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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长读(之四)

2018-04-24刁斗

鸭绿江 2018年4期
关键词:安徒生

刁斗

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

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

也不愿有人跟随

不好意思,听我这么突如其来地扯着嗓子“嚎”歌,十句以内,大部分人还没醒过腔来,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忍一忍估计就过去了,可一旦听过了十句,明白了我这也叫唱歌,那很可能,你们当中,就有人冲我扔鞋子鸡蛋西红柿了——这我有数,我只“嚎”八句。但就这八句也足够了,那些对流行歌曲稍有了解的人都听得出来,我唱的是摇滚歌手崔健的《假行僧》,而这《假行僧》,在我看来,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篇小说《河的第三条岸》的歌曲版。当然了,长于抒情的歌曲与长于叙事的小说,再异曲同工,也还是各有自己所擅的胜场,能在同样的旋律中发展出来不同的调门,那才真叫各得其所:同为对程式化世俗生活的否定反抗,《假行僧》抒发的是潇洒、豪迈、玩世不恭之情,《河的第三条岸》则叙写了犹疑、怅惘、无能为力之事。

请允许我继续从崔健过渡。我不会唱歌,对唱歌这种全民热爱的赏心乐事,也从来没有过任何多于正常值的兴趣与喜欢,如果朋友聚会时为了助兴,我也张牙舞爪地嚎几嗓子少年时代的荒谬唱词,那更多的,只为讽刺以及控诉。但另一方面,这几十年里,从我不足二十岁直至今天,却一直有歌手让我——对,让我喜爱,就像对卡夫卡、博尔赫斯、罗伯-格里耶那样,让我一听到他们的名字,就能条件反射式地生成出喜爱。倒不是简单地觉得他们唱得多好,这我也基本不会判别,况且,这么多年里,我听着顺耳的歌,一两百首总归有了,而我看着顺眼的歌手,三五十个估计也不止。我所说的条件反射,是指有关他们的信号一刺激到我,即使那信号感伤、悲怆、冰冷、黑暗、邪恶、绝望……也都能让我如同食了或色了,舒服快活满足受用,似乎连活下去的理由都充分了。我“喜爱档”里存储的歌手计有两位:一位是出现在1970年代后期的邓丽君,她以温软帮我恢复人性;另一位,是出现在1980年代后期的崔健,他用冷硬帮我建立人格。事实上,他们最终成为我喜爱的对象,远远滞后于他们在公众视野里走红的开始时段,也就是说,我意识到他俩对我价值特殊,不是因为一见钟情,而是漫长的情感积淀与理性发酵的一个结果。我是个乐盲,五音不全,即使别人请我听演唱会,我多半也委婉地谢绝,可几十年里,有那么两次,我却自己主动买票去了演唱会现场,还每次回来,都因跟着歌手疯狂嚎叫而失音数天。我去的这两场演唱会整整间隔十年,但它们的主角却同为一人,都是崔健。而邓丽君,由于她一直未能在大陆的舞台上惊鸿照影,当我有机会去台湾时,她已与我阴阳两隔,我只能在她偏于简陋的故居里长久伫立和梦游般徘徊,还不论别人如何侧目,都一任泪水流满面颊。

也像打动别人一样,最初震撼我的崔健歌曲是《一无所有》,可自从《假行僧》横空出世,对我个人来说,崔健的第一代表作就得屈居第二了——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向各位坦白我对邓丽君与崔健的特殊感情,并非因为一时冲动,便想曝光我的追星经历,我只是希望《假行僧》能帮我证明,对于领航各位抵达“河的第三条岸”,我是何等心诚意笃。

对巴西人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至今我也一无所知。初读他这篇《河的第三条岸》,应该是在十年以前。记得一读之下,便印象良好,但不知为什么,对这突然闯进我视野的好作者好作品,我却没像以往那样,将关注投放得更多一些。难道,当时,有比小说更好玩的事情牵绊了我?对巴西小说家,我阅读若热·亚马多稍多一些,而整个葡萄牙语里,诺奖得主若泽·萨拉马戈最得我心,但即使这样,虽然光《味似丁香、色如肉桂的加布里埃拉》这样的书名就让我心醉神迷,而《修道院纪事》则更是仅憑放肆地使用分号这一标志性特点就能引我入胜,可是,另一方面,连他们名字中“若热”与“若泽”是否拼法相同这个小小的问题,我都没试图花点时间搞搞清楚,而只是通过汉语的音译胡乱猜测:大概,“若昂”之“昂”与“热”或者“泽”,关系不会那么近吧?由此也便不难看出,对葡语作家,我那种赏析性的把玩十分不够,尽管,这并不出于我的心中无数,因为我很清楚,除了萨拉马戈,也还有一个年长他三十多岁,但晚于他将近十年被我读到的随笔作家佩索阿,同样值得我把玩赏析……

对不起,我放任这样一个拗口的西式复合长句蛇蟒般盘缠,并不是为了混淆视听,而是希望,它能更精确地反映我的心态:当这个讲座进行到中途,当语种问题成了我选择作品与作家的基础性考量时,《河的第三条岸》这篇在我印象里好了十年的葡语小说,便立即像条跃出水面的肥硕大鱼,自动跳进了我大脑的网里,可是,我同时又全无把握,如果我伸手,真就能抓住滑溜溜的它吗?我想说的是,其实,我很难找到合适的办法,让它再物质化地,从我的脑袋里跳回到纸上。因为十年前读它时,我好像根本就没留意过,是哪种杂志或哪本小说集,在它我之间充当了媒介,甚至连它那个不知所云又别具韵味的小说名字,我都没再说准确过;我只记得,有个巴西人,写了篇叫什么“河”的短小说很有意思,其主人公父亲,与霍桑的韦克菲尔德,与卡尔维诺那个“在树上攀缘的男爵”柯希莫,像同一家族的叔伯兄弟。对霍桑和卡尔维诺,我的推崇没有保留,那么,他们笔下人物的“叔伯兄弟”在我心中地位怎样,想必我不言你也能明。不过,就这样一笔带过又易生歧义,那我也就不忌啰唆地再多一句嘴,免得有人误以为我是在主张复制赝品,或肯定艺术的陈陈相因。在我看来,艺术产品那种基于原创的独特品质,一向都是美德之最,我之所以能接受认同“叔伯兄弟”,也是有个绝对化的条件作前提的:九子虽为一母生,却应个个皆不同。接下来,在这一晃而过的十来年里,至少又有两或三次,在比较让我信服的同行的文章里,我凭着还算敏锐的嗅觉,闻到了他们试图疏浚的那条有个“沉默寡言”的父亲出没的大河所散发出来的熟悉气息。我为我略同了英雄的所见感到高兴。于是每次,我都很想把这篇小说的以及它创造者的名字写入记忆,倒不是以往就预见到了今天的讲座,而是希望以此种方式,答谢给我带来过别致体验与特殊冲动的“父亲”与“河”。可是,这篇小说那个显然不很上口的篇名与它的创造者那个格外朗朗上口的姓氏,却仿佛总在与我作对,让经常对许多佶屈聱牙的作家名小说名都过目不忘的我,面对它们时,居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失去记忆,直到前些天一个落雪的午后。

那天,在我书房,望着窗外飘摇的雪花,我与一个朋友谈舒尔茨,其间,有一个知识点式的小小疑问滞碍了我们。我的电脑正好开着,我就顺手搜出了那位好多年里只为一个知音编织小说的波兰怪才。可是,随即套牢我视线的,却是与那小小疑问毫无关涉的另几行字句:“布鲁诺·舒尔茨的《鸟》同时又让我想起了巴西作家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那篇伟大的小说《河的第三条岸》,他们同时塑造了一个脱离了父亲概念的形象……”乖乖!我立即放弃舒尔茨,转而占领“河的第三条岸”,然后,我就读它,就打印它,就再读并做出眉批脚注,就让这篇我差不多算是踏破了铁鞋都没有觅处的小说,成了我这个系列讲座的十几篇小说中,唯一没有译者、没有纸质本出处、没有更多作者背景情况介绍的作品。

