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改革狠抓落地见效实现新时代价格工作新作为
2018-04-18
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省价格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湖北省物价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在服务“稳促调惠防”、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诸多方面亮点纷呈。
(一)围绕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力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清费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取消、降低或停征涉企收费措施。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2015年的68项减至10项。牵头全面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全省涉企收费实行“一张清单”制度并常态公布,目前清单内共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5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10项。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清费减负力度最大省份之一,相关信息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通过价格机制改革,倒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开数量管控,促进市场竞争。协同建成全省统一的“中介超市”,通过公开竞争选择服务机构,形成价格。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制度,积极推动“五分离”工作,着力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
降低用能成本。通过完善交易规则、降低交易准入门槛、缩短交易周期等,推动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规模扩大到350亿千瓦时。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免收临时接电费用,督促电力部门免收负荷管理终端费等6项收费,推进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4.6亿元。取消设立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为燃煤发电企业减负11.2亿元。按照新办法核定降低部分天然气短途管输价格25%以上,同步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销售价格0.12元/立方米。全面实行工商业用气同价,支持用气大户直接交易,年减轻企业用气负担20.3亿元。
降低物流成本。对高速公路ETC用户、使用“通衢卡”货车和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分别实行5%、15%和50%的通行优惠政策,停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年减轻物流成本47亿元左右。停止收取铁路专用线有偿共用服务费,规范大宗物流综合服务收费,有效降低企业铁路货运成本。推动武汉市取消“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年减轻用户负担10多亿元,获得广泛赞誉。
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推进落实金融领域收费清单制度,降低和取消8项金融服务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1.6亿元左右。强化金融价费监管执法,在之前处罚银行违规收费1亿多元基础上,去年又查出涉嫌违规2.8亿元,已基本完成清退。
支持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优结构。积极推动设立电力交易专场,优先安排低价电量与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企业开展交易。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给予电价补贴,首批补贴金额超过600万元。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1.11亿元。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支持政策,督导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促转型。对钢铁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对淘汰类钢企加价再提高0.2元,同时出台基于能耗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对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倒逼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全部退出湖北市场。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补短板。进一步完善秸秆发电临时补贴政策,补贴省内符合条件的13家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1.19亿元,促进了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大气环境保护。全省36个设市城市和所有县城、建制镇均开征污水处理费,提前完成了国家部署改革任务。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排污权市场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推行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出台了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严格落实燃煤发电企业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每年近20亿元加价收入專项用于环保设施改造。
(二)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纵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的要求,率先在全国完成了输配电价改革;按照“放开两头”的要求,建立了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推动面向全国的电能优化配置,实现了市场交易电量、销售电价由市场决定,引入了新疆、青海等外省低价清洁电力能源,优化了全省电能结构,促进了火电去产能工作。牵头配合国家发改委完成国网华中分部跨省跨区域输电价格改革。出台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加快推进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场化、促进天然气市场交易和管网向第三方开放创造了条件。
创新交通领域价格改革。推进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还贷的运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确定收费标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行同一运营主体统一通行费标准,均衡地区间通行负担。探索以实际偿债需要确定收费年限,针对性控制建设运营成本和通行收费标准。积极支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运营主体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融资机制改革,加大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降低债务成本,防范债务风险。
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原来医疗机构运行由药品加成、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补偿渠道,改为只由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实现了“以药补医”到“以技养医”的转变,初步建立了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新机制。在省级层面率先提出并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减少中间环节,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价格。推进复合多元的收付费方式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地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数量达到100个以上,有效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提高疗效,获得结余收入。建立远程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机制,率先制定9项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建立新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为目标,牵头制定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督导全省91个承担改革任务的市县区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小型灌区水价成本监审办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在全国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深化价格“放管服”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在2015年已削减政府定价项目67%的基础上(价格市场化率为98.21%,高于全国1.21%),拟再削减25%左右,价格市场化率将达到98.5%左右,方案已报国家发改委审定中。坚持明晰、规范、公开、科学定价,建立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机制。完善定价听证目录,严格执行定价听证程序。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全覆盖、成本监审结论全公开以及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年核减定价成本300亿元左右。
