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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陈有强

2018-04-09吴迎春管光前

森林公安 2018年1期
关键词:公安民警临安小鹿

吴迎春 管光前 汪 林

他积极进取,练就过硬本领,初始学历为中专的他从未停下自学深造的脚步,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入选“全国森林公安法制人才库”;他坚持不懈,成就林海“神探”,恪尽职责守护一片片绿水青山,用爱心和毅力谱写了一曲曲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之歌;他铁面无私,却又侠骨柔情,对大自然、大森林无限热爱,对群众满腔热忱、细致入微,他是“有情怀”的森林卫士;他攻坚克难、大胆创新,10多年来以问题为导向,不间断编写课件、问答、小册子,推动全省森林公安民警乃至林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的提高。他就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杭州市临安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

2017年5月19日,杭州市临安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作为全国6万多名森林公安民警的代表,陈有强参加了五年一届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成为森林公安系统唯一上台领奖的代表,而且还第一个与习总书记握手。

胸怀为民服务之心,打造过硬本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公务人员,不仅要有一颗为民服务之心,更要有一手服务好人民的过硬本领。”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把服务好人民、把人民的满意与否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标准,把练就一手服务好人民的过硬本领作为不断自我刷新的动力。

读书时,陈有强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农家娃。初中毕业,他同时考上了临安中学重点班和林业中专。为了早日“跳农门”,陈有强选择了浙江林业学校。尽管19岁就端上了“铁饭碗”,但陈有强并没有安于现状,无论从事林业技术员,还是森林公安民警;无论是提供服务,还是执法办案,他都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善于从实践工作中发现问题、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始终做一个愿意学习、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人。1998年,他完成了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大专学业的学习,接着又报考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本科自学考试。为了拿到学位证书,陈有强没有因年龄超过35周岁而选择免考英语。凭借刻苦学习,他硬是啃下了英语这块“硬骨头”,取得了公安管理本科文凭和法学学士学位。考虑到公安管理本科的法律课程主要涉及的是刑事法律方面,为了更加全面掌握法律知识,陈有强在2004年又报考了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在获得双本科学历后,陈有强被聘为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的兼职教官,承担着为全省森林公安民警培训授课以及解答疑难问题的任务。就在大家认为他该歇歇时,2010年他又毅然参加了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那年他43岁,在未请一天假、未参加一天培训、未耽误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仍以382分顺利通过了考试,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陈有强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他多年埋头苦读成就的本领,不仅为他个人赢得了荣誉,还为集体赢得荣誉。2007年,陈有强参加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三考”活动,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2009年,在参加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业务知识竞赛中,陈有强领衔的团队,从32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勇夺冠军。因为出色的专业技能,以及在该领域的“领跑”地位,2015年7月陈有强入选“全国森林公安法制人才库”,成为了一名复合型的森林公安业务人才。

捍卫生态保安全,林海“神探”勇向前

陈有强有一个绰号叫“神探”。一些难办的案子,交给别人可能就“黄了”,但他总能办成。在全省森林公安同行眼中,他是个出了名的破案高手。

“我不是什么神探,我只有笨办法。破不了案,我就睡不着,放不下。”陈有强就是凭着一股不服输的拼劲,以及过人的业务素养,用能力和坚韧演绎着他的警察之歌。

2012年1月6日晚,陈有强接到临安森警昌化中队报告:有人猎捕到1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苏门羚欲出售。深知获取实物证据对于侦办野生动物案件重要性的陈有强主动参战,当夜即化装成“线人”雇用的货车司机,冒着刺骨寒风,克服山路崎岖陡峭又因结冰而滑溜难行的困难,前往海拔1000多米的盗猎现场,将1头重达100余公斤的苏门羚和2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装运到事先商定的民警埋伏地。民警随即在预定地点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将该头苏门羚扣押。此后,承办民警据此深挖细查,侦破了涉及6人,集盗猎、销赃于一体,非法猎捕苏门羚5头的2个犯罪团伙,6名案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专案组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2012年2月20日凌晨,警方在调查金华的一起经济案件时,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某居民家里发现了8张虎、豹皮。由于此案时间跨度大、取证难,又是跨省作案,侦破难度异乎寻常,陈有强被抽调到专案组,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工作。

