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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图会·衣服卷》设计意蕴探析

2018-05-09范雄华

齐鲁艺苑 2018年2期
关键词:服饰衣服设计

范雄华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上海 201900)

《三才图会》是一部卷帙浩繁、内容广博的大型类书,于明万历年间由王圻、王思义父子编纂而成。该书分天文﹑地理﹑人物﹑时令﹑宫室﹑器用﹑身体﹑衣服﹑人事﹑仪制﹑珍宝﹑文史﹑鸟兽﹑草木等十四门,共一百零六卷。书中条记事物,先有绘图,后有论说,图文并茂,相为印证。其中,《衣服卷》以大量图像资料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明代及其以前的服饰形制,具有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

古时“衣服”的概念与今日不同。《释名·释衣服》: “凡服,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芘寒暑也;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1](P277)按照《说文》解释,这里的裳,指代的并非裤子,而是指裙,也无男女之分—— “常(裳),下帬也。”衣裳连在一起,叫做深衣。古时“衣服”泛指一切蔽体之物,包含头衣、胫衣、足衣、配件等。《衣服》共分三卷,总体按照由古到今的时间逻辑、先礼后用的政治逻辑、从上至下的穿戴顺序编辑,内容多而不杂,冗而有序。《衣服·一卷》重冕服,《衣服·二卷》重明代冠服,《衣服三卷》重丧服和农服,根据设计领域不同,设计思想的体现也各不相同,冕服、冠服体现的是国家政治的制度设计,丧服体现的是衣貌表心的情感设计,农服体现的是便于生产的功用设计。可以看出,及至明代,服饰设计已经具有深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内涵,成为人们道德、伦理、宗教以及情感表达的重要载体。

一、《易》《礼》思想厘形定制——古代服饰设计制度的理论依据

任何制度的形成,都必定有成熟且强大的理论依据作支撑,设计制度的形成也不例外,其支撑理论为《易》《礼》思想。“中华传统设计的基本性质是以《易》《礼》体系为思想源头的‘考工学’设计理论形态。”[2]《易》《礼》思想的特点是以“礼乐文化”(中和)为核心,并融会了诸子学派、阴阳五行思想以及相关的学科思想。以《易》为代表的设计思想,注重处理人与天地的关系,将人观察世界、体悟世界、把握世界的经验进行总结,从设计活动的思想源头层面指导着设计实践的开展;以《礼》为代表的礼乐文化,着重将人的关注点由崇尚“天”转向关注“人本身”,即人的需求、心理、情感。以《易》、《礼》思想为核心指导设计实践,使设计具有自然性和人文性的双重属性,呈现出天人合一的设计境界,体现在古代衣服设计中,可总结为:《易》的象、数确定了古代衣服设计的“形”,《礼》的“文”确定了古代衣服设计的“制”,二者融合使衣服的设计制度得到确立。

图1 玄衣纁裳

一方面,象、数确定了古代衣服设计的“形”。“形”有形状、形式的含义,《说文》曰:“象形也。”“ 象”可理解为“观物取象”的传统造物思维,对衣服设计而言,“象”是形式、形状、颜色等设计要素的直接来源;“数”决定了量,即衣服设计元素中形式、纹饰的数量。即“象”“数”决定了衣服设计形式与装饰要素。从衣服形式上看,“上衣下裳”,源自“衣取象乾,居上覆物,裳取象坤,在下含物也。”[3](P4)同样,“天冠地履”的上下关系,也源自于“象”;从衣服纹饰上看,衮冕前后各十二旒,配十二玉,是因为观天者发现月盈亏周期为十二次,故定一年为十二月,一天为十二个时辰,故十二为天之大数,以用前后十二旒象天。又有《虞书十二章服图》、群臣冠服中的补子图案,皆是“取象诸物”的外在体现;从衣服颜色上看,《大裘》中的“玄衣纁裳”(图1),取法天地之色,意与天地相通。

另一方面,礼的“文为贵”确定了古代衣服设计的“制”。《礼记·礼器》曰:“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此以文为贵也。”周人将礼分为吉礼(祭礼)、凶礼(丧葬)、军礼(战礼)、宾礼(朝聘、会盟之礼)、嘉礼(喜庆之礼)五类,古人出席五礼场合穿着的衣服称为礼服,其中出席吉礼所着礼服称为吉服。《衣服卷》依照等级地位收录了帝王、帝后、群臣吉服,包括帝王吉服九种:祭昊天上帝与五帝所着之大裘、享先王之衮冕、享先公之鷩冕、祀望山川之毳冕、祭社稷之希冕、祭群小祀之玄冕、视兵事之韋弁,视朝之皮弁、凡甸(狩猎)之冠弁;帝后吉服六种:配合帝王祀先王之禕衣、先公之揄狄、群小祀之闕狄,又有告桑之鞠衣、礼宾客之展衣、进御见王之褖衣;群臣吉服:按臣子等级分为上公服衮冕、侯伯服鷩冕、子男服毳冕、孤服希冕、卿及大夫服玄冕、士服皮弁。《衣服卷》还收录历代首服五十二种,有冠、帽、巾、盔等。《幅巾》:“古庶人服巾,士则冠矣。傅子曰:‘汉末王公多委士服,以幅巾为雅素。’则幅巾古贱者之服也,汉末始为士人之服。”[4](P1502)按其记述,上古时期冠为王与贵族男子佩戴,巾则为庶民所用,汉以后这种现象逐渐消失。本卷收录的首服,多考其历代形制,并与彼时头衣形制对比而谈,溯古览今,颇有求真求是之意,以《金貂帽》为例:“其制即幞也,古惟侍中亲近之冠,则加貂婵,故有汗貂及貂不足之说,滋特缀以金耳,非貂也。疑优伶辈传粉时所服,非今通制也。”

