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下政协委员提升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2018-04-10杨浈浈
杨浈浈
摘 要: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政治发展历史进程中一直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新时代;政协委员;履职能力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俞正声讲到:“要坚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地位。这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优势所在、活力所在。”政协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多少决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活力有多大。但在部分政协委员中却缺乏积极主动的协商态度,有的觉得政协委员是一个荣誉光环,是自己提高的政治威望和社会影响力的台阶。有的当选政协委员的目的就只是获得更多的政治利益,扩宽人脉,日后好办事。有的则是被动邀请担任,对政协工作并无太多认识,也没有太多责任感和使命感。还有一种是有些政协委员害怕积极主动争取协商会落得“越位”“争权”之嫌,而选择“安守本分”。甚至有些政协委员只是把政协当成自己作为某部门或某行业领导的业绩宣传平台,而忽略了自己作为政协委员的本分和职责。抱有这些态度的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只是走走形式,得过且过,参与协商民主的意识不强。甚至有些政协委员只是在每年一次的政协全体会议上随便提交一份没有多大价值的政协报告,一年的工作任务便算完成了。
政协委员多是来自各个行业领域、党派群体和阶层的专家精英,在自己所从事行业的专业技能卓越,所以大多数政协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协商能力,但有些政协委员或是由于日常工作繁忙,缺乏实际调研,不了解群众的诉求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是太不重视日常学习,导致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领域的大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导致履职能力不够,话语分量不足,难以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来。就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提升,本人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加强政治把握能力
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協委员参与协商民主的首要能力。政协委员在政治把握上要具有大局观,要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要加强党的政治理论的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首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深刻把握。要调动学习积极性,加强主动学习,将自学和培训班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养。
二加强知识技能学习能力
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群众的代表,除了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对各方知识进行涉猎,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提升各项技能,尤其是专业技能。开阔眼界,把各种知识技能运用在工作之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履职的质量。要以与时俱进地接受新事物、新理念来走在协商民主的前列,要以自身丰富渊博的学识和优良品质来做界别群众的“领头羊”,更好地服务于界别群众。
三加强调查研究的能力
调查研究能力是政协委员参与协商民主的重要技能。调查研究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政协委员所提意见的质量、可行性和预见性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政协的影响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深入的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进行高质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把对调研对象的感性认识转化为理性认识,才能借助政协平台向党和政府提出科学、有效的协商意见。要大兴调查之风,把工作沉到一线,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找准症结。要杜绝“大而空”的调研方式,求“实”、求“真”,获取一手资料,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先调研,再建言,不断促进调查研究的能力提升,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提升洞察力和分析能力。
四加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
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是政协委员界别代表性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面对社会群体的多样性,利益诉求多元性,矛盾激发的复杂性,协商民主是解决这些问题,找到最大公约数的重要方法。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是党坚持群众路线党的伟大成果,也是将党长期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制度安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委员作为自己界别的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树立协商为民的意识,时刻关注自己所在社会阶层、党派、群体的动态,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为界别群众发声、谋利益。政协委员要主动走进群众中,不断增加同群众的沟通渠道和载体,拉近同群众的距离,清楚把握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诉求,也要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协委员的了解,促进彼此之间的互动,深化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同时,政协委员还要主动对人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解答疑惑,凝聚共识,坚持团结进步,真正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发言人”“宣传人”。
五加强合作共事能力
合作共事能力是政协委员作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者的首要特征。首先,要加强政协委员间的联系和合作。在201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委员联络制度的完善和加强,有利于跨级,跨区域、跨界别间的利益诉求传达,有利于委员能整合分散、个别的群众意见,向党和政府进行系统、综合表达,有利于在重大复杂问题面前,加强委员间的信息沟通,互相协调,高效配合,有利于委员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实践经验,提高协商民主的能力,形成良好互动。可以借助利用现代化网络媒介,如微信、QQ群、微博、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委员间的联络交流,培养委员的团队意识。
其次,要加强政协委员与党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在协商民主中,要加强政协委员同党政机关的互动,完善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衔接机制,深化政协委员与党政机关的联系密度。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政策问题上也要集聚政协委员的力量,成立政务咨询会,公开政务信息,询问政协委员意见,聚集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就党政机关的政务咨询,政协委员也应充分重视,要积极响应党政机关的邀请参加党政机关邀请参加的相关会议,参与、配合党政机关的相关专项调研工作。就国计民生问题,认真提出诚恳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党政机关和政协委员良好的对话和合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六完善委员履职考核机制和述职制度
各级政协应依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地区委员履职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求,公开考核规则和程序,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将考核情况进行分级,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同时,形成标准化的奖惩机制,严格按照考核机制要求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确保政协委员因工作积极性高、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升各项履职能力、不断加强专业技能学习、重视调查研究、参加更多政协活动、提出有建设性提案等而受到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不作为的委员要及时进行约谈、警告、批评,情况严重的勒令辞去委员。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委员进行奖惩、升职,或是能否入选下一届委员的重要指标,保障政协委员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同时,完善政协委员诉职制度,要求政协委员定期通过网络或媒体平台向界别群众述职,全面公开地向界别群众、党委和政府汇报主要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接受群众、其他政协委员和党及政府的监督、询问和评判,形成政协委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