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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儿

2018-05-08小河丁丁

文学少年(绘本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头子细颈爱喝

母亲会造两种酒,红薯烧酒和糊粮酒,半是为着供应父亲、招待客人,半是为着给我们三姐弟筹措学费、添置新衣。

在乡下,造红薯烧酒算得上一项大工程,一家人都要出力。红薯储藏在镇郊茶山上的地窖里,父亲负责把红薯从地窖起出,挑回家。母亲,我们家的美酒工程师,把其余事务统统揽下,也派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任务给我们三姐弟,主要是挑水、烧火蒸酒和把红薯捣成糟。捣糟是一项快乐的工作,我们往往是一边捣,一边挑选金黄色的红薯心当点心吃。烧火蒸酒的时候,冷凝缸边上会放一只调羹,当茶壶嘴有头子酒流出,就要不停地品尝。尝酒关系到酒的品质,非同小可,必须母亲亲自把关。我太小,不会喝烧酒,却喜欢尝酒,喜欢学着母亲的样子接半调羹酒,嘬入口中,咂巴咂巴,品味厚薄。头子酒薄得像白开水,等到它逐渐变厚,变成好酒,就用腹大口小的鸡公坛来接,一坛一坛接去倒进大酒缸。等到酒味明显变淡,就叫它尾子酒。头子酒和尾子酒不入大酒缸,另外盛起来给父亲喝。出了尾子酒,蒸烧酒的工程就算结束了。

除了吃红薯心,除了尝酒,对我来说,造红薯烧酒没有别的乐趣了。

但造糊粮酒不是这样,从头到尾,从开始兴工到一缸糊粮酒边卖边喝消耗殆尽,我是一路吃过来的!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孩子们的零食通常只有冷飯。我们玩耍回来,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从鼎锅里抓一块“焦锅”充饥——鼎锅是生铁铸成,用鼎锅烧饭,贴着锅底的饭往往会烧焦,因此叫作“焦锅”。一块“焦锅”,带着焦香,就足以教我们惦记,家里造糊粮酒,又会给我带来怎样的欢乐啊!

糊粮酒,原料是糯米,第一道工序是洗米蒸饭。当母亲用甑子把糯米蒸成熟饭,我就用井水打湿手,掏一大把烫乎乎香喷喷的糯米饭揉成团,当粑粑吃。接下来,母亲把糯米饭倒入瓦缸,把饼药捣碎化在水里,浇洒上去,把饭拍实,中间整出一口尺把深的小井,任其发酵。夏则一两天,冬则三四天,井底会渗出头子酒——红薯烧酒的头子酒是次品,糊粮酒的头子却是极品,论量,只有一小杯;论色,金黄透明,极似蜂蜜;论味,我的舌头虽然知道,却无法说出来,那是怎样的美味呢,极甜极甜,却不腻喉,比蜂蜜更教舌头着迷,称之为玉液琼浆也不过分。第一个尝到头子酒的多半是我,因为我每天要去查看好几次。发现头子酒,我先尝上一调羹,然后就大叫:“出酒了,出酒了!”一家人欢欢喜喜都来尝,一人一调羹。那口小井名副其实,糊粮酒会源源不断地渗出——此时糯米饭变软变湿,成了糊糊,叫作糊粮,其中渗出的酒自然就叫糊粮酒。尝过头子酒,我们三姐弟争着去挑井水。我们那个小镇有两口水井,一口在镇北马路边上,离我们家一里路,另一口在镇西石山底下的洞穴里,离我们家两里路,下井还要走又长又滑的石级,一不留神就会摔跤。我们三姐弟都愿走远路去挑洞穴里的井水,这水方圆数十里是有名的。我们挑水回来,母亲就用竹箪舀上两箪倒入酒缸。糊粮加水,变得更稀,沼泽一样半是泥半是水,母亲把小井扩大,埋入酒篘(竹编的形似厨帽的滤酒器),就可以从酒中舀取地道的糊粮酒来喝来卖了。奇怪呀,加了井水,头子酒的浓甜变成一种甘洌的清甜,却没有水味。

糊粮酒不醉人。母亲平素滴酒不沾,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拿过父亲的酒杯抿一口。我们三姐弟有事没事舀一小杯,当饮料喝。等到酒篘里的酒浅下去,我就开始吃糊粮,这是甘甜可口又能填饱肚皮的好东西。一直要到酒篘见底,糊粮变成寡淡无味的酒糟,拿去喂了猪,一缸糊粮酒才算彻底完成使命。

