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格局新变化
2018-05-14李实
摘要: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上升然后高位徘徊的状况。这意味着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一度得到了初步遏制,其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本文从宏观经济结构变化,劳动力市场演变及其政府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的实施效果等几个方面对近期收入差距的变化进行了解释,提出在收入差距缩小因素和扩大因素并存和相互角力的情况下,政府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收入再分配政策力度,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关键词: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再分配;扶贫
中图分类号:F0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8)05-0035-008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以2008年为分界点,在此之前收入差距处于上升阶段,而在此之后收入差距基本处于相对稳定,也许有所下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开始出现了逐年下降,从0.491下降到2015年的0.462。对于第一个时期收入差距的变化,学术界没有太多的异议。比如,除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外,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利用2002年和2007年的住户收入调查数据(CHIP2002,CHIP2007),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是上升的,这一期间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0.464上升为0.486(Li,Luo and Sicular,2013)。在两个时期中,导致收入差距变动的背后推动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也有缩小收入差距的因素,而且在两个不同时期推动因素会有所不同,即使同一种推动因素在两个时期所起的作用也会有所不同。正是多因素共同发挥着影响,而且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性,对研究者来说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一、近期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特点
特点一:2008-2015年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有所下降,但是近两年有所反弹。居民收入差距的测量主要依赖于住户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长期进行居民收支调查,拥有覆盖全国各个省市的城乡住户的大样本。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利用其住户调查数据对全国居民收入差距进行估计并公布了其估计基尼系数。图1显示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正是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估计结果,显示从2003年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情况。不难看出,基尼系数在2008年前基本上处于上升状态,而在此之后基尼系数开始了几年的下降过程。到了2016年基尼系数有所反弹,那么2017年的基尼系数会是什么变化呢?国家统计局至今没有公布,从一些相关因素的变化来看,2017年的基尼系数会进一步上升。
特点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在缩小,而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这意味着全国收入的缩小主要来自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从2008年的3.3倍下降为2013年的2.8倍,而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课题组估算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从2007年的3.8倍下降为2013年的2.6倍(见表1)CHIP定义的居民收入除了国家统计局可支配收入的收入项目外,还包括了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一方面是与城镇化带来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鎮转移就业有关系,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并获得工资性收入,部分收入汇回带回农村家庭。另一方面是与农民工工资高速增长有关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政府为了应对危机采取了经济刺激方案,大量地投资于基础建设项目,增加了对低技能和农民工的需求,拉动了他们工资的上涨。同时,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惠农政策逐步发力,这些政策对于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起到重要的作用。
然而,根据CHIP数据得出的估计结果显示,2007-2013年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仍处于扩大之中。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0.34上升为0.37,农村由0.37上升为0.41李实、岳希明、史泰丽、佐藤宏等:《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变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同一时期,城镇内部收入最高的10%人群与收入最低的10%人群之间的收入比从8.9倍上升为12.1倍,农村内部的这一比率从12.5倍上升为15.5倍李实、岳希明、史泰丽、佐藤宏等:《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变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
CHIP收入定义的城乡收入差距来自于罗楚亮、史泰丽、李实(2017)。
特点三: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缩小的态势。特别是东部与西部地区收入差距的缩小尤为明显。中国地区收入差距一直是一个大问题,东部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这种差距在农村地区更为明显,东部农村的居民收入大大高于西部农村居民。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地区收入差距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CHIP数据显示,在1988年东部人均收入与西部人均收入之比为1.7倍,1995年这一比例为2.1倍,2002年为2.1倍(赵人伟、李实、李思勤,1999;Gustafsson,Li and Sicular,2008),2007为2.2倍。在此之后,东西部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开始缩小,CHIP2013数据显示该年东部居民与西部居民收入之比为1.6倍。这种变化的背后原因有两个,一是市场力量,劳动力的流动使得地区间工资差异逐步缩小。对于农民工来说,其工资决定主要是靠市场,他们工资的地区差异缩小的非常明显。二是得益于政府的区域发展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以来有近10年,这项政策的效应会随时间而逐步增强(刘生龙、王亚华、胡鞍钢,2009)。
特点四:中国居民的财产分配差距迅速扩大。从2000年以来,中国居民的财产积累开始加速,财产增值速度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CHIP2002和CHIP2013数据显示这一期间居民财产价值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6.7%,明显高于这一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也高于GDP的增长率。然而,居民财产增长是不均衡的,最为明显的是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在这个时期,城镇居民人均财产的年均增长率为16.8%,而农村居民为14.1%。这种财产积累的不平等情况出现在各个方面,如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之间,从而导致了财产分配差距急剧扩大。在2002年居民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51,到了2013年上升为0.62这一结果明显低于根据CFPS数据估计的结果(Li and Wan,2016;Xie et al,2014)。这说明利用现有的财产数据仍可能导致财产差距低估的问题。由于一些富人样本的代表性偏低和财富低报的问题,财产差距的低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居民财产分配差距扩大原因,一是房价上升的影响,二是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我们的分析结果表明,房价上升解释了全国居民财产差距扩大的40%以上,这意味着房价上升不仅有利于房地产投资和投机者,而且急剧拉大财产差距。
