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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若干思考

2018-04-07刘丽丽

中国经贸 2018年5期
关键词:西部地区优惠政策

刘丽丽

【摘 要】我国疆域辽阔,资源丰富,但由于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的分布问题,使得地区与地区之间各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亦参差不齐。西部地区位于我国边陲之地,先天条件滞后于内陆和沿海地区,故为支持西部地区实现同步发展,国家政府于2001年即开启了针对西部地区的“大开发战略”,以期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企业投入西部开发队伍,助力当地经济增长。本文主要以西部税收优惠政策为研究对象,简要阐述了西部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综合探讨了西部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内地企业享受西部税收优惠政策应注意的事项,以供参考。

【关键词】西部地区;税收规定;优惠政策;适用思路

一、西部税收优惠政策背景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于2011年出台的相关“深入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政策规定,针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且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项目的、并在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在经申请、审核、确认后,可享受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这一政策的提出,吸引了大批内地企业纷纷驻扎西部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提升。次年,国家税务总局在之前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又进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详尽地载明了各行业企业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指引和规范,不仅有效提升了西部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和实效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内地企业进军西部市场的积极性,有益于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西部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践中,能够享受西部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先决条件是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随着近年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要求的企业愈来愈多,不仅涵盖了在西部地区发展基础产业的企业,还包括了新型环保节能、机械加工制造、传统工艺等多项产业类型。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落实,带动和发展西部地区特色产业,加速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新一批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不仅保留了原鼓励类产业,还增设了其他相关产业。基于对现行西部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笔者认为,目前的政策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加大了对投资环境的重视,增设了相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优惠政策;第二,加大了对人才建设和科技教育的重视,不仅提高了教育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还格外强调了人才吸引策略和科学技术运用路径。

三、西部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

目前,对于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如股权投资类、金融类、轻资产类等产业企业在西部地区投资,均已配备了相应特殊优惠政策。例如,但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5年免征优惠;免税期届满,再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也就是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将免征所得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企业,以资补助。以金融投资类企业为例,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可免征因利息、股息、红利、资本市场的所得税。即,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又如,对于投产西部地区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按照20%征收,而归由地方分享部分的50%则拨付给企业,以扶持企业发展,故实际税率约为16%。但由于个税计税依据是以个人为单位,单人每月须达到1000元以上才能获得扶持奖励,且要有1000元的扣除数。但对于非流通股股东以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则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缴纳税款(含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留存地方财政总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300万元至50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以及1亿元以上的,可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例予以奖励。

四、内地企业享受西部税收优惠政策应注意的事项

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其中既明确了全面开展和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措施,也列明了各行业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和细节规范,足以可见国家政府对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基于现行西部优惠政策,笔者认为,内地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税收双重优惠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项目的、并在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15%优惠税率,同时符合现行税法规定及国家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其中优惠。因此实践中,符合该项政策的内地企业首要准确定位自身产业类型和发展目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报。但要注意,在纳税筹划阶段务必全面、仔细比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标准和条件,切勿盲目解读优惠政策,产生无谓经管风险。

2.熟悉并掌握申报程序

现行西部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申報程序相较于以往更具有便捷性和时效性。例如,将过去纳税申报最为耗时耗力的“审批审核”环节,改为了“审核备案”,不再需要层层审批。即,原来企业首次纳税申请应当在第一年呈交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而调整后为第一年度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则实行备案管理,此举有效节约了纳税人申报时间,也使得税收政策的实践操作更具有可行性和规范性。对此,有意投资西部的内地企业应时时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和规定指引,纳税筹划及申报阶段务必确保主营业务相关证明材料的齐全,且要注意将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说明资料一并纳入收集范畴,如实填写《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备案)表》,确保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上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确认或备案。

五、结语

西部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多元化产业企业前来西部地区投资发展,这一举措不仅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精神,亦对西部地区当地专业服务产业作用巨大,既可提振就业、改善产业结构,还能拉动与国内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因此,内地企业在实现扩大再生产的探索道路中,应深度解读国家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合理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助力企业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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