我们家的酒虽然对外出售,却从来不在门口挂招牌,也不拿到集市上去。我担心没人来买酒,母亲微笑着说:“哪些人的酒酿得好,喝酒的人都知道。”我说:“我们家什么时候有酒卖,他们怎么知道?”母亲还是微笑着说:“喝酒的人鼻子灵,从街上走过去,哪家酿了酒全闻得到。”事实证明母亲是对的,每当我们家造出红薯烧酒糊粮酒,买酒的人就会陆续到来。

买酒的人当中,最有意思的是一个乡下老头儿,我们家叫他“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我们镇上三天一集,逢农历三六九赶集。每到集日,中午时分,这个老头儿总是准时来到我家,买一角钱糊粮酒,当场就喝。糊粮酒五角钱一斤,一角钱只有二两,他不是一口喝掉,而是坐在小板凳上,用一个油炸花生团——也是一角钱一团——当作下酒菜,耗上半个小时,慢慢地嘬饮,慢慢地咀嚼。谁都看得出来,他故意要延长这美好的时刻。当你看着他半眯双眼,喝一口酒又吞一下喉结,小小心心地从花生团上将花生米一粒一粒剥下来送进口中,运动腮帮,就会觉出这种享受在他来说,简直是人生当中不可或缺的一桩大事。

那时候,镇上卖酒不兴用秤,都用一斤一杯的长耳竹杯做量器,你买几斤就给你舀几杯。也就是说,你一次至少要买一斤。二两二两买的,只有这个老头儿;二两二两卖的,只有我们家,专门卖给这个老头儿。之所以能开特例,因为我们家有一只不多见的小搪瓷杯,小巧玲珑,专门用来打酒给人尝,一杯刚好是二两。

这个无比抠门的老头儿偏偏爱占便宜,每次来买酒都要拿出大主顾的派头,拉开声震屋瓦的大嗓门儿嚷嚷着说:“有糊粮酒吗?先尝一尝,看看味道!”初次打交道,我以为他要买十斤二十斤呢,母亲叫我打酒给他尝,我兴冲冲地用小搪瓷杯打了大半杯给他(一般人我只打四分之一杯甚至五分之一杯);他喝一小口,眨一下眼睛,将余下的一饮而尽,赞了两声:“好酒!好甜!”然后就很正式地说:“我买一角钱,就在这儿喝。”老头儿尝了差不多一角钱的酒,才买一角钱的!我感觉上了当,夺过杯子不理他。母亲也挺为难:“一角钱怎么卖呀?长耳竹杯是一斤一杯的。”老头儿蛮有把握地说:“你这个小杯,一杯刚好是二两,一角钱,不信你去试一下!”母亲拿水试验,果不其然,五小杯水刚好装满长耳竹杯。这个老头儿衣着邋遢,眼屎巴渣,眼力却是如此精准!母亲没有话说,亲自给老头儿打了满满一小杯,倒在碗里,拿小板凳给他坐。

我们家,赶集的日子进进出出的人是很多的,来歇脚的,来喝水的,来买酒的,全是四面八方的乡下人。爱喝甜酒的老头儿坐在天井边上,逍遥自在地细饮慢嚼,旁若无人。好不容易享受完毕,他慢慢地站起身,从腰间衣襟底下解下一只小小的葫芦,对我母亲说:“再打两角钱的,回家喝。”

第一次见到那只葫芦,我眼睛都直了。

那是一只细颈葫芦,外面包着红毛线织成的满是污腻的套子。细颈葫芦过去我只在年画和电影里见过(那时候镇上还没有电视),太上老君装仙丹的是细颈葫芦,济公和尚装酒的铁拐李装药的也是细颈葫芦。我早就想要一只细颈葫芦了。我曾经央求父亲栽种细颈葫芦,父亲说:“没有种子!”父亲没有骗我,我们那里自古以来不出产细颈葫芦。

那只细颈葫芦那么小,两角钱酒刚好装满。

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把小葫芦系在裤腰上,扯下衣襟遮住,脸上漾着酒红,心满意足的样子,好像刚才喝的何止二两,而是两斤。他离去的时候,我跟到大门口,目送他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猛然想起济公和尚能用一个小葫芦偷走人家几缸酒,赶紧回头查看,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迹象。从此只要我在家,老头儿来买酒,都是我接待,借机把玩一下那个宝贝葫芦。

日子长了,我们家都知道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是兴隆坊的人,一个五保户,全靠打草鞋赚点酒钱。兴隆坊在小镇东方,只有两三里路,他赶集那天买两角钱酒回去,第二天喝一半,第三天喝光,到第四天又来赶集买酒,这样就天天有酒喝。

姐姐说:“这个人就爱喝糊粮酒了啦,天天不间断!”父亲说:“是你母亲的酒酿得好!”