说心里话,从互联网出现的那一天起,我对它就不吝赞美,我至今也认为,它都能加快这个世界的文明进程;可说到由它传输的文字,尤其是,那些单纯的资讯性文字之外的文学性文字,以及辅助文学性文字生发感染力的版式设计、字型字号、插图配画……作为一个职业的文学读者,我实在没法不耿耿于怀。比如我手头这篇《河的第三条岸》,单从直觉上看,它的确没什么刺眼的毛病,可就冲它译者与出版者这个双保险的悉数阙如,我便无论如何,也建立不起来对它的信任。我当然知道,纸质本也常常错讹接踵,但不知为什么,我总以为,只要错讹被印刷出来,再多再滥,凭着经验也可以勘误,可互联网上出现的差池,则有着防不胜防和出人意表的不可辨识性。或许是我太保守吧,反正,面对这篇下载自互联网的解读对象,我实在没法不如履薄冰,很有点像一条孤独的小船,漂浮在一条“又宽又深,一眼望不到对岸”的大河之上。

是的,那个父亲,那个虽然“哪儿也没去”但却“再没有回来”的水上流浪汉,那个被众人论断为“疯了”的“在那条河上划来划去、漂来漂去”的荒诞场景的缔造者,当他除了成为家人的耻辱与邻居的笑柄别无一用时,恐怕,他的生动形象,也就只配去象征和写照“一条被遗弃的船”了。没错,他的形象比船还简明,一点都不模糊,最起码,把他定性为一个逃避家庭责任的人理由充分。但假设他“孤独地、毫无目的地在河上漂流”真的只为躲避麻烦,只为不受赚钱养家与操心妻儿这种世俗生活的打扰折磨乃至腐蚀,那么,不论是否离婚,都干脆一走了之,不是也比就这么停薪留职似的、离土不离乡似的,在家门口丢人现眼好上很多吗?他为何不呢?想必事情不那么简单。也就是说,若父亲光形象不那么模糊,还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只有他的选择也清晰起来,我们才能把他看透。可是,这个奇怪之人的奇怪选择,太疯狂啦——对,在此我得声明一句,我不认为,父亲是因为疯了才如此行事,这篇小说的价值,也不在于写了个疯子,而在于,它既结实又漂亮地,写出了理性之人的疯狂之举。某种意义上,韦克菲尔德偷偷地入住旅馆,柯希莫终生的守望树上,以及舒尔茨《鸟》中那个父亲的几乎成了“去掉了水分的、干缩的木乃伊”,细究起来,仿佛都若隐若现地依傍着一条逻辑线索,但唯有他,我们眼前这位“并不比谁更愉快或更烦恼”的父亲,却能把情绪隐藏得滴水不漏,不让他心路的蛛丝马迹暴露出来一缕一毫。我当然相信,不光父亲自己知道他何以做出这样的选择,那个“唠叨不停,牢骚满腹”地“天天都责备我们”的母亲,肯定也大略知道,自己的丈夫何以要这样,虽然,她也肯定像几乎所有的人那样不理解他。

我乍一捧读这篇小说,刚读几行就认定它好,也不是对那位疯狂的丈夫与父亲有了理解,还并非因为发现了他与韦克菲尔德和柯希莫的关系是“叔伯兄弟”,而是,作者顺手抛出的那个“含羞草”意象,作为妙手偶得的神来之笔,一下子就征服了我:父亲定购的那条小船,得“用含羞草特制”。我没有任何植物学常识,不知道在我看来似乎格外单薄柔弱的含羞草,是否真能制作小船,虽然,那船不必规模很大,“恰好供一个人使用”就可以了,但毕竟,它需要“牢固得可以在水上漂二三十年”呀。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用含羞草特制”這几个字,让前边对于父亲“尽职、本分、坦白”的平面化介绍,一下子就立体了起来,奇妙地创造出了一种南辕北辙式的表里如一效果。于是,这小说等于还什么都没说呢,就隐隐约约地,从那趣味化的缝隙之间,将几许苦涩与失落推送了出来。而果然,接下来,由父亲的极端化选择所演绎的故事,给人的感觉便是苦涩与失落。

苦涩是因为无奈,失落同样是因为无奈,说到底,我们眼前这个既“温柔地看着”“我”又毫不通融地伤害着他的所有亲人的固执的父亲,无奈已经成了他生命的基调。当然,我完全同意网上有些匿名评论者对这篇小说读后的感想:一场“意志的独舞”,一个“灵魂的寓言”,一次“精神的逃亡”……但在这些宏观的概貌的判断之外,我更愿意通过对“无奈”的发掘,拨开笼罩着他的模糊的水雾,让他的内在意识像他的外表形象一样,也尽可能地清晰起来。

岔开一句,当年我每每扯着嗓子嚎《假行僧》时,有人严肃地批评过我,说我认同的主人公是个不负责任的采花流氓。流不流氓标准不同,采花我也没觉得不对,但“不负责任”这个说法,我却很难轻易释怀。我不夸张,“责任”一词,几乎从我少年时代起,就是我自我评价——有时也是评价他人——的第一标准:我排斥甚至厌恶责任,但不会对它的存在掩耳盗铃,因而,我就愈发尊重那种既辨得出责任范围又扛得起责任重负的人。什么叫责任呢?说白了,就是分内理应去做的事。这个其实挺好理解,稍微有点弯弯绕的是“分内”,即责任的范围,其边际常常暧昧不明。比如两人谈恋爱时,一方对另一方表白道:让你一生幸福是我的责任。那遇到我这种较真之人,恐怕就永远也想不好了:这算撒谎呢,还是吹牛,抑或兴之所至的顺嘴抒情,以及因不明白“一生”或“幸福”或“责任”这种词汇什么意思而臭词滥用……这样说来,至少喜欢独自漂泊的“假行僧”没“不负责任”。他冒着恋爱对象离他而去的风险,事先就坦言,我们的恋爱只能是“一夜情”式的阶段性行为,这多君子呀,多么有助于增加两人相处的选择项呀,如果这叫流氓,那流氓的别名便是可敬之人,因为一个人能对自己真实对别人诚实,也就等于对自己的“分内”有了担当;倒是“假行僧”如若有了放下旅行包立地成宅男的信誓旦旦,才会引起我的警觉:他这套路,是不是有点流氓的嫌疑?那么,《河的第三条岸》呢,它里边那个出尔反尔的家伙,一边像常人那样,曾经选择了婚姻和生养,而另一边,又不肯像常人那样,持续地把丈夫与父亲的角色扮像演好,这该是多典型的“不负责任”呀,难道对他,我也找得到开脱之词?也能“美化”成某一类型的“可敬之人”?

