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船舶火灾成因及扑救对策
2018-04-24徐子强
■ 徐子强
船舶,作为水上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是漂浮在水上的一个独立建筑实体,船体空间相对较小,货物密集,人员集中。目前,世界贸易货物的70%以上要靠船舶运输,近二十年来,我国船舶运输事业发展迅速,拥有船舶349 900余艘,其中国际航行船舶2 500余艘,年货物运量达14亿t,我国的水运业正在加速实现由海洋大国、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的转变。近年来,随着船舶种类、数量、吨级的不断增大,发生船舶火灾的几率和危险性也不断呈上升趋势。
1 船舶火灾原因分析
1.1 电气火灾是主要原因
2016年,发生在交通公安辖区的船舶火灾因电气线路老化、故障、超负荷等导致火灾24起,占火灾总数37.5%。细究多方面因素,大致可分为:
1)多种原因引发的短路造成金属电线高温熔融,引燃周围可燃物。2016年1月17日,停靠盘锦荣兴港区的“华鑫858”轮在离泊途中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80 m2,导致机舱内设施及生活区部分房间烧损,直接财产损失41万元。火灾原因为插座电线短路,引燃船舶壁板隔热层和装饰板,并蔓延成灾。
2)机舱等重点部位设备长时间运转无人值守,不能及时发现初起火灾。2016年10月11日,监利航鹏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航鹏1598”自卸驳船下水航行至监利乌龟洲头水域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60 m2,导致该船机舱、生活区、驾驶室可燃物全部烧毁,直接财产损失38.8万元。火灾原因是在船舶航行时,未安排轮机人员在机舱值守,机舱内左主仪表控制盒由于长时间在高温下,仪表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后未能及时处置。
3)对已知的电气故障,不及时排除。2016年2月2日,挂靠于娲石水泥厂的通达公司“通达618轮”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该轮主甲板以上建筑全部烧损,直接财产损失0.8万元。火灾原因为在无备用电源线的情况下使用有短路问题的进火线接岸电。而经调查发现,该轮在此次火灾前3个月发生过两次线路接岸电进火线短路现象,却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排除隐患。
1.2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缺失、制度不落实,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是根本原因
1)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不力。2016年3月5日,锚泊在长江荆州杨家尖子水域的荆州市石首港发船运有限公司“港发168”货船发生火灾,造成该船机舱、驾驶室和生活区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00 m2,直接财产损失147.8万元。火灾原因系机舱内电瓶组上方架子上随意摆放的金属工具,因受船体震动,滑落到电瓶上,导致电瓶短路,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2016年3月16日,江阴澄西船厂新建“43号”货船机舱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28万元。火灾原因系施工人员对该船机舱内燃油管线动火作业改造过程中,有一名工作人员在检查机舱设备时,违反操作程序,擅自将机舱燃油柜阀门打开进行测试,致使燃油外泄发生火灾。2016年9月14日,停靠在芜湖市三山区新联船厂的新建“新联1421”船舶发生火灾,致该船机舱及机舱主甲板上层建筑全部烧毁,过火面积约1 816 m2,直接财产损失776.9万元。经过长航公安局芜湖、南京分局和芜湖市公安消防部门两昼夜奋力扑救,才将火势控制。火灾原因系工作人员对该船机舱电割作业时,高温角铁脱落在集油盘内的可燃物中,未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后便离开现场,经过近10 h的缓慢燃烧逐渐形成较大火势,处于无法控制状态。
2)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2016年1月25日,两艘捆绑在一起的个体芦苇船在长江岳阳段城陵矶三江口观音洲水域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船主在船上用煤炉取热和熏制腊肉,因无人看管,致使船舶装载的芦苇被引燃并蔓延成灾,火灾导致船舶机械设备和船载芦苇全部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41.6万元。2016年5月9日,锚泊在南京宝塔水道八卦洲7号红浮扬子2号锚囤左舷的“苏东油0020号”船液货舱及该船左舷的“苏东油0021”船液货舱相继发生爆炸,致使上述两船液货舱严重毁损,扬子2号锚囤及右舷的“宁化运6”船不同程度受损,直接财产损失约125.6万元,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火灾原因系“苏东油0020号”船船员和外聘修理人员,在未确认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可燃气体的情况下,贸然带电对该船液货舱高位感应报警装置进行修理,产生的火花遇可燃气体引发爆炸。
2 船舶火灾的扑救对策
船舶结构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其现场主要表现为一个火场多种类型、火势难以控制在初起阶段、火灾造成损失影响大、灭火用水会有负面影响需严格控制、灭火力量来自多方需加强协同作战等。
