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保护和利用黔东南州少数民族文化
2018-04-23吴琼潘云
吴琼 潘云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黔东南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同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及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黔东南民族文化的价值角度精神上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阐述了在民族文化保护上应该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文化
一、黔东南民族文化的价值
由于历史、地理、交通等方面原因,黔东南至今仍保存着丰富多彩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概括起来包括建筑文化、歌舞文化、服饰文化、习俗文化、祭祀文化、节日文化、农耕文化、饮食文化、生态文化、民族体育文化、苗侗医药文化等,具有原始的神秘性,并与州内良好的自然生态和厚重的历史人文共融共生,构成了黔东南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盛景。 著名导演陈维亚考察黔东南后形象地说,“黔东南是全世界最大的歌舞团,有460万人,这里人人都是演员,个个都会唱歌跳舞”。这很直观地诠释了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传承具有自发性和大众性,是一种自发、自愿、习以为常的行为,通过逐步影响、带动他人,成为一种稳定的文化活动现象。这种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千百年来都是在民间自发的由前辈老人、民间艺人在一代一代的口传心授,不因外来的干扰而停歇和抛弃,依然自然的、顽强的延续着,像接力棒一样代代相传。比如,黔东南的节日文化之多有“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之说,十之有九都是民间群众自发组织的,重在娱乐,重在参与,浑然天成,张扬激情,并以此吸引人的眼球,聚焦四方宾朋。
二、发展黔东南民族文化的基本遵循
(一)苗侗文化特色化
苗侗文化是黔东南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我们生存的依据和根基,也是我们必须坚守和突出保护的地域特色文化。①强化对《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法规的执法力度,促进民族文化保护、规划、建设、经营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避免破坏化。②建立民族文化村寨保护责任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设立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基金,保护和新建一批鼓楼、戏楼、花桥、踩鼓场、歌堂、游方场、芦笙坪等,解决民族文化公共活动和集中演出的场地、场所问题。③严把“以保护定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根本原则,整合文化、民宗、旅游、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资源,合理利用民族文化村寨及文物,确保文化生态系统完整性。④大力倡导和约定在州内举办重大活动、民族民间节庆、召开“两会”期间以及对外窗口和接待等,要求干部和群众要着民族服装,营造苗侗文化氛围,展示黔东南人的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二)文化遗产数据化
在对黔东南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整合已有的数据资源,建立黔东南民族文化数据中心,实施“民族文化云”工程,形成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推动黔东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三)文化产业创意化
①加快16个县市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推动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影视制作、艺术培训、演艺会展、娱乐休闲等尽快落地产业,推动苗侗特色文化与创意产业的有机融合。②加快银饰、刺绣、蜡染、石砚、泥哨、竹编等民族特色工艺品研发创新力度,加快生产民族服饰、美食、医药、手工制品、工艺纪念品等民族文化遗产系列衍生产品。③建立固定展览馆和博览园,办好中国(贵州)国际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暨中国(凯里)银饰刺绣博览会,搭建民间工艺品交流平台,形成固定品牌,促进民族工艺品与市场的有机结合。④扶持民族工艺品加工户组建专业合作社,与大企业合作,形成“公司+合作社+加工户”生产销售一体化良性链条。
(四)文艺创作精品化
①通过与国内外艺术家合建工作室等方式,建立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民族文学、音乐、舞蹈等艺术创作基地。②创作一批具有黔东南文化特色文艺精品,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能在全国乃至国际有一定知名度的歌舞剧目,创作一批具有黔东南民族特点、能够广为流传的歌曲,拍摄一批具有黔东南地域特色、在全国具有影响的电影或电视剧。③制定文艺创作激励机制,设立文学艺术创作鼓励扶持基金,表彰和奖励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成就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在省级以上评选、展览、表演、比赛中获得更多奖项。④引导一批文艺精品市场化,盘活现有资源,引导、支持州歌舞团公司、州院线公司等企业成为黔东南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文艺创作的中坚力量。
(五)文化传承民众化
①抓好全州民族文化资源大普查活动,深入开展文化遗产资源的深度挖掘与整理工作,编写、出版一批文化系列丛书。②抓好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发掘、申报、评选、认定、奖励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传承补贴,解决传承人断层的问题。③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各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至少开设一门以上的民族文化课目,培养新一代传承人。鼓励和支持州内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设立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专业或培训中心,培养专业人才。④抓好苗语侗语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节目制作,提高苗语侗语音译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不断满足州内少数民族群众文化需求。
