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轫之年,百行征信且行且探索
2018-05-07唐学庆
唐学庆
由于个人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密切相关,所以个人征信市场绝对不能走“先乱后治”的道路。
2月22日,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一举拿下央行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是央行向社会机构颁发的首张个人征信牌照。百行征信在弥补个人征信短板、活跃征信市场、破解网络小贷“多头借贷”等方面被寄予厚望。
个人征信成社会信用体系短板
金融科技的蔚然兴起,极大促进了网络小贷、消费信贷等信用交易的发展。易观《2017中国消费信贷市场专题分析》显示,互联网平台消费信贷发展时间虽短,但规模保持较快增长,2017年末余额达到3500亿元。信用交易规模的急遽扩大,使得市场对个人资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不过,原有的央行征信中心主要对商业银行开放,征信对象亦集中于传统金融用户,对互金用户的信用采集则处于阙如状态。另一方面,受政策影响,国内的征信工作主要集中在以央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公共机构手中,市场化的征信机构活动受到限制。这导致当前国内个人征信建设难以满足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
2014年6月,国务院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2015年1月,为了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培育社会征信机构,央行下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社会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
时过3载,试点机构虽然仍在从事个人征信活动,但并无一家从央行那里取得个人征信的牌照。对此,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曾不讳言地指出,这些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领域的表现并不合格,达不到监管要求,存在信息覆盖范围有限、第三方独立性欠缺、未能遵守征信规则等诸多不足和问题。
统一的征信平台虽未建立,对个人资信极度依赖的互金行业却不可须臾无征信。为此,各级行业协会组织纷纷牵头搭建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系统。早在2015年,央行支付清算协会就主导上线了互联网金融高风险信息共享系统。2016年,中国互金协会又组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7年1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线了“X-credit信息共享系统”。这些共享系统的数据主要来自参与信息共享的机构。
对单个平台而言,为了正常开展业务,也会不断完善自己的信用系统。互金平台一般会通过和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自建信用数据库,与同行共享黑名单等方法来构建自身的信用体系。以紫马财行为例,为构建大数据信用生态系统,公司多管齐下,不仅拥有自建信用数据库,还与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万达征信、联合信用评级、芝麻信用反欺诈系统、百度大数据风控等开展了征信合作,同时接入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共享系统。
不过,这些努力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互金行业所面临的征信困境。如万存知局长所言,试点征信机构的信息覆盖比较局限,由行业组织及平台自发搭建的数据库大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各家机构之间构成信息壁垒,不利于一个统一、高效征信体系的形成。顺应行业发展需要,组建一个权威的、能够统摄各家机构的征信平台,已经显得相当迫切。
兼采公共、私营征信之长
2018年新年伊始,央行在官网发布消息,表示已经受理百行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时隔不到两月,央行向百行征信下发牌照,准许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速度之快,与此前8家试点机构所面临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在2017年6月,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一家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导、首批个人征信试点机构以及相关行业机构参与的“信联”正在筹建之中。而且,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几家试点机构此前在个人征信方面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和尝试,在个人征信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数据基础和经验教训。
从8家试点机构在个人征信牌照问题上的“难产”,亦可看出央行对社会机构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把关甚为严格。此次向百行征信发放个人征信牌照,意味着百行征信在独立性、公正性、信息覆盖、征信规则遵循等方面已经达到了监管标准。
按照所有权的不同,征信機构可分为公共征信机构、私营征信机构和混合型征信机构。百行征信由具有官方背景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导成立,同时又吸纳了8家市场征信机构投资参股。因而从所有权的构成上来看,百行征信不是简单的市场化征信机构,而是一家混合型的征信机构。混合型征信机构集合了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的优点,既可保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利用官方背景推动信息的采集,又可利用市场化机制,实现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进行合作,可以克服单家平台在数据覆盖上的局限性,保障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接入平台100多家,收录自然人借款客户3000多万个,借款账户累计6000多万个,入库记录2 亿多条。而几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从2015年1月起,亦相继开始进行个人征信业务的尝试,发展至今已有3年之久。
无疑,百行征信一旦投入运行,将弥补国内征信体系在个人征信,特别是在互金用户征信方面的短板。一方面,百行征信有望整合互金行业散乱零碎的征信数据,化解信息孤岛困境,破解困扰网络信贷的多头借贷、欺诈问题;另一方面,百行征信在提高信贷平台贷款审批效率,防范平台信用风险,降低征信成本方面,培养用户信用意识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面临诸多挑战
百行征信的前景固然可期,但一套成熟的征信系统需要海量数据作为支撑,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建成。在成为国家级基础数据库前,百行征信仍有较长的路要走。除了数据容量,百行征信在股东利益协调、保障共享数据质量、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也面临挑战。
首先,百行征信对互金行业不同业态的作用和影响不一。目前来看,百行征信构建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对互联网信贷行业帮助很大,但对P2P网络借贷影响较弱。这是因为互联网信贷的贷款用户主要为个人,而P2P网络借贷的贷款用户虽也有个人,但更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对P2P网贷而言,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企业征信机构比个人征信机构更有帮助。
其次,百行征信仍在筹建阶段,9家股东机构如何进行信息共享、利益协调尚不可知。关于百行征信将如何进行信息共享方面,还没有官方的说法。如果和此前一些行业协会搞出的系统一样仅仅收集共享高风险、负面信息,缺少对正面信息的收集,则百行征信所起到的作用可能仅限于预防“老赖”等狭窄领域。如果信息收集兼顾负面和正面,那么原来的8家试点机构可能面临利益协调的问题,比如一家机构进入早、数据体量已经很大了,而另一家机构积累的数据体量还十分有限,两家进行信息共享则明显不利于前者。
再次,百行征信共享的数据质量存在隐忧。央行征信中心在搜集个人信用信息时具有强制性,用户在商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时,商业银行有义务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央行征信中心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但百行征信在搜集个人信用信息时则不具备这样的权力,这可能导致机构有选择的报送数据,导致共享数据质量不高。
最后,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的保护也面临挑战。个人征信牵扯到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的问题,如果操作不当,极容易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为规范央行征信中心安全、合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央行曾出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同样定位为国家级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百行征信,未来监管部门亦应该加强相应的法规制度建设。另外,百行征信在收集用户信用信息时,有可能收集平台运营数据,侵犯平台商业机密。目前,已有100多家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信息披露登记,但逾期率大多显示为零。这或可显示接入机构对自身敏感信息外泄的谨慎。
正所谓“百里之行,始于足下”,当下的百行征信固然面临诸多挑战,但作为国内首家拿到个人征信牌照的社会机构,能在个人征信领域取得怎样的有益探索和成就仍值得让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