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的时间叙事结构
2018-04-14史常力
史 常 力
(深圳大学 师范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史书,全书以鲁史为大纲,记载了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共242年的历史。当时很可能不仅鲁国有《春秋》,各个诸侯国都有类似的史书。比如《墨子·明鬼下》中在说明引用的几个事件出处时说:“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和“著在齐之《春秋》”[1]33-339;《孟子·离娄下》中孟子也曾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2]2728《国语·晋语七》中有“羊舌肸习于《春秋》”的说法,徐元诰注:“时孔子未著《春秋》”[3]415。也就是说,羊舌肸所熟习的《春秋》,应当另有其书。从以上记载来看,与《春秋》性质类似、名称类似的编年体史书很可能曾经较为普遍地存在。其他史书已不可见,《春秋》作为我国第一部编年史,处处表现出对于时间因素的重视,本文即探讨此方面问题。
一、《春秋》书名对于时间的重视
《春秋》以“春秋”为名,这直接显示出对时间的高度重视。杜预指出:“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4]1703孔颖达指出:“年有四时,不可遍举四字以为书号,故交错互举,取‘春秋’二字,以为所记之名也。春先于夏,秋先于冬,举先可以及后,言春足以兼夏,言秋足以见冬,故举二字以包四时也。”[4]1703无论是杜预的“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还是孔颖达的“错举春秋而包四时”,其实都认为《春秋》命名实际上就是使用“春秋”二字来代指一年的“春夏秋冬”。但从古文字学方面考证,甲骨文中仅有“春”、“秋”而无“夏”、“冬”,“后世春夏秋冬四季的分法,起于《春秋》以后。此以前恐怕只有两季。”[5]226所以,虽然《春秋》书中将一年分以“春夏秋冬”四季,但使用“春秋”代表一整年,进而成为书名,很有可能延续了前代的固定用法,不是“错举”,而是统称,但这更加说明《春秋》这部书对于时间的重视。关于《春秋》一书名称的由来,尚可作进一步辨析:
第一,从历书的书写方式考察,《大戴礼记·夏小正》经文记载的是夏代历法,材料来源较早。孔子见过夏代历法文献,《夏小正》经文的生成至迟在春秋以前。《夏小正》纪时按月份推移,每年十二个月,没有出现春、夏、秋、冬之语。另一种历书内容见于《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二者都成书于战国。其中每年十二个月不但划分春、夏、秋、冬四季,而且每个季节又划分为孟、仲、季。《春秋》成书于孔子生活的时段,界于《夏小正》和《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间,因此它的纪时也体现出这个历史阶段的特点:每年划分为四个季节,十二个月,但各个季节内部未用孟、仲、季加以标示。
第二,《春秋》之名体现的是农业文明的属性,农业生产的规律是春种、夏长、秋收、冬藏,植物的生长规律是春华秋实。在一年四季中,对于农耕经济而言,春与秋至关重要,因此,可以用春秋指代一年,也可以把它作为史书的名称。
第三,孔子所处的时代各诸侯国史书有多个名称,“春秋”是其中之一。孔子之所以把鲁国史书定名为《春秋》,因为这个名称有鲜明的时间感,而其他名称的史书则缺少这方面因素。根据前引孟子的说法,楚国史书名称“梼杌”,是传说中的吉祥神灵,楚史以它为名,取的是吉祥之义。晋国史书称为《乘》,根据王力先生的《同源字典》,“乘、腾、登、升”四者为同源字,乘,取其上升之义[6]261。《梼杌》、《乘》都缺乏表示时间的属性和功能,故不为孔子所取。
二、《春秋》叙事的时间结构模式
学者们谈到《春秋》对后代史书影响时,大多认为寓褒贬于叙事的“春秋笔法”是《春秋》留给中国史书叙事的最大遗产,但其实细究起来,所谓能让“乱臣贼子惧”的“春秋笔法”并不严密,出于各种原因,《春秋》作者并没有在全书一以贯之地遵循这个历史评价体系。与此相比,《春秋》的纪时体系却极其严密规整,绝少有例外。严密规整的纪时体系是《春秋》留给中国史书叙事的重要遗产。司马迁在《史记·三代世表》中指出:“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7]487可以看出,司马迁认为《春秋》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其中纪时方式的整齐。
《春秋》没有采用其他纪年法,而是以最高统治者(鲁国十二位国君)的年号来纪时,这种纪时方式对中国史书影响极大。顾炎武指出:
《广川书跋》载《晋姜鼎铭》曰“惟王十月乙亥”。而论之曰:“圣人作《春秋》,于岁首则书王,说者谓谨始以正端。今晋人作鼎而曰‘王十月’,是当时诸侯皆以尊王正为法,不独鲁也。”[8]75
这种明确书“王”的纪时方式虽然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已经初现端倪,但《春秋》将其确立为一种固定的模式,在后代被普遍接受,就使得纪年这样一个原本纯粹的技术问题在中国成为政治活动的核心事件。颁布或更改年号也成为一个政权宣示自身统治力量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而接受和使用某个年号,则明确表明对某个政权、某位君王的臣服。“改正朔”也就成为中国古代某个新政权建立后的第一要务。
