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措施探析
2018-04-15
(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 大连 116021)
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只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解决好了,才有之后其他更高层次方面的追求。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任何时候、任何阶段都不能忽视农业上的发展。在古代,是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但是,在现如今,经济、政治、社会、科学技术都快速发展的时代,农业该如何适应时代的步伐是一个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这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建设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并被迅速的实施起来,但是由于没有一定的成熟经验等诸多原因,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接下来,本文将以辽宁省瓦房店市为例进行相关问题的阐述、分析和探讨。
1 基本概况
瓦房店市是辽宁省大连市管辖的县级市。属北温带季风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28 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 780 mm,多年平均气温9.5℃,最大冻土深1.2 m,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54 d。目前仍是以农业发展为主。瓦房店市处于中低纬度地区,温带大陆性气候,气温适宜、降水居多,再加上人口众多,劳动力比较充足等各方面的优势都利于农业的发展。再加上瓦房店市境内大多是中低山区,这也为瓦房店市发展农田水利工程提供了良好的载体。所以,在几年前,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其发展农田水利,并将瓦房店市划为小型的农田水利发展重点县。
2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前期工作
随着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不段推进,工程建设问题的不断突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也越来越得到了重视与推广应用。加强重点县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是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开展重点县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小型农田重点县的选取上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这三个方面。
2.1 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在一个项目还未开始前,首先要开展的工作就是进行规划。一个好的规划往往是事情成功的一半,只有提前规划好了,在具体实施时才不会手忙脚乱,而是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同样的道理,在加强重点县建设时,前期最重要的就是进行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要从长远考虑,不能只顾当下,所以在规划时要明确了解重点县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中心,确保规划与发展方向相统一。否则几年之后又得重新开展工作,造成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上的浪费。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在规划时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在进行规划时,可以借鉴其他地方成功的经验,但绝不能照搬照抄,因为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也不同,这样就决定了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差异性,为此,不能完全照搬照抄,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在水利工程的实施上,应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规划。对不同的农田区域,应该对其进行科学的考查,选择合适的水利项目进行建设。
2.2 重点县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
在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过程当中,有了建设规划还远远是不够的,还应该拿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而且,要想获得一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权,必须要拿出详细的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在制定建设方案时要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想要达到的总目标相一致,在确定建设任务时要具体化、科学化[1]。在保持现有良好的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对一些小型的水利水源工程进行改造,对一些灌区系统进行升级。在提出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时,要从各个部分抓起,从而实现从部分到整体的方案都具有完备性,而不是零散式的开展,以免最后出现东拼西凑的结果。最后,实施方案出来了,还要做到切实的去实施,并且要到位,否则可能会出现与预期相悖的结果。瓦房店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可能。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重点实施农业配水工程、果树灌溉工程、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和节水滴灌工程。
2.3 小型农田重点县的选取
在进行小型农田的选取时,要格外的注意。首先重点县要满足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自身的条件也要加以考虑,例如其是否有较强的创新改造精神,是否具有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法律法规是否完善等。在进行选取调查时,要本着科学公正的态度,并且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如暗访、资料调查、亲身经历调查等。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及时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主要体现在选取前的资格调查,选取中的过程监查,选取后的跟踪监查等。所以,监查人员也相当的重要,可以请有关的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也可以请专业的团队进行监督,总之,要确保小型农田重点县的选取上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
3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筹措与整合
资金是一个项目工程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而重点县农田水利的建设资金主要从政府的投入、整合涉农资金、进行市场融资和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而来[2]。
3.1 以政府投入为主
