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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贵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018-04-13付松任廷会孙蕙华姝

当代贵州 2018年9期
关键词: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毕节市

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付松 任廷会 孙蕙 华姝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贵州省政府法制系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服务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观察一】“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民正通过“刷脸”办事。(省政务服务中心供图)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2017年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放管服”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要做到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贵州省按照改革要求,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内,以更深层次、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张网办全省事

“现在‘一张网’办事不用像以前那样拿着一大堆纸质材料跑来跑去,太方便了。”说起全省审批“一张网”,陈纯赞不绝口。

10年前,陈纯从浙江到贵州做生意,这几年行政审批的变化全部看在眼里。

“以前最怕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因为每次都需要提交很多材料,材料一多就特别容易弄混,办一件事要来回跑好几趟。”陈纯说,这次办理安全许可证延期,他只带了原安全许可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都不用带,因为这些基本资料早已经存到了他的“个人空间”里,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调取。

陈纯所说的“个人空间”得以实现,是基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的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取消了省级及以下部门自建的审批服务系统之后,办理业务将统一使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实现‘一张网办理、一个系统审批、一个数据库汇聚、一个标准开放共享’,打造全省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冉文告诉记者,以后群众办事需要带的资料将会越来越少,群众办事产生的所有数据将全部汇聚到“云上贵州”平台,每个人的数据形成一个“个人空间”,下次来办事时,窗口工作人员只需要从“个人空间”里调出相关资料即可。

目前,贵州省、市、县三级3600多个部门、1400多个乡镇、10000多个村,全省各级20000多名审批人员每天在同一个系统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按权限自动共享互认数据信息,实现集中审批、专职审批、窗口审批、标准审批。

“多证合一” 更便民

“来办证之前,我以为至少要跑五六趟、花费两个月时间才能办好,没想到提交了资料,当天就办好,实在太方便了。”贵州省某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王晓平到工商窗口办事的时候正好是中午12点,工作人员立马接过资料,开始办理业务。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很快就拿到营业执照了,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们。”王晓平说,实行“多证合一”之后,只需要向工商局提交一套资料,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不用拿着资料到处跑,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损耗,降低了企业成本。

从2017年9月1日起,贵州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全省范围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多证合一’,贵州省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贵州省工商局注册指导处处长胡帮军说,“多证合一”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局审核通过之后,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妥善保管企业登记形成的“一套档案”。

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企业相关信息将在涉企证照相关部门间实时传递、共享应用,实现相同信息一次性采集、全方位共享。“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真正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将“企业来回跑”变为“部门协同办”,程序减少了,群众方便了。

“刷脸”服务 举措创新

在贵州省政务服务大厅,来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变更的颜女士正在一台政务服务自助机上“刷脸”。“这台政务服务自助机有许多功能,可以取票、拍照、打印资料,上次我来办事的时候带身份证拍了照,录完信息,现在来办事都不需要带身份证了,‘刷脸’就可以取号。”刚刷完脸,颜女士的基本信息就出现在屏幕上。

2018年1月开始,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创新打造贵州政务服务“自助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创“刷脸”办事的新模式。第一次使用政务服务自助机时,办事群众需要进行实名注册,并且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最后进行“刷脸”认证,即可完成注册,注册之后便可以自由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这种模式主要依靠生物人脸识别和活体检测技术,借助‘刷脸’动作实现用户身份认证。”政务服务自助机后台系统开发工程师莫受冠介绍,只要第一次录入了身份证信息,用户不用带身份证,不用记忆和输入账号密码,就能在政务服务自助机和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刷脸”服务为办事群众带来了许多便利。所有与办事群众身份证相关联的证照、材料信息都会被归入以办事群众身份证号为编码的个人档案中,通过“刷脸”启动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实现信息归集,为下一步个人材料复用和信息共享打下基础。

“只要在政务服务自助机前刷了脸,办事群众的资料就可以和自己的人脸信息实现共联,最终所有信息将归集到一起。”冉文说,许多不方便亲自前去政务大厅办事的群众也可以通过电脑PC端和手机移动端,随时随地“刷脸”办事,打破了地域限制,真正实现办事“零跑动”。

