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
2018-04-25宋扬清
文/宋扬清
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面临新形势,新闻宣传应当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新任务,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
什么是正面宣传、正能量?凡是有利于团结人民群众凝心聚力,深入进行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鼓舞士气的新闻报道即是正面宣传、正能量。凡是有利于鼓劲的内容皆属于正面宣传、正能量;凡是不利于鼓劲的内容都属于负面宣传、负能量。
为什么要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呢?因为我们党的新闻媒体是具有鲜明的党性的,是要为党的事业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是党的事业与中心工作及人民利益的政治需要,是凝聚人心向前看、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是新闻媒体的中心任务和基本原则。
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就必须要识大体、顾大局。何为大局?就是要围绕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不受干扰、不偏离大方向,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促发展,全心全意服从于、不遗余力服务于全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这就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目标任务来思考部署宣传题目、落实宣传内容,既不缺位,更不要错位,而要有所作为。要用新理念指导宣传,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掌控报道方向,要以中央统一的口径解读政策、分析形势,满腔热情的宣传改革和建设的成就,向人民群众全方位、生动形象地展示光明的前景和未来的期许。
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需要掌控好“三度”:即把握宣传的尺度、创新报道的角度、挖掘报道的深度。还要处理好“三该”:即该说的说到位,该热的炒起来,该冷的凉下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选择受众容易接受的手法,运用事实、典型、数据说话,用群众自身说话,将新闻写实、写活、写生动、见人见事见精神,努力强化感染力、震撼力、吸引力、说服力及鼓动力。
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团结、稳定、鼓劲”的正面宣传、正能量的宣传效果,就要善于设置议题,选择报道角度,变通方式方法,对于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想方设法将其转换成正面宣传的报道。怎样变换角度?怎样变通方式方法?《农民日报》在处理种子纠纷事件的报道上就采取了变换角度、变换方式的作法,将可能激化的矛盾恰到好处地解决了。他们坚持抱着解决问题的初心,做到“三化”矛盾:即不激化、搞转化、去融化。不久前在育种界发生盗用亲本材料的事件,对这类问题被盗用者认为应当予以追究,盗用者认为多年来盗用育种材料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双方争执不下。对此该报没有按常规处理,未进行曝光,因为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不是个别的案例,所以为了彻底解决问题,他们经过市场调查,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是对法律理解不清,盗用者认为不至于违法,被盗用者也不知道怎么样去依法维权。该报将负面问题做了正面报道: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丁峰律师在《农民日报》上发表了《盗用亲本材料如何界定违法行为》的文章。既提示了亲本所有者依法维权,又警告了盗用者将视情节会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处罚,此报道在业界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