产行业发展互联网+的营销模式能够更好地吸引购房客户。
1.3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效果无法满足实际营销需求。
互联网+模式下的房地产营销工作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板块,一是购房客户的搜集及信息积累,二是房产资源的积累与发布,三是营销部门与购房客户之间的信息对比于匹配工作。现阶段我国多数地区的房地产行业虽然纷纷开始大力发展互联网+的营销模式,但是上述三个板块的工作体系并不十分完善,在实际影响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营销方于客户购房需求信息匹配程度低的问题,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最终影响房产成交量,销售额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在对我国房产长尾市场进行挖掘的过程中,发现一片广阔的“蓝海”。具体来讲,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紧急凭借传统营销设计理念及服务模式根本不可能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房地产营销产品的户型、面积、朝向等因素具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房地产并非完全是标准化的产品,这正契合长尾市场的需求特性。所以,通过互联网+营销模式可以大大提高销售方于购买方相关信息的匹配度,更好的滿足客户的长尾购房需求,从而提高房地产销售业绩。
2、我国房地产营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结合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行业营销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其工作水平虽然相比初期阶段已经获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是在很多方面仍需调整和完善。
2.1营销理念不足
互联网+模式的房地产销售的重要特点之一就在于销售理念的虚拟化,而虚拟化销售理念不足则为当前房地产销售面临的首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房产销售价格偏高,客户购房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积累,因此客户希望能够真切地感受到产品的品质。客户在不能见证商品实际形式于质量的条件下很难单纯地通过商品的网页浏览对销售方予以高度信任。此外,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起步相对较晚,行业乱象丛生,更加削减了客户对于销售方的信任度,因此很难在尚未体验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做出购房决定。可见,在互联网形式销售理念尚未得以完善之前,客户只能够接受房产商品信息的网页检索及查阅,根本无法进行实际交易[1]。
2.2互联网营销的市场细分问题
市场细分问题的主要表现为:首先,与互联网市场特点契合度过低。互联网+模式的房地产营销不易受时间及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传播速率较快,一些企业没有互联网+模式的上述营销特点形成正确的认识,对市场信息及数据的调查不够全面,很多时候都是凭借领导层主管意向进行营销决策的制定,致使营销思路与实际情况相背离,无法满足客户的购房需求。其次,目标市场缺乏合理定位。一些房地产企业没有注意对目标市场发展特点进行准确把握,致使对市场缺乏合理的定位。一些销售人员将市场目标锁定在一些中、高收入水平的客户群体上,这就自然而然地屏蔽了很多具有购房需求的客户,造成销售对象的流失。
2.3互联网营销缺乏有效的推广手段
互联网思维要求营销者密切契合于个性化、人性化的时代需求,可是目前我国房地产营销人员对于互联网专项技术的应用水平较低,无法将产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产品特点、美观性及实用性不能全面体现出来,无法满足客户的实际要求。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营销商品具有销售周期较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营销方无法像常规商品一样通过技术升级的方法满足客户日益个性化的购房要求,营销人员受到互联网技术的限制,无法实现商品房产品功能和内涵的升级,这就显得房产营销工作与互联网技术应用市场的格格不入。此外,现阶段我国互联网用户的线上资金交易金额普遍较小,多数互联网交易平台也只支持小额交易,对于商品房交易的资金数额并不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交易没有合适的线上金融平台作为技术支撑,进一步影响力互联网+房产营销模式的市场推广效果。
3、完善互联网+房地产营销工作的有效策略分析
3.1形成正确的互联网+营销理念
对互联网+营销理念进行正确认识应从不同方面分别落实:首先,创新互联网营销的时尚运作理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人们对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程度逐步提高,针对智能型楼宇产品的需求显现出了增加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营销人员若是仍旧沿用传统销售理念打造产品突出卖点,很难赢得市场优势[2]。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秉承舒适、智能的产品开发与营销理念,为客户营造具有完善的教育、医疗、购物、休闲等健康、时尚的周边环境,将智能与舒适等特点有机结合,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进行商品房硬件结构系统和软件服务系统间的优化组合,提高客户的购房意向。其次,创新环保化运营理念。随着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对于产品环保性具有一定要求,对此,房地产营销部门应结合客户对产品的环保要求,挖掘产品的环保性特点,以此为基础进行产品的营销方案设计,为客户营造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型的商品房居住示范区,是客户真切地感受到产品的环境与品质,提高客户对于营销活动的信任度,然后再通过相应的互联网技术手段提高环保型产品的推广效果。