首先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反侦察能力很强,面对数次提审,都一口咬定该虎、豹皮是祖上遗物,并矢口否认自己参与过收购、运输和交易。面对困境,陈有强和专案组成员们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审阅卷宗,终于在纷繁复杂的材料中捕捉到一个令人振奋的信息:这个犯罪嫌疑人有将自己经历记录下来的习惯。于是,他们就申请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所,终于在其家中和办公室内查获了有力的书证,并据此加大审讯力度,终于一举击溃了对方的心理防线,迫使其如实交代了虎、豹皮的来龙去脉。此后,陈有强和专案组成员们辗转陕西、甘肃、福建,以及本省金华、桐庐、东阳等地,行程达1万5千多公里,讯问犯罪嫌疑人30余人次,询问证人20余人次,形成案卷材料500余页,终于成功侦破了这起当时浙江省内最大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专案组也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5年1月26日,临安森林公安接到浙江省森林公安局转来的《舆情信息转办单》,称一位临安的盗猎者,长期在山区盗猎,捕杀国家保护动物、售卖禁用猎具,并常在“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炫耀猎获物、分享狩猎技巧。通过外围调查,陈有强和同事们查获了被举报者为临安人叶某。但到案后的叶某面对数次提审,要么矢口否认,要么沉默以对,还拒绝签字,气焰十分嚣张。

面对职业生涯中罕见的“硬钉子”,陈有强稳扎稳打,沉着应战。终于在叶某电脑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讯录里,发现了“小苏”和“要小苏”这两个“关键词”。凭借职业敏感,陈有强大胆推测:叶某在QQ群里提到的“小苏”很可能就是被其捕杀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苏门羚;“要小苏”很可能就是猎物买家。据此线索,陈有强和同事们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在4个多月里,行程3000余公里,讯问犯罪嫌疑人20余人次,询问证人30余人次,查询QQ聊天记录和论坛网页700余页,形成案卷材料600余页,在主犯叶某始终未作如实供述的情况下,仍通过外围调查查明了其非法猎捕苏门羚2头和黄麂、五步蛇等40余只(条)以及李某等3人帮助其运输、销售苏门羚的事实,同时摧毁了叶某开设的狩猎论坛和QQ群后上述4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叶某被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此案宣判后,国内众多媒体纷纷作了报道,该案专案组获集体嘉奖。2015年10月底,临安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太阳镇人汪某涉嫌滥伐林木,要求查处,并称“如不及时查处,将上网发帖予以曝光”。陈有强与专案组成员跋山涉水勘验现场,加班加点核实数据,内查外调获取证据,一次次攻破同案嫌疑人之间缔结的攻守同盟,终于侦破了这起涉及5镇10村23处山林、滥伐林木蓄积1400余立方米的临安森林公安史上迄今滥伐林木数量最大的案件。后该案有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成为迄今为止临安因犯滥伐林木罪而被处刑最重者。由于该案得到了及时查处,赢得了举报人的信任,从而化解了一场舆情危机。该案专案组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正是凭着永不言败的韧劲、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业务技能,陈有强从业近30年,屡立战功破获了一大批涉林大案要案,先后荣获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工作不只是执法办案,还有诗和远方

森林公安作为林业执法的中坚力量,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林业改革发展和捍卫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陈有强的工作性质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锦绣家园,但他常说“人是要有点情怀的”。

刚搬入新家不久的一个晚上,陈有强抱回了一只很脏很腥臭的野鹿,还用家里的新毯子给小鹿当垫子。妻子想不通,认为他又瞎折腾啥了。陈有强抚摸着小鹿,忙给妻子赔不是,笑着解释道:“她是野生华南梅花麂,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可是我们临安的大宝贝!她是来我们家的作客的哦,我们可要好好招待她。”原来,这头小鹿是陈有强办案时解救回来的。当时,小鹿因饥饿和寒冷而瑟瑟发抖、奄奄一息。为了挽救小鹿生命,陈有强暂时把她安置在了家里。为了给小鹿弄吃的,他连夜去临安人民医院买来了几瓶葡萄糖注射液,用高温消毒过的奶瓶喂小鹿。

第二天,陈有强把小鹿送到临安大峡谷的梅花鹿养殖场,可那些母鹿不接受小鹿。陈有强只好又去求教林业专家。该专家建议他试着找找波尔山羊,因为它们的羊奶与鹿奶成分最接近。陈有强联系了清凉峰的梅花鹿保护站,同他们一起寻找到了波尔山羊,还将山羊的主人一起请到了保护站,做小鹿的保姆。在大家的精心养护下,小鹿健康成长,还有了个好听的名字——倩倩。这是我国首例人工喂养野生梅花鹿幼仔成功的案例。