不知哪天起,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成了我们家的招牌,生客来买酒,我们总是说:“兴隆坊那个老头儿,天天要喝我们家的酒!”“看见那张小板凳了吗?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总是坐在小板凳上喝酒。”赶集的日子,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来了,坐在家里就是活广告。

有一天,新酿的糊粮酒出了头子酒,母亲往酒缸中添井水的时候,我怂恿她说:“多添一箪水,多添一箪水就多得一箪酒。”母亲用竹箪敲一下缸口,嗡嗡有声:“这可不行,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喝得出来。”

我们家的糊粮酒名气渐渐传开了,顾客越来越多,母亲不再蒸烧酒,专酿糊粮酒,仍然供不应求。有的大主顾一次就买下整缸糊粮酒,母亲总要为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留下三角钱的酒,免得他扑空。夏天炎热,母亲还特意把老头儿那份酒用玻璃瓶装起来,沉在水缸里降着温,以防变酸。

后来粮价涨了,别人家的酒价跟着涨,我们家仍然维持原价。邻居们都劝母亲涨价,母亲说:“长期卖着酒,来的都是老主顾,怎么好意思涨价。”没过多久,镇上的同行有意见了。那天上午父亲从外头回来,对母亲说:“我们家不涨价,有人说,我们家酿多少他买多少,全包了!”哥哥问:“他为什么要全包?”父亲说:“他全包了,按他的价卖。”母亲默然不语。到了吃中饭的时候,母亲对父亲说:“我们家的酒不卖了,除了那个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如果我们不卖给他,谁会做他的三角钱生意?他就没有酒喝了。”父亲很赞成:“这样行,这样义道!”姐姐说:“我们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又不是亲戚。”父亲看了看脚上那双用板车轮胎割制的胶鞋,低沉地说:“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只会用稻草打草鞋,那种草鞋不经穿,没有什么人买了。”

只为父亲——捎带也为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酿酒,母亲就闲下来了。闲了一阵,母亲把搁在睡房里的缝纫机摆到临街的堂屋里,买来几匹布,做裤衩卖。后来又无师自通地学会做长裤,做衬衫,做单衣夹衣,最后连寿衣和旗袍也敢做。我们家再也不会为新衣发愁,母亲试手那一阵,一家五口人人添了一套!

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仍然每逢集日就来买酒。我们家早已不把这宗生意当生意,碰上吃饭就请他入席,他总是欣然离开小板凳,坐到桌边,跟我父亲划拳行令,俨然是老交情。

提起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我们有时候也叫他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儿。为什么要添一个倔字?那天他在我们家吃了饭,临走要留下酒錢,父亲母亲坚决不要,他梗着脖子,急得几乎要跳起来:“你们不要钱,是不是看不起我这个五保户?我有钱,我打草鞋能挣钱!这方天,我的草鞋是最好的!”

酒价年年涨,几年过去,翻了三四倍,老头儿仍然按一角钱二两的价钱买我们家的糊粮酒,逢集就来,风雨无阻。

那年秋天,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连续三个集日不来登门,母亲担忧地说:“那个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儿,恐怕不强旺了呢。”我们那里说老人不强旺了,意思是余日无多。父亲搔一下头皮,说:“无亲无故,也不便去看他,不然的话,别人以为我们图他什么。”

入冬之后的一个阴天,父亲带着哥哥姐姐到山里走亲戚去了,我和母亲留在家。母亲在锁边,我在给一件婴儿衣裳钉扣子——三姐弟中,我钉的扣子最牢,最让母亲放心。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走进来,上身穿着皱皱巴巴的中山装,脚上一双破旧的解放鞋,一看就是村里队里的干部。他手中拿着的,竟是那只好久不见的细颈葫芦!他说:“你们认不认得这只葫芦?”母亲说:“怎么不认得?这是兴隆坊那个爱喝糊粮酒的五保户的……”中年人说:“五保户昨天‘走了,我来替他买寿衣。我没有量他的尺寸,你估摸着做一套吧,合不合身不要紧,能穿上就行,反正他不会闹意见。”母亲发出“噢”的一声,问道:“什么时候要?”中年人说:“明天上午入殓就要,辛苦你赶个工。明天我没空来,你叫小孩子送去。”他问过价,把钱交给我母亲,打量着我说:“五保户以前来买酒,总是你给他打酒的吧。他闭眼前,交代我把葫芦送给你,反正他用不着了。”

我接过葫芦,又喜又怕,好像那里面装着老头的鬼魂。

中年人走后,我将脏兮兮的套子取下,想拿去洗,发现葫芦也是脏兮兮的,就先洗葫芦。才洗几下,我惊叫起来——这只葫芦不是藤上长出来的,是玉的,玉的颜色是葫芦黄,不脱套子,拿在手上也认不出真面目。