这种纪年方式并不始于《春秋》,在甲骨文及钟鼎铭文中即已经出现,但外在形态还稍嫌简单,运用也不规范。比如:“唯王二祀”[9]1881,只是知道这是某位商王即位后的第二年,但到底是哪一位商王,单是从这条记载中就很难获知。商周铭文中同样有这样的问题,比如兮甲盘铭文:“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以及虢季子白盘铭文:“唯十又二年”[10]卷六131、130,这两篇铭文的篇首都标示了年份,根据学者考证,这两篇铭文都出自周宣王时期,所以现在注释这些铭文,都会把帝王的年号补全:周宣王五年、周宣王十二年。可以看出,在使用甲骨文和铭文记事的年代里,使用最高统治者的年份进行纪时已经比较普遍,但大部分使用的都是这种不完全的纪年方式,如果没有专门的考证,单纯依靠铭文本身,对于这种脱离具体语义环境的年份则很难确指。甲骨文与金文都是单独成篇,远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叙事体系,这也限制其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纪时系统。《春秋》则为有意识地将两百多年的历史编于一册,在具体叙事时就有必要明确具体年份,这是历史叙事系统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春秋》以鲁国国君年号纪时的意义影响深远,从《春秋》开始,国君的年号被普遍运用于史书纪时,这些使用在史书中的年号,也逐渐变成了史书纪时体系中最大的一个“单位”。虽然帝王年号与“年、月、日”相比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单位,有的帝王在位时间长达五六十年,有的则可能只有几个月,但是这种以帝王年号指代一段历史时期的做法在后代成为一种惯例。“汉武帝元狩四年”、“成化八年”等年号如果只是使用与这些年号相对应的、后来从西方引进的公元前119年、公元1472年等来标示,就只是一个历史进程中普通的年份。但是使用了某一位帝王的年号来纪时,有些时候就会使这段时间沾染上某种特定的感情色彩或褒贬意义。比如说到“汉武帝元狩四年”,总会让人联想到昂扬雄壮的塞外鏖兵(李广即卒于此年);说到“明代成化八年”,则会让人联想到妖孽宫廷中的群魔乱舞,很多反映忠奸斗争的文学作品喜欢把背景设置在“明代成化年间”。当然这些都是帝王年号成为一种纪时传统后才会出现的特殊群体情感寄托方式,而《春秋》最早广泛系统地使用国君年号纪时,正是这种古老传统的开启者。
杜预概括《春秋》的叙事体例为:“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4]1703根据杜预的归纳,《春秋》纪时采取的是“年、时、月、日”的体系。但实际上《春秋》完整的纪时模式为:“某君、某年、某季、某月、某日”。例如《隐公三年》:“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4]1722,就包含了五层时间单位,只是省略“隐公”未标明而已。这种纪时模式按照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严密规整。针对《春秋》将“时”,也就是季节这个时间单位列入纪时体系中这个问题,顾炎武指出:“《春秋》时、月并书,于古未之见。……《春秋》独并举时、月者,以其为编年之史,有时、有月、有日,多是义例所存,不容于阙一也。”[8]76杨伯峻先生也说:“《春秋》纪月,必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考之卜辞、西周及春秋彝器铭文与《尚书》,书四时者,彝铭无一例。”[11]5可见“季节”这个时间单位用于史书纪时,前所未见,从现存材料来看,为《春秋》首创。
但是《春秋》纪时也并不是每一处都包含有以上所有的时间单位,有时会省去月,有时会省去日。“隐公八年”纪时方式较为多样,摘引如下: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庚寅,我入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八月,葬蔡宣公。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螟。冬十有二月,无骇卒[4]1732-1733。
从以上引文的纪时方式可以看出,《春秋》纪时总体上的规则是严守“国君年号、年、季、月、日”的顺序,但在具体应用时,则经常有省略。为什么会省略某些时间单位呢?《公羊传》对于“庚寅,我入邴”为何纪日给出的解释是:“其日何?难也”[12]2209,意思是进入邴这个地方遇到了困难,所以特意标示出具体日期。再比如对于“八月,葬蔡宣公”这条的解释是:“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而葬不告。”[12]2209也就是说,蔡宣公去世这件事有正式通告,但下葬却没有,所以在记载上去世有具体日期而葬则无。但是这种解释的问题很明显:同样记载有具体日期的“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以及“九月辛卯,公及莒入盟于浮来”两条,为什么《公羊传》就没有给出相应的解释?所以以上这种纪时方面的差别其实并无深意,很有可能只是《春秋》作者是否能够掌握和确定这几个事件的确切时间而已。孔颖达即已指出:“其要盟、战败、崩薨、卒葬之属,虽不尽书日,而书日者多,是其本有详略也。……史非一人,辞无定式,故日月参差,不可齐等。”[4]1703顾炎武在《日知录》中也指出:
