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水资源利用现状及对策浅析
2018-04-15
(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甘肃 兰州 730000)
1 农村水资源利用现状
甘肃位于西北内陆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少,仅占全国的50%。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甘肃农村水资源量稀少,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属于严重缺水区。甘肃省共划分14个地级行政区,分属于内陆河流域、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
根据《甘肃省水资源公报》和《甘肃省水资源统计年报》的统计结果,甘肃省多年自产水资源量282.1亿 m3,径流深为62 mm,居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第29位。自产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的1%,人均1 077 m3,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二分之一,居全国的第20位,按流域分区:甘肃省内陆河流域自产水资源量56.6 亿 m3,占全国内陆河流域自产水资源量的5%;黄河流域自产水资源量125.1亿 m3,占全国黄河流域自产水资源量的19%;长江流域自产水资源量100.4亿 m3,占长江流域自产水资源量的1%。按行政分区:甘肃省行政分区自产水资源量分布也极不均匀,主要产水区在陇南、甘南、临夏等地,占全省自产水资源量的62%,自产水资源量最少的三个地区分别为白银、金昌和嘉峪关,只占全省自产水资源量的0.7%。人均水资源量甘南最高,人均占有13 747 m3,金昌、白银、兰州、嘉峪关人均不足100 m3。
甘肃省山丘区降水入渗补给量107.1亿 m3,所形成的河川基流量101. 9亿 m3;平原区降水入渗补给量2.8亿 m3,所形成的河道排泄量0.7亿 m3,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为7.3亿 m3,占水资源总量的2.5%。
甘肃省多年平均总水资源量为289亿 m3,其中地表水282亿 m3,地下水7亿 m3。内陆河流域总水资源量为61.3亿 m3,占全省的21%,其中地表水56.6亿 m3,地下水4.7亿 m3;黄河流域总水资源量为127.7亿 m3,占全省的44%,其中地表水125.1亿 m3,地下水2.6亿 m3;长江流域总水资源量为100.4亿 m3,全部为地表水,占全省的35%。
2016年甘肃省现有农村居民1 443.6万人,耕地面积5 337.0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为1 976.4万亩,实际灌溉面积为1 762.3万亩,粮食产量为1 140.6万 t。全省农村总用水量99.1亿 m3,其中,耕地灌溉用水量85.9亿 m3,占总用水量的86.7%;林牧渔畜用水量为8.9亿 m3,占总用水量的9.0%;居民生活用水量为2.1亿 m3,占总用水量的2.1%;生态用水量2.2亿 m3,占总用水量的2.2%。综上分析可知,甘肃省农村人均水资源利用量为686 m3/人,其中,耕地灌溉毛用水量为487 m3/亩,居民生活用水量为39 L/(人·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程度的逐渐增强,甘肃农村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2 农村水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水资源总量短缺,供需矛盾突出
甘肃农村主要地处干旱、半干旱气候区,年降水量稀少,且时空分布差异显著,蒸发强烈,地区地表径流量较少,地下水资源匮乏,水资源总量明显短缺,水量型缺水问题十分突出。根据《甘肃省水资源公报》的2016年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河西内陆河流域现状缺水量为6.9亿 m3,尤以石羊河流域缺水状况最为严峻;黄河流域现状缺水量为3.5亿 m3,以定西和会宁地区为代表的中部干旱/半干旱区自产天然水资源量极少,且部分河流水质较差,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极少;长江流域的甘南草原和陇南山区主要面临工程型缺水问题。整体而言,甘肃86个县(市、区)中大概有63个县存在缺水问题。因此,水资源短缺以及供需矛盾突出一直是全省农村水资源综合调度和管理需要面临的一个挑战。
2.2 地下水过度开采,出现区域性漏斗
甘肃城镇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村面积所占比重很大。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产水资源量较少的制约,地表水资源量无法满足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河西5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和武威市)及董志塬地区主要采用地下水资源进行农业灌溉,引起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影响区域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全省农村地区出现区域性地下水降落漏斗6处,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区的酒泉盆地、金川-昌宁盆地、武威盆地和民勤盆地,影响面积达到2 833.0 km2,极大威胁区域农村用水安全。
2.3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
甘肃主要位于黄土塬区和丘陵地区,黄土和沙土广泛分布,抗侵蚀性较差,以及干燥的气候、稀少的植被和频繁的夏季暴雨,导致区域水土流失很严重。甘肃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5%。黄土塬区每年土壤流失总量达5亿吨,而陇南山地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区域水土资源与生态环境,引起土地贫瘠以及保水能力降低,同时导致很多水库和其它水利工程设施泥沙淤积严重,使得工程效益发挥削弱、工程寿命缩短、工程维修投资增加,进而影响区域的水资源利用状况。
2.4 用水方式粗放,利用效率偏低
甘肃灌溉农田主要分布于河西地区的5个市,而且主要是渠道漫灌,仅有少数地区采用喷灌和滴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方式。因此,全省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灌溉方式比较落后,用水方式比较粗放,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目前,全省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仅为47%,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而农田综合灌溉用水定额达487 m3/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0 m3/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仅占总灌溉面积的60%,农田水分生产率仅为1.31 kg/ m3。整体而言,甘肃农村水资源利用方式及利用效率与缺水严峻的省情不相适应。
2.5 用水结构失衡,效益急需提高
甘肃省农村地区用水结构失衡,水资源利用在农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及少量工业用水之间的配置不尽合理。目前,甘肃农村用水结构中,农业用水所占比重很大。全省农村用水总量为99.1亿 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85.8亿 m3,占总用水量的86.6%。对于内陆河流域,农村水资源利用主要为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2.3%,而农田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8.1%。因此,甘肃农村地区的农业用水所占比例太大,而农业用水的效益仍比较低,急需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益。