【观察二】法律顾问:政府依法行政的“智囊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早在2004年,贵州就率先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在省政府法制办设立法律事务处,专门负责处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务。2015年,贵州实现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化解矛盾纠纷

福泉市城郊村洒金组村民与福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总公司的饮用水纠纷长达20多年。供水公司以洒金组村民未交水费为由将其告上法院,村民以供水公司修建水厂时占用村土地为由据理力争。2016年12月,20多个村民堵在水厂门口,双方矛盾激化。

福泉市多元调处中心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未成功。福泉市总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多次调查取证,掌握有效证据后,再次召集双方展开调解,最后以2017年2月1日之前的水费不再收缴,之后的水费按照同城同价收缴的处理结果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水城县国税局干部上门辅导税收政策。(省国税局供图)

这是福泉市发挥总法律顾问功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个案。2015年7月,福泉市正式启动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将全市体制内优秀法律专业人才选拔任用为总法律顾问,明确以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基础建立福泉市总法律顾问服务平台,构筑法务服务“局域网”。

为确保总法律顾问的监督权、话语权、表达权、表决权和参与议事权利的真正发挥,福泉灵活运用总法律顾问平台,让总法律顾问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做到“事前辨析、事中解疑、事后解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总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推进“法治福泉”建设。全市已普遍建立政府总法律顾问制度,在51个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室,仅2017年就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事务389件。

让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中担当“参谋长、智囊团”角色,在贵州已成常态化趋势。

过去五年,省政府法制办在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改革中积极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365件,为农村“三变”改革、三大战略行动等提供法律保障。

助推依法行政

“一讲典型案例,二理法律规范、三思执法风险”是遵义市汇川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打造的法治讲堂主体程序。

“由一线执法人员讲解典型案例,公职律师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专家点评引导全体干部反思执法风险。”汇川区国税局副局长钱晓岚表示,汇川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系统内外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

改革是前进的方向,法治是改革的保障。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不断深化法治国税建设,在全省国税系统先行先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社会律师参加的百人法律顾问团队。

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及公职律师制度的过程中,省国税局通过“三注重三提升”打造新时代税收法律顾问智库,并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搭建学习实践平台、优化法治环境,着力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组织力、专业力和影响力。

“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都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实现全省国税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省国税局推行公职律师、内聘法律顾问与外聘法律顾问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一局双顾问’模式。”省国税局法规处处长曾广介绍,2017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公职律师达到113人,全系统法律顾问办公室外聘法律顾问60名,内聘法律顾问90名,法律服务队伍逐渐壮大。

为提高省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在全省范围内选聘了14名法律顾问和9名专家顾问,涉及大数据、旅游、扶贫、政府采购等领域。

“下一步,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省政府法治办党组书记、主任唐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和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和工作考核,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完善制度建设

2017年9月,水城县符仕彪等四人以水城县都格镇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为被告,以刘群珍等四人为第三人,向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二被告为第三人刘群英之父刘长毛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原告认为,二被告无视原告方一直耕种管理土地的事实,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颁发给第三人刘群英之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依法撤销。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接受水城县都格镇人民政府委托,派法律顾问担任本案代理人,第一时间调查收集证据,认真分析案情,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答辩人的颁证行为有合法有效的事实依据;水城县都格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本案漏列了其他第三人。

开庭前,承办律师就案件存在的上述问题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承办法官采纳建议,开庭当日向原告释明后原告撤诉。

这是水城县通过“划分片区、统筹聘请”方式发挥法律顾问职责的典型案例。为明确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水城县在职能相近、地域相近、便于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县划分8个片区,按选定的区域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与8个律师事务所分别签约受聘,担任8个片区的法律顾问。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贵州已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

2015年,贵州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88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室,65个省直部门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2017年,遵义市、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实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观察三】“三项制度”改革推进阳光执法

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32个试点单位,贵州省毕节市和贵安新区入选。

2018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纪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信息公开

“现在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审批的流程简化了、办事的时限缩短了,少跑了很多‘冤枉路’。”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相比以往,行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透明。”

走进毕节市,谈及“三项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不管是办事群众还是一线执法人员,都是满满获得感。

为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毕节市加快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于2017年8月25日投入使用。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七个功能模块在平台中呈现,基本实现行政执法主体、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的规范录入、动态查询、及时公开等功能。

