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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之死

2018-04-08王善常

北方文学 2018年7期
关键词:三婶二奶二爷

王善常

三叔死了。

我奶奶一生一共生了五个孩子,这个数目在那个没有避孕措施的年代里并不算多,如果我爷爷不是在三十七岁的时候就因为肺痨死了,我相信我现在至少还要多几个叔叔或姑姑。

我奶奶生的五个孩子按从大到小排列分别是:父亲、大姑、二姑、二叔、三叔。那时候排行一般都男女分开,所以我三叔虽然是我奶奶最后生的,但我还是要叫他三叔,而不是五叔。我的三叔虽然是年龄最小的,但他却是我父辈的兄弟姐妹中现在唯一一个离开人世的人,他死的时候只刚过五十岁。五十岁已经是知天命的年龄了,所以我就觉得三叔即使自己迫不得已地马上要死了,他也不会有多大的怨言,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天命难违。世上的人唯有觉得死得不甘心时才会有痛苦,我想,最好我三叔死的时候能夠认识这一点,这样他才不会有太多的留恋。

我父亲善良愚昧,我大姑憨厚懦弱,我二姑胆小自私,我二叔油滑奸诈,只有我的三叔耿直、刚烈而且具有一副火热的心肠。

三叔死了。他躺在用厚厚的松木板子做的棺材里,如用南山根下黄土捏制的泥偶。他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绸子寿衣。我觉得那套寿衣太过奢侈,以至于让卑微的三叔无法与之匹配,但我又一连看了十多秒,就又觉得这寿衣太过浮华,以至于掩盖了三叔的质朴。我一直固执地喜欢着松木的味道,那种香味低调却又沁人心脾,但现在三叔棺材的味道却让我生厌,一点松木的原始香味都没有,有的只是新刷的油漆刺鼻的怪味。我低头看了一会儿,眼泪就几欲夺眶而出。我想,也许是这辛辣的油漆味刺激而来的眼泪吧。

我一生看过许多人的尸体,他们的身体都千篇一律地比活着的时候要萎缩不少。我常自以为聪明地想,是不是因为人真有灵魂,而人死后灵魂就蒸发掉了,所以肉体才会干瘪缩小,才会失去光彩。此刻三叔就显得很瘦小,脸枯黄干瘪不似从前那个红脸汉子的面庞。他被人强制性地戴上了一顶滑稽的呢子小帽,不但滑稽,而且让人感觉到无比地陌生,有一刻我甚至怀疑在棺材里躺着的不是我的三叔,而是另一个离我很遥远、和我毫不相干的人。三叔的嘴里还衔着一枚拴着红线的锈迹斑斑的铜钱,我有一刻就想伸手把那枚铜钱拽出来,但看着别人都悲痛的样子,我就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三叔出生的时候,正是三年自然灾害的头一年。三叔一生下来就浑身发紫又瘦又弱,十个人有九个半会认为他很难活下来。我那个没见过面的狠心的爷爷,当时就想把他扔进我老家村南的土沟里,多亏我奶奶又哭又号地横加阻拦,三叔才算是捡了一条小命。

那几年,我家的生活艰难得让想象力丰富的我都无法想象,全家的主食就是土豆和倭瓜。苞米面有时也会吃上的,但量极少,必须掺和在野菜里熬粥。但据我母亲讲,那时我们家的人口却经常保持在十四五个以上,原因是我爷爷祖籍的安徽老家经常有一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来避难躲饥荒。他们大老远地从南方逃到东北,扑奔我爷爷而来,说是串亲戚,实际就是来混吃混喝免得饿死,而我爷爷却又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凡是投奔他的亲戚他都会毫不含糊地接纳,而且还以此为荣,以至于本来就困窘的生活就更加困窘了。后来灾年过去了,那些亲戚就又四散而去,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现身的。

我三叔没有吃过我奶奶的一口母乳,因为我奶奶那时的乳房已经干瘪得如同灾荒之年的两只空布袋了。我三叔是喝苞米面糊糊和倭瓜粥活过来的。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门口的土道上爬来爬去地自己玩耍。因为大人们都要去地里干活儿,而负责看护我三叔的二姑也从来不尽职尽责,总是偷偷地丢下我三叔自己去村南爬榆树撸榆钱儿吃。那时村里有许多刚生完孩子的妇女,她们看我三叔可怜,经过我家的时候就经常会把我三叔抱在怀里给他几口奶吃,所以我三叔小的时候每看见一个女人经过,不管她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就会张牙舞爪地爬过去要奶吃。

