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好小学低年级托管安全存在的问题
2018-05-14覃若男赵小超
覃若男 赵小超
摘 要: 托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我国各大城市乃至乡镇铺卷开来。实际上,一些托管机构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或将对小学生造成伤害。作者通过实地调查找出当前我国小学低年级托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期望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新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小学低年级 托管安全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男主内女主外的生活模式已被双职工家庭模式取代,家长下班时间与小学生放学时间存在时间差,从而产生“三点半”难题,在巨大的社会需求下,托管机构作为一种兼具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新型教育机构逐渐兴起,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主管部门对托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难以规范托管机构的开办与管理,因此,当前托管机构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托管机构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对策,使托管机构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刻不容缓。
一、研究对象及方法
(一)托管安全的概念界定。
本课题研究的托管安全是指托管机构在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时的安全情况,包括基本安全和安保安全。基本安全主要指托管的教育教学活动、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不会发生人身危害、财产损失事件的状态。基本安全事件主要指由自然因素发生作用,如地震等。安保安全主要指发生人为破坏或攻击事件产生的对安全的破坏[1]。
(二)研究对象。
本课题以长沙高新区H小学二至四年级的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共计发放了903份问卷,有效回收898份,其中共412人參加托管,回收有效问卷412份;同时运用电子调查问卷对二至三年级的593名学生家长进行调查,有效问卷593份。另外,还随机抽取了42名小学教师进行调查,共计发放42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42份。在调查过程中,对七所托管机构开展了实地考察研究。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方法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统计分析等方法,为了解小学生托管安全的真实现状,除问卷调查外,笔者还对该小学进行了实地调研,制定了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小学托管安全问题及现状的调查问卷及相关访谈提纲。调查采用无记名随机选取调查对象的方式,并利用数据分析相关统计工具及所学统计学知识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二、该小学低年级托管的安全现状
(一)小学生托管安全教育的问题。
经综合调查发现,该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应急知识水平确有提高,学校的应急教育还停留在第一阶段,即教授给学生各种突发事件及其防范、应对的方法技巧,但在面对突发状况时用应急知识帮助自己或他人逃生方面还很薄弱。其次,从法律来说,学生放学后的安全不属于学校管理,所以在学生放学走出校园后,学校可以不承担安全责任,而由于托管的兴起,每天守在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群体变得鱼龙混杂,孩子放学后究竟是被谁接走的呢?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托管人员来接学生放学时总是去确认其身份的仅19.5%,视情况确认身份的,占35.71%,而45.24%的老师是没有确认过身份的。
(二)托管机构的办学现状及问题。
通过对七所托管机构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托管机构都在学校附近的居民楼,大都以家庭居住场所为办学地点,这样的场所明显不适合用来办学,不仅办学环境拥挤,而且办学场地的整体设施无规划,托管机构基本没有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另外大部分托管机构无相关的办学证件,其从业人员无标准的准入门槛,托管机构的人员配备完全以开办者个人雇佣标准为依据,托管机构的师源通常是在校大学生或非专业人员,在对593名家长的调查中,54.81%的家长认为托管机构的老师一般,而老师管理经验不足,易诱发安全事故。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孩子托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归属不明确,部分家长与托管机构无任何协议或所签协议不具法律效应,私人开办的托管机构赔偿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权责于谁?
