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1177年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及22001188年工作安排
2018-04-09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忠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海忠
一、2017年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2017年,在国家林业局党组、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作为建警治警的总方略、立警从警的座右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深化改革、打击犯罪、落实执法权限、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迅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警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组织开展了集中宣讲、精神解读、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安排、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森林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7年2月14日,新年伊始,我局在京组织召开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会议。国家林业局李树铭副局长、公安部李伟副部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启森林公安深化改革的新征程。4月6日,部分省(区)“森林公安机关落实执法权限推进会议”在京召开,我局对重点省(区)森林公安机关落实刑事、治安执法权限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逐个推进。10月10日,“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推进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李树铭副局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再次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强调,掀起了新一轮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高潮。一年来,在国家层面的强力推动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行动,与当地公安厅、财政厅协调、沟通,尽早出台相关落实意见,使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呈现出亮点纷呈、多点突破、以点带面、落地生根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以林业厅、公安厅的名义,联合印发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其他省(区、市)也正协调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在整体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的同时,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对制约本地森林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单项攻破。可以说,依托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出台的改革指导意见,各省级森林公安机关抓住机遇、敢于请缨、主动作为,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使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初步实现了改革指导意见出台的初衷和目的。根据汇总掌握的数据:2017年全国已有33个省级、363个地级、2113个县级将森林公安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占总数的97.1%、92.1%和88.4%;全国已有16个省级、122个市级、897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实现与地方公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纳入当地公安信息化整体布局,26个省(区、市)与地方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全国九成以上涉林刑事案件实现网上流转办理,森林公安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和维护林区稳定能力得到新提升
林区稳定才能实现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保护优先”意识,以打击促稳定、以破案促平安,对涉林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有力地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一是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战果显著。全年共办理各类涉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21.5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万余起、行政案件18.3万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0万余人(次),收缴林木木材19.3万立方米、野生动物46.9万头(只),全部涉案价值约25.4亿元。二是专项严打整治屡破大案要案。全年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名义挂牌督办了165起涉林重特大刑事案件(截至目前,165起督办案件中已有149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已结案138起,已判决73起,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其中,浙江、海南、河北、河南、贵州等19个省(区)督办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做到了快侦快诉;湖北、内蒙古大兴安岭、宁夏等14省(区)督办案件大多数已移送起诉,办案质量高,督办工作取得了实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2017利剑行动”和“飓风一号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迁徙、非法侵占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侦破了“广东省湛江市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猎隼案”“辽宁省营口市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内蒙古大兴安岭阿尔山1·08系列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大杨树4·14特大盗窃林木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在“2017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1811支、子弹3.6万余发。开展了“天目-17”监测铲毒行动、“5·14”堵源截流等禁毒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三是扎实开展林区安保维稳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我局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等27个省(区、市)、54个地(州、市)、80个县(市、区)开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和森林防火督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上下联动,及时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查活动,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林区未发生有影响案(事)件,实现了不打响、不炸响、不脱逃和不着大火目标。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成功破获一起杀死4人、并将其中2人焚尸的“9·17”特大抢劫杀人案;绰尔、阿里河森林公安局先后抓获潜逃21年和18年的命案逃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选派优秀学警赴京参与峰会安保工作,被公安部评为集体三等功;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期间,福建省厦门市森林公安局出色地完成了会晤核心区路面治安管控安保任务,荣立集体二等功。
(四)森林公安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在解决政法专项编制、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后,如何加强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建设、尽快提升森林公安执法水平,成为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2017年,我局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2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予以强势推动。一是推动出台规范性文件。积极协调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加快推进出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送审稿)》《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草案)》等法规文件,明确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二是推动落实执法权限。组织14个督导组对重点省(区)推进执法权限落实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浙江省、贵州省打破常规、高位推动,分别以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名义联合下发通知,全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理顺并落实了刑事和治安执法权限,其中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独立履行执法权限比例比2016年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65.1%。三是开启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全国已有19个省份明确由森林公安机关全面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全国90%以上的林业行政案件由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办理。