毕节市将试点工作作为推动“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数据端口打通链接,群众可随时随地查询相关信息。

作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重要试点单位,毕节市国税局创新执法技术,对原有税收行政执法动态监控平台进行拓展优化,构建“毕节国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实现录入、公示、审批、查询、监控、考核等服务功能。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切实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兵在毕节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时指出,毕节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走在全省前列。

同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贵安新区则充分利用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围绕“全流程重塑、全要素公示、全数据立交”,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建设。探索“大数据+行政执法”,将权力清单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标准化、模块化后植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动形成大数据精准执法的贵安模式。

规范执法程序

大数据信息技术,是贵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贵州紧紧围绕“数据录入实现‘聚’、系统接入实现‘通’、平台运行实现‘用’”的目标,创新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贵安新区明确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执法人员的每一次执法活动都必须佩戴证件、执法记录仪,采用照相、录音、录像等记录方式,让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自觉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有效固定执法过程及有关证据。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试点执行“三项制度”改革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依托大数据推出“数据铁笼”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警务运行流程,让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流程网上留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7年11月10日,毕节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赴国务院法制办汇报“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毕节市政府法制办供图)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可以‘还原’,对执法人员而言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贵安新区法制办法制科科长张碧表示,行政执法试点部门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遏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为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推行电子监察,贵安新区建成行政执法办案辅助系统,出台《贵安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政策措施。

法之贵,在于行。贵安新区全面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建成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对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审批、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结案、归档等各项执法环节进行网络化、自动化管理和监控,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机制。

作为毕节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重点示范县,黔西县以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聚集、融通、应用一体化为目标,组建专业团队,开发了集执法信息公示、执法案件管理、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数据统计应用分析为一体的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系统,在系统内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格式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改体制、严规范、强管理、重记录……以痕迹化为导向,打造全程记录模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贵州步伐坚定。

加强法制审核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贵州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败诉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2015年7月,兴仁县政府拟出台午托园相关管理办法,经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发现拟出台文件设定的权利义务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一些规定于法无据,县政府采纳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避免了违法决策。

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贵州从源头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合法化、合理化、科学化,毕节市在遵循、执行统一要求和规定的原则下,各县(区)结合自身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试点上走出特色之路。”毕节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江耀波表示。

赫章县采取“三个结合、三级审核、三个明确”工作模式,开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新探索;七星关区通过建立法制审核委员会、法制审核专家咨询委员会,既解决了法制审核人员欠缺问题,又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质量;黔西县根据梳理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探索在系统中设定阀值,按照预定流程进行法制审核。一系列创新探索,映射出“法治毕节”建设的坚实步伐。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贵州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观察四】立法先行: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进科学立法。贵州以强化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积极服务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各项立法驶入快车道

连日来,省林业厅法规处正忙着开展《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起草和《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后期修订工作。

“2017年以来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和调研,数易其稿,两个法规文稿已臻成熟,分别进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程序。”省林业厅法规处处长陆耀芳介绍,自2013年来,省林业厅先后制定或修订《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等8部贵州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在全省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地方性林业法规体系,使林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依法治省,立法先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贵州将立法决策与全省重大决策相结合,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制定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确定不同领域的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30名、基层立法联系点13家、出台4个配套制度,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法制办三方立法协商机制。

此外,贵州还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促进、民生突出领域等立法中引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机制和委托法学专家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多项立法皆开创全国先河,走在全国前列。

规范性文件实现新陈代谢

2月9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晒出一组数据:17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8次,3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461件,4年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350件,受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委托起草规范性文件10件,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6件。

“每一份文件的清理结果和制定都及时报省政府法制办,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监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处长王训伟说,自2009年开始,省工商局就先后出台《贵州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审签登记、公开发布、备案审查六个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管理进行规范。

行政规范性文件,即“红头文件”,是政府公共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部分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产生的问题凸显,有的甚至成为制度障碍,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监督管理好规范性文件对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运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说。

贵州将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加大对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相继出台《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格式的通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等,对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法律责任等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后,首个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立法的省份。

自2014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16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近万件,从体制和机制上为全省经济发展创设了良好环境。