三叔艰难地长大了,他又瘦又小,但据说很乖巧可爱,可惜我无缘见到那时的三叔。按说我的三叔是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的,那时他已经四岁或者五岁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有一个弟弟,也就是我的二爷,他因为是那时乡里远近闻名的木匠,据说会做许多种花里胡哨的家具,所以十里八村的人家要是娶媳妇办喜事,都会请他去为他们制作一些桌子、板凳,甚至时髦的大衣柜之类的家具,也因此我的二爷家境就比较殷实。在我家还在为温饱发愁的时候,他们家已经可以吃上白面馒头了,甚至有时候为了躲避穷亲戚的打扰,还会半夜起来偷偷地吃上一顿猪肉炖粉条。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就像我二爷一样,他家虽然能在灾荒年代吃上白面馒头,虽然有时他家甚至可以吃上猪肉炖粉条,但我的二奶折腾来折腾去,却一直不能生出一个孩子。我的二奶矮而胖,脸上的肉是少见的横向生长的那种,她为人飞扬跋扈,似乎所有的人都欠着她的钱。但我后来才知道,因为她无法生出一个孩子,所以才会迫不得已用盛气凌人的态度来掩盖自己的心虚。

因为我的二爷没有子女,所以他就和我的爷爷商量,希望我爷爷能够过继给他一个儿子做养子。这样的事在过去是很常见的,一家兄弟几个,如果谁家没有子嗣,那么就会从孩子多的兄弟家领回来一个自己抚养,作为自己的继承人。那时商量的结果就是把我的三叔过继给我的二爷。商量完的那天晚上,我的二爷就把三叔抱回了他家,当时我的二奶拿出了苹果和槽子糕给我三叔吃,我的三叔于是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个沟满壕平,但当他吃饱了后却开始忘恩负义地闹着要回家了。他满地打滚,弄得鼻涕眼泪抹得到处都是,最后二爷二奶不得已才把三叔送回了家,心想小孩子都恋家,只要每天都接过来,好吃好喝地供着,那么早晚三叔都会慢慢地适应。但二爷和二奶的如意算盘却失算了,白天三叔被他们接去后,照样没心没肺地大吃大喝不亦乐乎,但一到晚上就哭闹着要回家。就这样,我的二爷和二奶在付出了几十个苹果和四五斤槽子糕后,就彻底地对我的三叔失去了信心了。

这里要说说我的二叔,他读过一个乱七八糟的大学,现在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家里有许多的钱。我暗地里替他算过,按他的工资标准他家里不应该有这么多的钱,也就是说他有许多的灰色收入。我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按我的性格来说我应该义不容辞地去纪检部门告发他,但这些年我一直隐忍着,这说明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着一些亲情存在的。按理说,我爷爷那时的家庭状况是无法培育出一个大学生的,一家人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闲钱去供一个孩子没完没了地去学校读那些没用的书。说完这些就再回到我三叔的身上,他总是在我的二爷家吃饱喝足后哭闹着回家,这样我的二爷就对他死了心,以后即使我三叔白天去他家溜达玩耍,他和我二奶也不再给他好吃的了。这一切给了我二叔一个好机会,他那时候该是六七岁的样子,每天都主动去我二爷家玩,还装作很听话很懂事的样子,不时地帮着我的二奶拿着一把笤帚,装模作样地扫地,或是干些别的,其实就是为了讨好我的二爷二奶,好混点吃喝。

果然我二叔的计谋得逞了,后来,二爷就向我爷爷要了我的二叔做养子。我没事的时候就揣想,也许我的爷爷是一个拿自己的孩子不当儿女的人,只要别人肯要,我估计他会从我父亲到我三叔一股脑儿地把五个孩子全送给别人。就这样我二叔用他的聪明才智代替了我三叔的位置,成了我二爷家的一员,然后他就可以衣食无忧,就可以从小学一直读到大学,最后又冠冕堂皇地成了国家的一名公务员。但后来我的二爷和二奶到底没有借到我二叔的光,我二叔成家后翅膀就硬了,就不再需要我二爷的供养了,于是他就开始在我二婶的怂恿下和我二爷冷战,直至最后的撕破脸皮。这点让我一直幸灾乐祸,但我只是心里偷偷地这样想,却从来没有在正式场合中表露过一次,这点我是聪明的。

