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势在必行
2018-04-20凌勇坚郑德伟沈国新
凌勇坚 郑德伟 沈国新
改革开放以来,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行业自律、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渐渐地滋生出了一些负面的东西,甚至于乱象。为了净化社会风气,使社会组织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环太湖区域多地已经开启了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清理规范工作,受到当地百姓的普遍欢迎。
一、乱象表现
(一)乱收费现象突出
收费不规范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即使在同一座城市里,不同社会组织年度会费收取的金额也是相差悬殊,既有不收取会费的,又有收取500~1000元的,也有收取3000~5000元的,甚至个别有收取8000~10000元的,比较随意。当追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时,多数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社团在一年中总共支出了多少,是否合理和必需?有没有向理事会议(年度会议)报告,并经过理事们酝酿后得到认可?据悉多数社会组织根本没有这样的操作程序,收费标准常常是由社团理事长和秘书长等少数几个人简单商议后确定下来。由于种种原因,一般不会有理事单位直截了当地提出质疑,也只是私下里另有想法。
例如,环太湖区域某行业协会有会员单位40余家,按企业的规模大小收取年度会费,分三个梯次(5000元、1万元、1.5万元),大约有50万元左右的年收入。据悉,具体开支有三大块:一是日常办公经费,二是协会主要领导(担任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的政府官员)的津贴,三是年终理事们的聚餐费。至于开支的明细如何,是否合理,一般理事就不得而知了。
例如,环太湖区域某学术性社团,尽管会员单位不足10家,会费收取的金额不多,仅1000元/年,还加若干服务性创收,但账务管理却很不规范。正因为金额小,就不重视,一届(5年)中既没有内查过一次财务账,也没有向理事会议(年会上)通报过一次账务情况,而是放任出纳、会计去掌握。由于出纳由业余人士兼职,没有受过相关专业培训,不懂做账的规则,工作又繁忙,平时与会计缺少沟通,于是就想当然地瞎做,一直到社团换届前夕的账务审计时才暴露出了问题,账面余额与银行金额对不上,此时就希望通过某种变通与照顾来化解,这无益于依法治理社团,促进发展。
(二)干部兼职普遍
干部兼职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多数社团中的理事有90%以上是官员和老板,尤其是在一些行业协会情况更为突出。据悉,有些官员在担任了一家社团理事长的同时,还兼任了多家社团的副理事长,平时公务繁忙,哪有精力兼那么多职?其实不要说参与具体的社团事务,就是开年会也常常缺席,完全是挂了个名而已。相反,那些虽有一技之长、有抱负、关注社团工作的专业人士却较难进入社团理事会。
据业内人士披露,社团“两多”的原因:一是老板进入是要持续买单的(交会费及赞助费),一般普通工薪人员无能为力;二是官员进入是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或社会影响力,甚或作为“人脉资源”进行储存,以追求自身利益。
例如,环太湖区域某地一家近年成立的行业协会,理事虽然只有20多位(老板和官员),而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却占了近10位,多数是官员,原因既与时下的社会风气有关,又与相关负责人的价值取向有关。因为在他们看来,多位官员进入社团理事会后,对社团工作有无作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赢得了面子的同时也搭建了一个拉近社团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的平台,拓展了人脉,编织了关系网。
例如,环太湖区域若干社团支撑单位的多位领导在社团理事会中担任理事。据悉每当开年会时,总有那么一两位理事说忙而不参加,但却又会在会议中途露个脸,签个到,拿了纪念品后就立马走人,甚至不露面也能拿到纪念品,这些人对社团工作没有丝毫兴趣,也没有任何的贡献。既然是忙且无兴趣,那就应该在换届时退出,但结果却不是这样,他们总是岿然不动。
例如,环太湖区域某社团业务主管单位换届,有一家社团原本分配到的参会代表名额只有2个,后又争取了2个,4位代表在会前领取了礼品,可是在正式开会时,只有1位代表是参加,2位代表(单位领导)投票前在反复催促下才到现场投了票,1位代表(单位领导)因故没有露面。既然没有时间,又对社团工作没有兴趣,那为什么又要增加名额呢?
(三)专业近似的社团太多
近几年,由于政策宽松,致使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涌现出了许多新社团,其中包括若干专业性质近似的社团。如某市的机电工程(老社团)、机械工程、电力、电机动力、自动化、机器人、制冷、农机等社团;心理、心理咨询师、心理卫生等社团;康复、转化、健康促进、卫生有害生物防治、农村卫生等社团,这些社团规模都比较小,完全可以按类别整合在一起组建大社团,然后再按专业类别细分成专业委员会或分社团,这样更有利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人才互动、办事高效,促进社团的发展。
社会组织快速涌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较难一一详述,但因人设团、巧谋利益的情况在各个城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笔者认为,一些规模不大、专业特色不强的社团没有必要再继续存在,倘若对社团工作有兴趣,又肯投入时间和精力,相关人员完全可以加入到类似的专业社团中。尽管以上所述事例仅仅是社团众多乱象中的冰山一角,还不算典型,但也能起到窥一斑见全豹的效果,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势在必行。
二、清理规范的举措
社会组织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情况,甚至于乱象,亦已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纷纷打响了正本清源,清理规范社会团体的进军号。如环太湖区域某地相继下达了内部明电、领导讲话、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和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等。
经粗略统计,环太湖区域目前各地清理规范社会组织的措施大致有五项:(1)规范领导干部的兼职行为。(2)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取酬。(3)严禁社会团体违规收取会费。(4)規范社会团体服务性收费。(5)推进社会团体整合提升。清理规范步骤大致是三部曲:一是先开会动员,传达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布置所属社团清理规范自查工作。二是要求定期完成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三是限期完成有关社会组织整合、注销工作。
为了使清理规范工作能顺利展开,各地有关领导深入基层详细说明,专门指导。如环太湖区域某地的领导在讲话中提出了三条指导性意见:一是关于清理规范的政策标准。二是关于清理规范中的几种具体情形。三是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几点要求。有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清理规范工作自然更加顺畅和高效。
三、清理规范的意义
清理规范是社会组织发展进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做好了,社会组织就会再度焕发出生机和活力,非常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目前,清理规范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问题,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改善社团内外部环境,促使官员严格自律。坚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政策把关、科学管理以及民主和监督,社会风气一定会有较大的改观,社会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