请允许我申明两点。第一,重在抒情的歌曲做表达时,其内容很容易一目了然;可重在叙事的小说做表达时,更追求多义交叉与似是而非,所以,《河的第三条岸》的优长所在,倒恰恰是它故事的意旨飘忽与人物的面目斑驳,解读时无从删繁就简。第二,我们解读一篇小说,或一首歌曲,或别的什么艺术产品,既不为道德也不为正确,既不为批判也不为赞颂,既不为统一什么结论也不为定义什么性质,因此,也就既无须开脱又无须罗织;我们解读他方世界,只因为恰巧我们遭遇了它,而恰巧,我们又对它充满好奇。

毫无疑问,父亲选择漂泊水上,选择逃避人际交往,针对的是日常生活的庸俗乏味。在大部分人那里,对这种庸俗乏味虽然也反感,甚至会适度地反抗直至拒绝,但最终,都得接受命运的摆布,都得程度不同地,与之和解、与之结盟、与之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这便是生活粗暴和严酷的一面,它所生成的无奈是绝对化的,仿佛总能固若金汤,所以,那些前赴后继的挑战者们,往往没搏杀几个回合,就得灰头土脸地俯首称臣。但父亲不是“大部分人”,他不信邪,即使命运已经把他的角色规定成了丈夫与父亲,他仍然不肯坐以待毙。在肯定经过了长期的理性思考之后,很可能,还多次地经过了与妻子失败的磋商,最终,他明知是以卵击石,却还是要以身试法,把“在废弃和空寂中流逝”生命确定为自己的存在模式:通过无聊抵御无聊,利用绝望抗争绝望。或许是为了矫枉过正吧,为了不被亲情、血缘这种效能最强的庸俗催化剂与乏味酵母菌所软化弱化毒化,父亲的许多做法还特别过分:作为儿子的“我”,不光长年累月通过食物与他保持着最低限度的联系,还可以说,完全是为了他,“我”也成了一个反常之人,可即使这样,他视“我”仍然形同陌路,“看见了我,却不向我划过来,也没做任何手势”;而新婚的姐姐生了孩子,非常希望父亲能分享她的喜悦,至少,作为外祖父,他应该看一眼他的外孙,于是在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里,全家人都来到河边呼喊和等待,为一次人道与亲情并举的团聚共同努力,然而,冷漠无情的“父亲始终没有出现”……

不过,如果小说只写了这些,只罗列出一个丈夫和父亲“不负责任”的如山铁证,那它的精彩必将十分有限。但精彩的罗萨先生,却几乎轻描淡写地,不光让小说的旨趣巧妙地超越了父亲的负责任或者不负责任,还把那些恢宏阔大的东西,诸如“意志的独舞”“灵魂的寓言”“精神的逃亡”……也超越了过去,最终只让“我”这个与父亲有默契通灵犀的配角,这个父亲衣钵的可能的传人,水落石出般地凸显在了舞台中央,从而,把小说引入了一个异峰突起的精彩之境。

我们都知道,这篇小说的最费解处,就是父亲的不肯远走高飛。一般来讲,许多事情,都是眼见不到便心中不烦,而父亲的行径,在世人眼里,无异于一桩天大的丑闻,那么,不论他是否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绝情者,他最好的选择,都应该是尽快停止抛头露面,让亲人和邻居全忘掉他。我们自然也可以说,作为一个格外自私的人,为了持续得到儿子的食物供给,他并不顾及亲人多么难堪和邻居如何诟病。但我以为,一个可以决绝到几十年里坚持与日常生活为敌的人,却为了“不足以维生的”“一点点食物”就允许某些残存的亲情与他“剪不断,理还乱”,这显然缺少逻辑依据,至于“我”那种“父亲需要我”的想当然判断,更属于陷落在俗理与俗礼中的一厢情愿。当然了,如果结尾时,父亲没真的一骑绝尘,作为读者,我们还真就不太好做一个结论:父亲他,为什么一定要与儿子藕断丝连?可是,那个四两拨千斤的结尾却让我们看到,正当已经因为“我”真正地理解了他甚至即将成为了他而感到兴奋乃至幸福的父亲绝无仅有地“举起他的手臂向我挥舞”时,忠实了父亲一生的“我”,却在即将成为父亲传人的最后时刻“害怕极了”,“发疯似的跑开了,逃掉了”。如此一来,“我”的食言,“我”毕生信念那种功亏一篑式的崩溃坍塌,便无可挽回地把父亲推向了无奈的尽头——如果以前,他视野里,“我”的存在还算庸俗乏味中的一抹亮色的话,那么现在,由于“我”的背信弃义,他轻易地结束掉与“我”的,也是与全部生活的最后一线脆弱的纠葛牵系,也就没什么遗憾可言了。

是的,对自己的志业,没人不渴望后继有人。只是大部分人,光想把安逸太平和锦衣玉食传承给子女,因为在他们看来,若能将晚辈安插到世俗享乐的熙攘人群中,便是尽到了长辈的责任;但我们这位尽管也渴望后继有人,却又绝对不属于“大部分人”的另类父亲,他希望儿子从他手里接过去的,却是对于熙攘人群的背叛与否定,他更愿意把觉醒和勇气、危险和孤独、局外人的生活态度和反抗者的生活模式,沉甸甸地压到儿子的肩上。可是,差不多支持了父亲一生的儿子,终究未能坚定到底,他只肯把一只脚蹚进莫测的河水,而另一只脚,永远拖拉在干爽的岸上保留着后路。显然,逝者如斯的河水还是太不安全,唯有在脚踏实地的泥土岸上,才有可能“无灾无难到公卿”(苏东坡语)地,替自己那虽然可怜却也宝贵的物质皮囊收获几许可控的幸福。

唉,我们该如何理解父亲又怎样体谅儿子呢?

好啦,接下来,我们这些能读到这么美妙的好小说的幸福读者,不妨最后再花点时间,把这篇小说的题目琢磨一下:“河的第三条岸”,它什么意思?除非把流水下边的河床也称作岸,否则,就是天上的银河,它也只有两条岸呀。岸的意象基本正面,接受起来没什么歧义:左岸与右岸,这能让人想到巴黎,想到那个浪漫的艺术之都;此岸与彼岸,这能让人想到宗教,想到精神与灵魂,想到快乐的生以及也没什么不快乐的死;还有就是,南岸与北岸,东岸与西岸,前岸与后岸,这岸与那岸……它们让人想到的总是,各式风格各样脾性但一律充满诗情画意的大江小河。当然了,岸也有让人憋闷的另外一面,它还意味着限制、规定和无法自由,就如同孙悟空怎么也跳不出去的那只如来之手。但具体说到“河的第三条岸”,我则始终觉得,它是个好的小说题目,包括我忘记了它那六个字怎么搭配组合的若干年里,我也认为,不论它是啥或者啥都不是,不论它有所指或者一无所指,它那种有点别扭的、稍嫌拗口的、既与常规脱节又与常识背离的句式与语义,总是能好得恰到好处。

哈齐斯的《伊莎贝拉·摩纳尔之死》

我们这篇小说的女主人公伊莎贝拉·摩纳尔,和一个叫卡米尔·克罗岱尔的法国女士一样,都是雕塑家。对于各类造型艺术,我皆怀有钦敬的好奇,但却向来只是个光会看热闹的门外汉,因此,二三十年前,当我关注卡米尔时,便理所当然地,参照了许多她作品之外的背景信息,因为关于她的资料,八卦的或者不八卦的都不算少:这个阿维尼翁蒙特维尔格疯人院里或许最为资深的精神病人,不仅是曾在中国当过外交官的著名诗人与戏剧家保罗·克罗岱尔的姐姐,更是近两百年来这个世界上可能影响力最大的雕塑家罗丹的学生以及情人……可现在,想了解伊莎贝拉,我就没有了那种幸运,作为虚构的小说人物,她履历中的任何线索都边际固定,都没法在一篇六千汉字的译文之外,让新的信息生长出来,让新的背景漫溢开来。不过,虽然她供我揣摩的资料十分有限,我却还是很想在与她刚刚接触半页纸后,就迫不及待地,把溢美之词给她送去,而我那个不知最终能否打脸的直觉式理由仅仅在于:她的艺术观念对我心思。有一次,经她允许,“我”扯开尺子,把她那些充满“自发的、独创的美”的女性塑像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测量了一遍,结果发现,“自成一体”的它们其实“不成比例,不相协调”,但对此,伊莎贝拉的解释却像抬杠,简略得等于啥都没说:“这些不是妇女——是雕塑”;可恰恰是这个粗暴的理由,让我看到了她对艺术——包括雕塑,也包括小说,也包括其他一切门类的艺术——那种出于本能的“最完美和最公正”的体认,让我相信,她肯定有办法为她的创作冲动找到最合适的发展路径与释放通道。当然了,对她那句聊胜于无的直白回应,“我”和我都懂,她的意思是,衡量一件“艺术品只能用它自己的标准”,而不能用自然界的或人为规定的其他尺码去约束限制,因为“它的价值存在于它自身之中”。