2.1 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及时调集增援力量
第一出动力量的调集,通常在船舶火灾处于初级阶段,也是灭火救援的最有利时机。当接到船舶火灾报警时,指挥员要在出动途中用无线电台询问火场情况,及时了解船舶的着火部位、燃烧物质及火势蔓延情况等,根据需要适时调集出动力量,迅速调集临近消防队、在港消防船、拖消船赶赴现场。同时向市消防指挥中心报告,在必要的情况下,要求增派消防车进行力量增援。
2.2 组织火场侦察,掌握火场真实情况
扑救船舶火灾,火场指挥员不能盲目地展开战斗,要通过火场侦察掌握火场真实情况,为制定扑救方案和采取措施提供第一手可靠的依据。船舶火灾火情侦查要着重从三方面入手:
1)向船员了解火场情况。向船长、大副、轮机长等高级船员了解着火舱室、人员、燃烧物质、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货物配载等状况及船上灭火自救设备状况、已采取的灭火措施及其效果,以及救人、灭火可进攻通道和必须注意事项等有关情况。
2)查阅《船舶防火控制图》。要及时调阅灾船上的《船舶防火控制图》,准确了解船体结构、舱室分割、容积、面积、防火等级,自救灭火设施配置、分布、操作方式、船舶重心以及稳定要求等情况。
3)组织人员现场侦察。选派精干队员组成侦察小组,尽可能由熟悉着火舱室情况的船员陪同,深入火场侦察被困人员情况、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形态和火势发展趋势、可采取的灭火措施和进攻通道。深入烟雾有毒的舱室侦察火情时,侦察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器具,携带照明灯具,系上安全导向绳,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再实施侦察任务。总的来说,船舶舱室形态各异,错综复杂,开展火情侦察任务最好在船员协助下完成。
2.3 针对不同船舶类型,正确运用灭火技战术
现代船舶的建设、设备、性能及用途较以往有了很大变化,种类已不下数百种,熟悉和正确区分船舶的类型,根据船舶的部位特点和物质燃烧的现状,合理布置灭火力量,实施不同的灭火技战术,对控制火灾、扑灭火灾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1)干货舱火灾。干货舱是船舶装载货物的主要部位,其舱室容积大,货物集中。发生火灾后,不打开舱盖难以射水灭火,打开舱盖虽便于施救,而一旦大量空气流入舱内势必会扩大火势,实际扑救中可采用内攻为主、内外结合、适时封舱的灭火战术。如:上海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在扑救“卡路杜”号万吨轮货仓棉花包火灾时,消防员内攻深入舱内,接近着火点出四支水枪灭火,控制火势后,开舱抢卸,适时出水扑灭棉花阴燃火,使棉花水渍损失降到最低。
2)机舱火灾。船舶机舱发生火灾时,舱内烟雾大,温度高,通道复杂,能见度低,外攻效果差,内攻灭火十分困难。对于此类船舶火灾,宜采取以封舱优先、内攻为主、外部支持的灭火战术。如“福州”轮在日照港第一装卸公司栈桥煤炭泊位装卸期间机舱起火,日照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在同船方协商后,将船员撤出机舱,释放二氧化碳封舱灭火,12 h后经测温确定封舱灭火取得成功。
3)客舱火灾。客轮客舱火灾同楼层火灾相似,火势蔓延也主要通过通道、梯道、门窗等向四周扩展向上蔓延。可采用四面包围,控制上层,监视下层,主攻燃烧层的技战术。灭火时要尽量使用开花或喷雾水枪,严格控制用水,严防射水过多导致沉船。如上海港在扑救7 000 t 级“繁新”号客货轮火灾时,出动4条消防船、6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在判明火情后,出三门水炮冷却船体,扑灭外露火,三门水炮掩护三路消防员登轮内攻灭火,其中一路消防员登上驾驶甲板层后向下层进攻,采取“四面包围、上下结合、总攻燃烧层”的灭火战术,有效控制火场,成功将火扑灭。
4)油舱火灾。油轮油舱火灾一般是在爆炸后引起燃烧,燃烧面积大,火势猛烈、辐射热强,扑救十分困难。宜采用同陆上油罐火灾类似的先冷却、后灭火、再冷却的技战术。灭火中,尽可能使用消防船载炮,消防员不要随意登上灾船,严防没有燃烧的油舱在高温作用下发生爆炸。灭火后,要继续出水冷却油舱,严防复燃复爆。如长江南京油运队两艘油驳航行到长江大兴洲水域发生爆炸,船首油舱燃烧7 h后,武汉市消防支队20名消防员登上灾船,启动手抬泵展开灭火。不久,灾船船尾油舱又发生两次爆炸,造成8名消防员牺牲、8名受伤的惨痛教训。
5)集装箱火灾。集装箱船舶运输,已成为现代船舶运输的主要方式,但集装箱船舶货物品种多、燃烧性质和扑救方法不一样,着火箱在箱堆中,或燃烧物在箱子中,很难直接打击火点,发生火灾后施救难度大。扑救过程中宜采用疏散临箱、暴漏燃点、冷却燃区、开箱灭火、过驳吊岸、针对处置的灭火技战术。扑救中要尽可能向船方了解清楚集装箱内货物性质,在出水冷却燃烧箱时,不应疏忽对箱体锁具的冷却,防止无法打开锁具,此外,在施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大量用水和箱堆倾斜对船舶稳定性和重心的影响。天津“8·12”集装箱爆炸火灾事故教训惨痛,同时也反映出集装箱火灾扑救的不确定性和高度危险性。
3 结 语
充分掌握船舶火灾成因,可以在日常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中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而一旦发生船舶火灾,就要掌握不同的船舶消防管理的要害所在,针对不同的船舶火灾特点,事先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扑救对策、预案,并通过实际演练,使之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在面对不同类型的船舶火灾现场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灭火对策,保证准确、迅速地扑救船舶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