重点县农田水利的建设是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一步,关乎到一个国家生存的根本,所以,政府的大力支持应该首当其冲。政府的支持不仅仅体现在政策上的支持,还体现在资金方面的支持。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政府对重点县的财政支持应不少于800万。但由于相关监管部门工作的不到位,导致许多财政资金并没有落实到位,所以,政府在面对投资意愿不高、民间质疑较多的情况时,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应当进行资金支持后还要提供其他方面的投入,例如对财政资金的真正到位,进行严格的落实,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处都要严加监管,保证政府的投入与工程的建设想要达到的效果是成正比的。
3.2 整合涉农资金
就目前来看,由于国家对农业这一方面的支持,所给予帮扶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涉农资金这一块还是比较多的[3]。但是这些涉农资金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过于分散,在产品价格上有资金支持、在农业灌溉技术上有资金支持、在农业专业人才培养上可能也有资金支持等这样的情况。所以,在重点县农田水利建设的过程当中,可以将这些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到一个大的方向上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计其功、捆绑使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部门联合、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等办法,整合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国债、扶贫、土地整理等涉水项目资金,大力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3.3 市场融资
重点县农田水利建设这一项目,建成后是可以带来经济利润的,而且很有可能是长久的利润,所以,可以通过市场的作用来进行融资。政府可以提供一些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以农业投资的方式进行,调动社会其他部分的民间资产,共同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金融投资分工可以来源于农业相关税收,也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完成,对于超额募集的资金,可由第三方金融管理体系代为管理,通过再投资等方式发挥更大的价值[4]。
3.4 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和完善税收制度
除了以上三种方式筹集资金外,还有个方式就是广泛吸收社会上的资金。在社会上,对一些在农田水利方面感兴趣的团体或者是企业,政府可以提供一些优惠手段来吸引其投入资金,例如通过股份购买的方式和政企合作的方式等。这样不仅使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整合了起来,也为重点县农田水利的建设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同时,针对目前农田水利设施收益情况不均衡的现状,单纯依靠民间资源出资,无疑会增大投资的不公正性,因此应当从国家层面出发,通过完善税制的方式,一方面募集与农业生产相关企业的资金,另一方面便于资金的统一调控,在日后的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中,避免二次投资。
4 提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水平
在进行重点县农田水利建设中,要创新其管理的模式,可以通过以县域为单元,集中建设管理、充分考虑项目的立地条件,打捆招投标,集中进行监理、政府和群众共同监督的监管机制、加强验收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集中方式来提高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水平。
4.1 以县域为单元,集中建设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更加注意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保证设施的供水质量。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连片式的管理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在重点县的建设中,要以县域为单元,集中建设管理。以县域为单元体现在将重点县形成一个单元,这个单元拥有独立的项目法人,而这个法人是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设立的[5]。集中管理体现在设立了项目法人后,要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在内部形成完备的规章制度,各个任务分配到人,相关的责任也追究到人。
4.2 充分考虑项目的立地条件,打捆招投标,集中进行监理
在项目实施前,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的立地条件,确定项目自身具有的特点和所取得的实际收益来进行公开的招投标,集中的进行监理。在对项目进行疏理时,应该根据项目的施工难度,项目自身的特点和要进行的监理等,对项目进行切割,划分成多个小的标段,对同一个区域的项目进行整理打捆,然后进行相应的招标,这样可以实现统一的施工标准和监理标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4.3 政府和群众共同监督的监管机制
对一般的项目来说,都是由谁接手项目就由谁去监督项目。但是在重点县农田水利建设中,由于涉及到的部门众多,如水利部、国土部、农业部等[6]。如果只是有政府去监督,难免会造成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工作过于形式、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要发挥群众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之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监管的行列中去,在民间,成立一个群众监管组织,对其委派任务,负责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管。
4.4 加强验收管理和年度考核
在对重点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所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加大惩罚的力度,对一些好的项目要积极地进行推广以供学习[7]。另外,将重点县项目的验收成果纳入到年度考核中去,并且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除此之外,要建立健全完备的验收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农田水利项目的顺利开展。
4.5 注重工程效益,建管并重,强化管护
在建设农田水利工程过程当中,还要注重工程的效益,实现建设和监管并重,项目建成后还要强化对项目的管护。所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要对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把关,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要建立完整的监管体系,可以由重点县建设所在的村民进行合作组织管理;三是在建设项目之前就要明确建成后的管护问题,可以让当地的有关机关或者是村民实行自用自管的方式。通过以上这些方式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还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8]。
5 结语
不同于其他的项目工程,小型的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建设更多的是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自身的属性,也要求了必须对其更要严加监管。不管是建设的前期工作、资金的筹集方面、创新管理方式上还是后期的管护上,都需要政府、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实现重点县建设的最终目的和农业发展的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