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及应对策略
2018-04-10谢坤
谢坤
一、“不合理低价游”的两个概念
“不合理低价游”,包含两个概念,一是低价,二是不合理。低价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消费者都希望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或者服务,生产者(服务者)也希望薄利多销,这是单纯的市场行为,正如消费者去商场买打折的商品。“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出现在“不合理”上。
二、“不合理低价旅游”的认定
2015年9月2日,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不合理低价”的内涵,指出“不合理低价旅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意见》一出,激起了社会舆论广泛热议。
然而“不合理低价旅游”着实难以用文字去描述,比如“景区吸引力下降的门票促销”“旅游企业因资金压力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某地区为了发展旅游打造亮点工程进行政策性的财政补贴”等诸多影响因素,都会短时间背离价值规律。所以以《意见》中列举的行为去认定“不合理低价游”是背离价值规律的行为,难以实际操作的,一个行为是否背离经济价值规律,旅行社不能决定,旅游组织不能决定,旅游局也无法认定,制度的不完善不仅让执法部门无法可依,更让旅游企业进退维谷。实际上,正如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好人,法院也是无法判断,只能根据这个人的具体行为,我们可以认定他的行为是否合法。把“不合理低价游”去“概念化”,用现有的法律法条将“不合理低价游”实质化,这才是现代法治政府的行政思维。比如,在“不合理低价游”中,必然存在诸如合同欺诈、强买强卖、恐吓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只要事实清楚,法律先行,才能将“不合理低价游”行为的认定真正落地。
三、“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中主体和监督责任的缺失
第一,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缺失。在我国的旅游市场中,买方市场主导了旅游业,各景区、旅游企业、组织想要生存发展,首要的就是保证一定量的游客,为了招揽客源,用低价吸引游客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不断压低价格,不仅导致旅游企业盈利下降,旅游从业者薪酬下降,更导致了旅游服务水平的降低,从而产生了“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
第二,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缺失。旅游局作为旅行社的直接管理者,缺乏专业的旅游管理人才,导致管理行政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旅游产业的指导与管理。即使问题见诸媒体,基于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稳定或维护地方形象的原因都会尽快平息事端,淡出公众视野。违规违纪的利益输送,对“不合理低价游”只重惩处涉事企业,缺少追究属地旅游监管部门的责任。随着党内两部法规的实施,针对“不合理低价游”问题的“一案双查”,更要求对管理部门进行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重塑“契约精神”和“法治政府”,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契约精神的缺失,是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的根本原因。作为信息不对称的游客,很难判断“不合理低价旅游”的不合理性。例如,在打车软件“滴滴”进行动辄40亿元补贴的时代,消费者经常可以享受到免费或者1元打车的服务,旅游管理者不能苛求每一名游客都具备一定的旅游专业素养,对旅游线路有一个整体的价格把握,而归咎于消费者贪图便宜心里的思维,更是脱责懒政的行为。而约束旅游企业最好的办法就是靠旅游企业的自律,重拾契约精神,诚信经营。
法治思维的缺失,是监管部门监督责任缺失的根本原因。靠自律的市场总会出现破坏市场的经营者,破坏市场的经营者攫取高额利润,依法经营的旅游企业却因价格问题无人问津,一旦监管不力,久而久之,依法经营的旅游企业要不出局,要不转而不法经营,使违法违规经营愈演愈烈,导致旅游企业对低价旅游的依赖如同医生离不开患者开药的提成,长期的医闹无法解决,长期的“不合理低价游”更无从解决。在阳光下发展旅游业,监督部门要执纪问责,依法解决低价旅游中发生的违规、违法问题,才能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法治政府愿景。
五、治标为治本赢得战略时间,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无论是旅游企业为了贪图短期利益的不断“试错”,还是监管部门的“乏力”,根治“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齐抓共管,旅游企业重拾契约精神或是监管部门不断增加法治思维,都是整个社会的进步。解决“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传统文化约束力不断下降的今天,更要求我们要紧密的团结,坚持以习总书记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