三叔火急火燎地长大了,似乎一转眼他就长到了二十岁。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几乎都是干瘦粗糙的模样,可我的三叔却是一个特例。二十岁的三叔长得英气逼人,身材魁梧,浓眉大眼,我总疑心他是因为小时候吃过许多女人的奶水的缘故才能长成这样的,要不就凭那些倭瓜粥和苞米面是不会让他变得如此这般标致的。那时爷爷早已经死了,我的三叔跟着我守寡的奶奶一起过日子。

三叔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了,那时候似乎男女比例并不失衡,只要是小伙子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自然而然都能找到合适的对象。生产队里有许多二十左右岁的大姑娘,我三叔自然而然地就相中了一个。那姑娘个子高挑,一副晒不黑的白面皮,少见的鹰钩鼻子,说起话来快得如热锅炒黄豆,让人听不清个数,这就是我的三婶。三叔为了博得我三婶的芳心没少出笨力气。生产队铲苞米一人一条垄,我三叔埋着头撅着屁股拼着命地铲自己的那条垄,铲到地头的时候顾不得抹一把汗就掉转屁股去铲我三婶的那一条垄。因为我三婶为此省了许多的力气,所以她就慢慢地和我三叔好上了。他们处对象的事我不太清楚,不外乎是苞米长高了的时候有时会偷摸地一起钻进地里搂抱和亲嘴,为此他俩还被生产队长扣过几次工分。但我却清晰地记得他们结婚那天的事。

那时农村结婚都选在冬天,生产队里不再有农活儿了,各家各户就开始给年轻人操办起了婚事。三叔结婚的时候刚下完一场大雪,我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总是下很大的雪。当时雪能没过膝盖,生产队派了两辆四匹马拉的大雪爬犁替三叔接亲。我的三婶穿着臃肿的麻线花棉袄,围着一个绿油油的头巾,我看不清她的脸,事实上那时我也顾不上看她的脸,因为我还惦记着坐席呢。我家那时摆了十多桌子酒席,我查过总共有六种菜,其中有三样菜里还有白花花的肥肉片子,那时候这些肥肉片子对我的吸引力大大地抵消了我对崭新的三婶的好奇心。

三叔结完婚的第二天,三婶就怒气冲冲地回了娘家,原因是结婚前三叔已经答应了给她买四大件的,那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但我三叔哪有钱买那些昂贵的物件,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奶奶事先管别人借的。我当时就知道,自行车是我做木匠的二爷的,手表是我二爷给那个已经归顺了他的二叔买的,其他的两件我不知道是在哪借的。結完婚的当天晚上,东西就被奶奶急匆匆地挨家送了回去。三婶得知此事,似乎是遭受了巨大的欺骗和侮辱,所以结婚的第二天就气鼓鼓地摔盘子摔碗,外加指鸡骂狗地用超快的语速数落三叔。三叔因为理亏,所以即使涨红了脸却也不敢发作。最后的结果是我三婶气鼓鼓地回了娘家。

三婶第三天就回来了,虽然她失去了四大件,但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她娘家虽然也生气,但还是碍于面皮硬撵着她回到了三叔的家。三叔那时候和我奶奶住在两间小草房里。一铺炕,炕头睡着我奶奶,炕梢睡着我三叔和我三婶,中间用一道布帘隔上。我现在有时候还会想,刚刚结婚的三叔和三婶晚上免不了做些夫妻之间必须办也爱办的事情,可一帘之隔却躺着一个老太太,他们一定小心又小心,压抑又压抑地做着那些事,身体中的激情难以尽情释放,这其中的憋闷和苦楚也是现在难以想象的。