(六)文化交流国际化
①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富有黔东南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標识、主题雕塑和文化产品,设置在城市入口、重点建筑群、历史街区和旅游景区等显要位置,不断丰富拓展城市的形象内涵。②创新宣传方式。除了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等传统方式外,充分运用数字杂志、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网络、手机短信、桌面视窗、触摸媒体等新媒体,提升黔东南民族文化传播的速度,扩大传播效应。③打造国际交流平台。继续办好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中国·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节、中国·贵州环雷公山超100公里跑国际挑战赛、雷公山之巅巴拉河之梦全国山地自行车赛、中国民歌合唱节、首届国际新媒体艺术节等赛事活动,构建黔东南文化国际交流平台。
三、要正确处理好“五对关系”
(一)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
多年来,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一直处于很大的冲突关系中,出现两种声音:第一种主张保护与开发利用“双赢”、“兼得”,倡导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利用良性发展;第二种认为开发利用破坏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是文化的第一杀手”。第一种声音是为旅游开发摆脱困境寻求出路;第二种声音表达了对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和毁灭的担忧,折射出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定位上还存在着对立。因此,打破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立性”,确立“同一性”,是处理好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基石。解决二者之间存在的冲突,必须坚决贯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16字方针,在保护或不破坏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做合理的开发利用,使这样的旅游成为可持续旅游,造福于老百姓,才能真正实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利用的良性互动。
(二)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创新是黔东南民族文化发展壮大的催化剂,没有创新,没有包装,就好比石头也只是原本意义上的石头,根雕也还是没有生命价值的根雕,价值未充分显现出来。因此,我们在传承文化的同时要与现代时尚相结合,通过创新推动民族文化及产业的大发展,实现“传承不守旧,创新不离根”的有机统一。
(三)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关系
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文化与旅游的关系是文化是灵魂,旅游是载体;文化做产品,旅游做市场;景区需要提升文化内涵,文化景观需要完善旅游功能。二者是融合关系。要坚持生态景观与文化景观并重,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承载核心文化价值的主载体。深度挖掘苗族、侗族等世居少数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木商文化、宗祠文化、白酒酿造、茶叶生产加工、“三线”建设和金矿开采——加工——利用一体化等特色产业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民族建筑、历史文化遗迹、红色文化旧址和工业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打造一批黔东南特殊文化旅游精品。
(四)文化遗产与遗产经济的关系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见证和民族精神的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经济性时代的到来,遗产经济已成为文化遗产的生存基础。文化遗产具有身份的双重性:可以再现传统文化的存留;可以成为文化产业的原材料,能够发展、利用、创新。因此,处理好二者关系,一方面是要对州内所有文化遗产进行详细甄别和分类,把必须只能保留记忆的作为一类加以保护,通过传承人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使之形成传承职业化。
(五)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关系
其原则是“内培为主,引进为辅”。一是要着力挖掘、培养本地人才。过去存在的对本地人才视而不见而不惜重金引进外才的孤立做法,“舍了儿子招女婿”,不仅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压抑了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甚至出现“人心思走”的现象。要加大自主培养开发人才的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文艺汇演、文艺创作大赛、文化主题活动开展等形式,发掘、培养、表彰、激励、认定一批又一批的本地文化专业人才队伍,使之成为黔东南文化发展的主力军。二是下决心引进一批高层次文化人才。要树立开放、包容的意识,针对目前我州文化创意产业、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产品市场运作及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人才紧缺的实际,努力引进一些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专业团队和实操人才,引进一些国内外文艺创作大家和精英,引进一些熟谙文化产品经营及文化保护利用人才,使之成为黔东南文化发展的领军人和操盘手,通过优化人才使用环境,落实配套政策和待遇,形成人才洼地,吸引天南地北的人才精英源源不断流入,构筑起黔东南文化人才高地。
總之, 黔东南以其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鲜明的苗侗文化特质、传统农耕文明的沿袭以及地域性、民俗性、相对完整性等特征,反映了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轨迹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社会习俗,引起了世人的关注,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地位和文化价值,是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最核心的吸引物。
作者简介:
吴琼(1980-),女,苗族,贵州凯里人,本科学历,讲师职称,研究方向: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