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心則不競”“德則不競”新釋
2018-04-08廖名春
廖名春
提要: 《左傳·僖公七年》的“心則不競”依《風俗通·十反》篇可作“心敬不競”,《成公九年》的“德則不競”也可同義换讀爲“德敬不競”。“德”與“敬”複詞同義,“德敬不競”與“心敬不競”意思大致相同,都是講在道德修養上、在誠信上做得不好。這兩“則”字都是實詞,相當於“敬”。將它們當成虚詞,訓爲“既”或“若”,都是不可信的。
關鍵詞:《左傳》 心則不競 德則不競 敬日新
治先秦史,尤其是春秋史,最爲重要的文獻莫過於《左傳》。但《左傳》流傳了兩千多年,難懂的地方不少,似是而非之處時或有之。《左傳·僖公七年》“心則不競”、《成公九年》“德則不競”兩句“則”字的釋讀就是顯例。
《左傳·僖公七年》云:“春,齊人伐鄭。孔叔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其“諺有之”一段杜預(222—285)注:“競,强也;憚,難也。”不釋“則”字。[注]〔晋〕 杜預注,〔唐〕 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400。而孔穎達(574—648)疏則云:“言心則不能彊盛,則當須屈服於人,何得難於屈弱之病,則不下齊。”[注]〔晋〕 杜預注,〔唐〕 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頁400。雖未明言,但其意是以“則”爲“既”,“心則不能彊盛,則當須屈服於人”,即“心既不能彊盛,則當須屈服於人”。後人多本之。如宋儒林堯叟就説:“言心既不能自强,何畏難於卑弱之病?”[注]〔晋〕 杜預注,〔宋〕 林堯叟注,〔明〕 王道焜、趙如源輯《左傳杜林合注》卷九,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71册,頁421。直接將“則”釋爲“既”。明馮惟訥(1513—1572)也説:“‘心則不競,何憚於病?’鄭大夫孔叔言于鄭伯(僖七年),言心既不能自强,何畏難於卑弱之病,即齊景公所云‘既不能令,又不受命也’。”[注]〔明〕 馮惟訥《古詩紀》卷十《古逸》卷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379册,頁69。也是將“則”釋爲“既”。稍後的馮時可(1541?—1608?)也説:“鄭孔叔所言‘心則不競,何憚於病’,言已無爭競之心,則人不得而害之,故不憚於病。蓋欲其下齊耳,杜以競爲强,非也。”[注]〔明〕 馮時可《左氏釋》卷上,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69册,頁960。將“則”釋爲“已”,意與釋“既”同。日人竹添光鴻(1842—1917)的《會箋》、今人趙生羣的《新注》也都是把“則”釋爲“既”。[注]〔日〕 竹添光鴻《左氏會箋》,成都,巴蜀書社,2008年,頁428;趙生羣《春秋左傳新注》上册,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頁171。
東漢應劭(153—196)《風俗通義·十反》篇又有記載:“謹按: 《論語》:‘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夫子温良恭儉讓以得之。’《傳》曰:‘心苟不競,何憚於病?’”[注]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260。論者皆以爲此“苟”字即《左傳·僖公七年》“則”字之異文。[注]〔清〕 邵晉涵《南江札記》卷一,中華書局古籍編輯部編《清人考訂筆記(七種)》,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8;〔清〕 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卷七,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頁282;〔清〕 陳樹華《春秋經傳集解考正》卷五,《續修四庫全書》,2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頁223;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260。清儒吴昌瑩《經詞衍釋》因而訓“則”爲“猶若也,如也”。[注]〔清〕 吴昌瑩《經詞衍釋》,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頁155。楊伯峻(1909—1992)更認爲:“則作假設連詞,若也;《風俗通·十反篇》作‘心苟不競’,尤可證。競,强也;病指屈辱,意謂心志不强,何怕屈辱。”[注]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315—316。今人陳戍國《校注》、劉勛《精讀》等都以楊説爲是,訓“則”爲“若”。[注]陳戍國《春秋左傳校注》,長沙,嶽麓書社,2006年,頁181;劉勛《春秋左傳精讀》,上海,新世界出版社,2014年,頁339。