特点五:收入分配政策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在增强,但是调节力度仍是偏弱。从2008年开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政府强化了收入分配政策的调节作用。事实上,从2003年起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改善民生的政策,特别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上有了十足的进步。这些公共政策的再分配效应在新的住户调查数据中显示出来。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课题组发现,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总体上缩小了收入差距,例如由于转移支付的作用,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下降了2.5个百分点,或者下降了5.3%。然而,转移支付对城乡居民的影响是不同的,它使得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下降了17.6%,只是使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下降3.6%。而且,相同的转移支付项目在农村和城镇的再分配效果是不同的。更为有意思的是,如果所有转移支付收入获得家庭都增加其转移支付的同等数额(比例),收入差距不仅不会下降反而会上升。这意味着现有的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效应仍是偏弱的。
二、对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解释
对于近期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解释。
1.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
众所周知,2008年出现了国际金融危机。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应对措施,这次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被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在此后的几年中经济增长率有所下降,但是没有出现经济衰退,也没有出现大面积的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在危机的开始阶段,部分地区出现了失业人数上升,特别是农民工失业问题来势凶猛,但是在随后中国政府频繁出台的刺激政策的作用下,失业没有演变成一个全国范围的问题。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就业基本稳定下来。这一点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特别重要,因为失业率的上升必然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在新世纪最初几年中,经济高速增长引发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在2008年之前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不断减少。在2008年之后,城镇劳动力市场中不时出现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季节性(如春节后)招工难问题越来越明显。加上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量地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了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工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同时他们的工资也出现了大幅度上升。截至到2013年底,从农村流入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数量超过了1.6亿,他们的工资水平在2009年后出现了几年的快速增长,如2010年,2011年和2013年的年度实际工资增长率都超过了15%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305/t20130527_12978.html),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农民工工资的快速增加,不仅改善了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提高了他们农村留后家庭成员的收入水平。这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积极的作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农村发展给予了更多关注,出台了各种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或称之为“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积极效应在2008年后逐渐显现出来。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03年,中国农村发展是相对滞后的。这一时期城市改革受到了高度关注,而农村改革的步伐却几乎停滞不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投入到城市,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却严重落后;公共服务的资源主要投入到城市,而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严重低下。这种情况从2003年开始有所改善,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成了“科学发展观”的主旋律。在2004-2013年十年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不论是绝对量上,还是相比比例上,都超过了历史上同期水平在2006-2011年期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由3517亿元上升到10498亿元,(名义)年均增长率24%。见财政部:财政支持“三农”情况,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czjbqk2011/czzc2011/201208/t20120831_679920.html。。这对于理解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化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背景。
同时,中国的扶贫战略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2008年之前,中国扶贫战略主要是通过发展地方经济来消除贫困,称之为“开发式扶贫战略”。采取这一战略的基本考虑是贫困人口大多集中于一些农村贫困地区,而且他们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经济发展落后。到了2008年以后,扶贫战略出现了一个改变,除了地区开发式扶贫之外,救济式扶贫模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一个标志性政策转变是农村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6年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开始起来,随着政府低保资金投入增加,获得低保救济的人数开始逐年上升,到2013年达到高峰2006年农村获得低保救助的人数为1593万人,2013年为5388万人。见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低保制度的广泛实施不仅有助于消除农村贫困,而且也对减小收入差距起到了或多或少的作用。并且在2010年中国政府制定了《2011-2020扶贫纲要》,提出了新的扶贫战略。与此同时,政府也提高了农村贫困线,2010年的农村贫困线为每人每年2300年,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接近于每人每天1.9美元。按照新的贫困线,2010年农村的贫困人口为1.38亿,贫困发生率为13.8%。相对于农村,城镇贫困是微不足道的,大约有2000万,基本上享受着低保救助。由于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的作用,加上政府不断增加扶贫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很快。到了2013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9900万,2016年减少至4300万。贫困人口的减少也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收入差距上升的壓力。
