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功能性纺织产品风险监测和质量评测分析
2018-05-04赵博研倪梦怡
文/赵博研 倪梦怡
前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功能通过高科技手段被赋予纺织品,功能性纺织品应运而生并受到广泛欢迎。同时,大量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的功能性产品充斥市场,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家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也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因此,上海市组织开展了多种功能性纺织品的风险监测和质量评测,对市面上宣称或标称具有一定功能性的纺织品,包括吸湿发热针织内衣产品、防紫外线服装产品、免烫衬衫产品和防(驱)蚊纺织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和公告。
1 检测依据及检测结果
截至2018年1月29日,上海市已组织了包括吸湿发热服装产品、防紫外线服装产品、免烫衬衫产品及防(驱)蚊纺织产品等4种功能性纺织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质量评测,检测的主要依据及检测结果汇总见表1。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功能性纺织品中与国家标准要求或产品明示值不一致的数量非常惊人,甚至有超过半数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偏离其宣称所具有的功能性,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2 吸湿发热针织内衣产品
吸湿发热内衣是近年来新兴的自发热新型材料内衣,由吸湿发热材料编织而成,根据能量守恒和纤维吸湿放热原理,利用纤维分子中的强亲水基团与空气中的动态水分子结合,将水分子的动能转换为热能释放出来,或者通过吸收静态时人体皮肤呼吸所产生的汗气,液化放热而使人体感到温暖。性能良好的吸湿发热内衣要求具有良好的吸湿性和调湿性,一方面可以自发热达到保温的效果,另一方面又能尽快排掉湿气,使人体穿着后感觉干爽舒适。目前较为知名的有日本东洋纺公司生产的Eks吸湿发热纤维,东丽公司开发的Softwarm纤维和Warmsensor纤维,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开发的Thermogear纤维、三菱丽公司开发的Renaiss α纤维等[1]。
虽然我国在吸湿发热材料的开发上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针对吸湿发热材料性能的检测和评价方法却开展得很早,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8月16日发布,2010年12月1日实施的标准FZ/T 73036—2010《吸湿发热针织内衣》就是一份专门鉴定吸湿发热针织内衣品质的标准。标准中规定在成品上均匀取样,并制备成3个里层贴合的具有一袋状插入口的组合试样,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4)%条件下充分平衡后放入温度为(20±0.5)℃、相对湿度为(90±3)%的恒温恒湿箱中,通过温度传感器分别记录没有试样时的空白温度值和插入组合试样后0min、10min、20min、30min的温度值及最高温度值,减去空白温度值后计算各个温度变化值并绘制组合试样升温值—时间曲线,得出最高升温值和30min内平均升温值。
表1 功能性纺织产品风险监测与质量评测检测依据及结果汇总
试验模拟吸湿发热内衣穿着在人体上后,快速吸湿并放出热量,导致内衣迅速升温,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吸湿平衡后,内衣最终可以带来的升温效果也趋于平衡。最高升温值和30min内平均升温值分别代表面料的最高升温能力和温度保持能力,是吸湿发热内衣综合性能的体现,两个指标缺一不可。标准中规定吸湿发热内衣满足以下指标要求:最高升温值≥4.0℃、30min内平均升温值≥3.0℃才为合格产品。
本次吸湿发热针织内衣产品质量评测除了考核内衣的吸湿发热性能,同时考虑内衣穿着过程中的理化安全性,根据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增加甲醛含量、pH值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检测结果,对于常规的理化检测项目,20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而吸湿发热的功能性要求,20批次中仅有7批次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将公告中的吸湿发热性能数据作图,20批次样品的最高升温值和30min内平均升温值各不同,但两者之间有明显关联性,最高升温值高的产品30min内平均升温值也较高。所有20批次的产品其最高升温值均高于4℃,满足标准要求,但是仅有7批次产品的30min内平均升温值高于3℃,其余的13批次产品均不满足标准要求。
