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立法的域外探索
2018-04-18沈臻懿
沈臻懿
广受追捧的人工智能,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加速了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推进。然而,人工智能在成为关注焦点的同时,也催生了其是否将取代人类智慧的热议。由人工智能引发的安全问题、隐私问题、就业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现实威胁,已成为亟待人们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人工智能在达到“拟人”,甚至“超人”地步的同时,也逐步展露出其对于现行法律的挑战。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即在于法律的规制,及时填补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此,不少国家面对这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人工智能,纷纷加速人工智能立法的前行脚步,以探索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路径,并尝试消解其不利影响。
欧盟的人工智能立法
工厂流水线的全机械化操作、机动车辆的自动驾驶、临床诊疗的机器人介入……甚至在比利时等欧盟国家,机器人已取代人类承担起了痴呆患者的照料工作。
2015年1月,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专门用以研究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发展方面的法律问题。2016年,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根据该工作小组的研究,发布了《向欧盟委员会就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提出立法建议的报告草案》《欧盟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于2017年1月12日,以12票赞成、2票反对、2票棄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一份决议。在这份决议中,法律事务委员会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并要求欧盟委员会对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问题提出立法提案。2017年2月16日,欧洲议会以396票赞成、123票反对、85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该份决议,并正式向欧盟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其起草法案,以规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的使用和管理,并通过立法来界定人工智能的责任问题。
欧洲议会发言人马迪·德尔渥指出,欧盟法律对人工智能尚未有明确界定,故而须制定相应规范,将能够做出独立决断且具有自我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与自然人之间加以区别。欧洲议会委员朱莉娅·利达同样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人工智能在当前人们的生活中已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鉴于人工智能的过失难以归咎至某一个体之上,因此对于相关责任的区分应有明确、清晰的界定。”结合欧盟所作的有关人工智能立法和监管研究,其已成为之后欧盟立法的一项核心工作。
2018年2月2日,欧盟委员会数字经济与社会事务负责人玛莉亚·加布利埃尔在德国慕尼黑召开的2018数字生活设计大会上“释放”了一则重磅消息。玛莉亚·加布利埃尔首先对欧盟在自动驾驶汽车、电子工业以及机器人等数字化领域方面的突出优势和取得的成效表示了乐观。她指出,今后大多数人从事的工作岗位都将会发生变化,人们需要为此做好准备。针对欧洲议会在2017年上半年首次提出的建议欧盟委员会起草人工智能立法的议案,玛莉亚·加布利埃尔也回应称,欧洲委员会将从2018年春季开始起草人工智能相关的法案,以规范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使用与管理。
美国的“人工智能未来法案”
除欧盟外,美国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也已迈出了实质性的脚步。奥巴马时期美国政府极为重视人工智能,白宫还曾为此专门发布了一份名为《为了人工智能的未来而准备》((Preparing for the Futur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白皮书。在该份报告中,美国政府主要对人工智能的现状、发展以及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同时,针对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社会、政策等问题及其应对建议等,这份由白宫发布的白皮书报告中都有所涉及。但进入特朗普时代后,美对于人工智能的态度相对不那么积极。特朗普政府不但未推出进一步措施来维系美国在此领域的全球竞争力,反而宣布在2018财政年度预算中削减政府在人工智能系统方面的公共支出。
即便如此,美国国会仍意识到,人工智能在促进未来经济增速方面的积极价值。其认为对人工智能的及时应对与准备,有利于美国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为此,美国国会于当地时间2017年12月12日,提出两党法案:“人工智能未来法案”(Futur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of 2017)。