《易》中的象、数最初是人类观天察地的经验总结,而礼通过将纹样及数字社会化、政治化,使之变成一种伦理规范,通过文之异、数之差来区别尊卑,明辨等级,营造“和”“序”的文治教化氛围。

二、垂衣而治、严分等级——古代服饰设计的政治印记

随着社会的发展,衣服的功能逐渐发生变化,《易·系辞》中提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衣”与“治”连结,渐渐成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重要政治手段,从而推动形成了封建社会的冠服制度。

冠服制度则是针对服饰专门制定的形制规范,包括材质、纹饰、穿着场合等内容,是我国古代服饰文化最为核心的主体内容。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服装是政治的一部分,服装制度得以确立,政治秩序也就完成了一部分。周礼的确立,推动了冠服制度的完善,而冠服制度通过顺应等级、彰显尊卑的形式,以其社会功用维护着政治秩序。明代的服饰制度在这一点上具有很强的典型性。朱元璋统一中国后,重拾汉人传统衣冠,参照历史上中原地区汉族统治者所建立的皇朝制定的服饰制度,也就是按照“礼制”对服装形制、色彩以及服饰图案作出严格规定,如不许官民衣服绣蟒龙、飞鱼、斗牛等图案,服装色彩上不许用黄色和紫色等。《衣服·二卷》详述了明代冠服制度,按照皇帝、皇后、皇妃、皇子、诸王、群臣、侍仪舍人、校尉的阶级顺序编纂,体现出服饰鲜明的等级特征。冠服按照先列冕冠、中列服装、最后饰品的顺序排列。以御用冠服为例,按出席场合不同,分为冕、通天冠、乌纱折上巾、皮弁四种,衣裳有玄衣、纁裳、中单、蔽膝绛纱袍、红罗裳、袜、鞋,配饰有革带、大带、绶、珮。书中还对明代官服的重要特征——补子进行了详细介绍。补子一般为正方形图案,缝缀在官员前胸,图案以动物作为标志,文官绣禽,武官绣兽,以不同的图案严格区分官员等级。《衣服·三卷》补充收录了内、外命妇冠服、宫人冠服、士庶妻冠服,时人必须按品级着衣、搭配,在首饰材质及数量、衣服材质、用色、纹样等方面也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如普通妇女多以紫花粗布为衣,不许用金绣、大红、鸦青与正黄色,以免混同于皇家服色。不仅冠服,明代对常服穿着也有相应规定,如《衣服·三卷》所载,襴衫、褙子、半臂、衫、袄子,形制上相差无几,只半臂,少两袖,举子着襴衫,士人着半臂,朝服上加褙子,庶人着衫等。

《衣服卷》所载明代冠服制度详细,图像精美,细节表达清晰,多有学者将之作为《明史》《明会典》等正史冠服内容部分的参考,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三、“貌以表心,服以表貌”——古代服饰设计的情感表征

服饰不仅是古人生活方式的外现,也是人内心情感的外在表达。以《衣服·三卷》重点介绍的丧服为例:“丧服”一词源于《尚书·康王之诰》,成王去世,康王继位,在登基大典后“王释冕,反丧服”[5](P308)。从丧服制度的发展史看,学界普遍认为丧服习俗早在氏族社会就已出现,形成制度是在周时,《周礼》:“职丧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序其事。……凡其丧祭,诏其号,治其礼。”春秋时期,丧服制度不断完善。至汉代,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仪礼》得到大力推广,其中所载《丧服》也在国和家两个层面产生重大影响。丧服体现的是法律、制度;于家,丧服体现出的是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作为丧礼重要的组成部分,丧服的设计在古代服饰设计中分量极重,看似简单粗糙的服饰材质,凝聚了人类情感状态的巨大信息量,体现的是以父系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遗宗和人与人之间的尊卑伦理关系。《衣服·三卷》以图像的形式阐释了丧服形制,以文字的形式阐述了丧服制作及与丧服相应的叙服等规范。

