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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爱:大力推进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2018-04-16张院萍,刘源,王芳

中国畜牧业 2018年7期
关键词:绿色食品化肥有机

“当前,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的优质农产品是基本方向。”两会期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说。

种植标准化是生产营养优质食用农产品的关键环节。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以高度的标准化为基础生产,对农资的生产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什么品种、何时施肥、施多少肥、何时采摘,都有严格的规定。这使得欧美和日本等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化肥用量实现了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欧盟化肥用量减少30%~50%、日本减少50%),粮食等作物产量反而持续增长,环境污染得到改善。

据悉,从2015年开始,农业部相继启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有机农产品在化肥、农药使用上有着严格的标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是方向。有机产品是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和农药,只能使用农家肥,别的任何化学肥料都不能用。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A级允许限量使用化肥、农药,AA级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等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而无公害认证的产品规定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肥和农药。

截至2016年年底,“三品一标”总数接近10.8万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1604万公顷,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为1100万公顷,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为169万公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分别达到7.8万个、2.4万个、3844个和2004个,成功打造了西湖龙井、五常大米、洛川苹果、赣南脐橙等知名农产品品牌。

“但是,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陈瑞爱认为问题有这几方面:

一是相当部分民众对发展绿色农业认识不足;二是绿色农业标准不健全,管理机制欠完善;三是与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相配套的技术供给不足;四是绿色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够健全;五是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绿色农业发展步伐。

为此,陈瑞爱对大力推进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首先,进一步强化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与常规农产品相比,技术要求标准更高,所需要的投资更多,其风险相对也就更高。因此,要通过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创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其次,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化水平。绿色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离不开较高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体系、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HACCP体系等。农业生产联合社、家庭农场协会等组织的发展,不仅可以为相关标准体系的推广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持,也可大大降低相关标准体系的推广和实施成本以及相关惠农政策执行成本。与此同时,还有助于做好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实现由外部监管向自我监管的转变。最后,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立体多元复合联动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机制,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大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循环利用技术模式,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

二是进一步倡导绿色消费和健康消费理念。由于目前绿色优质农产品质优但价高,而广大居民的消费理念又相对滞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前景,难以产生稳定和乐观的预期,考虑到成本约束,往往退而求其次而生产常规农产品。因此,政府、企业与社会要共同努力,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健康消费理念,促进形成绿色优质农产品消费与生产的良性循环,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向深入。通过支持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认证,培育一批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运输等环节的“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狠抓质量管理,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提升绿色农产品的竞争力。绿色农业的基础是标准化。制订和推行绿色农业标准是实施绿色农业的基础,是实现绿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手段。目前欧盟、美、日、澳等工业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绿色农产品标准及相关管理体系,制定了配套的绿色农业发展政策。其中,发达国家普遍以立法形式支持绿色农业发展,把绿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认证的详细规定上升到法律高度,并形成了以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认可机构和海关等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2000年8月《欧盟有机农业条例》正式生效,所有要进入欧盟市场的绿色农产品只有达到欧盟的有机农业标准,才能获得进入许可;日本的绿色农业标准95%与欧盟标准相似,于2001年实行;美国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为范本,于2002年10月开始正式执行,所有在美国市场出售有机产品者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和认证,仅允许符合标准的绿色食品在美国市场销售。这些地区绿色农业生产以高度标准化为基础,农产品进入市场按相应标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分级。

我国在促进绿色农业发展中,要依靠科技进步并紧跟国际发展脚步,推进我国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着眼于国内外市场变化,在对自身发展总结的同时,充分吸收现代先进科技成果,注重农业科技通用成果的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加快绿色农业科学研究步伐,借鉴国际绿色农业标准化的成功经验,将适合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做法、各项先进技术规范化作为绿色农业的标准,通过立法手段,以法律法规形式构建完善的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 进而实现对绿色农业生产全链条的科学管控,提升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效益与竞争力。

四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绿色农业的投入。增加扶持绿色农业的资金投入,是加快绿色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需要加强绿色农业投融资机制建设,加快解决绿色农业认证体系和信用管理机制缺失问题,使绿色农业这一新型农业模式的具体内涵具有认证依据,为银行金融机构把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和发展信用合作,提供相应参考依据,使绿色农业发展和投融资机制的运行有约束力、执行力和保障力。另一方面,要多层次、多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要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角度出发,加大对绿色农业生产经营者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对农业的资金支持,应明确对绿色农业发展有专项资金安排,资金投入要突出重点,把对农业的支持与环境保护相挂钩,实现优化政府财政投入,增强杠杆性导向带动作用;要善于运用财政贴息、税收等手段,调动和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到绿色农业发展中来。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设立绿色农业发展基金,解决绿色农业发展中产业开发与资本服务的“断桥”问题;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发适应绿色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经济效益好、又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科技绿色农产品企业上市;同时利用对外招商引资,多方式开发绿色食品产业。通过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保障绿色农业项目的开展。

五是巩固体系,建好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体系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充实、加强和提高。要重点加强标志监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地市级监管员的覆盖面,探索对监管员工作实施绩效考评。整个工作系统要以良好的作风,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同时加强培训,优化内容,突出重点,提高队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检测机构管理,重点建立检测机构退出机制,采取检查、评估、考核等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规范检测工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审核与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做好审核、颁证、监管、统计等业务工作。创新管理体制,发挥体系优势,研究探索依托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建立有机农产品工作站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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