《左傳·成公九年》又云:“爲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會於蒲,以尋馬陵之盟。季文子謂范文子曰:‘德則不競,尋盟何爲?’范文子曰:‘勤以撫之,寬以待之,堅强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貳,德之次也。’是行也,將始會吴,吴人不至。”“德則不競,尋盟何爲”之“則”字,杜預注、孔穎達正義皆未解。[注]《春秋左傳正義》(繁體點校本),頁846。林堯叟注:“言晉不自强於修德,徒尋盟誓,何所能爲?”[注]〔晋〕 杜預注,〔宋〕 林堯叟注,〔明〕 王道焜、趙如源輯《左傳杜林合注》卷二二,頁559。雖未明言,但以“則”爲虚詞的意思很清楚。宋陳深(1259—1329)説:“晉不惇信義以率諸侯,徒盟不足尚也。盟鄭而鄭即楚,故秋執之;盟莒而莒爲楚伐而潰,晉不能救。晉之無信義可知矣,盟何益之有哉?”[注]〔宋〕 陳深《讀春秋編》卷八,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58册,頁606。也是以“則”爲虚詞。竹添光鴻《會箋》:“競,强也。《僖七年》‘心則不競,何憚於病’,字法同。注‘强’字,强弱之强。德不强,猶曰德不盛。”[注]〔日〕 竹添光鴻《左氏會箋》,頁1031。認爲“德則不競”即“心則不競”,雖不釋“則”字,實質也以“則”爲虚詞。楊伯峻注:“雖不能于德,如此作爲,亦爲次等。”[注]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頁842—843。“雖不能于德”,顯然是釋“德則不競”,其意也是以“則”爲連詞。趙生羣以“既”釋“則”,[注]趙生羣《春秋左傳新注》上册,頁450。劉勛將“則”譯爲“已經”;[注]劉勛《春秋左傳精讀》,頁830。陳戍國將“則”訓爲“若”,[注]陳戍國《春秋左傳校注》,頁470。以爲是假設連詞。種種意見,不一而足。
筆者認爲竹添光鴻《左傳·成公九年》“德則不競”與《僖公七年》“心則不競”“字法同”的意見是正確的,但以這兩“則”字爲虚詞的種種講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將“心則不競,何憚於病”釋爲“心既不競,何憚於病”或“心已不競,何憚於病”,將“德則不競,尋盟何爲”釋爲“德既不競,尋盟何爲”或“德已不競,尋盟何爲”,那麽“心則不競,何憚於病”“德則不競,尋盟何爲”就是條件複句,“則”是表示條件關係的連詞,相當於“既然”、“已經這樣”,用在上半句話裏,表示先提出前提,而後加以推論。這種用法,在先秦秦漢文獻裏是找不到的。裴學海(1899—1970)《古書虚字集釋》有“‘則’猶‘已’也”條,舉出三條書證。[注]裴學海《古書虚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頁599。但這三條書證中,只有《韓詩外傳》卷十的“吾則死矣,何暇老哉”、《尚書·洪範》篇的“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兩條句型與“心則不競,何憚於病”“德則不競,尋盟何爲”相合。而且,就是這兩條似乎相近的書證,今人的新研究也認爲裴是誤讀,“則”不能釋爲“既”或“已”,而“應譯就”。[注]解惠全、崔永琳、鄭天一編著《古書虚詞通解》,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1097。所以,將《左傳》這兩句裏的“則”釋爲“既”或“已”,在先秦秦漢文獻裏得不到支持。
其次,將《左傳》這兩句裏的“則”解爲“若”也有問題。“則”有“若”義,表假設,相當於“如果”,當屬通訓。王引之(1766—1834)《經傳釋詞》引王念孫(1744—1832)説“則猶若也”,其舉例甚多,[注]〔清〕 王引之撰,湖南師範學院中文系古漢語研究室校點《經傳釋詞》卷八,長沙,嶽麓書社,1985年,頁185。可以參考。但楊伯峻視爲有力證據的《風俗通·十反》篇的異文卻值得討論。
高亨(1900—1986)《古字通假會典》指出:“《左傳·僖公七年》:‘心則不競。’《論衡·過譽》引則作茍。按茍非苟字。”[注]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頁386。所謂“《論衡·過譽》引”不確,當作“《風俗通義·十反》引”,但其“茍非苟字”説非常正確。宋儒劉敞(1019—1068)《春秋傳》卷五就將“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改爲“心茍不競,何憚於病”。[注]〔宋〕 劉敞《春秋傳》卷五,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47册,頁402。而值得注意的是,“茍”爲“敬”之本字。
由此可知,《風俗通·十反篇》“心茍不競”當讀作“心敬不競”。“敬”與《左傳·僖公七年》“心則不競”之“則”當爲同義詞。“敬”是“肅”,是“慎重”,是“誠”;“則”當是守規則、守規矩。他們並非虚詞,乃爲實詞,非常明顯。
