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对三条红线管理的支撑作用
2018-04-14任祖春刘媛媛
付 鹏,任祖春,黄 旭,刘媛媛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吉林长春 130021)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第一次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是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1]。为了适应三条红线考核制度的工作要求,解决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2012—2014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1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概况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加强水资源监控设施建设,实时掌握来水、取水、用水和排水动态,为三条红线考核提供手段和依据[2]。为此,水利部于2011年组织编制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提出开展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以国控监测点的在线监测与传输能力建设和中央、流域、省三级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自2012年起,利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了由规模以上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省界断面等国控监测点组成的国家水量水质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网络;构建了由1个中央平台、7个流域平台和32个省级平台组成的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管理能力。
2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成效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经过3年努力,建成了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相适应的三大监控体系:分别为规模以上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省界断面监控体系[3]。
1)取用水监控体系。监控对象为地表水年取水量在300万m3以上的工业生活及公共集中供水的取用水大户、地下水年取水量在50万m3以上的工业生活取用水大户、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取用水户等。全国共设置近万个取用水国控监测点,以解决取用水监测基础薄弱的问题。
2)水功能区监控体系。监控对象为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重要水功能区,和已核准公布的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全国7个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相关省区的实验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巡测和动态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对重要水功能区、水源地水质的监测率,并弥补驻测监测能力的不足。
3)省界断面监控体系。监控对象主要为大江大河干流、一级支流或水事敏感河流、重要调水工程沿线跨省、跨流域的监测断面。全国共设置近千个国控省界断面,通过加强在线监测、巡测、取样及实验室分析能力,加强对省界断面水量水质状况的掌控,提高省界断面监测覆盖率和自动化水平。
3 对红线管理的支撑作用
3.1 以监控体系支撑三条红线的考核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对三条红线考核的支撑作用突出体现在三大监控体系上。三大监控体系的监控对象分别与三条红线的考核目标相对应,取用水户监控体系旨在考核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监控体系旨在考核限制纳污,省界断面监控体系旨在考核区域用水总量。所以,三大监控体系对三条红线考核的支撑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且,随着监测覆盖率的提高,其支撑作用也将更加显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国家对三条红线的考核由水利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水利部牵头成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作为考核工作的执行机构。根据三条红线考核的工作要求,大体上可将考核工作划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和总结上报。
在上述考核工作的4个阶段中,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将在2个环节对其给予支持[4]。
1)在资料核查阶段,应参考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监测数据等资料,对省区上报的各指标数据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核查。
2)在现场检查阶段,应参考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监测数据等资料,核实省区上报的各项水量、水质数据的真实情况。
3.2 以省界监控支撑水量分配的执行
水量分配是对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细化。用水总量红线考核是对总量控制的事后管理,而水量分配则是对总量控制的过程管理[5]。所以水量分配方案的制定,对用水总量控制的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0年12月,水利部确定了需开展水量分配的河流名录,重点为水资源紧缺、生态环境脆弱、水事矛盾突出的江河流域。2011年7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水量分配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1]368号),印发了《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和《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2010—2013年,全国相继开展了第一批25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目前第二批28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也即将完成。
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对执行水量分配的支撑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因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水量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折减,所以一般来讲,某一流域内各省区的水量分配指标要严于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水量。为了保证该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的落实,应对流域内各省区的取用水总量进行实时监控,而取用水监控体系的建设使流域内大部分规模以上的取用水户实现在线监测,保证了取用水实时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2)省界下泄水量监控
水量分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某一流域内上游省份的出境水量有严格的控制要求。省界控制断面下泄水量除必须满足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外,还应根据流域水资源特点和水资源管理的需要,按照水量分配方案提出的50%,75%,90%等不同频率下泄水量进行控制。而省界断面监控体系的建设基本上已经实现对所有省界断面的在线监测,保证了省界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以信息平台支撑三条红线的管理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成了由1个中央平台、7个流域平台和32个省级平台组成的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此种规模庞大的大型信息管理平台,堪称水资源管理上的一次壮举,是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之后水利发展的又一次大的进步,也是实施三条红线管理的必要手段。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共布置了4个应用系统,其中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与三条红线管理密切相关。
1)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
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包括监测信息服务、综合信息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和地理信息共享等4个子系统,实现对三大监控体系各类监测数据的综合信息服务,包括接收处理、监视预警、统计分析等。其中,监测信息服务子系统可以实时掌握取用水户、水功能区、省界断面等各类重要信息,掌握水质水量等的动态变化;综合信息服务子系统基于GIS平台,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综合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并公开发布。
2)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
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主要服务于水资源管理各项日常业务处理。从业务角度而言,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涵盖用水总量管理、用水效率管理、限制纳污管理、监督考核管理等。从功能角度而言,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服务于业务人员的日常操作处理,同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综合信息的分析与展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的关联分析,辅助业务人员做出决策,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管理的科学性。
3.4 以调配决策系统支撑流域调度管理
流域水量调度管理是对水量分配方案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落实,是达到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具体手段。所以,水量调度管理的质量对红线目标的实现有着直接的影响。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布置的4个应用系统中,水资源调配决策支持系统专门服务于水量调度管理。
水资源调配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利用“3S”技术和水量调度模型等手段,为编制水量调度方案和监督调度方案的实施提供决策支持。例如,松辽流域的嫩江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以下3个功能:
1)水量分配。针对嫩江流域需进行水量分配的河流,按50%,75%,90%等不同频率来水条件,对流域内各省区用水量和耗损量进行分配。
2)调度方案。水量调度方案分为年、月和实时调度方案。年调度方案要求按水资源三级区套地市,制定嫩江流域各省区未来一年的逐月用水计划,并侧重水资源的分配;月调度与年调度相似,但更侧重于结合重点水库、闸、泵等工程,制定未来一个月的调度、取水和控制计划;实时调度则要求在每个调度时段之前做出下一时段的调度方案,例如制定取水口的取水流量以及分时段控制水量等。
3)决策会商。通过会议的形式,以群体(包括会商决策人员、决策辅助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会商的方式,对所做出的调度方案进行集体决策。
4 结语
1)实践证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效果良好。目前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已进入收尾阶段,大部分流域和省区已完成试运行或验收。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效果良好,并已在相关省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评估工作中发挥明显的支撑作用。
2)三大监控体系监测覆盖率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三大监控体系的监测覆盖率越高、越精确,其体现出来的支撑作用越明显。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应致力于不断提高三大监控体系的监测覆盖率和监测精度,以期在水资源管理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1]王浩.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技术支撑探讨[J].中国水利,2011(6):28-30.
[2]胡四一.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J].水利信息化,2013(6):1-4.
[3]蔡阳.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及其进展[J].水利信息化,2013(6):5-10.
[4]付鹏,胡强强,王光磊,黄旭.流域机构参与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管理机制研究[J].中国水利,2014(23):23-25.
[5]陈进.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法探讨[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1,2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