还应该注意到这一时期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大发展时期,也是房价急剧上升的时期。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居民改善住房的要求催生了城镇的住房需求。地方政府发展房地产业有着强烈的动机,一是可以提高当地的经济增长率,增加GDP,二是可以获得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更为关键的是,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收入,他们希望房价越高越好,在一定程度上他们通过土地供应来操控房价,导致了许多城市房地产价格急剧上升的局面,其中大城市房价上升尤为剧烈(Chen and Woo 2017)。房价的上升对于收入差距既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也会产生间接的影响。直接影响是指它提高了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这一方面是与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有关系,另一方面也是与房价上升有关系。房价上升加快了拥有高价值房产住户的收入增长,起到了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而间接影响是指房价上升带来的就业的影响(如高房价会使得一些年轻人和农民工放弃一些有利的就业机会),带来的资产配置的变化,从而影响到居民的收入增长和收入分配。更为主要的是房产价格的上升直接影响到住户财产分布的变化,导致财富分配不平等程度的上升。
2.就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变化
2008年以来在经济结构出现转变的同时,人口和劳动力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除了经济增长率下降外,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也出现了下降,但是下降幅度还是低于经济增长的下降幅度。尽管经济增速在下滑,农村劳动力和人口仍在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所占比例一直处于上升的势头,2013年比2007年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上升了近8个百分点,从45.9%上升到53.7%《中国统计年鉴2014》。。由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城镇中的农村户籍人口,虽然生活和就业于城镇,也算是城镇常住人口,但是他们与城镇户籍人口相比,仍是“二等公民”,他们在就业机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到2013年这个人群为2.45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33%,其总数超过了英国、德国、法国的人口总和。与此同时,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也是向着预期的目标发展。从GDP的构成来看,2007年至2013年期间,第一,二,三产业的构成从10.3%,46.9%,42.9%转变为9.3%,44%,46.7%;从就业结构来看,三大产业的就业构成从40.8%,26.8%,32.4%转变为31.4%,30.1%,38.5%。
更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劳动力教育水平一直在上升,反映了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农村中等教育和大学入学率的上升。农村的初中到高中(包括职业高中)的升学率从2000年的50%上升到2007年的81%,2013年进一步升至91%。根据教科文组织的数据,中国中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61%上升到2007年的73%,并在2013年进一步达到96%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eh.htm(表21-23)。。 高等教育入学率从2000年的8%上升到2007年的21%,2013年的30%UNESCO数据,http://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E.SEC.ENRR?locations=CN and http://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E.TER.ENRR?locations=CN。。这是与1999年开始的大学扩招政策是分不开的。1998年高等教育招生人数为108万,2015年为738万,相当于1998年的7倍多。在1999-2015年期间高等教育的总招生人数为8848万,这大大提高了青年一代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扩大伴随着男女教育水平差距的缩小。劳动力教育程度的变化对最近收入差距的变化带来一定的影响,教育机会的趋同化势必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3.民生政策的变化
进入新世纪后,收入差距的扩大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担忧,从而连续出台了一些有助于社会和谐的政策措施。从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意识到过大的收入差距带来的严重挑战,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特别是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同时政府开始了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人群的规模,使得那些过去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的人群,如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城镇中非就业人群,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几项重大的保障制度基本上覆盖了城乡居民,实现了保障制度的全覆盖。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这需要对每一项保障制度的效应加以细致的实证分析。
相比来说,2008年后中国政府近期出台的民生政策更多地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参与社会保障的人群不断增加,获得保障的水平也在持续提高(Wang,2014)。农村养老保险开始于2009年,要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60岁以上居民不再缴费,而且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开始阶段,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是有限的,如2009年每人每月55元。由于养老金数额由地方政府决定,后来几年中各地养老金数额有所不同。相对来说,发达地区的养老金数额要高于落后地区。例如,2015年北京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为470元/月/人,而在西部地区如甘肃省农村养老金待遇为85元/月/人。到2015年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已实现全覆盖,参加的人数接近4亿人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eh.htm.,其中领取养老金的农村居民约为1亿人。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另一项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制度实施时间更早一些,2002开始建立,到2009年政府开始加以推广和规范化(Meng and Xu 2014)。近几年政府对这个制度投入了大量资金,到2015年对每一个参保人给予380元的补贴。该制度规定参加保险的病人的医疗费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销,而报销比例在各个地区是不同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医疗费总额,疾病种类,治疗手段和用药类别,等等。从居民收入构成上看,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民收入不能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它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福利和生活质量。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改变了农村住户的收入定义,将医疗报销款也列为了其转移收入的一部分。这意味着有医疗费支出并获得报销款的农户会收到额外一笔收入。这也许解释了近几年农民較高收入增长率的一个理由。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建立于上世纪末,从2004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4年享有低保待遇的农村人口低于5百万,2005年超过了8百万。在后来的几年中几乎是每年成倍增加,2007年接近3600万,到2013年达到最多,接近5400万。从此开始,获得低保农村人口逐年下降,到2016年下降为4577万。由此看来,2007年至2013年期间是农村低保快速发展时期,享有低保的人数增加了51%。而这一时期的农村人口减少了12%。同时,低保的人均补助水平也有所提高,从2007年的每人每年446元增加到2016年的1,609元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eh.htm.。低保金收入一直被视为家庭收入的一部分,因此低保制度保障力度提高对收入水平和不平等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Golan,Sicular,Umapathi,2017)。