大力推进价格制度规范建设。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和省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配套出台了相对封闭区域、明码标价、机动车停放、物业、天然气、幼儿园、成本调查监审、价格争议调解、司法鉴定、价格信用等10多项价格(收费)制度规范,其中有多项制度属全国创新。率先依法对相对封闭区域高价问题实行量化监管,去年底已基本规范到位,兑现了公开承诺;在全省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30分钟内停车免费;将明码标价延伸到建材、农贸、房地产、服装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领域。出台《湖北省重大价格政策后评估办法》。完成《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修订。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涉农、涉企、中介、医疗、教育、金融、能源、环保等价格专项检查,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03件,涉案金额4.1亿元。其中,查处涉企案件82件,处罚3650.18万元。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受理举报咨询35490件,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督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联席会议工作,建立自我审查机制,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防止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相关工作得到部际联席会议督察组和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
拓展和优化价格公共服务。初步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创新出台“晒成本”实施办法,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办理价格认定案件15529件,涉案金额35.32亿元。处理价格争议调解60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物价大数据平台投入试运行,网上办文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四)围绕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加强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监管。全面清理规范社会反映强烈的水电气安装和运行维护收费,提出了设施产权属于经营企业的,其安装和运行维护支出一律纳入企业成本,设施产权属于用户的,引入市场机制,安装和运行维护价格由市场形成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清理规范合表用户用电价格行为,积极协调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严格落实目录电价,全省居民电力合表用户涉及20多万户,目前已全部执行目录电价。
落实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降低启动条件,缩短启动时间,更加突出民生基本保障作用。全省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77亿元,惠及200多万困难群众,相关信息被国务院简报刊发。
(五)围绕服务宏观调控,着力保持价格平稳运行
2017年,全省CPI累计上涨1.5%,居全国第16位、中部第2位,实现了年度预期调控目标;PPI价格稳步回升,全年累计上涨5.6%,与上年相比回升6.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1位;IPI全年累计上涨8.3%,居全国第15位。
合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牵头落实和完善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价格与财政、投资、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套。推动出台蔬菜生产延伸绩效考核方案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全面执行到位,发挥了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收益作用。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分析。认真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年采报价90多万条,编发价格快报104期、报表426期,为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围绕价格机制改革,及时开展食盐、药品等放开商品的价格监测分析,适时开展粮食、钢材、住房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调查,深入开展月度、季度、年度重要商品价格形势分析,有效服务价格决策调控。全国首创生猪“产、储、供、销、需”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生猪生产经营,缓解生猪价格剧烈波动难题。
二、持续改革、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新时代对价格机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新要求;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三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
我们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对价格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勇气,持续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全省价格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和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着力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主要工作预期目标: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机制进一步健全。清费减负、降本增效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按期处理率100%,价格信访举报办理质效继续提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价费问题整治更加主动有效。明码标价规定及实施细则得到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级落实到位。价格信用信息及时归集率100%,价格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不断完善。价格宣传报道更加及时全面。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覆盖率及结论公开率100%。价格认定事项按时办结率100%。“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相关价格措施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進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持续改进,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2018年全省物价系统要着力抓好六大工作: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清费减负。加大“放”的力度,对于具备竞争条件的领域和环节价格,稳步放开由市场调节;少数确需保留的政府定价,严格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健全成本监审规则和定价制度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定价。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清单外一律不得政府定价。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深入推进电价改革,通过电价市场化改革,在降低用能成本、促进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發挥更大作用;扎实推进水价改革,立足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利投资建设和改善民生需要,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油气价格机制,取消不合理输配环节,严格成本控制,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天然气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致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注重降成本防风险,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通过价格手段,完善市场交易方式,推进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消费方式;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督促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经营单位按规定主动公开成本,接受社会监督,合理控制成本和价格水平,着力为公众提供优质价廉服务。
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反垄断执法常态化精准化,统筹运用好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两项职能,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继续探索推进对其他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价费问题及时规范、有效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四是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价格信息采集融通发布水平。进一步完善价格与财政、投资、产业、储备等政策协调配套,强化政策储备,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五是打牢价格工作基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全面依法治价;进一步强化成本调查监审,充分发挥成本工作在推进价格改革、改进价格监管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加快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转型;以价格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部门、企业、社会机构等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互联网+价格”建设,利用互联网推进决策系统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价格宣传实效,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讲好价格故事。
六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物价工作始终,促进勤廉有为。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履职本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物价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狠抓督办落实,切实把各项价格工作部署安排保质保量落实到位,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实际成效来检验落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