关于雕塑,还在很早以前,我就听到过一个更为著名并且漂亮的说法。有人以赞美的口吻问米开朗琪罗,他是如何做到把大卫像雕刻得那么好的,这位文艺复兴的杰出代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雕塑家谦逊地说:“其实我没做什么,大卫就在那里,我只是把不属于他的东西剔除了而已。”但现在,对比之下,我没法不更喜欢伊莎贝拉的那句抬杠,它除了比米开朗琪罗的回答更质朴诚挚,也更精辟确切,同时,还能触动我天马行空的一番玄想:同样已经作古但同样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文艺复兴这一思想文化运动,其本意,是让更为遥远的古希腊古罗马那曾经辉煌灿烂的人文传统得到恢复,可是,生活在当代的伊莎贝拉,却因为是个血统纯正的希腊的女儿,又恰巧,作为创造过《掷铁饼者》的米隆与创造过《丽达与天鹅》的提莫特奥斯的同行,她才华横溢,有能力雕塑出“仿佛在倾吐最美的希腊语”的女性人物,于是,她便可以轻易地跨过文艺复兴,直接成为古老的希腊艺术的天然代言者,所以,她说出话来,才能那般举重若轻,充满返璞归真的澄澈和直抵本原的力量。

是这样吗?

呵呵,可能,我是又犯了老毛病了:穿凿附会。以前我说过,我的业余爱好是做白日梦,而穿凿附会,或杞人忧天,应该都是梦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也杞人忧天。

“杞人忧天”这个充满嘲弄意味的成语就是说我,或者,它的存在,就专为讽刺我这种人。从小到大,我那些常常毫无来由的悲观情绪及其论调,其主要用途,就是给亲朋好友提供戏谑的由头。但没办法,即使在我由衷相信再过几年就可以四海一家天下大同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眨眼间便会与我同志战友加兄弟时,我也每每要情不自禁地蹙额凝眉,忧此虑彼,而我操心的一切,至少其中的八分之七,在许多人看来,又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比如吧,经由“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样一句诗,我就总忍不住会无聊地推想,倘若,那天,孔子的爸妈,因为循道德之规蹈礼仪之矩而没有不管不顾地“野合”一把,没生出一个聪明的儿子,那我们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思想领地,是否真的就会永远比猪狗的灵魂还苍白贫瘠?

我自以为,我灵魂的斑斓度与丰腴度胜过猪狗。我不知道这是否需要感谢孔子。我只记得,差不多从我对精神对思想建立起了最初的概念,号称教育家的孔子在我这个“可以教育好子女”的眼里,其形象,就脏乱差得一塌糊涂,他七扭八拐地伙同后世的副统帅林彪,那个在东北打赢过辽沈战役的军事指挥,成了我和许多人都恨不得剥皮啖肉的两大烂人。而他的好多说法,比如“女子无才便是德”或“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之类,至今也让我不能接受。如此,那两句不遗余力地抬举他的颂圣诗句,便只能以反证的方式,从我忧虑的另一个层面溅起片片涟漪:作为一个已被批倒斗臭的权力的弃儿,他等于是不存在的,而这样一来,便能证明,如果老天爷没生出他,那华夏的万古,也不会总长夜漫漫,甚至,女人还能因此而少受点侮辱,至于我这种,一不小心落草于“地富反坏右”家庭的黑二代,没准还能得到机会,摆脱遇罗克曾渴望舍命摆脱的血统阴影,成为不一定非得“有种”的“王侯将相”呢。不过那两句诗,其句式其意涵,我却一直喜欢引申化用,除了,对它那副藏匿在浪漫主义豪情背后的膜拜嘴脸,我会尽量科学般严谨地,将其写实为就事论事的清爽眉目:天不生“红楼”,古代中国便没有小说;天不生鲁迅,中国文化便不能原形毕露;天不生……而在所有这类既含庆幸又含无奈的句式应用中,联系着孔子,围绕着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轴心时代”的说法,我最愿意提及的其實一直是,那个在遥远的地域上和遥远的时代里,以其巨大的人文关怀特点,灌顶了我的古老文化——没错,我所说的,正是那个既创造了许多神话故事神话人物,又创造了许多学术门类社会规则,更创造了许多思想方法精神标高的希腊文化。好多年里,如同坐病了一样,我经常看一看书或想一想事,就会忽然不寒而栗:如果,没有从两千几百年前继续往前点数的许多地域、许多人物、许多事件、许多观念、许多法度、许多技艺、许多必然性、许多偶然因素……那么,我们这个蒙昧世界在一步步地摸着石头跋涉文明之河的过程中,虽然肯定也要跌跌撞撞和坎坎坷坷,但基本上,不会受到致命的影响,顶多,在一些局部地区有一些封闭民族,由于孤悬海外般地自生自灭,能不太伤筋动骨地,把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速度拖后一点;但是,如果,在地球上,老天爷没生出一种叫希腊的文明,没生出天上的万能神祇宙斯与地上的百科全书柏拉图,没生出死于同胞的苏格拉底与死于外敌的阿基米德,没生出自由贸易与民主选举,没生出诗歌哲学雕塑戏剧与角斗投掷骑射长跑……总之吧,如果在那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语)的年代里,老天爷没生出一个“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语)的希腊来,那么今天的人类文明,就完全可能,还踟蹰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而我们所栖身的世界,也仍然会继续笼罩在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沉沉暗夜里。

当然了,历史不能假设,我的这样一种忧天法也有空洞之嫌;但是,对于历史,逻辑复盘却从来都允许——对了,逻辑,它亦是希腊文明中的重要成果,或许也正因为它的存在,那经常让我不寒而栗的推断猜想,才不必只停留在假大空的梦呓里凌空蹈虚,而可以接受许多实在指标的检验考核,与消逝的岁月彼此参照着镜鉴今天。所以,尽管“轴心时代”的特点是四面开花,八方奏凯,但由于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今天的地球文明之林之所以如此生机盎然,全赖古希腊这颗种子的饱满坚劲,于是,我心仪的所在,也便唯有那块背靠地中海怀抱爱琴海的半岛及其星罗棋布的参差岛屿,以及,将那一颗颗“星”与“棋”串联起来的一条红线,也就是那古今一系的、为往昔的荷马和今朝的卡赞扎基斯所共同使用的希腊语言。据希腊诗人,197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埃利蒂斯说,希腊语,这种最早发明和使用了元音字母并记录了《圣经·新约》的语言,“两千五百多年来从未中断过和极少发生变化”。我无从判断,埃利蒂斯这樣表述,是象征比喻的意思呢,还是依托了某项语言学研究成果的据实道来,但我觉得,不论他如此断言意图何在,作为职业的语言锤炼者与专门的咬文嚼字人,他的结论,都不大可能出之于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而附丽其上的,理当是这一语言本身所固有的强韧品格与神奇特质。我当然也清楚,即使希腊语真的千年不易一脉相承,也不能说,今天那个懒散的、高福利的、闹债务危机的共和国,便有资格代表我心中那个“天不生希腊,万古长如夜”的城邦区域。可是,人的感情,又实在为理性所无法掌控,为了向逝去的希腊表示敬意,我去今天的巴尔干半岛爬罗剔抉,尽管完全是风马牛之举,却居然没有违和之感。于是,在为“短篇长读”选作品时,我便机械地采取了按图索骥的寻觅方式,把《伊莎贝拉·摩纳尔之死》请了出来——在我所做的十余次讲座中,这篇小说,是唯一以前我没读过的、连间接的印象和感觉都没有的、只因它出身希腊语便被我剜到筐里就算成了菜的撞大运之作。希腊当代文学的汉译太少见啦,我书架上,只有塞菲里斯和埃利蒂斯的两册诗歌,以及卡赞扎基斯的两部长篇,哦,再就是这册,1997年第二期的《世界文学》,它把九页半的篇幅,给了希腊小说家迪米特里斯·哈齐斯。

