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香港廉署如何令官员不能贪不想贪

2018-04-26佚名

党员文摘 2018年4期
关键词:考驾照廉政公署香港市民

佚名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贪污是香港市民很常见的现象。为此,香港廉政公署全方位治理贪污问题,时至今日香港市民已经“不想贪”。

降低贪污容忍度

廉政公署一直采取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全方位治理贪污问题。在架构上,也对应这三个策略设置机构。这包括执行处、防止贪污处以及小区关系处。

执行处主要职能是接受市民举报及调查怀疑贪污的罪行,令贪污成为高风险罪行,提高以身試法的代价,发挥阻吓作用,令人“不敢贪”。

而防止贪污处主要是叫人“不能贪”。该处主要是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提出建议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另外.该处的私营机构顾问组也应私人公司的要求,提供免费防贪服务。防贪处在制度上堵塞漏洞。

廉政公署人士以市民考驾照举例说,早年考驾照是贪污的温床,市民常要透过贿赂考官才可成功考取驾驶执照。防贪处进行审查研究,建议考生不可以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而且在考试当日才抽签决定考官派往哪一个考牌中心。运输处接纳建议后,考驾照索贿受贿的情况大大减低。

而“不想贪”则是有赖于小区关系处,主要负责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及争取大众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

该处的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透过大众传媒制作宣扬肃贪倡廉信息,例如,电视剧集、广告及新闻发布等;另一方面是与公务员及市民面对面接触推行防贪教育工作。建立廉洁文化,使社会普遍认同反贪工作。

廉署制作的廉政剧集自1975年开始播出,至《廉政行动2014》已是第15辑。

这些宣传教育工作都有助改变市民对贪污的态度。廉署每年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包括公务员及商界贪污的容忍度极低,反映今时今日香港市民已经“不想贪”。

具名投诉比例高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香港具名举报贪污的比例非常高。

而在1974年廉署成立时,市民对廉署采取观望态度。因此廉署成立初期,具名贪污投诉只占投诉总数的三分之一。

后来,廉署制订严谨程序及措施将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内容保密,让投诉人投诉贪污个案时得以放心,具名投诉逐渐增加,亦提升廉署的调查效率。

这些保密措施包括所有的举报数据只会存放在机密档案内;只有获授权人士,例如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或其他指定的廉署人员在“有需要知情”下才可翻阅这些数据,所以举报人无须担心个人资料或投诉数据外泄。

廉署设立有效机制与程序进行保护证人的工作,执行处亦设立“证人保护及枪械组”执行有关证人保护的行动。

当证人有理由害怕为控方作证会危害本身或家人的安全,又或是遇到被告的滋扰,可以向廉署要求保护。

40年过后,香港市民对贪污的态度基本上是零容忍,因此具名投诉占总投诉的比例已升至七成,市民对廉署有信心,调查人员亦能获取更详尽及准确的资料,以便有效地跟进及调查。

此外,香港廉政公署对于内地的借鉴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来自于它的异体监督模式。

在架构上,廉政公署直接向香港行政长官负责,受立法会监督,立法会有权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廉署政策及经费问题。调查后,检控与否由律政司决定,调查与检控权分立。

此外,廉政公署还受到由社会贤达组成的咨询委员会的监察和传媒监督。

在香港,廉政公署向行政长官负责,行政长官虽有权力中止某些案件的查处,但由于香港反贪文化的形成,加之有完善的制度支持和媒体环境,如果有人干预案件,廉署内部会知会媒体,通过外部舆论限制行政长官干预廉署的调查。另一方面,能够向行政长官汇报的大案,则大多已经有很充足的证据了。

香港廉署的得力运作,正是依赖于内部与外部监督机制的结合。而外部监督,则与形成坚实的反腐文化有关。香港岭南大学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广指出,从短期而言,反贪可以通过加强执法,打“大老虎”形成气势,但从中长期而言,则需要着眼社会反贪文化建设,“贪腐存在如此之久,已经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反贪应从新生代教育开始,没有教育,贪腐的概念就会永续下去。”

(摘自《检察日报》)

猜你喜欢

考驾照廉政公署香港市民
香港市民踴躍參與“撐國安立法”簽名大行動
考驾照练车你不得不服的神操作!
辽宁舰
担心
考驾照
香港廉政公署:反贪倡廉四十年(下)
本期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