2.6 调蓄能力不足,水利建设任务艰巨
甘肃省水利工程调蓄能力不足,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目前,甘肃省水库的总库容仅占区域年径流量的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蓄水工程的供水量仅占区域地表水供给量的2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4%);已有水库数量仅占全国水库总数的0.3%,而总库容仅占全国的1.5%。随着引洮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定西市和白银市部分地区的农村用水问题,但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仍较低。
2.7 水污染逐步加剧,水环境不容乐观
根据2016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数据分析,甘肃省范围内,工业、生活、混合类废污水排放量为5.1亿 t,其中农村废污水排放量约占18%。污染源主要为县城及广大乡镇地区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还有一部分为种植业的农药、化肥残留物。河西走廊的疏勒河、黑河和石羊河等流域水电站开发强度大,导致水生态碎片化问题和生态流量较少甚至断流,河流纳污能力减弱,加之河流水环境保护滞后,水环境呈现出不好的迹象。
3 农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措施
3.1 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水资源
按照国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甘肃省“河长制”制度,各地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本地水资源现状,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本行政区范围合理管理利用水资源的制度体系。同时由政府出面引导,协调不同地区,多个管理职能部门建设跨流域引水工程(如已建成的引大入秦调水工程、引洮调水工程等)。缓解农村水资源供需矛盾,按照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的原则,继续合理确定和分解细化各流域、各行政区和流域内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用水指标,完善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3.2 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范围
坚持不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甘肃省农村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水资源管理社会化的终极要求。基于河西地区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近10年来取得的成效,全省应继续加大推广力度,重点规划建设甘肃省河西走廊地区国家级高效节水示范区,采用先进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探索出适用于甘肃农村地区的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及发展模式。
3.3 强化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完善节水激励机制
地方各级水利、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及节水意识。按照地区政府要求,逐步公布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状况,建立农村居民参与平台,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关于完善重要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要求,引导农村居民广泛参与,提高农民节水意识。总体而言,通过综合采用各种节水措施及节水激励机制,有效提高农村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3.4 因地制宜,建立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受区域水资源管理能力的限制,甘肃大部分农村地区,水资源利用及水源保护缺乏相应的管理且机构不健全。因此,地方各级水利、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推进县级农村供水机构及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期发挥效益。形成上级部门协调、同级联动的水利监管机构,有效结合农村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及保护,建立从供水、用水、排水到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再利用、水资源保护的全过程管理体制,使得农村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有序有效。
3.5分类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按照甘肃省水功能区划,应保护农村地下水资源,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喷洒农药技术,适度施用化肥,发展绿色农作物和无公害作物,使农村水资源利用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划定时限,按期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科学编码并划定农村水源保护区。针对已建成投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做好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及规范管理工作。
3.6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用水协调发展
按照甘肃省实现“十三五”跨越式发展理念,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根本方法。统筹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发展,协调好工业、农业、生活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统筹甘肃省内陆河流域、黄河流域及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妥善处理好甘肃省14个地级行政区上下游、不同区域间的用水需求,促进14个地级行政区之间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 结语
农村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如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陇中干旱地区山区植被保护等)也至关重要。正确认识甘肃农村水资源现状和农村水资源利用的特点,有效解决好农村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用水效率偏低等问题,合理有效的配置水资源,调整用水结构,构建科学的农村水资源管理体系,增强农民节水及水源保护意识,对于甘肃农村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