和上一讲那个当过军医、外交官以及德国战俘的罗萨一样,哈齐斯这个二战期间也参加过抵抗运动、战后作为政治难民又流亡国外达二十五年之久的“国家的敌人”,同样不是我脑海中小说家名录的在册人员。但罗萨,毕竟他的《河的第三条岸》我早前读过,且过目难忘深感其好,而哈齐斯的《伊莎贝拉·摩纳尔之死》,我是在1997年的二十年后,连2017年的最后一期《世界文学》都浏览完毕了,才眼前一亮,读到它的——不言而喻,我撞的是吉运,这篇小说有话题性。

显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伊莎贝拉也走吉运,其标志是,作为一个“平凡的、学识肤浅的、庸俗的女性”,她却创造了那么多魅力四射的艺术作品,使自己获得了“平静、平衡、和谐和胜利”,这都是非常值得骄傲自豪的精神收益。如此,虽然她的日常生活“杂乱无章,一点也不浪漫,丝毫没有外界对艺术家想象的那种诗情画意”,甚至,“作为一个妇女她毫不显眼”,不光“个子矮小,长了一双细长的没有曲线的脚”,还“脸上没有一条线条显示出漂亮”,但艺术直觉出色的她,却能让某种禅味隽语脱口而出:“这些不是妇女——是雕塑”,更可以在“我”与她讨论什么是永恒时,不必有半点做作,便能做到气势如虹并豪气干云:“我以为,我就是”,这实在是个成功提升自信、自信扩大视野、视野完善认知的经典案例。尤其在她近四十岁时,一个“长相英俊,热爱工作”,能很好地帮她料理“生活、外观、工作”的农机工程师又成了她丈夫,保证了她此后的一切都“正规”起来,这更是时时都能让她“脸上荡漾着喜悦”,幸福而又满足地“沉浸在爱情、生活和艺术之中”。

可是,此后,半年或者一年或者两年之后,已经“赢得生活”的伊莎贝拉那些最新的作品,却仿佛“到处都缺了些什么”,这不能不无情地为一个残酷的事实做出佐证:“她的创作在走下坡路”。由于受控于“一种迷惑——想追求又不愿意追求”的迷惑,“她的协调性,她的平衡性”,都水土流失般地消逝不见了,而更可怕的是,在“技巧笨拙”的表象之下,她的那些新作品再也没有了“老作品所拥有的灵魂”。于是,对此肯定心知肚明的她,又过一段时间,就“用锤子杀死了她的丈夫,并且用同样的杀人工具毁坏了她近期的作品”。接下来,在疯人院里,她便成了个“白天黑夜骂看护、看守、护士、其他精神病人和医生”的躁狂之人,再之后,随着一场大雨把她住院期间的全新创作化为乌有,她那最后一掬清醒的眼泪,也在那些再无形状的烂泥巴间挥洒尽了。此后,她又苟活了一些时日,但已完全是行尸走肉——与前辈同行卡米尔一样,直到死去,她都再没走出过疯人院大门。

艺术、爱情、杀夫、疯狂……这些一切文艺作品共享的“好看”元素,携带着一气呵成的紧张之感扑面而来,还真就让人难以招架;可邪门的是,这种感觉古怪的紧张,不是诱着你逼着你必须快速跟进情节的脚步,而是不断拉回你的目光,让你一步三回头地,逆着小说的进程去流连过往。这就好像,一株植物,它不太把奉献怎样的果实当一回事,而只对呈现那果实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心心念念。不可否认,有关伊莎贝拉的原始材料有刺激性,光杀夫这个情节的胚芽,就很容易演化出惊心动魄;但哈齐斯这位我一点也不了解的小说家,却并不屑于用耸动视听去制造精彩,他几乎是漫不经心地,就把一场血光之灾打发了过去。于是,伊莎贝拉是怎么对丈夫抡的锤子,抡的前后,她又想了点啥做了点啥,对这些息息相关于“故事性”的细节内容,小说表现得惜墨如金,仿佛在得体地炫耀吝啬……说到这里,我很想提醒大家回过头去,结合前几讲我介绍过的另一个杀夫故事,两相比照着找找答案:那个《梦游症患者》里的女主人公,到底冲丈夫开没开枪?她究竟是现实中蒙羞的怨妇呢,还是梦境里发狂的妄人?其实不用我多做诱导,大家都能看得出来,莫拉维亚也好,哈齐斯也好,包括在我这个系列讲座中出现的大部分作家,他们在通过故事写小说时,似乎根本不为故事,甚至还要有意地,对故事中的许多戏剧性冲突加以规避;他们只是对那些故事背后的东西,对那些若有若无又若隐若现地藏匿在艺术、爱情、杀夫、疯狂……等“好看”元素背后的东西,孜孜矻矻地发掘和小心翼翼地呈现,当然了,在发掘和呈现时,他们派送给读者的阅读邀请,会多少有点挑衅的性质:想品透我这故事的多重滋味吗?那就悉心地咂摸反复地回甘吧。

是的,好的作品都有这共性,耐得住咂摸经得起回甘,我相信,伊莎贝拉那些“与经典作品仅一步之遥”的前期雕塑就有这特点,可惜,她的天纵之才没持续下去。在日常生活里,在各行各业中,那种异禀突出的人并不少见,凭借才华的破空而来,他们常常能惊艳世人,当然许多时候,他们那才华的昙花一现也令人抱憾。王安石《伤仲永》中那个天才少年由“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到“泯然众人矣”的故事,说的就是这种情形,而某种意义上,称伊莎贝拉为希腊的仲永,稍嫌牵强但也说得过去。仲永的天才不再,被王安石归结为“受于人者不至也”,即,后天的教育没达到要求。这很好理解,一个孩子,当然不能光吃天资聪颖的老本,还必须接受正常的教育。而对于伊莎贝拉这种早过了受教育期的成年人,我们只要站在终身教育的角度上,回望她那流星般闪烁之后便迅速黯淡的艺术生命,似乎去把那理解延展开来也不困难。一个艺术家的后天教育,与一个学龄儿童的后天教育,虽然模式与内容都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但在完善和丰富自我的意义上,目标又的确允许一致,所以,在后天教育缺失这顶大帽子底下,把伊莎贝拉“对生活、上帝、社会、艺术、政治、国家制度”等问题的从无思考也没有见解摆放进去,可以不算文不对题,并且,好像,这也正是哈齐斯所暗示的,伊莎贝拉命运走向的一条理由。