首先,丧服从命名上就已体现出情感因素。丧,《说文》曰:“亾也。”丧还有丧失,失去之意,用丧来代替“亡”,是人们不愿相信亲人或朋友死亡事实的表现,从情感上讲,人们更愿意相信亡者是从自己身边离开,所以,“丧”字有转移悲伤之情的作用。

其次,丧服的设计中蕴含的情感因素主要从制作工艺和选材中体现。丧服有五,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服除衣、裳外,还包括冠、鞋、絰、杖五个部分。

斩衰:斩,不缉也,即不收边。衰,衰者,丧服之统称。材料为极为粗糙的麻,斩是指制作工艺,则斩衰是用不收边的粗麻制成的丧服,是穿着最不舒适的服装,为五服中最重。冠用布稍细,纸糊为材,用麻绳固定在额头上,下有缨;絰用麻;带用麻;鞋用菅草编织,即草鞋。

齐衰:齐,缉也,即收边。衰同上文。材料较粗麻细腻。则齐衰是用收边的次等粗麻制成的丧服。余同上。妇人衣服制同斩衰,用布稍细。为五服中第二重。

大功、小功、缌麻所用麻布越来越细,衣服做工也越来越好,鞋也由草鞋变成布鞋。服期也越来越短。

再次,丧服情感设计的依据是“亲亲”“长长”的血缘关系和伦理关系。《礼记·中庸》:“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礼记·大传》:“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郑注曰:“术犹道也。亲亲,父母为守;尊尊,君为首……。”由此可知,“亲亲”体现的是以父系社会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为亲密的关系;而“尊尊”则体现出的是以阶级为关系纽带的尊卑伦理关系。从血缘关系上讲,关系越密切、越亲近,丧服越粗糙,服期越长,反之亦然;从伦理关系上讲,地位高的人去世,地位低的人要为之服丧,离世之人地位越高,相应的服丧期就越长。

四、“物虽微末,利人之效甚可爱也”——古代服饰设计的实用观诉求

设计的最终目的是人,是为人的需求而设计。在古代民服的设计中,体现出了朴素的实用设计思想。

图2 通簪

民服设计充分注重以“利人”为设计目的。《衣服·三卷》根据穿着对象的不同,收录了农服、戎服、僧衣、道衣等民服,其中又以农服为主,体现出农业社会的特点。农服指农民田间劳动所着之服,在此,衣服的功能性发生了转化,由蔽体的功能转化到工具的实用功能。如蓑笠,用作雨具最为轻便。又有专门根据田地条件设计的足衣,如橇,“泥行具也。……河水退滩淤地,农人欲就泥裂漫撒麦种,奈泥深恐没,故制木板为履,前头及两边昂起如箕,中缀毛绳,前后系足底板,既阔,则举步不陷。今海陵人泥行及刈过苇泊中皆用之。”更有一服多用,如覆殼,“耘薅之际,以御畏日,兼作雨具下有卷口,可通风气,又分雨溜。适当盛暑,田夫得此以免曝烈之苦。” 《衣服卷》中有《通簪》(图2)一物,从字面意思看,是妇人定发髻的长针,既可实用,又可做头饰。通簪的形制与簪类似,但没有任何装饰,因簪上横穿相通的小孔,所以称作通簪。通簪不是为农妇装饰发髻而设计,而是充分考虑到农人暑日之下劳作“气腾汗出,发髻烝鬱”之苦,为使发髻通风透气而做通簪,以缓解农人劳作之苦。通簪长三寸左右,所以时人评价它说:“物虽微末,而有利人之效,甚可爱也。”类似的设计,一物多用,充分体现了设计的实用观。

民服设计的实用观还体现在材质的廉价、易得上。《衣服·三卷》共列农服八种,其材料多为竹木等乡间随处可见的植物,价格低廉,多可免费获取。以蓑笠为例,蓑笠为雨衣,上下结构,上为笠,戴在头上,下为蓑衣,穿在身上。“今之为笠,编竹作壳,裹以箨蓑(草名),可为雨衣,”《尔雅》曰:“蓑衣,以沙草为之。”可见,即使复杂如蓑笠,其材质也仅是竹、莎草之类。通簪可用鹿骨,可用竹木,可用大的翎毛。橇用木板,履用草编,其材料成本皆可忽略不计,这样的设计便于普及,利于民众,真正达到了经济实用的设计目标。

衣服是人最基本物质生活需求,是人类构建完备生活系统必不可少的部分,与人的观念、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服饰设计思想的发展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治社会、民族文化和人文精神的不断进步。《三才图会·衣服卷》为我们较为全景地展示了明代及以前服饰设计的基本风貌,其中蕴含的如重礼治强化、重情感表达、重实际功用等设计思想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后人,对于我们汲取古人智慧,构建当代服饰设计理论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熙.释名[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邹其昌.简论中国设计思想史研究的意义、对象及其历程[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11,(5).

[3](唐)李鼎祚.周易集解[M].北京:中国书店,1984.

[4] (明)王圻,王思义.三才图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5]张馨编.尚书[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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