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应关注的五个方面
2018-04-14辛婷
辛 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4)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历年来沉淀或闲置的财政资金。我国长期以来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收支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为保证下一年度年初财政预算支出保留适量的财政资金是正常和必要的。但是长此以往,形成的财政资金的大量沉淀是对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间接反映出预算执行力度不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从五个方面入手,摸清存量资金的规模结构以及形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收回,对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使财政存量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和结构
首先要摸清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分析盘活不到位的原因。一是摸清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下级财政和本级部门,滞留在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二是摸清政府性基金预算尚未下达下级财政和本级部门,滞留在财政部门的结转资金;三是摸清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下达下级财政和本级部门,滞留在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四是摸清已分配到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中,尚未使用部分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五是摸清沉淀在财政部门二级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财政存量资金,审查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为规避盘活存量资金和统筹使用等政策措施,人为转移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关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采取的措施
一是关注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是否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审查余额是否控制在上级限定的规模之内。二是关注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中,超过当年收入30%的项目,是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关注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中,沉淀两年以上尚未分配的项目,是否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是否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是否由同级财政收回,并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在两年内使用完毕。四是关注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中,结余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是否由同级财政收回,并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三、关注各类往来资金清理盘活情况
一是关注权责发生制核算情况,审查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是否仍存在其他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是否存在以权责发生制名义虚列支出问题;实行权责发生制的特定事项,是否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关注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预算周转金额度是否超过了规定比例,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是否调入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是否超过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偿债准备金的情况。三是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全面清理了各类暂付款、借出资金等沉淀资产,压缩比例是否达到了上级文件要求,是否存在对企业等非预算单位新增借款情况,清理核销暂付款、借出资金的手续是否健全,清理核销环节是否存在国有权益流失问题;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规定清理了各类暂存款项,暂存款规模是否做到了只减不增;抽查预算单位的往来资金清理情况,促进预算单位做实往来款项,盘活沉淀资产。
四、关注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情况
一是摸清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保留情况,掌握财政存量资金的载体。二是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界限,精简压缩财政专户数量,并清理、撤销了各类不合规的财政专户,是否存在应撤销未撤销的财政专户,新开账户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将财政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或其他关联单位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审查汇缴到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资金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国库,是否人为调整收入进度和预算科目等问题。三是审查预算单位是否撤销了各类实有资金账户,是否存在财政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账户,以及预算单位仍保留收入过渡户等问题。
五、关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一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关注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是否建立了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是否对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资金进行了优化整合。三是关注政府预算体系统筹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部分项目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较大的项目是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是否逐年提高。四是关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是否严格控制代编事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当年6月30日前未下达的代编事项,是否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是否编入了本级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是否仍存在违规追加预算问题。五是关注年底突击分配预算资金问题,审查财政部门四季度或12月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人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将预算资金列支后,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或通过其他方式突击花钱,用于非急需或非必须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