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制订观察目标的困境与突破方法
2018-04-08刘雯虹姚超越
□刘雯虹 姚超越
一、制订观察目标面临的困境
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在对幼儿进行引导和帮助前,教师必须对其进行有效观察,才能对症下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观察目标不仅是观察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观察活动的方向。目标的明确与否直接决定了观察质量的好坏和后期教学效果的优劣。但在研究“提升幼儿园教师观察素养”这一课题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许多教师在制订观察目标方面存在着不少的困惑和问题。
(一)目标制订不知所措
制订目标的真正意义在于明确观察的方向。课题研究初期,笔者发现有些教师并不知道该如何确定目标,导致“东撞西撞”的观察大量存在。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幼儿园的日常生活环节繁多,教师不知该对所有的环节进行观察还是选取某个环节进行观察。(2)教师没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不知该选取哪个环节进行观察。因此,在近一个月的观察中,许多教师都认为自己虽然进行了多次观察,却不知具体观察到了什么内容。
(二)目标制订泛泛而谈
表1是某教师制订的一个观察目标,虽然有明显的指向性,但该教师将多个角度和多个层面的问题放入了一次观察中,观察样本缺少普遍性和科学性。这样的目标设定使得该教师记录下来的信息十分松散,不够集中,不能为科学、深入地分析幼儿在午餐中使用工具的情况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使得观察和分析浮于表面。
(三)目标制订模棱两可
教师在与同伴探讨制订的目标时,会对目标产生不同的理解。如表2所示,对于“明明在午餐环节的无关行为发生次数”这一观察目标,由于目标中对无关行为的界定模糊不清,导致不同教师的解读完全不同。这就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偏差,最终使得观察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表2 两位教师对同一观察目标的不同解读
二、突破目标制订难题的方法
随着对“提升教师观察素养”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笔者发现以上问题并非个例,多数幼儿教师在制订观察目标时都存在着这类问题。因此,笔者以上述问题为突破口,从“明确目标”到“分解目标”再到“界定目标行为”,层层推进,通过理论学习、团队研修、小组实践等帮助幼儿教师突破困难,从而形成有推广价值的操作模式。
(一)学习理论,明确目标
追根溯源,教师对目标制订不知所措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特点的了解,因此无法确立有价值的观察目标,也无法正确评估幼儿的兴趣、特点和需要。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恰好为教师如何观察、了解幼儿提供了明确的理论方向。在全面熟悉了《指南》的各个领域、子领域、目标及典型表现构成后,教师基本建立了观察、理解儿童的理论框架,加上对幼儿年龄特点的把握,教师的观察目标自然就明确了。如某位教师发现班级幼儿用餐时的某些习惯和能力略弱于该年龄的普遍水平,因此将观察目标锁定在午餐环节幼儿的进餐技能上。有了明确的目标后,对幼儿进行观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由此可见,通过理论学习熟悉儿童的年龄特点能让教师的观察目标有的放矢。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学习的时间和内容都是无止境的。当教师在实际观察中出现困惑时,可以从理论中寻求关于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要求的具体支架,为确立目标奠定基础。更为重要的是,教师还须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善于发现并为幼儿创设合适的情境,及时捕捉契机,从而不断确立符合本班幼儿实情,并能切实帮助自己改进教学的观察目标。
(二)对话研修,分解目标
以某教师将观察目标界定为幼儿午餐时使用工具的情况为例,在实际的观察过程中,该教师发现幼儿有使用勺子的,也有使用筷子的。这又给教师出了一道难题。于是教研组带领团队成员开展对话研修,提出目标分解的新概念,以多个案例为突破口,帮助教师学习如何分解目标,深入研讨,梳理分解方法。在团队的引领下,该教师学会了目标分解的方法,最终将观察对象定为幼儿明明。
在团队研修中,集体的智慧引领大家形成目标分解的意识,并帮助大家学习如何将目标逐层分解。但重点还是在于教师自身对观察目标的领悟,如目标所包含的角度、层面等。教师在团队的多次引领下,逐渐熟悉、掌握了分解目标的方法,并将该方法运用于实际观察中,最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互助实践,界定目标行为
1.班组互助,界定目标行为
目标行为的界定是指将分解的目标进行更为清晰明确的界定,这样就能避免目标“模棱两可”的情况,使观察行为更具客观性。某教师在学习了目标分解之后,在第一次观察时将目光聚焦于明明吃午餐时用筷子夹食物的情况,并与搭班老师一同进行观察。通过观察记录的相互传阅,该教师发现自己的解读与搭班老师的解读存在差异,原因就是目标行为未界定清楚。于是该教师与搭班老师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明晰和统一了目标行为并再次进行观察。统一目标行为后,教师的观察就更为客观、深入了。
2.妙用工具,支持观察实践
以往的观察记录表缺少目标板块,也是导致教师目标缺失的原因之一。经园区、教研组和教师的共同讨论,大家最终决定将记录表进行优化,如表3所示。优化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加“第几次观察”,鼓励教师对同一观察目标进行多次观察,使得观察得到的结果更为客观。(2)增加“目标行为界定”,要求教师在观察前就明确目标行为,使观察更加科学、准确。
在确定目标行为时,尤其要注意厘清相近的行为概念,不仅要避免概念混淆,也要避免“钻牛角尖”。为了使概念界定更加科学和客观,教师在利用优化后的表观察记录一段时间后,还要对记录情况进行反思,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寻求团队教师的帮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标作出必要的调整。
三、几点思考
观察与记录是走近儿童的起点,有效的观察记录能够帮助教师逐步理解儿童、尊重儿童,最终形成与儿童相互欣赏、相互促进的教育氛围。综观当前幼儿园教师的观察工作,笔者认为在进行观察记录时,仍有几个问题需要得到重视。
(一)观察目标须更明晰
目标之于行动,正如灯塔之于航行。在幼儿观察活动中,如果没有清晰的目标,教师就看不到观察对象的目标行为,记录下来的信息时常是空洞无用、没有意义的。因此,对于幼儿教师来说,在观察前必须要确立整体的观察目标和小切口的观察目标,并且对目标行为进行准确界定,如此才有可能记录下幼儿活动中有意义的内容,为了解幼儿提供参考。
(二)信息筛选能力须得到提升
一个幼儿教师每天要与多个幼儿接触,教师在进行观察时获得的信息量是巨大的。如果教师不能对信息进行合理筛选,就会导致记录下来的内容杂乱无章、良莠不齐,缺乏参考和使用价值。因此,教师在进行信息记录时,必须围绕目标行为对信息进行有效筛选,并且不断在实践中提升筛选能力,如此才能使观察记录的结果集中而精确,有效且深入,从而使观察素养得到提升。
(三)行为分析应更为科学
教师在获得有效的信息之后必须对幼儿行为进行有效分析,以此深入了解幼儿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点。然而,受自身学历、经验等限制,教师在记录和分析信息时常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部分教师还存在先入为主的看法。因此,为了全面了解幼儿,避免感性的经验主义和固有的认知偏见,教师须以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行为分析,多与其他教师交流和讨论,使得分析结果更为科学、客观,以此真正实现在幼儿观察领域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2]施燕,韩春红.学前儿童行为观察[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金卫国.幼儿行为观察目标的描述及分析策略研究——以社会领域为例[J].浙江教育科学,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