江西、福建等省还积极探索拓展执法领域,在具备条件的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生态领域执法试点。河南省郏县以森林公安为主体成立了环保警察队伍;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在全区率先突破体制机制限制,成立生态安全综合执法大队。四是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在联动执法方面,全国有200余个地市级、1000余个县区级森林公安机关与周边地区建立了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累计联合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3000余次,协同查处案件27000余起,交换共享情报信息3万余条。27个省(区、市)建立了与地方公安机关办理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协作机制,以及涉林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管理制度。在执法专业化方面,22个省(区、市)积极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13个省(区、市)制定了刑事技术规范,完善刑事技术人员培养机制。26个省(区、市)实现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办重大案件。广西、海南等地建立了公安物证鉴定中心,及时为森林公安办案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和技术保障。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3.7万余名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基本级1.2万余人、中级2.3万余人、高级2600多人),共设考点286个、考场1388个。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26个省(区、市)制定了森林公安执法权力清单,明确警务活动范畴,规范了警力调动权限和程序,森林公安执法活动正在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
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干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2017年,按照“双重管理”规定,我局对11个省局领导班子中新调整任用的15人进行了组织考察。大力推进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进同级林业部门领导班子或高配工作,全国已有21个省级森林公安局局长进班子或高配,地市级有190多位、县区级有770位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同级林业部门副职领导或进班子。二是教育培训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实战化训练,积极参与公安部组织的“双千计划”、新疆与内地公安互助训练计划。全年共组织教育培训2300余次,培训人员5万多人次。山西省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练兵、大提升”专项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全区森林公安民警在宁夏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开展封闭式集训,有效提升民警实战技能。三是招生招录工作得到进一步理顺。森林公安民警招录工作已全部纳入省级统一招警计划。全国森林公安面向公安院校招录比例大幅上升,达到4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5%,入警率达92%,进入森林公安系统的占17%。28个省(区、市)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建立了招生招警协调机制。14个省(区、市)已将森林公安警辅人员纳入地方公安用人额度范围。黑龙江、四川、重庆、海南、河南等省(市)出台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警辅人员管理、保障愈加规范,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已成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力量的有效补充。四是先进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一年来,全国共有86个森林公安集体荣立二等功、353个集体荣立三等功、340多个集体受到嘉奖;20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90多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650多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820多名民警受到嘉奖。特别是内蒙古阿尔山、甘肃省庆阳市森林公安局等2个优秀森林公安局,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等14个省(市)的优秀基层单位和35名特优、优秀个人受到人社部、公安部的表彰;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局长包景忠同志、云南省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赵春杰同志、陕西省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刚同志、浙江省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同志、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森林公安局局长白玛乔同志等5名优秀代表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气氛更加浓厚,先进代表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五是从优待警政策进一步落实。9名英模母亲申报了公安部“中国贫困英模母亲——建设银行资助计划”,99名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家属得到特别补助金、一次性特别抚恤金203万元。积极推荐英烈子女、英模家属参加公安部组织的活动,组织森林公安英模及家属60人赴北戴河疗养。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及时慰问因公受伤、牺牲民警及家属,深切体现组织关怀。森林公安系统值勤津贴、加班补贴的实施意见,已报送财政部、人社部备案,待正式回复后,相关政策即可得到全面落实。六是文化强警成效进一步显现。实施了“文化强警”战略部署,以文化建设提振精气神、汇集正能量,加大央视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六)森林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管警治警向基层延伸。一是坚持从严管警治警。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内部监督,针对重点任务、重要时段,加大督察力度,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开展内部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系统专项治理,严防违规查询、违法泄密。在干部任用、警衔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充分发挥纪检核查的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定期通报曝光森林公安违纪违法情况,警示教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山西省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规定》;吉林省强化监督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海南省开展以“锤炼坚强党性、传承清廉家风”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新疆为民警订阅了《中国家规》《中华传统八德诠释丛书》。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按信访事项属地办理原则及时转办群众投诉信,对影响较大的群众投诉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定期通报信访投诉情况。主动开展涉警负面舆情监测,快速核查舆情信息。三是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迅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森林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公安和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坚守定力,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明显进步。这其中,广大森林公安民警脚踏实地、默默奉献,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代表公安部第十六局,向全国各级林业、公安和有关部门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森林公安民警及其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林区群众对公平执法的期盼相比、与当地地方公安机关发展现状相比,我们森林公安机关还有很大的差距,部分省(区)对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抓得不紧,森林公安执法办案不力,森林公安改革步伐不大,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各省(区)之间、各地(市)之间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总的工作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的总部署,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森林公安队伍,为新时代现代林业建设保驾护航,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森林公安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公安机关根本政治担当,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我们将在全国森林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举办以“不忘为民初心、牢记从警使命,护航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地要积极组织参加。三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履行好森林公安职责。森林公安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执法力量,必须对党的十九大着力强调的“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护优先”“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直指森林公安职责使命的要求有清醒深刻的认识,坚持依法维护生态安全、守护林区社会稳定主业不动摇,同时也要勇于探索,努力争取更大的执法空间,真正成为捍卫国家生态安全的主力军。