但是,面对这理由的无懈可击,我又总觉得,我若发布质疑,未必就找不到别样的理由。

艺术这东西没什么神圣,所以,作为人类嬉戏玩乐的方式之一种,它不该勉为其难地去承载其他被巧立了名目的非艺术功能;但是,同时,艺术这东西又有点神秘,它不仅总能自然而然地,从人类的精神探索与思想砥砺中生长出来,又总能不由自主地,对人类的精神探索与思想砥砺给予反哺。也就是说,艺术很难不广泛地与社会的和人的问题发生勾连,也不可能不通过多个角度与多种形式,去有意无意地参与这世上的林林总总,一如加缪所言:“艺术的崇高不是在一切之上飞翔,相反,它要与一切结合。”所以,依此逻辑推导开去,我们便很容易一目了然地得出结论:一个艺术家,越是在艺术追求上讲究品质,越是信守“为艺术而艺术”的纯洁与纯粹,也就越需要“对生活、上帝、社会、艺术、政治、国家制度”等问题进行思考并生成见解。但对伊莎贝拉来说,这显然是她身上的短板。不过,不论这些东西在伊莎贝拉身上短还是长,如果仅仅通过这一病灶来诊断她,我又没法不认为,这概括出来的病因未免浮泛,甚至都玄虚,尽管,鼻炎皮癣连续的感冒,被归罪于免疫力下降都不算错。故尔,在剖析这个希腊的仲永事件时,我还是愿意更相对具体地,更对症下药地,去解密哈齐斯留给我们的另一重暗示:其实,让伊莎贝拉才华不再的,是她“美满幸福的、有秩序的”婚姻,而毁掉她的,正是“正规”的家庭生活——哈,不好,我已经看出来了,对我的这种极端化意见,各位中的多数并不同意。我能理解。事实上,在我这里,同样也有无数的案例,能证明温和的木心所批评的现象,反倒更为普遍正常:许多“既虚荣入骨,又实利成癖”的艺术家都长袖善舞,特别精通“高雅、低俗两不误,艺术、人生双丰收”的平衡术,对任何样貌的形上苦闷与形下牵绊都能应付裕如。但是,对这类太可能纠葛个人的例证我不想置评,也不打算枚举相反的例证以为颉颃。我只想说,在一个把艺术作为使命而不是仅仅当成职业的创造者那里,当他沦陷于以婚姻家庭为代表的庸常与世俗时,他所面对的,就并非只是柴米油盐的琐屑与苟且,而更是美学与哲学的亘古谜题,如此,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维度,诸如卡夫卡那种对父亲的畏如虎狼,对婚姻的首鼠两端,其意义才是形而上的。我不否认,一个婚姻和家庭都很“正规”的艺术家超脱了庸常与世俗的例子,和一个婚姻与家庭都“不正规”的艺术家却坠落在庸常与世俗中不能自拔的例子,在生活里同样屡见不鲜,但我仍愿意固执地坚信,在一个使命型的艺术家那里,不论他的选择是否自觉,本质上,都是在与魔鬼签约、是在决绝地拒绝安全和否定正常、是在有“责任感”有“献身精神”地服务艺术、是在践行福楼拜的夫子自道:“如果欲以艺术决定一生,你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

二十多年前,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通过《挪威的森林》登陆中国,迷住了大批汉语读者,我也一度挺喜欢他,还为了向他致意,写过一篇叫《好水长缄》的中篇小说,以呼应他的小长篇《好风长吟》。记得诱使我这么干的,是他小说中一处与故事情节无关的议论:“如果你志在追求艺术追求文学,那么去读一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好了。因为要诞生真正的艺术,奴隶制度是不可少的。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意。”以前每每掂量这种半调侃式表达,我的释义范围都狭窄逼仄,顶多能与温饱和压迫建立上联系,所以,我心下想的便一直都是,尽管我无比喜爱那个文学艺术的、数学解析的、哲学逻辑的、体育性爱的……希腊,可是,如果,拥有它的代价是奴隶制度,那么,我将说我不稀罕它:宁可世上没有希腊,我也要拒绝奴隶制度,即使,在那制度里我是主子。可近些日子,琢磨伊莎贝拉,重新涌上心头的村上语录,却帮我发现了另一些东西:或许,可以先别否定奴隶制度,而是先明确一下,在那制度里,自己该扮演什么角色,比如,是否肯由衷地,把吟诗作赋数学解析这一类创造性活动奉为至高的“主子”,同时,是否也有诚意和勇气,为了不辜负上苍赐予的天赋才华,包括喜爱的感觉及其机缘,而永远胼手胝足地甘当“奴隶”。

声明一句,我这样联想可不为误导,说伊莎贝拉杀夫是为了抢回失地,抢回那个原本属于她却被他占据了的“奴隶”的位置。

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

我从没想过,在这个关于小说的系列讲座中,使用丹麦语的安徒生会悄然进入我的视野。请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每当提及也曾收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丹麦语或者丹麦国,加上虚构人物,能在我心中烙下印迹的,大约也只有四五六位,主要有四位:除了莎士比亚笔下那个优柔寡断的复仇王子,其他曾与我以同一模式存在过的、用他们的作品滋养过我的、按照我所理解的重要程度能在我心中进入排序的,应该分别是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小说家安徒生——没错,从今天开始,以后只要再提到他,只要需要在他名字前边加限定语,我就要称呼他“小说家”了,让他和他虔敬地拜访过的巴尔扎克、雨果、狄更斯那些大师巨匠们,享有一个相同的身份,而不是继续像以前那样,只让他贴着笼而统之的文学家标签、不伦不类的童话作家标签、似是而非的儿童文学作家标签,若即若離地游走在我文学记忆的边缘地带。

毋庸置疑,在最早帮我构筑文学记忆的建设者中,安徒生是重要的一员,某种意义上,他甚至比“最早”还要早些,应该算是为“最早”阵容充当尖兵的先头部队。属于我的所谓“最早”,应该是浩然小说、郭沫若诗歌、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以及“水浒”“西游”“三言”“二拍”外加《红旗歌谣》《卫士凯歌》还有鲁迅的小说杂文和马恩列斯毛论文艺的各种著述,总之,是诸如此类的杂沓的一堆……可他们或它们,已经出自我的自行收罗,也就是说,当他们/它们开始构筑我的文学记忆时,我差不多已经过十岁了,至少也得八九岁了。但是,在安徒生陪伴着唐诗辅佐着宋词成为构筑我文学记忆的一砖一瓦一沙粒那会儿,我可能只有五岁左右,肯定还是个小小的文盲,而肯定的,当《卖火柴的小女孩》以一束如豆微光照亮了我初萌的同情心时,当《玫瑰花精》通过对恶行的揭露和惩罚,把正义能够使柔弱变得强大的道理教给我时,我获益的课堂,还是妈妈的怀里与爸爸的腿上。识字以后,《安徒生童话和故事选》倒很快成了我的早期私产,可在我记忆里,自从因为逆反,仿佛与爸妈多说句话都算伤害了自己自由意志的青春前期到来以后,自从我有了能力自行挑拣阅读的对象,我是否哪怕只是下意识地翻看过那书中的某节某段,都没有了半点印象,似乎,直到几个月前,那本因年深日久而愈发素淡的封面灰蓝内文焦黄的叶君健译著,就那么一直孤零零地、可怜巴巴地、几近于名不正言不顺地,在我最初数量很小后来数量稍大的存书里充数撑堆。

几个月前我买了批新书,其中包括布鲁姆的《短篇小说家与作品》,随意翻看时,我目光刚一扫描到目录页上,眼睛就仿佛被扎了一下,心脏也跳得有点异样。我即刻找出《安徒生童话和故事选》,与它并排摆到一起,同时不无心虚地想,难道我以前错过了什么?我读书,即使在还需要应付考试的求学时代,也基本没有计划和目的,但最近这十来个月,为了让系列讲座“短篇长读”能尽量严谨而少有漏洞,我的所读,便几乎都关涉短篇小说:要么是文体研究,要么是作品,要么是对作品的解析批评。哈罗德·布鲁姆这本以短篇小说设置话题的书,分专章谈论到的作家共三十九位,從普希金到卡佛,个顶个是厉害角色,同时,在语种分配上,除了多数名额给了英语,次多的名额给了俄语,其他的,连德语西班牙语也只各占两席,而法语意大利语,竟只有莫泊桑卡尔维诺分别上榜。显然,布鲁姆这个傲慢的美国佬,比吝啬更过分的是他的偏见。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被傲慢与偏见炒得寸土寸金的《短篇小说家与作品》里,用丹麦语写作的汉斯·赫里斯蒂安·安徒生居然获得资格,据有了三十九分之一的宝贵领地,这没法不对我的眼睛和心脏构成刺激。当然了,我惊讶困惑,并不代表我所了解到的安徒生不够厉害,就冲有那么多脍炙人口的世界级典故都由他创造,他就值得我铭记和爱戴——没有典故,人类就很难沟通交流,而不能方便地沟通交流,人类的合作和和平就都是空话;我的惊讶和困惑在于,安徒生竟然是作为通常意义上的小说家接受布鲁姆脱帽致敬的,尽管,刚刚三十岁时,他就出版过颇受好评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但毕竟,不论在当时还是后世,他的盛名都不来自小说,而是来自于儿童读物——恕我不敬,虽然我从来都没敢说儿童读物就等而下之,但我也从来都不能同意,一部作品只因专门拥抱了儿童的世界,判断其高下时,就有权利被另设标准。在我看来,那些只能对孩子们产生诱惑,而多数情况下,成年人只肯宽厚地对其哈哈一笑的所谓文学,文学的品质必然难以恭维,至于有些孩子的至爱,比如《格列佛游记》(乔纳森·斯威夫特)或《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刘易斯·卡罗尔)或《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马克·吐温)或《骑鹅旅行记》(塞尔玛·拉格洛夫),愿意被其诱惑的可是所有的人,并且,它们也从来都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文学,而不必被单独名之为“儿童文学”。所以,面对久违了的安徒生,我生出眼睛被扎心跳异样的种种感觉,应该可以得到理解,作为儿童读物领地的大师巨匠,他再名号鼎鼎声誉赫赫,与一群优秀的小说家比肩而立时,也难免有点像一株钻天杨误栽进了柳树林里:哈哈,我这么比喻,可不存在任何带有褒贬含意的影射暗示,就物理身高来说,在布鲁姆推荐给读者的三十九人里,超过一米八六的安徒生的确鹤立鸡群,仅比身高两米的科塔萨尔矮半个脑袋。