孔子生于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则所闻也,隐、桓、庄、闵、僖,则所传闻也。国史所载,策书之文,或有不备,孔子得据其所见以补之至于所闻,则远矣!所传闻,则又远矣!虽得之于闻,必将参互以求其信。信则书之,疑者阙之,此其所以为异辞也。公子益师之卒,鲁史不书,其日远而无所考矣!以此释经,岂不甚易而实是乎?[8]101
按照孔颖达和顾炎武的思路,《春秋》中有很多记载之所以出现纪时方式“参差不齐”的原因在于这些事件在当时就已经是“传闻”,确切的时间已经无法考证。以上有的事件记载了具体时间,有的则缺载,原因很可能只是材料的存缺而已。
《春秋》纪时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只纪时而不记事,例如《春秋》的第一句话就是“元年春,王正月”,没有记录任何事件。这种情况在整部《春秋》中非常多见,李廉做过专门统计:“无事书‘春正月’者二十四,自隐公元年始;书‘夏四月’者十一,自桓九年始;书‘秋七月’者十七,自隐六年始;书‘冬十月’者十一,自桓元年始。”[13]136此类只列时间而无记事的情况在《春秋》中共有63处之多。
《春秋》中这种情况随处可见,仿佛时间框架固定不变,历史事件只是被嵌入这个已经搭建完成的框架中,即使某一个时间单元没有事件可以记录,但也要将这一个时间单元分毫不差地填入整个框架体系中去。《春秋》在纪时方面具备非常严密的体例,这种对时间有着极度严苛要求的体例不仅是首创,而且可以说是后无来者。从文本表现来看,《春秋》“纪时”的特征要高于“记事”属性,或者说《春秋》的叙事框架(也就是时间框架)早就搭建完毕,事件则是按照所发生的时间被填入这个框架当中,事件可以缺失,时间框架本身却没有缺失的环节。
《春秋》纪时系统在精严之下仍然有些许例外,桓公四年、七年记事到夏为止,但是按照体例即使秋冬无事,也应该记“秋七月”及“冬十月”。类似情况在定公十四年、昭公十年、僖公二十八年等处也出现过。按照经学家、特别是今文学者们搜寻意义的习惯,这种缺省当然有深意存焉。比如公羊学者何休解释说:“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12]2215这种释经方式未免迂腐,还是孔颖达说的通达:“《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有日无月者十四,有月无时者二,或史文先阙而仲尼不改,或仲尼备文而后人脱误。”[4]1703也就是说,这几处时间架构的缺失,应该只是常见的史籍佚文,而且缺失的这几个时间段落,相对于整部《春秋》二百多年的时段来说,所占比例很小,并不影响整部《春秋》纪时系统的严谨。
三、《春秋》纪时体系形成的原因
为什么《春秋》对于时间有如此异乎寻常的重视,甚至不肯留下一点时间的空白?善于挖掘《春秋》“大义”的《公羊传》以及《谷梁传》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公羊传·隐公六年》中说:“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时过,何以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12]2208《谷梁传》则说:“冬十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14]2372这都是说四时俱全,才是完整的一年。《公羊传》和《谷梁传》作为专门解释《春秋》的作品,年代距离又不远,而且两部书都不约而同地将原因归之于“四时具而后为年”,这种观点应当得到重视。就连对公羊学派攻击甚深的孔颖达也持相同观点,他说:“史之记事,一月无事不空举月,一时无事必空举时者,盖以四时不具,不成为岁,故时虽无事,必虚录首月。”[4]1704相对于《公羊传》和《谷梁传》整体释经时好做“微言大义”式的意义挖掘,孔颖达的观点实质上是从文本内部的架构方面进行解释。钱穆曾指出:“因若更不写一个王正月,恐人疑是史书有忘脱。故正月无事书二月,二月无事书三月,三月无事空写一个王正月,下面再接上夏四月,全部《春秋》皆如此。”[14]28这种解释实际延续了《公羊传》中的说法,“恐人疑是史书有忘脱”,正是指出了《春秋》作者搭建完整时间框架的叙事意图。时间是《春秋》叙事的根本框架,对完整时间框架的重视也就是对叙事整体性的重视,所以这种对于时间架构的追求其实饱含着来自于文本内部的叙事动力。这种绝对理性的时间结构布局,清楚地显示出《春秋》作者对于秩序的执着追求,这种对于秩序的追求又不是仅仅停留在表层结构之上,而是与《春秋》所要完成的叙事意义——理想道德体系的建构紧密相关。这种表层时间结构其实是深层叙事意义的直接反映。正如刘尚慈所说:“如桓公九年只春冬两季有事记录,如果不书‘夏,四月。秋,七月’,确实会有空落缺失不完整之感。”[15]36尽管不能完全同意后代经学家对于《春秋》“微言大义”的牵强解说,但绝不能否认《春秋》最重要的写作目的就是“褒善惩恶”式的道德评判,而达到道德评判目的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一种严谨且简单的叙事模式,在这个模式中,要求所有的叙事要素清楚、整齐地排列,才能够发挥直接、明确的作用。