构建生态文明法规体系

“评估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完善贵州省生态环境法规规章体系、打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12月26日,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的贵州省生态环境法规规章体系评估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针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评估结果,各抒己见。

“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既是对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对省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试行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制度’的一次有效实践。”李勇说。

贵州抢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战略机遇,把建设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谋划构建省级绿色法规体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任务,梳理出贵州省生态文明法规规章体系框架建议及说明。

2017年,省政府法制办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对贵州涉及生态环境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体系进行评估,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立法,构建省级绿色法规体系”“打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加快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评估工作,着力推动构建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

【观察五】行政复议应诉:让依法行政更“接地气”

近年来,贵州省严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并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开庭审理,面对面倾听当事人诉求和心声,让依法行政更“接地气”。

自2013年以来,省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82件、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最终裁决案件50件。

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

“申请政府行政复议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好途径。”2月9日,曾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未通过而向毕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薛应光感慨道。

薛应光是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响水中学教师,2015年申报贵州省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评审未通过。薛应光对评审结果不服,向毕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组建职称评审复核组进行复核,薛应光仍未通过评审,并详细告知薛应光未通过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这次申请行政复议给我上了一堂法律法规知识课,我对结果心服口服。”薛应光说。

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按照贵州“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部署,毕节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集中部门行政复议力度办案模式,市直各单位统一集中行政复议人员,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复议案件,市直部门不再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自2016年以来,全市办理的1166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直接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55件,直接纠错率达21.9%。”拿着厚厚一叠行政复议案件卷宗,毕节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赵大友介绍。

作为全国第一批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八个省份之一,贵州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先后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着力转变工作方式,对群众提交的复议、监督申请材料中法律援引错误、证据材料不足、案情逻辑错误等一系列因法律基础薄弱引起的问题,通过积极沟通,为案件当事人分清事实、剖析法律、说清情理,让行政复议当事人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复议申请人自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目前,全省9个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及72个县(市、区)政府已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2016年10月27日,毕节市黔西县副县长王艳明在大方县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冷某诉黔西县人民政府土地纠纷案。(毕节市政府法制办供图)

以出庭应诉倒逼依法行政

“《关于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我认为有些地方不合理,请问为什么不撤销该通知?”

“该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2016年4月11日,时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代表省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开启了省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的先河,成为全国首例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进一步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让‘民告官’‘能见官’成新常态。”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王占霞说。

以应诉倒逼依法行政,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开庭审理,面对面倾听当事人诉求和心声,让司法接受民众监督,是贵州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后发赶超的主要路径之一。

自2015年来,贵州先后印发《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等,明确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出庭应诉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促使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工作中明晰责任、知晓权利、践行义务,推动全省行政应诉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目前,贵阳市出台《贵阳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规则》,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纳入目标考核责任范围;毕节市、铜仁市分别出台《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行政应诉责任划分的通知》《铜仁市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凤冈县出台《凤冈县人民政府无故不出庭应诉问责办法》……全省各地行政应诉工作亮点频现,成效喜人。

以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旅发委质监所收到一封来自西安市游客的感谢信。

“贵州旅游部门对游客投诉案件的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处置的高效工作作风让我和家人很满意,今后我还将介绍更多的亲朋好友来贵州旅游体验。”读着游客的感谢信,质监所副所长王旎备感欣慰。

据王旎介绍,结合贵州打造全域旅游部署,省旅发委在充分发挥12301旅游投诉举报与案件办理管理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督促各景区(点)、星级饭店、商务酒店、旅游购物店等涉旅企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调动游客、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

“今年将开通‘贵州旅游质监在线’微信公众服务号,第一时间受理旅游者的投诉,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王旎说。数据显示,仅2017年,贵州省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案件307件,结案304件,结案率为99.02%,累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4余万元。

近年来,贵州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秉承“重服务、重沟通、重态度”工作理念,针对群众诉求“目的不清晰”“途径不明确”“法律援引不当”等情况,以当面沟通或电话沟通的方式协助厘清法律关系,明晰救济途径,高效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省法制办共接待来访群众共计300余人次,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做到如实登记,有访必应。

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提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是关键。贵州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行政复议资格管理,并积极探索购买非诉讼代理等相关辅助法律服务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出庭应诉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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