看来,我把安徒生当作程咬金,让他半路上杀入我的讲座,完全是布鲁姆启发的结果。没错,但对此我想多说一句,也算为自己做个开脱,因为我不愿意让各位认为我太没主见,只会人云亦云地迷信权威。是的,在我这里,布鲁姆一向信誉良好,可这并非因为他的文学批评家地位举世公认;我愿意信服他的评判与结论,是因为身在校园而不学院派的他,既能让《西方正典》那样的高头讲章激情四溢,又能把那种指东打西式的博学和言有尽而意无穷式的深邃,撒豆成兵般地顺手注入到许多即兴言说的字里行间,这种不失原则的优雅与放纵,能彰显一个人心智的发达与基本功的扎实,而一个人身上的这两样东西,恰好是我最看重的。在《短篇小说家与作品》中,布鲁姆分配给安徒生的篇幅一共九页,他举要分析的样本,是《海的女儿》等几则故事;可我起身走向书架,决定去翻找我那本封面灰蓝内文焦黄的《安徒生童话和故事选》时,这篇文章还没涉及到安徒生的任何题目,我也刚读到它头一页的最后两行,所以,我估计,应该是这样一句不无耸人听闻意味的论断,“安徒生和克尔凯郭尔奇特地表现了丹麦文学中美学方面的两个极致”,促使我立即重“读”了,严格地说,等于是首次地,把《海的女儿》读了一遍,接着又读了——于是,从瘦高的安徒生那张笑纹里藏满沧桑的脸上,我不仅看到了那些永远不设防的卡通风格与童稚趣味,还恍然而又愕然地,透过卡通的天真坦荡清澈,透过童稚的好奇喜悦甜美,更透过卡通童稚也无法逃避的痛惜怨艾甚至愤怒仇恨,发现了那些虽然经历过反复遮蔽,但依然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生命和生活的根须间脱颖出来的浓稠黑暗与深重邪恶。我的恍然和愕然帮我明白了,安徒生这个“童话作家”,虽然自己可能也很享受人们对他的角色定位,包括他的回忆录,都愿意以《我生活的童话》作为题目,可他出示给我的,其实是寓言。

对,就这么简单,由于他从“童话作家”变成了寓言创造者,他便也就是我眼里的小说家了,而不再仅仅是“儿童文学作家”。

各位肯定明白我想说的,并非简单的文学体裁问题,或者是否为特殊读者群做类型化服务的问题;另外,我还希望大家注意,在这个系列讲座中,我比较喜欢“寓言”一词,但是,我似乎又不满足于它的名词身份,而总是故意模糊它的定义,以期更多地发掘它的形容词与动词功能。再强调一遍,对于各种文体文类及其衍生产品,我的尊重一视同仁,但你若从艺术上从思想上,从魅惑感上从震撼力上,非要将广受欢迎妇孺咸宜的《铃儿响叮当》或者《生日快乐歌》与亨德尔的《弥赛亚》或者“贝九”结束时的《欢乐颂》等量齐观,我只能说——我只能闭嘴啥也不说。据说,童话的特点是适应儿童的接受心理,这我不反对,但既然成人的世界允许绿叶共荆棘竞放,毒草与鲜花争艳,我们成人,凭什么就一定认为,在儿童的世界里,光哄猫逗狗般地摆放一堆通体写满“真善美”的塑料假花就可以呢?我不敢妄言我如何特殊,但好多年前,只因爸妈支持我在家中那些“黄色”的“反动”的“封资修”之间任情率性地恣意浏览,幼小的我,便仅仅凭靠自己的眼睛,就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原来,以前,那些以各种方式营养我的儿童读物,至少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糊弄小毛孩子的“皇帝的新装”呀——呵呵,我大言不惭了,虽然,那时候,倒洗脚水时也倒掉了安徒生这一类大宝贝的我,也只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小毛孩子。

现在想来,我青春前期的逆反曾那般激烈,甚至直到情感已经基本麻木精神已经基本糜烂的今天,对于瞒和骗,对于那种以瞒和骗外加暴力胁迫的方式逼人虚假伪诈的行径,我依然还深恶痛绝,也许,就一脉相承自我曾经“发现”过那个“天大的秘密”。

“皇帝的新装”形象生动寓意简明,特别通俗易懂,它的故事不用我复述,大家也应该都知道的,一般作为典故被使用时,它承载的大致有两重意思:一是昏庸的权势者自欺欺人,再一个,是以彼此映衬的方式对比孩子的童言无忌与成人的世故圆滑。这两重意思都不深奥,颖悟力尚可的我十岁出头时即能领会,不算什么稀奇之事。当然了,它是我自己从书本的字里行间采撷来的,还是从爸妈平时的聊天中移植来的,这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能清楚地知道的只是,从我小时候到现在的几十年里,许多也曾为人耳熟能详的阶段性典故早已过时,成了明日黄花,可“皇帝的新装”,却一直没作为陈词滥调受到淘汰,而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一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般地充当着流行语关键词,不仅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它指向的问题,也越来越荒唐可笑但又让人笑不出来。这让我感到的是无援的悲哀。我说不好,如果没有几个月前,布鲁姆出人意料的慷慨指点,我是否也能舔舐伤口般地,去抚哭我的这份悲伤与哀痛;但现在,有了“短篇长读”与布鲁姆的合力作用,我觉得,我便有了充分的理由,去摩挲、揉弄、抻拉、撕扯这块华丽无比的虚有的织物。