3.2完善互联网营销的市场细分策略
结合具体问题采取合理措施对市场细分问题加以完善。首先,加强市场分析。针对上述营销方式与互联网市场特点契合度过低的问题,销售部门应注意对行业市场进行全面而深入性调研,明确互联网+模式下房地产营销不易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以及信息传播速率快的特点,结合上述特点以及客户实际需求制定科学的营销方案,全面满足客户的购房需求,提高营销量。其次,合理定位目标市场。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企业营销平台,吸引更多粉丝的关注并对其购房意向及产品需求进行细致调查,然后再平台上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将产品特点加以展示,为不同的客户群体制定针对性营销方案。再次,融合线上线下细分市场。房地产营销水平受到产品价格的直接影响,因此,应注意以产品定位为中心,结合客户消费水平合理定价。通过线下运作的方式来推介该商品,例如张贴户外广告、发放传单等,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交互性营销模式,提高产品宣传效果[3]。
3.3完善互联网营销推广方案
首先,应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客户对产品销售模式及服务的认同感。面向消费群体展开产品购买咨询活动,然后从传统的偏重广告型市场推广模式向突出咨询、服务消费者的市场推广模式上转型。营销部门可采取病毒式营销模式进行先期的产品推广,同时建立强大的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对产品推广功能进行辅助,为意向客户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产品环境的介绍、产品材质、布局、功能以及居家个性特点等一系列内容,宰相客户传递产品基本信息的过程中从侧面体现出优秀的企业文化,获得客户对销售部门及产品的认同感,提升客户购买欲。
其次,通过互动提升客户购买意向。一般来讲,通过互联网途径获得的意向客户对于产品的交易具有多方面的顾虑,对此,互联网产品营销人员应打造与客户的在线交流渠道,以这种互动交流的手段掌握目标客户的实际购房需求以及购买意向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拓展的新机会。营销部门还可以积极引导和鼓励消费群体再购房过程中加强和产品设计部门的交流,继而有效激发设计人员的营销方案设计思路。营销设计人员可结合意向客户的信息反馈将其具体意向内容融入于产品定型计划标准中,保证产品项目信息能够进一步和意向客户的个性胡要求相匹配。以活跃房地产线上营销氛围为目的,房地产企业线上运营部门应为客户提供在线房源性价比比较服务,同时还可以为其提供价格协商功能入口,更好地解决客户对于产品的价格争议问题。营销人员还应注意自身综合素养的提升,不断学习先进的专项互联网应用技术,提高线上运营能力,增强产品的线上传播效果。例如制作产品幻灯片以及短视频等,将产品信息以图、文、声音与图像结合的动态方式将产品各方面的特点充分展现出来,强化目标客户们对房地产企业及产品形象的感知度和认同度。
再次,制打造网络营销品牌,完善线上支付方法。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网商博取消费者眼球的能力,因此,营销部门应建立属于自己的网商品牌,通过发挥自身的品牌优势吸引更多客户,实现营销计划。并且通过及时抢注互联网网名并使得网络注册信息与实体店面注册商标相一致的方式,确保房地产企业的线下商誉价值可以顺利转换为线上销售渠道的品牌无形资产价值。此时还要注意交易的线上支付问题,可以与一些具有足够资质的三方支付平台取得合作,提高线上交易的安全性与合理性,提高客户对房地产营销部门及销售方式的信任度[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形势下,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互联网+的产品营销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未来抢占市场份额,赢得一定发展优势,房地产企业应通过工作实践,结合实际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各环节加以完善,不断提高自身的网商品牌效应,以优质的互联网+营销服务吸引更多意向客户,促进房地产行业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运洲.基于“互联网+”的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探析[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36):75.
[2]马萍.基于互联網+的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思考[J].经贸实践,2017(10):176.
[3]林波.基于“互联网+房地产”背景下的房地产营销策略研究[J].时代金融,2017(06):254-255+257.
[4]吴强.基于“互联网+”的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思考[J].商业经济研究,2016(18):75-76.
作者简介:
林君毅,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纽约石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