(二)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部也将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净网”专项行动。各级森林公安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公安部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案件管辖实际,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开展好相关行动。同时,要紧密结合林区实际,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要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办案是公安机关的天职。各地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要根据历年森林案件、野生动物案件的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行业性、季节性、地域性专项打击行动,使打击成为常态。要对涉及范围广、案情复杂、办案阻力大、基层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各省对这类难以推进的涉林违法案件,可以报我局统一进行挂牌督办。二要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2018年,党和国家的大事、要事比较多,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特别是东北、内蒙古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要着力提升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能,深入排查、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和各类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人员源头稳控工作机制;要开展好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毒品堵源截流等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及时督导检查林区道路交通安全、城镇消防工作,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林业看守所、拘留所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在押人员脱逃、死亡等事故。
(三)全面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深入推进森林公安法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注意把握蕴含其中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当前,森林公安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之中。我们要坚定改革方向、保持改革定力,在落实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确保各项改革目标得到实现。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落实好上述改革政策的同时,要针对森林公安深化改革任务中的执法难点,着重加强森林公安法制建设和改革。一要继续全力推进森林公安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除了已经出台指导意见的13个省,还没有出台改革意见的省份,要克服困难,强化措施,破冰前行。今年内所有省份都要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因领导不力造成工作没有进展、没有成效,影响公安事业发展的,要建议调整主要领导职务。二要继续全力推进执法权限落实。尚未落实的省份要积极协调、全力推进,尽快下发四部门文件,将省、市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具备条件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建成独立执法实体。这是一项硬任务,今年我局仍将继续督促和推动。三要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当前全国尚有15个省级单位未明确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主体地位。各地要主动顺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趋势,完善配套执法保障方案,积极协调林业主管部门明确森林公安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主体地位。今年上半年,我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督查。四要落实执法规范化。按照精细化、标准化、实战化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加快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记录机制,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开展新一轮执法示范单位选树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不断巩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五要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受立案、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和网上执法巡查、监督工作,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探索推行涉林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六要加快破解执法难题。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森林公安办案提供有效法律依据。推动出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涉林案件有案难破、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深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科技强警力度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一个重要的导向就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一线、夯实基层基础。一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全国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警用装备“十三五”建设规划,着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所队办公、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各省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协调地方公安机关将本地森林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同规划、同落实。要积极落实森林公安转移支付配套政策和地方各级财政的保障责任,争取更多林业经费支持,不断提高基层一线警务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突警务保障能力。二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今年,公安部将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适应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新形势,密切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系,坚持实战引领,深入推进公安警综、大情报、区域警务合作等一系列信息平台实战应用,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内部和地方公安之间的数据交换,为一线实战应用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五)全面落实管警、治警责任,打造过硬森林公安队伍
要认真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和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国家生态安全使命提供坚强保证。一要强化忠诚教育,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选好、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继续推进具备条件的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入同级主管部门班子,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进而带好广大民警这一“最大多数”。二要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森林公安队伍依法履职水平。抓好“战训合一、轮值轮训”工作,以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应用、情报研判、出庭应诉等素质技能训练为目标,积极开展警务实战化训练,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等专项活动,健全教官选拔机制,继续充实完善国家教官库,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三要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警风警纪。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一把手”要负总责,带头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纪律教育,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多发性问题和“枪酒车赌毒等顽症痼疾,严格执行队伍管理各项纪律规定,严防民警、辅警违纪违法。四要强化日常教育监管,严肃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风险防控,明确制度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和执法行为,努力做到管理监督无死角,对顶风违纪违法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追责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五要坚持关爱民警,增强民警职业归属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制定优抚措施落实优抚待遇。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适应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创新时代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