我着手质检“皇帝的新装”,自然要循着世所共识的《皇帝的新装》的两重意思向前摸索。但第二重意思,孩子的童言无忌与成人的世故圆滑,对之我虽然也有话可说,却因其话题的延展性有限,便打算权且按下不表,而是暂时地,只审视拆解第一重意思:那个喜欢华服美裳注重修饰打扮的皇帝,即权势者,真是个昏庸的大傻瓜吗?对那小说,大家不妨回头细看,其实,在安徒生近于“零度情感”的观照之下,能证明皇帝傻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骗子的谎言那般拙劣,他居然会信以为真;可是,如果证明他不是傻瓜,我倒能找到多条理由。比如,作为一国之统帅万民之领袖,他连军权旁落都不介意,可他的皇帝宝座却未被颠覆,他辖地里的生活也能“轻松愉快”,那么,这背后的伏笔所暗示的,难道不也是他的弄权有术与驭民得法吗?再比如,作为超级服装控,他并未因为玩衣服这个物而丧最高首脑之使命这个志,他肯于为那虚有的织物出大价钱,除了有他特殊的爱好,其实也表明,他这个一把手格外重视干部问题,他是希望,那比人事部门组织单位更火眼金睛的织物能发挥神力,替他把“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下属筛查出来;还比如,虽然他特别渴望了解织布工程的进展情况,可他还是能考虑到,要避免自己贸然监工出什么闪失,于是便忍住好奇,先后两次,分别指派同以“诚实”“称职”“理智”“不愚蠢”著称的两位官员出任钦差,那种心机,那种节奏,那种耐性,以及后来率众臣视察织布现场时的不动声色,包括最后,他已经完全判断出来,知道国人都认定了他一丝不挂,可他仍然气定神闲,不光要“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还演戏般地“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请想想吧,哪个昏庸的傻瓜,能具有如此强大的心理调节能力与情感控制能力……就此,我很想为我们的主人公做翻案文章,很想宣称,他其实是一个聪明的皇帝,是一个思维缜密行为诡诈的专制统帅与独裁领袖,如果一定要指出他的瑕疵,那么,只能说暴露癖算他的一个毛病。

哦,听我这么说,一定有人以为我又在调侃。不,我是认真的,即使没读過《病夫治国》那一类书,我考虑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情感取向时,也喜欢以其生理现象肉身状况作为参照。

暴露癖也叫露阴癖或露体癖,是一种性心理障碍方面的疾病,平民百姓可以罹患,帝王君主也没法绝缘。据说,此症的病源之一是缺乏自信,这让我觉得就更靠谱了——越是官大的人,越是专制独裁型的人,越是以阴谋诡计上下其手左萦右拂的政体掌控者,他所面对的不确定因素就越多,遭遇危险的概率也就越大,于是,他也就比常人更自信心不足,更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对于这类生理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的杂烩问题,我不想絮絮叨叨地举例说明,再抽丝剥茧地逻辑论证,大家若有兴趣,不妨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或书本经验,去化验一下那些大权在握者的盛气凌人、睚眦必报、贪婪无度、恣意妄为……从中你会轻易发现,那里边成分最多的,其实并非心狠手辣或者厚黑,倒恰恰是毫无自信的胆怯心虚;而另有些人,也位高权重,却由于懂得知雄守雌、知荣守辱、用权有边界、做事讲职分,于是,仅凭得体又适度的良好心态,就能规避掉许多宿疾暗症,让阳痿早泄或暴露癖之类很难上身……好了打住,关于我们主人公隐私的猜测到此为止,我可不是那种卖大力丸的电视大夫,没必要为这样的事唾沫横飞。现在,我想提醒各位的只有一点,即,我们的主人公假设真有此疾,真喜欢向世人展览隐私,那也没什么不正常的,那也没什么难理解的。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猜测,理由是:安徒生没明确写的就不该算数。对这种不同意我没意见,但那用以支持论点的论据,我则认为站不住脚。若以安徒生有否明确记叙作为依据,那你得先找找,他在哪里写过,他的主人公是个傻瓜?对那暴露癖的质疑,唯有一点我愿意认账:一般这种病患展览自己,都在小范围内,针对个别异性搞突然袭击;可我们的皇帝大人,却以游行大典作为由头,在全城的男女老少面前,大摇大摆地一路亮相,这倒的确有点太那啥了——但我不想说这叫过分,我只承认这叫独特。一个权倾天下的人,一个对所有下属与子民皆可以任意生杀随便予夺的最高首脑,在性表达上独特一点,不允许吗?

允许,当然允许,包括允许他以黑为白,指鹿为马,自比正义和真理的代表化身——因为谁都知道,对于皇帝的金口玉言,不允许也屁用没有,若皇帝只轻蔑地回不允许者一句“放屁”倒也罢了,若赶上皇帝正不耐烦,干脆把不允许者的脑袋给揪下来,那谈论政治的代价就太大了。如此,久而久之,不光在安徒生笔下这个皇帝的势力范围内,在所有其他类型的皇帝们一手遮天的任何地方,也将尽皆如此,至于那些“诚实”“称职”“理智”“不愚蠢”的官员们,还得在允许皇帝之前,先允许自己成为抛弃原则丧失立场的人,成为弄虚作假阿谀逢迎的人,这样,从志得意满的皇帝那里,他们才能收获到认可与信任、尊严与荣誉、金元宝与乌纱帽……

说到这里,或许可以岔开一句,对“皇帝的新装”那肯定符合教科书规范的第二重意思,即,对成人那种世故圆滑的批判的意思,稍微做一下开脱式呼应。的确,与天真未凿或无知无畏的孩子相比,成年人往往更委琐懦弱,甚至污秽卑劣,但是,若一味地因之便对其穷追猛打,又有点像柿子专挑软乎的捏。倒果为因也是避重就轻,也是欺软怕硬。我的意见是,如欲声讨世故圆滑,那首先必须琢磨清楚,人们何以世故圆滑。当然这个很容易明确,是权势者的淫威,吓得人们只能丢掉西瓜光捡芝麻——虽然,那西瓜指向正义与真理,而芝麻只是,并且它毕竟也是,一颗不能再生的肉丸子脑袋。于是,远在事态被激化到需要研究脑袋去留的问题之前,高明的权势者就已经学会了,该如何变着花样地通过各种手段,提前把臣僚和子民的世故圆滑驯化出来,使得早已没有了个人意志的他们,能在唯唯诺诺中、在亦步亦趋中、在巧言令色中和信口雌黄中,活得如猪狗般快乐幸福。

我说这些,是为进一步证明,我们的皇帝主人公作为最高统治者,不但不愚蠢还相当高明。

由于我找不到任何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去判断那两个骗子的背景出处,不能确定他们是皇帝直接领导的秘密雇员,所以,在我重新推演这个故事时,我只能相信,这桩虚有的织物事件纯属偶然。

事情可以是这样的,我们的主人公,那个一向只喜欢新鲜衣饰而貌似无兴趣于權力的皇帝,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去检验属下对自己迷信的程度惧怕的程度。当然了,这种检验不能草率敷衍,也得讲究技巧艺术,比如,有时候苦肉计都得用上。话说这天,繁华的城市里来了俩骗子,胡编的鬼话不值一驳。可皇帝高明呀,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件事的可利用价值,便当即使出装傻扮蠢的苦肉之计,完全迷惑了一众属下,然后,他又因势利导,轻轻松松地合法化了他的性欲倒错。至于经此一番丢人现眼,他无以挽回地成了笑料话柄,那其实是无所谓的。对权谋之事只要稍有研究,就不难发现,类似于皇帝这样的顶级权利拥有者,装糊涂蛋常常是一种策略,因为在某些时候和某些事上,用昏君之说开脱自己,用失察之辞解释自己,倒容易让自己更有腾挪的空间。很简单的道理,一般在皇权社会,在专制独裁的制度之下,由于人们的眼中只有权力,对权力拥有者的信奉与爱戴只是假象,这样,具体的权力掌握者优劣好赖反倒无所谓了;所以,通常的情形是,一个人不论平庸愚蠢到何种程度,只要他没大权旁落,只要权力的宝座依然还托举着他的屁股,那么,他就依然有资格代表和化身正义与真理。

回到《皇帝的新装》。请别指责我对这篇小说的解读太异想天开,我认为,我其实特别忠于原著,否则,我是多么希望从安徒生笔下,能看到那个发出“天真的声音”的孩子保住小命呀,能看到他说真话的“罪行”得到赦免。但戛然收尾的安徒生没就此做出任何暗示,那么,依我对皇帝这类顶级权力拥有者的了解认识,必须看到,长于秋后算账的他们,施威的热情远高于施恩,行暴的劲头也远大于行仁。唯有对那些发了真言的人们的“罪行”上纲上线,严惩不贷,才能确保他们手中的权力。

——当然,同时也为自己预设了葬礼。

【责任编辑】 于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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