说一下我奶奶。我奶奶三十二岁守寡,一个人拉扯五个孩子过日子相当不容易,因此她就有着因节俭而延伸出来的自私和多疑。三叔结婚后我奶奶总是害怕我三婶偷摸地往娘家倒腾东西,尤其是紧缺的粮食。我奶奶也算是聪明的女人,她紧紧地看护着家里的苞米面袋子、小米袋子,每一次在袋子里取完了米面都会用手掌在米面的表面印上自己的手掌印,下一次做饭的时候,事先也是用自己的手掌去验证一下米面上的掌印是否和自己的手掌严丝合缝。

婆媳之间的矛盾历来存在,我三叔既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又是一个疼媳妇的丈夫,但这两个身份在那时却是互相矛盾的两个身份。我三叔被夹在中间,受着夹板气左右为难,日子也确实难过。

我三婶其实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现在想来,只因为在生产队的时候我三叔总是帮她干活儿她才嫁给了我三叔,只这一点就可以说明她是一个不懂爱情只图享受的女人。我三婶年轻的时候因为长着一个鹰钩鼻子,所以那时的小伙子们都以为那是一种稀罕的美。当时我不太记事,只对好吃的食物有深刻的印象,但后来我长大了,对美也有了自己的标准,于是就愈发地觉得三婶长得难看了。她一张略长而瘦削的脸,配上一个阴鸷的鹰钩鼻子,看久了让人心里发寒,我不得不怀疑我三叔当时的眼光有多么地差了,这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受看的女人,不知道三叔当时怎么就会鬼使神差地相中了她,而且还会为了她拼命地多干活儿。但我不是我三叔,我虽然讨厌着我三婶,但我三叔却总是拿她当作宝贝一样看待,看来爱情这东西不过是乌龟看绿豆,彼此对上眼了也就算是爱情了。

后来我三婶生了两个女儿,而我的奶奶也先瘫痪后去世了。三叔家的日子渐渐地有了改观,三叔能干,一边种地一边去城里打工。三婶愈加地好吃懒做,三叔早上必须自己早起,自己做好了饭菜,简单地吃一口,再把饭菜热在锅里留着三婶和两个女儿起来后吃,然后自己才匆忙地去干活儿了。

三叔有许多的力气,他能一个人用小推车推六袋水泥,也可以一次徒手搬三十块红砖。当时我以为三叔的力气都是来源于他喝的酒,当时想,酒能壮英雄胆,只是因为酒让英雄增添了力气,所以胆量才会壮起来的。三叔喝酒不像其他人那样毫没气概地用小酒杯慢慢地啜饮,而是喜欢用二大碗三口两口地一仰脖就喝干了。那份豪爽的劲头我至今没有达到,虽然我现在也喜欢大口地喝酒。

三叔有些小的洁癖,这在我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的。在我的意识中只有衣食富足,或者学富五车的人才有资格拥有洁癖的毛病。三叔一次出门打工,当时工地的伙房里肮脏不堪,饭菜里随时都会有许多的死苍蝇。别的民工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轻松地用筷子挑拣出饭菜里面的苍蝇,但三叔却无法做到,他别说吃到苍蝇了,就是看见别人一边吃饭一边挑拣着死苍蝇都会把肚子里的黄水吐出来。所以三叔每到吃饭的时候就一个人拿着几个馒头跑到老远去一个人吃饭。他只吃馒头和从自己家里带来的咸菜条子,但酒是必须喝的,虽然没有下酒菜,但那时他每顿都要喝下去将近一斤的劣质高度白酒。三叔是因为肝硬化死的,我想这和他毫无节制地喝酒大有关系。但我坚信影响人身体健康的第一因素就是人的心情,所以三叔的死因我只把喝酒归在了第二位,而把第一位让位给了三婶的死,使我的三叔心情积郁造成的。

三婶是得糖尿病死的。按理说糖尿病是一种富贵病,像我三叔这样的家庭,应该没有理由没有条件让我三婶得上这种疾病。但她还是得上了,我不知道得这种病的人都是什么症状,但我清晰地记得我三婶那时的症状,她消瘦,所以鹰钩鼻子愈发地鹰钩了,眼睛呆滞无神,而且精神也似乎有些呆滞。三叔领她去了许多次医院,打了无数次的吊瓶,吃了无数瓶的药片,但三婶不听大夫的话,从不忌口,想吃啥还是背着我的三叔吃啥,所以她的病就愈加地严重了,以至于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死了。三婶死后,三叔更爱喝酒了,而且总是不吃饭空腹喝。这证明他是忧愁与烦恼的,也就间接地证明了他是爱着我的三婶的,虽然我三婶在我看来不值得我三叔去爱,但我哪里会真正地理解我三叔的感受。