除此之外,在2007年之前實施的一些惠农政策如粮食补贴,在之后几年中仍发挥着作用,有些政策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中央政府对农村,农业的补贴称为“四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到了2013年,“四补贴”总额达到了1700亿,农民人均为近200元。“四补贴”中只有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直接补贴到农户,其他两项补贴都是暗补,补给了生产企业。粮食直补是惠及所有种地农民的一项补贴,但是数额并不多。如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粮食直补的支出为124亿元,农村人口每人不足20元。2013年增加到151亿元,相对于2006年增长幅度并不大。
相比而言,城镇的民生政策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作了一些改进与调整,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政府一直坚持的就业优先政策。这一政策保证了城镇就业的稳定性,即使在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情况下,维持了就业的增长,失业没有恶化。从2008年以来,城镇就业人数从3.21亿增加到2015年4.04亿国家统计局数据网: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年均增长率达到了3.3%。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在一些就业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帮助“零就业家庭”政策,也就是说对家庭中夫妻或其他成员都是失业者家庭给予特殊照顾,帮助他们创业或获得新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对于他们就业,培训,参加社会保险均给与一定的补贴,以降低企业雇用他们的成本四川省人社厅提出了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加以帮扶,对他们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http://cd.bendibao.com/news/2016729/86979.shtm。。甚至在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夫妻有一人已经失业了,另一位所在的工作单位不能让其失业。同时地方政府把就业的责任推给企业,要求企业辞退员工要得到政府的批准,规定一年中辞退工人的总数限额。其结果是许多企业不能公开地辞退工人,只能让他们放假回家,支付最低工资。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冲击带来的失业压力,但是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此外,在2007年,政府启动了“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这是一项为非正规就业或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居民提供健康保险方案。实施方案的城市数量从2007年的79个,到2009年几乎覆盖所有城市(Liu和Zhao,2014)。参保人数从2007年的4300万增加到2013年的2.96亿,2015年进一步增加到3.77亿。这种健康保险的费用来自于参保人缴费和政府补贴,而且政府补贴仍占很大的比例。参保人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所以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并不一致。然而,通过提高医疗保健的负担能力,这些方案可以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劳动生产率,并减少家庭用于自我保险的支出。因此它可以对家庭收入产生间接的积极影响。
三、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一度受到遏制,但是没有出现一个长期稳定的下降趋势。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2016年上升后,2017年被预测继续上升。这表明中国收入差距也许开始了新的一轮回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新的挑战。回顾一下过去几年中收入差距受到遏制的经验,我们不难看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收入再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遏制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势头,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必须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更大力度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
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该在初次分配领域和再分配领域中同时推进。从初次分配的视角来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多地需要借助于总体改革的推进,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推进。中国生产要素市场的改革是与初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相辅相成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前者的进展决定了后者的进展,前者的成功决定了后者的成功。在生产要素市场改革中,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土地市场存在严重的行政垄断,价格扭曲,信息虚假以及政府的过多干预等问题,不仅严重阻碍了市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功能,也干扰了市场分配生产要素回报的功能,从而造成了不同形式的收入分配不公与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因此,解决初次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各种怪相,必须进一步推进“市场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
与此同时,中国收入再分配领域的改革要不断深化。相关的研究表明中国收入差距处于高位徘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再分配的政策力度不够(李实等,2017)。中国的税收结构具有重间接税,轻直接税的特点,决定了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个人所得税虽然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但是其作用非常有限;而且社会保障缴费是扩大收入差距的。从转移支付方面来看,虽然过去几年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加强,居民获得的公共转移支付的数额在增加,但是转移支付带来的缩小收入差距的效应仍显不足。因而,增加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增加公共转移支付的再分配功能应该成为公共财政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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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