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视角下的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案例分析
2018-04-19王梦杰
王梦杰
摘要:本文通过对一例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案例研究,从行为主义视角,分析攻击性行为的行为功能及其发生机制,探讨在儿童的教育教学中,对此类学生进行干预的具体方法,为实践工作者提供可供借鑒的建议。
关键词:行为主义;攻击性行为
所谓“攻击性行为”就是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的心理、身体、物品、权益等,并引起他人痛苦、厌恶等反应的行为[1]。儿童骂人、打人、故意损坏他人物品都属于攻击行为[2]。攻击性行为不仅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人格发展、学业成就等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
一、个案基本情况
(一)个案简介:当当,男孩,5岁,中班。生性活泼好动,容易生气,比较任性,以自我为中心,平时不怎么与同龄人的交往,喜欢再公共场合表现自己。爸爸妈妈工作繁忙,平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对其比较溺爱。
(二)个案问题行为描述及行为功能分析。通过对当当的一天中攻击性行为进行观察和记录,结果如下(见表1)。
通过以上对当当出现攻击行为的前事、行为、后果的观察和记录,发现当当出现攻击性行为常出现在以下情景中:一是愿望得不到满足,二是不想从事某件事,三是得不到别人关注。由此,当当攻击性行为的功能有以下几种:(1)逃避;(2)得到满足;(3)寻求关注。
二、攻击性行为的发生机制
(一)刺激—反应机制。华生认为,人的行为是通过研究“刺激—反应”(S—R)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的,行为主义者谋求的是发现这些刺激在单独呈现或组合起来时将引起哪些反应[3]。从这一角度来讲,幼儿的攻击性行为是其个体受到刺激之后,肌肉收缩和腺体分泌后,个体做出的具有破坏力的自我保护性反应组合[4]。在当当的案例中,比如当当当还没有睡醒,不想起床时,但是奶奶不顾他此时的感受,这就相当于给予他一个厌恶刺激,致使起身体或情绪感到不适,进而通过攻击他人而寻求刺激的停止。然后,这种被人违背意愿后的身体或情绪的不适感成为替代性刺激,一旦刺激产生,这种自我保护反应组合便会出现,几次之后,就有可能成为他习惯行为方式。
(二)强化机制。斯金纳的“强化控制原理”,认为人的大部分行为是操作性的(R—S),任何习得行为,都与及时强化有关。任何反应如果随之紧跟强化(奖励)刺激,这个反应都有重复出现的趋向[5]。根据这一理论,儿童的攻击性是在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当当的案例中,当他第一次通过攻击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没有遭到任何的惩罚时,无形中他的这种行为就受到了鼓励,这就会强化他的这种攻击性行为,使其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下时故技重施,反复强化之后,便会成为其常用的行为方式。
(三)社会学习机制。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攻击是通过观察和强化习得的,也可以通过新的学习过程予以消除,学习是攻击的主要决定因素[6]。班杜拉的实验研究发现,攻击可以通过观察学习来获得,不仅直接的观察学习可以使儿童学习到攻击性行为,而且通过大众媒介实现的间接学习,也可以使儿童接受同样的影响;另外,攻击行为既可以习得,也可以通过新的学习过程改变或消除[7]。儿童再学习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观察者本身的特征以及所处环境的特征等。
三、攻击性行为的干预策略
(一)前事控制。对于当当的为题行为,可以通过创设非攻击性环境,隔绝环境中的诱发因素,从而降低问题行为的发生,具体包括:1.物理环境的调整。主要包括:建立作息时间表;调整座位;调整区角和玩具的投放等。在当当的案例中,可以通过建立作息时间表,让当当学习如何掌控时间,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并将当当的座位调到老师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以便再问题行为发生时,及时发现并提醒他。同时,增加象棋的投放数量或者尽量将当当安排在象棋角。2.社会环境的调整。主要包括:创造积极、接纳的情感环境;提供尽量多的参与机会;教给其恰当行为等。对于当当,无论是家里或者学校,都应该给予他更多的耐心和爱心,多鼓励和表扬,少批评和指责,同时提供更多的机会表达和表现自己,给予他尽可能多的关注。当问题行为出现时,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行为的后果以及正确的应对方式。
(二)后果控制。再周详前事控制策略也无法完全消除问题行为,这时就需要从行为的后果入手,来调整儿童的问题行为,具体策略包括:1.区别强化与消退相结合。选取有效的强化物,当出现良好的行为是及时给予奖励,比如他喜欢的零食、玩具、鼓励和关注、以及让其从事喜欢的活动,出现不良行为时,取消对其的关注[8]。比如,当当为了获得老师注意,在课堂上拍打老师和扰乱同学时,老师应该及时制止,并尽量少的给予他关注和评价;接下来的活动中没有目标行为时,及时给予关注和鼓励。2.隔离。就是当学生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时,立即将其带离现场,中断一切正在进行中的活动。比如,当当当做早操时,踢打别的同学是,立即将他带回教室或者在队伍后独自站立,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之内(一般5~10分钟)不允许他参加他喜欢的活动。3.反映代价。反映代价是指在问题行为发生以后,拿走一定数目的正强化物,可以是零食玩具、看电视,或者玩耍的机会等。比如,在当当摔餐具之后,取消他一天的零食;扰乱别人下棋的后果就是一个星期不能去围棋角等。总之,就是要他知道,自己的不良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要严格执行,一旦出现目标不良行为,立即要让他付出一定代价,给予警醒。
参考文献:
[1]冯观富,王大延,陈东升. 儿童偏差行为的辅导与治疗.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社,2003:22—83.
[2]黎莉,慕雯雯,自闭症儿童攻击行为个案分析. 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8(1):44.
[3][5]王振宇. 儿童心理发展理论[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65-68,79-89.
[4]陈玉. 3-5岁幼儿攻击性行为分析[J]. 教育实践与研究, 2015(22):21-23.
[6]智银利,刘丽. 儿童攻击性行为研究综述[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7):43-45.
[7]R.默里·托马斯. 儿童发展理论:比较的视角[M].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113-116.
[8]JohnO.Cooper, TimothyE.Heron, WilliamL.Heward.应用行为分析[M].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448-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