一般情况下,纤维吸湿性(回潮率)越大,吸湿发热性能越强,故相比于比如普通腈纶和涤纶、粘纤、莫代尔纤维等回潮率较大,吸湿发热的效果也较好。而为了保持吸湿平衡后的温度,面料本身的厚度和温度保持性能也非常重要。所以为了保持优良的吸湿发热性能,吸湿性和保温率都需要被重视和研究。
图1 吸湿发热内衣产品主要质量指标检测结果
3 防紫外线服装产品
紫外线(Ultraviolet,UV)指的是电磁波谱中波长10nm~400nm辐射的总称,其中只有超过280nm的紫外线可以透过臭氧层到达地面,通常将波长在315nm~400nm的紫外辐射称为紫外线A(UVA)、280nm~315nm的紫外辐射称为紫外线B(UVB)。UVA属于长波,直接作用于皮肤深层,会引起皮肤黑化,导致“越晒越黑”,所以又叫做长波黑斑效应紫外线;UVB属于中波,作用于皮肤表层,使血管舒张、“越晒越红”,又被称为中波红斑效应紫外线。在阳光中紫外线的能量分布中,UVA是UVB的15倍,是危害最大的紫外线波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2010年1月1日实施的标准GB/T 18830—2009《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用于评定在规定条件下织物防护日光紫外线的性能。标准中用单色或多色的UV射线辐射试样,收集总的光谱透射射线,测定出总的光谱透射比,并计算试样的紫外线防护系数UPF值。综合考虑不同波段紫外线的影响,标准中规定,当样品的紫外线防护系数UPF>40,且平均紫外线A透射比T(UVA)AV<5%时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
图2 防紫外线服装产品主要质量指标检测结果
汇总201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防紫外线服装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检测结果,作图如图2,如果一件服装有多块面料,以最低的UPF和最高的T(UVA)AV数据作为代表数据统计作图,集中于上图左侧的UPF>40,且T(UVA)AV<5%的29件样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余43件样品均偏离标准要求。所以消费者在挑选防紫外线服装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场或电商平台,尽可能保证其功能性,同时在对产品的轻薄透气性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深色或相对致密的产品其防紫外线性能也相对较好。
4 免烫衬衫产品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免烫衬衫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所谓免烫衬衫,是指经家庭洗涤后只需轻微熨烫或无需熨烫即可恢复到穿着或使用状态的衬衫。一方面其洗后无需专业熨烫,方便快捷,同时在穿着时较普通衬衫可以更好地保持坚挺有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0月16日发布、2003年4月1日实施的标准GB/T 18863—2002《免烫纺织品》,将免烫纺织品分为耐久压烫型和防缩抗皱型,一般衬衫无褶裥(折痕),无需考核褶裥保持性,属于防缩抗皱型免烫纺织品,其免烫性能要求包含3个指标:洗涤干燥后的外观平整度、接缝外观和尺寸稳定性。由于免烫衬衫主要是通过在其后整理过程中使用树脂整理剂进行处理来达到免烫的效果,而整理剂和整理工艺中残留的甲醛会跟随免烫衬衫,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故质量评测中增加了甲醛含量的质量考核。同时由于免烫性能的提高往往伴随着物理性能的下降,故根据标准要求,增加对样品撕破强力的考核。最后根据GB/T 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对服装的总体外观质量:洗涤后变色,扭曲率≤3.0%和外观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根据本次质量评测的结果将代表安全性能的甲醛含量与代表耐用性能的撕破强力数据作图,如图3所示,对比发现经向和纬向的撕破强力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但是与甲醛含量无直接关联,可知甲醛含量的升高并不是增加织物物理强力的必然结果,较优的工艺和整理剂可以同时达到无甲醛和较好的物理强力。50批次免烫衬衫产品均符合撕破强力≥7N的要求;50批次产品中有30批次的甲醛为未检出状态,其余20批次均检出不同程度的甲醛含量,甚至有1批次其甲醛含量达到88mg/kg,高于标准中要求的75mg/kg,为严重不合格产品。可见免烫衬衫相较于普通产品其理化安全性更需要引起重视。
图3 免烫衬衫产品甲醛及撕破强力指标检测结果