另外,何休谈到这个问题时说:“首,始也。时,四时也。过,历也。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历一时无事,则书其始月也。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尚书》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则天道定矣。”[12]2208这正反映了周人观念中时间并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而是天地神灵意志的表现,神灵意志当然需要遵循,也就是需要“奉顺四时之正”,通过尊奉时序并严格地在叙事中表现这种时序,达到“人道正则天道定矣”的目的。司马迁也曾说:“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7]1258所谓“不失纪序”,就是纪时体制的正确完整,而这被认为是“天下有道”的重要象征,而与之相反的情况就是纪时系统出现问题,则意味着无道。《春秋》纪时体系的完整,正是尊奉神灵意志的反映。过常宝先生认为“古人认为四季时序是神灵意志的体现,而按时祭祀,并且依照神灵的意志来安排自己的活动,安排自己的人生节律,体现了人们对神灵意志的尊重和服从。这就是所谓‘顺时而动’,它所体现的价值原则就是‘时也’。”[16]21从司马迁、何休开始,一直到现代学者,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即《春秋》严谨的时间框架这种外在形态,确实受到当时重视天地神灵这种文化背景的影响。
最后,时间的根本特征虽然在于不可逆、不可重复的线性发展,但对于尚处于蒙昧时代的先民而言,一系列能够体现出时间运转的自然现象:白天黑夜有规律的变化,月相以三十天为一个周期完成圆缺更迭,黄河流域四季分明的季节转换等等,却又在向人们提出暗示——时间是“循环”的。而在当时的农业生产中,每个季节中特定的某一段时间又涉及农业社会的实际生产需要,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一定要进行某种农事操作,才能获得收成,这种来自于生产甚至是生存方面的压力又加重了时间循环观念在人们心中的影响。李约瑟曾指出:“在某种以农业为主的文明中,人们必须精确地了解在特定的时间做什么事,所以在中国进行的阴阳历法的颁行,乃是天子神圣的宇宙职责。”[17]358某些固定的也就是一直处于循环之中的时间段对于生产具有指导性意义,王权以控制历法发布权的方式来宣示自身权威,而最终王权的加入又使得这种循环的时间观念进一步披上无可动摇的神圣性。《周易·泰》九三爻辞:“无往不复,天地际也”[18]28,表达的就是这种往复运行的天地至理;《老子》中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9]121这里形容的还是一种以循环往复的观念看待世界的心态。“江月年年只相似”、“月有阴晴圆缺”等这些说法虽然来自后代,但类似的循环时间观念在《春秋》那个时代已经成熟。在这种循环的时间观念中,最重要的就是固定,就是不能缺失,这也决定了《春秋》重视每一个时间段的结构方式。
综上所述,时间作为外部的叙事框架,在《春秋》中被一丝不苟地搭建起来的原因既有来自文本内部的叙事动力,又受到外部文化背景的影响,并根基于古代中国农业立国的社会基础。
春秋时期使用的历法还不完善,仅以作为调整时间的闰法来说,《左传·文公元年》记载:“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4]1836这句话里所谓“归余于终”,就是指在岁末设置闰月。但这种岁末置闰方式并不稳定,陈梦家指出,殷人武丁时期年终十三月置闰,乙辛时则年中置闰,西周改为年终置闰,春秋文宣以后又改回年中置闰[5]218。《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司历过也,再失闰矣”[4]1704;《史记·历书》中也有相似记载:“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7]686这说明在春秋时期不仅闰法不固定,而且失闰这类严重错误还在出现,这就表明早期历法仍处于完善当中。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有秦昭襄王元年到秦始皇三十年的《编年记》,但在这部横跨九十年的大事记中,大多数都只笼统记年,比如“八年新城归”,绝少有记月,更未有记日[20]7。这个事实正与司马迁在《六国年表》中的说法吻合:“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7]686睡虎地秦简的《编年记》要晚于《春秋》,但纪时方式相比之下却又极简略,这不仅说明早期纪时方式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路稳步向前,而且更突显出《春秋》纪时方式成熟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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