对鹿有爱,对人更是有情。那年春节前,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举报说山上的一棵果树被邻居给砍了。陈有强到了现场四处勘察后发现这树原来根本就不是被邻居给砍了,而是前阵子受了病害腐蚀折断了,然后被清理了。本来这事儿就这么结了,可他发现老人之所以这么反复闹腾,就是因为儿子不常在身边,一个人住着孤单,又跟邻居闹了点矛盾,心里头不好过。

陈有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想起了自己的老父亲。他驾车送老人到家门口,递给他一张纸条,深情而爽朗地说:“老人家,你年纪大了,孩子又不在身边,千万要保重身体,少怄气,健健康康、高高兴兴比什么都重要。这是我的手机号码,以后有什么事要我做的,直接打电话找我就行了,我一定亲自为你办。”老人笑了,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好,要多几个像你这样的警察,我最高兴,老百姓都高兴。”

闪烁在森林公安界的耀眼之星,用行动诠释执着

国家森林公安局王海忠局长给予陈有强16字高度评价:“名副其实,实至名归;很有潜力,继续培养”。

接警处警、询问讯问、现场勘查、案件审核、研究带教……这些内容构成了陈有强几十年来的日常工作,平凡的不断重复的工作没有让他有一丝一毫的抱怨,相反,从他的谈吐他的笑容中,看到了他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从警近30年,陈有强矢志不渝,始终坚持“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的信念,用精益求精、孜孜以求的“工匠精神”锻造了一个复合型的森林公安业务人才,在他的身上,让我们看到了一名基层森林公安民警的上进与好学。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陈有强作为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的兼职教官,承担着为全省森林公安民警培训授课以及解答疑难问题的任务。近年来,他制作各类课件20余个,为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林政执法人员等授课40余次,受众达3000多人次。他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知识储备,积极分享业务技能,推动着全省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系统执法业务水平的提高。

杭州市森林公安局自2004年起每年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开展“大练兵”或“大轮训”活动。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陈有强每年每次的讲课都给全市130余位民警带来视听盛宴,而且给民警带去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大秘籍”。如《说理性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知识(2010)》《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涉林刑法条款应用(2011)》《新 刑 事 诉讼解 析(2012)》《森林公安涉林刑事案件管辖及办理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应注意的问题(2013)》《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及对森林公安执法的影响(2014)》《十个森林公安实务问题探析(2015)》《涉林渎职犯罪及其预防简介(2016)》《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案件办理简介(2017)》等。陈有强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在专业方面特别有思想、有深度,讲课时内容详尽,条理清晰,理论和实际充分结合,见解独到深入;他循循善诱,强调独立思考,引导学员启发性思维,学员们在体会学习乐趣时,更懂得了科学探索和解决问题的艰辛;他思维敏捷,授课速度有点快,如果稍不留神,你会来不及跟上他的思路,所以他的课总让所有人都全神贯注而心无旁骛。

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广泛的实践经验相结合,是创新工作的关键,陈有强就是这么扎实做的。2008年初,陈有强针对在林政处罚案件审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自己的执法办案经验,编写了名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之ABC》的共计38000余字的资料,并制作成课件,为全省多地的森林公安民警、林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讲授,夯实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林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基础,明显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2010年月,陈有强根据上级推行说理性法律文书的要求,制作了名为《说理性法律文书相关知识》的课件。此后他为全省多地的森林公安民警、林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讲授,并将该课件上挂省局网页,从而对全省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推行说理性法律文书,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至今,许多地方的森林公安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都是参照陈有强课件中的格式来制作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近年来,陈有强还受浙江省森林公安局的委托,编写了《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法律知识300问答》《常发林业案件接处警与调查取证标准(刑事篇、行政篇)》等小册子,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学习和查找资料,为指导基层一线民警执法办案,减少执法随意性,实现执法规范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陈有强是个有定力的人。年轻时他一度是个“老烟枪”,有时一天要抽3包烟。也许是抽烟过度,他患了双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夜里双脚疼得难以入睡,走路稍稍走久点,就要累。医生忠告他必须戒烟并加强锻炼,否则将有截肢的危险。从2004年3月确诊之日起陈有强再没有抽过一根烟,而且开始了跑步、游泳等运动,至今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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