三叔脾气急躁,其实就是脑筋不会转弯,认死理,不服输。但我现在才知道,脑筋不会转弯是一个多么高尚的品质,因为相信他人,因为拒绝旁门左道,所以一个人才会给人以这种印象,这不是愚笨,只是耿直。

三叔打工的时候因为工头拖欠大伙的工资一年都不给,于是大伙就共同商议去工头家里去要。张三说:“大伙都去,人多力量大,谁不去谁不是他娘养的。”李四说:“都去,要是工头来硬的谁也不许后退,都一起上,法不责众,谁后退谁不是爷们儿。”王二麻子说:“他敢动手大伙一起上,欠钱还有理了?谁不上×他八辈祖宗。”于是一行三十多人就气势汹汹地去工头家要钱了。

工头本没打算给大伙工钱,他是一个黑社会地痞,手下有一群打手。大伙正气势汹汹地围着工头的别墅要钱的时候,工头就领来了十多个手里拿着刀枪棍棒的小地痞冲了出来。三叔牢记着之前大伙的约定,马上在路边拿起了一根镐把迎着那十多个小地痞冲了过去,他当时也许是这样想的:“妈个×,就你们这十几个人,别看手里有家伙,但咋也不是我们这三四十号人的对手,操!欠钱不给还敢动硬的,那么咱们就较量一下吧。”但三叔哪里知道,当时只是他一个人孤零零而又悲壮地冲了过去,在他身后所有的人已经掉头向回跑了。

三叔孤军奋战,愤怒充斥着他的大脑,他此时的愤怒更多地是来自于对当时信誓旦旦的那些民工的痛恨和鄙视,其次才是对包工头和那些全副武装打手的仇恨。我的三叔虽然能用小推车推六袋水泥,也能一次搬三十块红砖,但他的力气无法和十多个心狠手辣的小地痞相抗衡。他只是打倒了三个或四个人后就被别人打倒了,棍棒和大皮鞋雨点似的不住地向他身上招呼着,他睁着欲裂的虎目,几次挣扎着要起来反抗,但最后还是昏死过去。

那次三叔受了严重的伤,浑身青紫,身上三处骨折,最让三叔觉得是奇耻大辱的,是那些小地痞的大皮鞋竟然专挑他的薄弱处,也就是男人的命根子猛踢。三叔在医院住了三天院就回家养病了。据说他下身的命根子肿得水灵灵的油光锃亮,有大人的拳头那么大。那时我去看三叔,有好几次我都出于好奇其实也是出于关心想请三叔脱下内裤好让我看看他的下身到底肿得什么样。但我最终也没有如愿,一是那时我已经十五岁了,也念了好些年的书了,因此就已经稍微具备了些大人的处世态度,另外看着三叔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就也没好意思说出口。当时三婶已经死了,他的两个女儿虽然已经十多岁了,但只是惦记着亲友们去看三叔时买的营养品,似乎三叔的受伤反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因為让她俩得到了美食的享受。

我三叔的两个女儿,也就是我的两个堂妹,都生得虎背熊腰,向日葵一样的大脸盘子,永远闪烁着满足的光芒。而且说话直来直去,从来没有绕弯的时候。她们姐俩小的时候总是相互吵架或跟三叔吵架,那意思就是她们俩因为是三叔的女儿而感到万分的沮丧,以至于错过了无数的荣华富贵。她们姐俩脑袋里装不进半点文化知识,小学没念完就纷纷退学了。