人工智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助燃剂,在帮助解决人类社会现实问题,甚至推动新产业革命的同时,对隐私保护、劳动就业、安全领域同样可能带来各类负面影响。针对人工智能利弊交织的特点,“人工智能未来法案”首先肯定了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法案要求美国商务部应成立联邦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可召集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商谈有关人工智能的议题,并于“人工智能未来法案”出台后540天内向美国国会和商务部提交针对人工智能的研究报告,提出人工智能立法与政策方面的相关建议。美国商务部在收到研究报告90天内,须就报告中提出的关键问题向美国国会提出建议。
若“人工智能未来法案”能够在美国参众两院顺利通过,其将成为美国联邦层面上第一部人工智能法案。美国国会对于“人工智能未来法案”的积极推动,实质是为这一发展迅猛的新生事物后续立法与政策措施的出台奠定基础。其体现了当代社会对于人工智能应用与管理的谨慎性,在确保人工智能正面促进经济产业前行的同时,也及时消除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人工智能立法的启示与思考
不可否认,人工智能作为一项革命性技术,已引领着一个全新的时代到来。对于人工智能立法而言,并非仅仅只是某个或几个国家所须考虑的,其已然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就人工智能法律与政策问题的探索与思考,目前刚处于起步阶段。人们需要用前沿战略性的眼光,来审视人工智能对社会发展的效益最大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今社会不应以人工智能技术的“双刃剑”特性以及潜在的负面效应为由,对其予以排斥和抵制。
鉴于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其对未来立法不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超越了当前的法律体系。为此,无论是欧盟,还是美国,在正式开启人工智能立法之门前,都经历了前期的专项研究与论证。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此前成立的工作小组,在其研究报告与成果中,就专门提出了多项立法建议。
人工智能应用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中,涉及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的方面无疑是不容回避的重要挑战。譬如,人工智能与图像识别技术的融合,使得社交媒体能更为快捷地就图片中的人像向用户进行智能标签推荐。不过,前述图片自动标记或者标签推荐功能可能引发有关隐私信息的争论。人工智能技术在提供这一服务时,往往未经个体同意,即采集其脸部生物识别信息,从而涉嫌侵犯个体的隐私权利。我们在使用互联网时,常常会遇到如下的情形。浏览网页的同时,多会伴有商品广告弹窗的自动出现。这些广告所推荐的产品或服务,正是此前我们在网上搜索和关注的信息!基于自动化决策与用户自动刻画的广告精准投放技术的深入应用和不断普及,其背后同样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身影。不过,人工智能技术在广告投放领域内的介入,也面临着用户信息收集、使用与数据安全、泄露等诸多问题。
针对人工智能中的这些负面效应,欧盟除依照比例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来对隐私、数据加以保护外,还认为应当出台相应的标准与规范。当个人数据已然成为流通之物时,其在任何前提下均不得突破涉及隐私和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为此,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建议,针对人工智能进行立法和政策制定时,应当对知情同意、加密、默认隐私保护(Privacy by Default)、设计隐私保护(Privacy by Design)等概念予以标准规范。
鉴于人工智能未来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建议在欧盟层面上成立一个专司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的机构。该机构由专门监管人员以及外部伦理专家、技术专家共同组成,负责直面人工智能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与之类似的,作为美国国会两党达成的共识,“人工智能未来法案”的提出也獲得了美国各界的一致好评。参议员玛丽亚·康特维(Maria Cantwell)表示,人工智能对经济发展与生产力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人工智能未来法案”的出台正是回应美国对于人工智能发展所做的有关准备。在这一法案中,美国同样提出了应当成立联邦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咨询委员会这一专门机构。该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首先,即是创设有利环境,以确保本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核心竞争力;其次,协调处理人工智能发展与其对劳动力市场的潜在变化;再次,推动人工智能的优化发展与积极应用;最后,对于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的隐私保护。正如美国众议院人工智能核心小组成员约翰·德兰尼(John Delaney)所称,“人工智能未来法案”值得称赞之处,即在于其致力于令人工智能得以有利于社会发展与劳动者生产的方式所推进。
无论是欧盟、美国,抑或其他国家,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冲击下,皆须有全新的立法加以规制和适应。面对这一革命性的新技术,立法不仅应加以包容,更应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此外,在相关立法前,无论是前期的调查研究,还是征询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