《左傳·成公九年》“德則不競”的“則”也當爲實詞而非虚詞。“德則”複詞同義。唐歐陽詢(557—641)編《藝文類聚》卷七三:“《禮記》曰:‘《湯之盤銘》: 德日新,又日新。’”[注]〔唐〕 歐陽詢撰,汪紹楹校《藝文類聚》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頁1256。北宋曾鞏(1019—1083)也説:“上詔史館借以羣書,乃先上《御覽》三十卷、《御屏風》五卷。其序《御屏風》之略曰:‘《湯之盤銘》曰: 德日新,又日新。’”[注]〔宋〕 曾鞏《隆平集》卷十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371册,頁127。其他如田錫(940—1003)《上真宗進經史子集要語》、[注]〔宋〕 趙汝愚編《宋朝諸臣奏議》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頁53。阮逸《〈中説〉注》、[注]〔明〕 顧春編《六子全書之文中子》,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頁155。蔡沈(1167—1230)《書經集傳》、[注]〔宋〕 蔡沈《書經集傳》卷三,上海,世界書局,1936年,頁45。王十朋(1112—1171)《東坡詩集注》、[注]〔宋〕 蘇軾撰,〔宋〕 王十朋集注《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卷二十四,《四部叢刊初編·集部》,上海書店,1989年,頁453。薛季宣(1134—1173)《浪語集》、[注]〔宋〕 薛季宣《浪語集》卷三十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59册,頁501。徐鹿卿(1170—1249)《清正存稿》[注]〔宋〕 徐鹿卿《清正存稿》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178册,1986年,頁895。等也都引《湯之盤銘》“苟日新”作“德日新”。
如果按照傳統的解釋,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爲讀,解爲“如果能夠做到一天新,就應保持天天新,新了還要更新。”[注]王國軒譯注《大學中庸》,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9。那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成假設條件複句了。但這一解釋是不合邏輯的。“日新”是“日日新,又日新”的必要條件。但做到了“日新”是不是就一定會“日日新,又日新”呢?應該説未必。因爲“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能説假設做到了“日新”,就一定會“日日新,又日新”。“日新”與“日日新,又日新”之間其實是一種遞進關係,是説不但要“日新”,還要“日日新,又日新”。既然是遞進關係,怎能把它解爲假設條件關係呢?懂得這一道理,就知道“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前之字不能作“苟”,不能解爲“如果真”“如果能夠”。説它是“茍”字形訛,當讀爲“敬”,勢所必然。
懂得《禮記·大學》篇《湯之盤銘》“日新”前之字是“茍(敬)”而非“苟”,唐宋人引其作“德日新”就好説了。“德”與“敬”形異;古音一爲職部端母,一爲耕部見母,[注]唐作藩《上古音手册》,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82年,頁27,64。不可能音近相混。因此,只能是同義换讀。《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云:“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注]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頁501。此是説,敬是德的集中表現。能做到敬,自然有德。如此説來,“敬”充滿了“德”,“敬”是“德”的具體表現,兩者實質是同一回事。所以,後人就以“德”代“敬”,將“敬日新”寫作了“德日新”。
《左傳·僖公七年》的“心則不競”依《風俗通·十反》篇可作“心敬(茍)不競”。“則”與“敬”形異;古音一爲錫部莊母,[注]唐作藩《上古音手册》,頁165。一爲耕部見母,也不可能音近相混。因此,也只能是同義换讀。《成公九年》的“德則不競”也可同義换讀爲“德敬不競”。“德”與“敬”複詞同義,“德敬不競”與“心敬不競”意思大致相同,都是講在道德修養上、在誠信上做得不好。所以下文説:“何憚於病”,没有好下場;“尋盟何爲”,難以取信於人。
由此看,將《左傳·僖公七年》的“心則不競”、《成公九年》的“德則不競”兩“則”字當成虚詞,訓爲“既”或“若”,都是不可信的。這兩“則”字其實都是實詞,相當於“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