母亲闻声过来,双手捧着玉葫芦,脸一会儿变红,一会儿变白,呼吸也急促起来。她把玉葫芦拿到睡房放在枕头底下,叮嘱我不要吱声,等父亲回来再说。我继续钉扣子,母亲丢下手头的活,开始设计寿衣。母子两个惦记着玉葫芦,一个画裁剪图老是出错,另一个把扣子钉歪了也不知道。

天煞黑的时候,父亲和哥哥姐姐从山里回来了。母亲关上大门,点上油灯,拿出玉葫芦叫父亲看。昏暗的灯火里,玉葫芦通体流动着幽艳的宝光,我不由得产生了种种奇想:这只玉葫芦莫非是兜率宫的?它怎么到了爱喝糊粮酒的老头儿手里?这个倔老头儿有什么来头吧……

父亲摩挲着玉葫芦,思量好一会儿,对我们说:“这个葫芦要不得,这是人家心爱的东西。明天我去送寿衣,把葫芦送回去。”

父亲把玉葫芦装入毛线套子,灌满糊粮酒,藏进谷仓。第二天吃过早饭,父亲腋下夹着母亲赶夜工制成的寿衣,裤兜里揣着玉葫芦,带我一起去兴隆坊。

兴隆坊是个很小的村子,灵堂设在祠堂里,不难找到。见到了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儿,父亲给他换上寿衣,又和师公等人一起把他抬进棺材。等到师公指挥木匠砰砰砰把棺盖钉上,父亲朝棺头打个拱手,也不说什么,拉着我就走。

出了村子,我摸一下父亲的裤兜,空了。

“那个葫芦呢?”

“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我把葫芦放进暗袋里了。”

“暗袋?”

“昨天晚上,我教你母亲给寿衣缝了一个暗袋,那时你们三姐弟都睡了。”

过了好多年,我仍然时时想起那个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儿,想起那只玉葫芦。我不知道家里人是不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我也只是心里想想,口上不说——有什么好说的呢,倔老头儿不过是爱喝糊粮酒;玉葫芦不过是玉做的,有什么好说的呢。

|时光果实|

一笔写尽童年生命

小河丁丁的小说植根于童年记忆,但他以创作智慧赋予那些记忆崭新而强大的生命。

这位上世纪70年代出生于湖南阳明山一个小小山谷的中学老师,见过他的人都会评价他安静得近乎木讷,在一次颁奖典礼上,因为领完奖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就扭头默默地流着泪跑开了。

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仿佛早春灵巧的第一只燕子,可以赢取陌生人的喜爱,令人心软,面带微笑。小河丁丁显然不是这样。更多的时候,他无暇顾盼世人的微笑,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创作里,那种全身心的投入,仿佛水落在了水中。如果你像我一样,对唾手可得、快速即兴的事物没有信心;像我一样,相信踏实平和、沉静从容、细水长流的力量,你一样会喜欢小河丁丁的作品。世界喧哗骚动,但金杯玉盏怎敌木人石心?他选择像晴耕雨读的隐士,默默地为孩子营造一个独特的文字世界。在那里,內心的表盘会被悄悄拨慢。

就像看到成片的黑乌鸦,会感觉置身一首爱伦·坡的诗里,小河丁丁鲜明的个人风格,也搭建起一个结界,挥散喧嚣,让读者与他的书自成天地。

当他写出他父亲的故事《醉演》,写出《杀龙》,西峒,进入了读者的视线,对他来说,那是父亲所说的“世界上最好的地方”,那里承载了他童年的记忆。确实,2015年出版的长篇轻幻想小说《水獭男孩》有他童年的影子,甚至爸爸妈妈姐姐哥哥,无不具备生活中的原型。

对作家来说,儿时记忆是摆放在半明半昧的房间里的一尊青花瓷。最美的天青色,是因为出窑的那一瞬间遇到了烟雨蒙蒙。

帕斯卡尔坚信,是智慧把我们带回童年。小河丁丁的小说植根于童年记忆,所以其中浓郁真切的地方风情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韵味扑面而来。但更需关注的是,他的创作智慧赋予了那些记忆崭新而强大的生命。就像他朴素的为人一样,他的文字也与非线性叙述、片段式写作、隐喻化风格等“时髦”无关,踏踏实实得让人欢喜、迟疑、沉默,而又心有戚戚。那种慢慢熟悉起来的感觉,好像面对的是一个读过又忘了的故事,几多意料之外,又完美吻合了心灵的度量衡。

他的新作《绿头发女孩》,同样发生在西峒,同样是那个憨厚寂寞的小男孩丁丁,却给读者更多新鲜的精彩与惊喜。可以期待,这位来自西峒的山鲁佐德,会为中国孩子讲满一千零一夜,让他们在此驻足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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