(三)家长缺乏托管安全意识。
在对593名家长的调查中发现,家长对孩子所在托管机构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不清楚的达64.76%,不清楚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的达76.05%,其中26名家长表示平时没有让孩子了解一些安全方面的知识。66.61%的家长把小孩送去托管机构时没有查看相关办学证件,从这些数据可以发现,家长对托管安全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三、小学低年级托管安全问题存在的归因分析
(一)应急教育机制不完善,托管机构缺少安全应急预案。
当前部分小学生面临突发事件时无法及时准确做出反应,更不能在突发事件爆发前处于有准备状态。95.28%的家长认为托管机构有必要开展消防演练,如何逃生是一种动作技能,消防演练的开展有利于学生掌握应急技能。托管机构因其兼具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其教育性质同样要求托管机构在为学生提供教育时确保其安全不受侵害。但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托管机构不仅没有应急教育意识,而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很小,几乎不会发生,正是这些侥幸心理让托管机构轻视应急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从而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避免或减少损害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托管机构相关设施缺乏安全意识,缺少监督管理。
1.托管机构办学条件差,无安全设施。
大部分托管机构办学场所就是一般的家庭户型,容纳十多个孩子就比较拥挤了,尤其小学阶段的孩子喜欢追赶游戏,这样的场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缺少安全设施,未安装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器。最后,托管机构有提供就餐服务,但餐具消毒情况不理想,厨房卫生差,食品采购的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保证,65.09%的家长认为提供的饭菜一般。
2.托管机构人员设置不合理。
《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从事幼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而在调查中发现几乎七家托管机构的人员均无健康证,尤其是提供食品加工的人员也不具有健康证。大部分托管老师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管理过程中难免出现体罚或言语不规范的情况,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很大隐患。
3.缺少相关的法律约束和监管。
目前,我国还未出台相关法律政策规范托管行业,所以对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缺乏法律根据,很难进行规范和管理,托管机构长期存在无人管、管不着的情况。托管机构本身的分布较广,大部分办学不规范,同样导致难以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解决托管安全问题的策略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托管机构合法发展。
我国课后托管以追逐经济利益为主,力求利润的最大化,究其原因,缺乏相关法律约束,监督评价体系不成熟。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认识到课后辅导机构照顾孩子有立法需要,到2002年1月8日布什总统签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在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美国托管教育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已经成为公共服务系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4]。韩国政府推行放学后学校的教育成本由财政拨款和家庭共同分担的方式[5]。从美国、韩国对托管教育的重视程度来看,我们应改变传统观念,将托管机构定义为社会福利性事业,是全社会努力建设的事业,国家对这一块应予以重视,借鉴国外的课后托管相关政策法律,国家应尽快出台托管的相关政策,明确其性质及权责部门,促进托管行业合法发展,从而服务于社会。
(二)政府应加以扶助,提高办学水平,打造专业托管行业。
托管行业为解决“三点半难题”提供了实践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说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应该大力扶持托管行业,提高办学水平,减少安全隐患,优化办学理念,制定托管的办学标准,并给予适当资金帮扶。同时完善多元监督体系,美国政府对申请资金帮扶的课后托管的要求是:必须接受政府、社区、家长的监督,实行公开透明办学,社会反映优秀者加大扶持力度,反之直接取消其办学资格。这种管理理念非常值得借鉴。另外,托管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以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教师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有从事教育的相关资质证明。韩国为了确保课后托管的专业性,要求托管负责人必须持有2级以上幼、小、中等教师保育教师资格证书。总之,政府在打造专业托管,取缔“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督”的托管,减少“找托管容易,找好托管难”的尴尬处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三)学校引进专业托管,构建托管、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合作体系。
各国经验表明,课后托管的理想场所是学校,但自2004年全国义务教育一费制实行以来,学校开办托管的工作无法开展。故学校引进专业托管无疑是一种优势互补的解决办法,由学校提供场地和设施,政府部门牵头并筛选优质托管机构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由政府提供大部分运行资金,家长提供少量费用并通过政府部门收取。最后,由政府拟定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起草和落实教育计划,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一”的原则,三方签署民事责任合同,明确权责问题,构建三位一体的合作体系。
(四)规范托管机构,制定应急制度或应急预案。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读本》提出的学校应急预案编制流程是: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培训和演练、后勤保障、报警与逐级报告、疏散安置、应急处置、现场救护、灾害控制、配合救助、恢复秩序、善后处置、通报与表彰、附则规定,共十三个步骤,托管机构可依照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步驟制订应急预案,做到有相关的管理和制度,将安全维护工作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隐患,不断优化硬件设施,特别是配备完善的防范设施,保证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以最快速度控制局面,托管机构制定应急制度及应急预案是不容推脱的责任。
(五)落实儿童安全教育,掌握应急技能。
为儿童营造安全环境是必需的,可是太过于注重外在环境的营造而忽略儿童自身的能动性就很容易把孩子培育成温室里的花朵,因为事故往往都是突发性的,所以教会孩子遭遇突发情况时如何自救互救才能解决根本问题。日本教育界认为,小学是最适宜进行安全教育的时期,日本的安全教育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例如组织学生对上学、放学路上各种隐患进行实地考察,哪里行人稀少,哪里容易突然冲出车辆等,然后做成一幅“倒吸一口凉气地图”贴在教室里,以唤起大家的交通意识。
我国注重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开展知识竞赛、情景表演等实践活动,不能为了强调安全问题单纯制定一些禁止条例或规定约束学生,应将应急救援演习列入常态化学习课程之中,只有提升应急实践技能,才能在真正的突发事件中发挥效用。
参考文献:
[1]郭毅萍.美国课后托管教育对我国的启示[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4,6(4):97.
[2]万晓.“放学后学校”:韩国应对课后补习热的重要举措[J].中小学管理,2010(11):51-52.
[3]周红霞.发达国家小学课后托管政策的比较与借鉴[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6(6):36-42.
[4]张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读本[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5]张克勤.守护生命:日本中小学的安全教育[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6):33-38.
基金项目: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编号:YSXS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