我喜欢三叔,小的时候因为没有读过书,不知道许多的英雄人物,所以那时就只能崇拜三叔。我十三岁的时候去他家吃饭,他就用小酒杯给我倒一点白酒喝,当时我醉得稀里糊涂,但我还是要感谢他,因为我现在能有如此大的酒量,应该是他那时给我的熏陶,所以即使是我现在患上肝硬化,我也不后悔。我始终觉得喝酒是男人的标志,就如胡须,又如喉结。另外我吸烟的习惯也是三叔最开始给我养成的,虽然我知道即使三叔一开始不给我烟抽我长大后也会慢慢地学会吸烟,但那时却不一样。一圈大人围在一起谈论大人的事,三叔拿出烟盒挨个发烟,轮到我的时候总是不忘记给我一根,不像其他的大人,发到我的时候总是把我越过去,我当时既然能够安下心来,正襟危坐地在大人的圈子里,忍气吞声地听他们说些我不感兴趣的话题,就证明我已经长大了,所以,他们要是不给我发烟,我就会觉得那是他们对我的忽视。但三叔不是,所以我现在怀念他的原因,有许多时候是因为他那时给我倒酒,给我发烟,这是对我那颗渴望成长的心的尊重。

三叔彻底地死了。我的两个堂妹忧心忡忡,不为我三叔的死,只为我三叔留下的三间大瓦房的归属和传说中的一张存有超过一万元的存折。我三叔的棺材就停放在院子里的灵棚里,按照我们这的规矩,死了人都要停放三天。我三叔是死在炎热的夏天,我总担心他的尸体会因为炎热而腐烂甚至生出许多蠕动的蛆虫,这样就会影响三叔在我心目中伟岸的形象,所以我总是想建议早些把三叔埋进南山的坟茔地里。但我知道这规矩我无法改变,所以也只是这样想想。他们从哪弄来了许多的冰冻的矿泉水,放在三叔的尸体旁。我的堂妹每天照例要去棺材前烧两次纸钱,她俩都戴着白色的孝帽,在许多人在场的情况下比赛着号哭,似乎谁哭得抑扬顿挫,谁就可以得到三间大瓦房和那张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虚无的存折。但她们只是干打雷不下雨,所以这哭声就没有任何感染力。

三天终于到了,我佩服我的三叔很坚强,即使他的肉体在失去活力的情况下,他也硬挺着没有腐烂,更没有被那些可恶的蛆虫所啃噬。

三叔是无神论者,我奶奶活着的时候在家里供奉有保家仙,其实就是一张黄纸上被人写下了几行歪歪扭扭的毛笔字。我奶奶每天早上都要虔诚地上香磕头,总是神叨叨地祈求着保家仙能够保佑全家人身体健康,升官发财。但我三叔却坚决不信,他有几次喝干了几碗烧酒,就想借着酒精的力量把保家仙撕下来扔进灶坑烧掉,但那时候即使他喝了多少酒,却始终不敢违拗我奶奶的心意,所以他也只能背着我奶奶,虚张声势地要撕毁砸烂保家仙。但后来我奶奶死了,于是三叔就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轻易地把保家仙丢掉了。

我父亲和我母亲是信仰基督教的,我虽然也是无神论者,但我从来没有反对过父母信仰基督教。在我看来,人生够苦的了,如果心中能够有一种坚定的信仰,那么至少这虚无的信仰会让深陷苦痛中的人感到一些安慰,有着一些向往。三叔临死的时候,我的父母就对三叔说:“你信主吧,信主能得永生。”我三叔摇摇头,那意思是说:“永生有啥用,人活着就是受罪,永生就是受永远的罪。”我的父母并不甘心,要知道鼓动一个将死的人皈依基督,是基督教信徒的最大荣耀,所以父母继续说:“信主后你死了就不会下地狱被硫磺火焚烧,被蚂蟥叮咬,而是会上天堂,有享不完的福。”我三叔沉默了一会儿,继而浑浊的眼里冒出了一点光亮,可能是他真的害怕起地狱中的种种折磨,而又向往起了天堂的美好,所以就艰难地点了一下头。于是父母就很高兴,似乎三叔即使死掉了也不足以让人感到悲伤,因为他终于信主了,三叔已经得到了朝闻夕死般的快慰。

三叔没有去火葬,而是直接装在棺材里埋进了我家的坟茔地。

下葬的时候,一边是我的两个堂妹虚张声势地比赛号哭,另一边是村里教会的唱诗班站成一排唱着赞美诗。我头一次听到这么好听的歌,婉转悠扬的曲调,内容是天堂是我家。那一刻我被这歌声深深地打动,就希望这世上真的有天堂的存在,而我的三叔也能够进入天堂。

那一刻风很大,迎面吹来,让我的泪水横飞在脸颊之外。

责任编辑 韦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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