将样品洗涤5次和10次并干燥后外观平整度和接缝外观的数据分别按照一定次序排列作图如图4和图5,发现相较于5次洗涤,10次洗涤后会有样品其免烫性能下降,但变化并不是很大。综合全部免烫指标数据,在5次洗涤后,50批次免烫衬衫样品中有28批次样品符合GB/T 18863—2002《免烫纺织品》对免烫纺织品的定义,其余均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要求;增加5次洗涤,只有24批次样品可以继续保持良好的免烫性能。可见,免烫衬衫产品其真正的功能性仍然需要进行持续关注和监管。
图5 免烫衬衫产品洗涤干燥后接缝外观数据统计
5 防(驱)蚊纺织产品
蚊虫叮咬对人类的危害,除了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睡眠,严重的还会传染疾病,甚至引起死亡。近年来,新型的防(驱)蚊功能性纺织产品,如防(驱)蚊衣、防(驱)蚊袜、防(驱)蚊纺织手环、防(驱)蚊贴因其方便快捷的使用方式而取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虽然有些防(驱)蚊纺织产品声称采用高科技面料或者天然植物成分,但其实市售的防(驱)蚊纺织产品为了达到较好的驱避效果和降低成本大多仍是将驱(杀)虫剂通过浸渍、高分子封锁或者微胶囊包附等后整理加工而使其具有特殊的防(驱)蚊功效。针对这一状况,上海市质检院纤检所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对市场上宣称具有防蚊或驱蚊功能的一类纺织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杀虫剂残留进行质量安全性质量监测。
不同于其他的功能性纺织产品,防(驱)蚊纺织产品没有专门的标准可以参考和判定,所以只能以GB/T 18412.1—2006《纺织品 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标准为检测方法依据,测试纺织品中77种农药的残留量,以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标准进行残留量限值的判定,但是该标准中只对上述77种农药中的34种杀虫剂的使用限量做了要求。
检测结果,50批次防(驱)蚊纺织产品中15批次检出氯菊酯杀虫剂成分残留,虽然氯菊酯不属于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标准判定的34种杀虫剂的范围内,但作为一种农药性质的杀虫用品,应同时满足强制性标准GB 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农药登记,获得生产许可并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明示。根据以上判定,该15批检出杀虫剂残留的防(驱)蚊纺织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且具有严重质量风险。
综上,作为一种新兴的功能性纺织品,防(驱)蚊纺织产品仍没有具体和严苛的标准进行规范,市场上的产品良莠不齐,消费者在购买该类产品时一定要注意看包装上是否有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和生产批准文号,同时不要盲目相信产品包装上所标识的“婴幼儿、孕妇专用”等宣传,尽量避免给婴幼儿、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带来危害。
6 结论
通过对以上功能性纺织品的风险监测和质量评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功能性纺织品的产品符合度远低于常规监督抽查的纺织产品合格率,需要引起质量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持续关注。
虽然本次开展的4项功能性纺织产品中有3项是有标准可依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当前很多新兴的功能性纺织品的标准制定严重滞后,缺乏有效的检测和评价依据,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功能性纺织产品的市场发展,因此需要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相关标准,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功能性纺织品的标准为附加标准,所以合格的功能性纺织品其产品标识上除了标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的产品标准,还应根据功能性标准要求标注相关标准号、名称和质量指标数值。
消费者在购买功能性纺织品时,应尽量到正规门店或电商平台,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到虚假宣传或假冒伪劣的功能性纺织品,造成损失。同时,尽量购买吊牌、标签等产品标识上明确具有相关功能性的纺织产品,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时也有据可依。
参考文献:
[1]袁志磊,李方雪.纺织品吸湿发热性能测试方法[J].纺织导报,2011(08):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